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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蒙白著)-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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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这几年邪教纷出,比如北地的天灭教,早就取代了魔教的传统地位。

所以,对李淳来说,跟一个修者剑客女子成亲,得到的好处,远远大于可能的影响。

他也需要借助魔教的力量,更快地提升自己,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世界——乃至这个世界之外的一切。

“啊……”

吉祥倒想不到他会提及婚事,不由得俏脸微红,木讷地点了点头。

李淳微笑着,态度从容。

以前有火儿在,一切都有她拿主意,他根本不需要动脑子。

但是到了现在,他必须要靠自己了。

***

“你表现得不错,这次的解元,实至名归。”

伏波郡王在三日后召见了李淳,跟他密谈了许久。

“多谢王爷谬赞。”

李淳的张扬之气减了不少,郡试之后,他的仪态更加的从容不迫。

伏波郡王觉得他好像变了不少,不觉微微皱了皱眉头。

“太子仪仗之事,我已经向朝廷举荐,大约几日间诏书就会下来,你也不必进京,直接随本王进攻的车队到潼关,与太子会合向西就行。”

“是!”

李淳毫无异议。

伏波郡王的眉头皱的更紧,他咳嗽一声,苦笑道“我知道你妹妹出了事,但此事乃神界恩怨,你只是无辜卷入,切不要想得太多了,人生短短几十年,神界之争却是动辄千百万年,你一介凡人,与其无关……”

他也是无奈,听说颜火儿之事已经是在他举荐了李淳之后,想要改人选都没法改了。

——不过李淳的妹妹虽然是神祗,甚至可能有更尊贵的身份,但她已经跟弥天世界没有关系了。

既然已经破碎虚空而去,那他们与这个世界的距离,就不仅仅是空间上,也是时间上的,可能等伏波郡王这样的修者走到性命的终点,都不会再听到颜火儿的消息。

神的事,与凡人无关。

他所要劝慰的,就是让李淳不要多想此事。

“我明白,王爷放心,既然王爷助我,我的承诺,必将兑现,不会辜负王爷的期许。”

李淳微笑,向伏波郡王剖明心迹。

火儿之事以后,他对整个弥天世界都有了一种超脱感,伏波郡王在打什么念头,他并不在乎,哪怕是想要谋朝篡位,他也没什么好惊惧的了。

毕竟他现在的目光,已经望向了更高的世界,那在弥天世界的所作所为,他就只求心之所安,并不会太过深究。

伏波郡王帮了他,他也承诺过要完成此事,而且也可以顺便西行,一见魔教众,那他自然就会好好地办好太子仪仗这件事。

“那就好……那就好……”

伏波郡王干笑,明显地口不对心,但他现在也没有更好的人选,只有让李淳去了。

“既然如此,你过两日得了诏书,就可以跟本王的车队一起出发了,在郡城之中还有什么事,你就赶紧处理。”

李淳微微点头,“我倒确实还有一件事,明日我要出城,大约晚上才回来,请王爷不必担心。”

“哦?”

伏波郡王微微蹙眉,“你要去哪里?我可以派护卫同行。”

如今李淳的身份不同,他绝不能让李淳出事。

“王爷放心。”

李淳笑了,“我只是要去渭水之滨,去拜祭新建成的渭水神庙而已。”

他已经进过琅嬛玦向万岁童子询问万象天界之事,可惜这位童子除了剑对其它事情一无所知;而原本的万事通颜火儿也已经走了,李淳可以询问的对象,就只剩下了渭水河神废老头了。

不管他知道多少,他至少还是一位神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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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九章宣言

在废老头驱逐了渭水河妖之后,神庙的香火也逐渐开始有了起色。

周边的百姓为了祈求风调雨顺,河神还是必须祭拜的。

李淳来到渭水神庙的时候,只见三三两两的村民,虔诚地焚香祈愿——今年春上的雨水还不错,旱灾应该是不会有了,就怕夏日暴雨,山洪爆发,只有早点进贡,希望河神莫要发怒。

“老头你现在混得还不错啊!”

