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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艺术-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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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虽然已很熟悉西方的生活,并很明白西方人对于老年的态度,但有时所听见的话仍使我非常诧异,很出我的意料。这种使我奇异的态度,常有所遇。我曾听见过一位年老的妇人说,她已有几个孙儿女,其中以长孙儿使她受到的感触最大。她的意思是长孙儿已如此长大,将反映她自己的年龄之高。我很明白美国人最恨别人说他已老,但我意料不到他们的畏惧心竟会到这个地步。五十岁以下的人大都希望旁人视他为依然年富力强,这很在意中。但是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妇人,在旁人提到她的年龄时尚要顾左右而言他,实在使我觉得出于意外。当我在让一位老者先走进电梯或公共汽车时,我心中自不免有认为他已老的意思,但我总不敢形之于口。有一天遇到这样一件事时,我无意之间说了出来,不料那位很尊严的老者于坐下去时,竟会向坐在他下手的太太用着讥笑的口气说我:“这年轻的人,竟以为他比我年纪轻的多啊!”
  这种情形太缺乏意识,使我不解其所以然。我很谅解年轻和中年未嫁的女人因为保爱其青春,所以不愿意将年纪告诉旁人。中国女郎达到二十二岁而尚未出嫁或定亲时,也常要感到一些恐惧。岁月很忍心地按部就班地消逝,一刻也不肯停留。女人常怕被岁月所遗弃,如在公园晚间园门关时不及出去而被关闭在里边一般。因此常有人说,女人一生中最长的一年是二十九岁,直可以延长到三四年之久而依然是二十九岁。但除了这种情形以外,隐瞒年龄便属毫无意思。在旁人的眼光中,人非已老何以能够聪明。年轻的人对于生命婚姻和真有价值的事物能知道些什么?我很谅解。因为西方生活的整个模型都过于重视青春,所以不论男女都不敢将自己的年龄告诉他人。一个年纪四十五岁的女书记,其实很富于精力,办事效能很高,但是假使她将年龄一旦说破,便将为了不可解的理由被人认为毫无用处。无怪她为了要保全饭碗起见,而不能不隐瞒年龄。这种生活的模型,和对于青春的过于重视,都太缺乏意识,照我看来,竟毫无意义。这种情形显然是职业生活所造成,因为我深信在敬老上,家庭胜于公事房。除非美国人民渐渐觉得憎嫌工作效能和成就,上述的情形竟是无可避免的。我颇以为等到美国的为父者能视家庭而不是公事房为他生活中的理想处所,能公然如中国父亲一般泰然自若地告诉旁人他已有一个好儿子,可以继续他的事业,并且觉得受其奉养很可夸耀时,他便会期望这种快乐时期的来临。在尚未到五十岁的时候,即要屈指计算,好像等得不耐烦了。
  美国身体康健的老年人常对人说他尚年轻,而旁人也说他年轻。但实在的意义则是说他康健,这真是一种语言上的不幸。老年健壮是人生的莫大幸运,但改称之为健壮年轻,便将减削意义,使原来很完美的东西变为不完美了。实在说起来,这世界中再没有比一个健壮而智慧的老者更美丽的,它有着红的面颊,雪白的头发,以通晓世故的态度,用和蔼的口气,谈着做人的道理。中国人很明白这一点,所以画起老翁来总是红面白须,视之为人世终极快乐的象征。中国人所画的寿星,美国人大概也看见过的,他那高高的额角,红红的面孔,雪白的长须,笑容可掬的样子,这画像是何等的生动。他手抚长须,悠然自得,何等的庄严,令人起敬。因为从没有人对他的智慧发生疑问,所以他极端自信。因为他见惯了人世的忧苦,所以极仁慈。我们对于富有生气的老者每说他们是老当益壮,像劳合·乔治这样的人,我们每称他为老姜,意即姜桂之性,越老越辣。