李淳想在神像香案下入梦已经是不太可能了,就算是庙祝不来管他,他估计也会被愤怒的村民给赶出去。

于是只好偷偷摸摸在神庙外的墙根下打盹——以他跟废老头的交情,渭水河神当然也不好意思不来入梦。

“我知道你来要干什么。”

废老头倒也很直接,开门见山。

作为神祗,虽然官低职小,不能说是全知全能,但郡城之中发生的大事,还是瞒不过他的眼睛。

“万象天界这地方,我只是略知一二,绝不是你可以惹得起的。”

他愁眉深锁,脸色也很不好看。

弥天世界,说实在的都在天庭诸神的严格控制之下,这种天外神祗出现和离去的大事,算是犯了神祗们的大忌,可所有的神祗都对此事保持缄默,这万象天界的可怕,也就可见一斑。

“我知道现在的我惹不起。”

李淳摊开双手,微笑。

“不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未来,可就说不定了。”

这两句已经俗烂的话,在这种时机平静地说出来,倒也是颇为带感。

废老头叹了口气,“早就知道你小子不平常,没想到还能惹到这样的事,连我都老眼昏花没看出来……”

颜火儿不凡,他当然也能感觉出来。但怎么也没想到居然牵出万象天界这么高端的地方,让他一个弥天世界的小小神祗都只能仰视。

“好吧,那我就给你讲讲万象天界,普及一下神祗的常识……”

对于弥天世界的人来说,神祗这一级别,已经是世界的主宰,有着无上的威能。但对于一只脚踏入神界。自己又是资深的道士,对世界本源多有理解的骆玉川来说,却很明白,所谓神祗,也不过只是大千世界之中强者的起步罢了。

确切的说,弥天世界的神祗。也不过是来自万象天界的一小撮势力罢了。

他们拯救了这个濒于崩溃的世界,重新奠定了神的体系,绝地天通,掌控一切。

但即使是威能最大的天帝,在万象天界之中。或许也算不得上什么特别的高手。

“人,起初身体软弱。无爪牙之利,也无筋骨之强,却可以通过修行,慢慢地提升自己的力量——从而伐毛洗髓,易筋换骨,而成修者,这一步,你是明白的,如今你也摸到了门槛。”

废老头缓缓道来,瞥了李淳一眼。

短短大半年间,从一个普通人而到九级剑客,凝成剑种,已经很不简单了,但对于未来要走的路来说,这些进步几乎可以说是微不足道。

李淳点了点头,这一步,他已经有了直观的感受。

“修者已与凡人迥异,寿命绵长,凡人七十而稀,修者却有寿两百,要是修炼的功法特殊,或能更长。”

改造过的身体,拥有更好的活性,自然也有了更长的寿命。

这让他们有机会继续冲击下一个境界,也就是所谓人与神的分野。

修者再修炼下去,突破了二十级之后,也就可以踏入下一个境界。

神、仙、魔……不管以何种方式来称呼这一生命形式的突破,其实都是一个意思。

“凡人而受神敕封,得天庭官职,即为神祗……其实是最没出息的一种,也就是我……”

废老头指着自己的鼻子自嘲。

若有信心,凭着自身的力量突破天人分界,何必要受这敕封,受这拘束?

这样成为神之后,力量倒不会稍有减弱,修炼也一切如常,只是肉身为天庭所控,不得不效忠于天庭,绝无反抗之能。

心志顽强,实力超拔的修者,就要走自己的路,跨过天人分界。

“这一步,何其艰难,凡人称之为天劫,以为有九天雷火轰击——其实真正的天人分界,哪是那么简单?”

如果只是雷火,他骆玉川又何至于畏惧而最后接受了天庭敕封?

“天人分界,玄奥神奇,非凡人可以言说,我现在跟你讲也是无益,日后你若能走到这一步,自然会明白。”

废老头闭上了眼睛,脸上的表情犹有余悸。

若能顺利通过天人分界,凭着自己的实力踏足神界,那天庭也不敢对这种人如何,相反都要加意笼络,一般也会授以官职——这肯定就不会是什么骆玉川的这种小小河神,怎么也得给个什么什么星君,什么什么大帝,反正这种名号不值钱,天庭也不在意。

“当今天庭四位地位最高的大神尊,倒有两位是如此而得……”

李淳隐隐约约记得小龟给他科普过天庭四大神尊,仅次于天帝的存在,不想竟也有两位是从凡人而修得。

至于是那两位,废老头也不甚了然。

“若是虽然通不过天人分界,却可以在此中游刃有余,知难而退,回归地上,则成地仙。”

地仙的实力与天仙相若,在地上巡游,可说是弥天世界之中真正的最强者。

“地仙的身体经过天人分界的锤炼,本也该与神仙一般,与此方天地同寿,可惜因为未能突破最后一关,凡九百年,有一次大劫,艰难至极,大部分的地仙,都难过此关,最后只怕要转劫重修。”

这倒也罢了,地仙毕竟多了九百年的寿命,九百年时光,总有办法可想,或许还有机会再破天人分界。

“但若是在天人分界之中失败,那便坏了,坏了!”