  我在美国几乎连白须老者的影子也看不到,他们好似结了伴躲避我。我在美国已那么久了,只有一次在纽裘赛州看见过一个略具白须老者样子的人。这或者是保安剃刀的成绩,其可惜和愚笨正如中国北方的农民将各处山上的树木一起砍伐净尽,弄得美丽的青山都变成秃顶光皮一般不相上下。美国尚有一处宝藏需待他们去发现,这就是美丽和智慧的宝藏,美国人民发现时方能觉得这宝藏是何等的悦目赏心。飘飘长髯的山姆老叔已不复可见,因为他已用保安剃刀将长须剃去,交成一个双颧高耸,双颊凹瘪,戴着一副牛角框眼镜,透出炯炯目光的滑稽样子了。这一变立刻使他失去了旧日的庄严伟大,那是何等的可惜。我对最高法院问题所取的态度(这问题其实和我并不相干),完全系以爱好却尔斯伊文思许斯的面貌而决定的。他简直已是美洲硕果仅存的伟大老人。试问此外还有别个吗?为了优待起见,自应让他退休,但如果说他已衰老不堪任事,则在我看来竟是绝大的侮辱。他的面貌是雕刻家所认为最合理想的。
  美国的老人依旧要如年轻人一般的忙劳,显然是个人主义推行得太过分所致。他以自立为荣,而以依赖晚辈为耻。美国宪法曾替人民规定下许多应享的权利,但不应遗漏了老年人应由其子女赡养这一条。因为这也是由服役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和义务。为父母者在子女幼小时何等的辛劳,子女小有病痛必整日整夜的服侍,换下来的尿布每天必须洗涤,须费二十余年的功夫方能完成教养,使他们可以出去应世做事。他们即费了这大的辛苦,则到了老年时,应该由他们的子女赡养并受人尊敬,尚有拒绝不给予他们的道理吗?在普通方式的家庭生活中,凡是人都先受父母的教养,后来则接下去教养自己的子女,最后则受子女的赡养,程序极为自然,其间没有个人自傲的余地。中国人因为他们对生活的概念是完全以家庭中互助为基础,所以并没有个人独立的意识。因此,到了老年受子女们的赡养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反而将因有子女赡养他们而自己觉得欣幸。中国人的生存目的也仅此而已。
  西方人则不然,他宁可去住在附近有烹饪室的旅馆中。出于大公无私的愿望,不愿为子女所累,不愿去干涉他们的家庭生活。但他其实有干涉的权利,这种干涉即使将使子女们不愉快,但确属十分自然。因为一切生活,尤其是家常生活,本是一种节制课程。试想人在幼时,岂不都受父母的干涉吗?操行主义者以为子女须离开父母,在这种思想中,我们看到不干涉的逻辑。父母曾为我们费过一番极大的辛劳,如若我们在他们老而无能时尚不能容忍他们,则我们在家庭中尚能容忍什么人?一个人无论如何须学习自制,否则连婚姻也失去效力。试想骨肉的情爱奉侍,岂是旅馆仆役所能代替的吗?
  中国人对于年老父母的躬亲奉侍概念,系完全根据于有恩必报的理由。一个人从朋友方面所受到的恩惠都可以用数字计算,但父母的养育之恩则绝不是数字所能记录。中国的教孝论文中,一再提起洗尿布。这件事使轮到自己做父母时觉得有意义。所以为了报答起见,父母年老时,为子女者岂不应好好地侍奉,视其所好,每天以精美的膳食供养吗?为子女者尽孝道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不单是像医院看护服侍一个陌生病人一般,但求尽职就能算数的。以下是屠羲时所著《养正遗规》中的一节。这篇文字从前小学生都当做教科书读,中间详述子女应该怎样对父母尽其孝道: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蚊蝇。冬月则审察衣被之厚薄,炉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窗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乃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因此在中国,哪个不期望做老人,做父母或祖父母?这类事情常被普罗级著作家所讥笑,视为封建遗毒。但其中实有一种佳趣,因此,中国内地的老年人都还牢守这个思想,而以为新的中国太不像话。最重要的一点是:凡人如有相当的长寿,他不能不老。愚拙的个人主义似乎假定个人可以在抽象的境地中生存,可以实际的独立。我们如若舍弃这个思想,便会承认我们必须如此计划我们的生活方式,以使人生的极乐时期出现在老年之时,而并不在知识未充分的青年时期。因为我们如若取持和此相反的态度,则我们将于不知不觉之间和光阴做必不能获胜的竞赛,对于未来永远怀着一种恐惧,深怕它的莅临。一个人绝不能不老,凡自己以为不老的人,都是在那里自欺。人类不能和大自然相对抗,则何不安于由此而老呢?生命的交响曲,其终点处应是伟大的和平晴朗,物质舒适和精神上的满足,而不是破锣破鼓的刺耳响。
  第九章 生活的享受