最有可能的就是当场身死,魂飞魄散,万劫不复,就算侥幸不死,逃得魂魄,因为肉身破损,又不像受封神职的人有天庭照拂,只能化为散仙。

散仙虽然也有强大的实力,却因为逆天之故,一身逢劫,只能在各地东躲西藏,逃避劫数,而每三百年,又有可怕的大劫,几乎没法逃脱,基本上只能闭目待死。

若不是万不得已,谁也不会修散仙。

——“当然还有魔道之辈,得魔王之助,化为天魔之身,这与天庭神祗其实差相仿佛,只是一为官,一为匪,你也明白?”

其余各种,废老头就不再仔细解释,只是一笔带过。

“成仙之后,却还有无数台阶。”

不管是神、魔、天仙、地仙、散仙,他们一开始的位阶都是相同的,要再苦修不辍,耗费无数岁月和心神,才能再进一步,或可称为真仙。

而真仙之辈,再苦修无数岁月,才能摸到金仙的门槛。

“金仙之上,可称大罗,大罗之上,可称混元,混元之上,又有圣人……”

废老头语焉不详,这么高端的东西,他只是知道一鳞半爪,就算他的修行一帆风顺,那些传说中的境界,距离他还有千万年的距离。

“而万象天界,勉勉强强称得上强者的,至少也是金仙起,你可明白你的差距了?”

凡人与神的差距,已经是一般人眼中无法跨越的天堑。

而李淳距离万象天界,至少还有三个天堑。

“所以,我劝你要知难而退。”

废老头叹了口气,看了李淳一眼,希望自己的话,不要让他太难过。

但李淳并没有伤心,相反的,他两眼放光,腰杆更是挺得笔直。

“不管万象天界是什么地方,我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我一定会找回自己的妹妹。”

他的话,掷地有声。

这一句话,后来响彻千万世界,成为无数年轻人顶礼膜拜的霸气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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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章赤水

夏日炎炎,一辆黑色的马车疾驰在官道之上。

赤日如火,万里无风,这种日子是魔兽活动最频繁的时候,即使是官道之上也不是特别安全。

即使是大规模的商队都会寻找护卫,若没有足够的实力,真不敢独自上路。

这就是李淳的马车。

从伏波郡城前往潼关,一去三千里,而召他为太子仪仗的旨意来的甚急,要他七天之内赶到,与西行的众人汇合,这甚至出乎伏波郡王的意料之外。

所以他不得不贡献出了自己四匹千里骏马来拉车,载着李淳星夜兼程,赶往潼关。

“老周,我们现在到哪里了?”

李淳从车厢里面探出头来,满面疲惫之色。

虽然他是九级剑客,又年轻,但是连续几日几夜没有休息,身体难免也受不了——要是以前,只怕他早就叫苦连天,但在颜火儿离去之后,他就像是突然成熟了起来,纵然不能说是甘之如饴,却也是默默忍耐着。

有抱怨的时间,不如用来练剑。

他要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他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

他要找回自己的妹妹。

虽然废老头已经告诉了他差距的巨大,但李淳并没有气馁。

琅嬛玦中那银发剑圣的留言,时常在他脑海之中浮现。

“……余三岁习剑,七岁小成,挑战天下高手,未尝一败。偶得琅嬛玉玦。参悟天下剑法,乃至十六岁剑法大成。从此视天下高手如尘泥,极于人之道,藏于深山以求精进。”

“又十四载悟天人之理,修业圆满,拒天庭神职,逍遥自在,可称剑仙。”

“红尘百年,一晃而过。剑道修为日深,一朝彻悟。”

“凡人修行,历人、修、仙、圣四境,古今人杰,能越最后一步者,不过一掌之数。”

“……余虽称剑圣,距离至高大道仍差半步。憾甚!憾甚!”

他早就知道,所谓神祗所谓神仙并不是终点,在这些强者之上,还有圣人的位阶。

而那位银发剑圣,用了区区百年的时间,就已经接近了这个境界!

他自称距离至高大道还差半步。说明他并没有真正成为剑圣,但也意味着,他已经站到了圣人以下最高的位置。

什么真仙金仙,混元大罗,统统在他的脚下!

因为如此。万象天界,就算是真仙遍地走。金仙不如狗的地方,李淳却也丝毫没有畏惧。

别人能够做到的,他也能够做到。

他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李淳甚至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

他得到了琅嬛玦,他遇到了颜火儿,他要去万象天界找回自己的妹妹,他必须要拥有足够的实力!

所以李淳并不着急,也不等待,而是奋起利用每时每刻,让自己变得强大。

至少,先要从这弥天世界跨出吧!

天人分界,破碎虚空!这是他中期的目标。

而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凝成剑种,踏入修者的境界!

所以即使是在赶路,他也一点儿都没有放松修行,蛮王轰天拳,他每天都忍着剧痛修炼两遍,硬生生地将这一门必须要依靠战神赐力才能大成的武学练通,纵然不能发挥其中巨大的威力,但改造身体的作用,却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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