  一、安卧眠床
  我好像终将成为一个游方式的哲学家,但这也是无法的事,一般的哲学好似都属于一种将简单的事情弄成令人难懂的事情的科学;但我的心目中则能想象到一种相反的哲学,即是将烦难的事情化成简单的科学。一般的哲学中虽用物质主义、人性主义、超凡主义、多元主义、什么主义等类的冗长字眼,但我终以为这类学说未必能比我的哲学更精深。人类的生活终不过包括吃饭、睡觉、朋友间的离合、接风、饯行、哭笑、每隔两星期左右理一次发、植树、浇花、伫望邻人从他的屋顶掉下来等类的平凡事情。大多哲学家用深奥的字句来描写这类简单的生活状态,无非是一种掩饰概念的极端,缺乏表达的技巧而已。所以,哲学实已渐渐趋近于使人类对于自己的事情更加不懂。哲学目前的成就仅是:越解说,越使人模糊。
  安睡眠床艺术的重要性,能感觉的人至今甚少。这是很令人惊异的。我的意见以为:世上所有的重要发明,不论科学的和哲学的,其中十有九桩都是科学家或哲学家,在清晨两点到五点之间,蜷卧于床上时所忽然得到的。
  有些人在白天睡觉,有些人则在晚间睡觉。这里的所谓“睡觉”同时也做说谎解说(按:英文中的Lying一词做安睡解,也做说谎解)。我觉得凡是和我同意深信安睡眠床是人生最大乐事之一者都是诚实的人,都是宁可阅读不含道德教训的故事如《爱丽丝奇遇记》之类者。
  安睡卧床于身体和心灵,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从身体上来说,这是和外界隔绝而独隐。人在这个时候,往往将其身体置放于最宜于休息、和平以及沉思的姿势。安睡并易有一种适宜和舒服的方法。生活大艺术家孔子从来是“寝不尸”,即不要像僵尸一般地挺睡,而必须蜷腿侧卧。我也觉得蜷腿睡在床上,是人生最大乐事之一。两臂的安置也极关重要,须十分适宜,方能达到身体上的极度愉快,和心灵上的极度活泼。我深信最适宜的姿势不是平卧床上,而是睡在斜度约在三十度的大软枕头上,两臂或一臂垫在头的后面。在这种姿态当中,不论哪一个诗人即能写出不朽的佳作,不论哪一个哲学家即能改革人类思想,不论哪一个科学家即能有划时代的新发明。
  能感觉到寂静和沉思的价值的人很少,这是令人惊奇的。安卧眠床的艺术,其意义不单是令人在整天的劳苦工作之后,在和人相见谈话、无意义地说了许多废话之后,在哥哥姐姐遇事必要矫正以便保护你升到天堂,致使你的神经极受刺激之后,得到身体上的休息,并且还有更进一层的意义。这艺术如果加以相当培植,可以成为一种心灵上的大扫除。有许多生意人,公事台上安着三架电话机,片刻不停地一天忙到晚,还自己觉得非此不可,引以为慰;但他实在不知道倘若在半夜后或清晨间安睡在床上做一小时的沉思,反而可以赚进加倍的钱。一个人即使睡到八点钟方起身,那又有什么关系?他如在洗脸刷牙之前,先在床上悠闲地吸几支香烟,将这一天所要做的事情计划一下,而不要匆忙地起身,则对他的益处将不能以倍数计算。这时候他穿着宽大的睡衣,以最舒服的姿势睡在床上,没有紧狭的内衣,牵扳的背带,窒息的硬领,也没有很重的皮鞋束缚他,使他那白天势必失去自由的足趾也得到了解放舒适。这时,他的生意头脑方能真正运用。因为一个人的头脑,只有在他的足趾自由时,方是真正自由的。只在头脑自由时,他方有真正做思想的可能。在如此舒适的境地中,他即能思量昨天的成就和失败,并将当日的事情分其轻重,决定进行。一个商人不妨先预备好一切,到十点钟时再走进公事房去。这较胜于在九点钟,或甚至在八点三刻时,即和奴隶头目一般地赶到公事房,就像中国人所说的无事忙。
  但是对思想家、发明家、概念家来说,在床上一小时的安睡,其所助犹不止此。一个著作家在这种姿势中,能比他整天坐在写字台前得到更多的论文或小说资料。因为在这时节,他完全不受电话、来客和日常小节的烦扰。他好似从一片玻璃或一挂珠帘中看到人间的生活,而现实世界的周围即好似悬着一圈云彩使它增添了一种神奇的美丽。这时他所看见的,不是生硬的生活,而已变为一幅比生活更真实的画像,如倪云林或米芾的名画一般。
  睡在床上,所以会对人有益,理由大概如下:一个人睡在床上时,他的筋肉静息,血液的流行较为平顺有节,呼吸较为调匀,视觉、听觉和脉系神经也大概完全静息,造成一种身体上的静态,所以能使心思集中,不论于概念或于感觉都更为纯粹。就是在感觉方面,例如:嗅觉和听觉,也是在这个时候最为敏锐。所以好的音乐须卧而听之。李笠翁于他所著的《杨柳》篇中说:人们须在清晨未起身时,聆听鸟的叫声。我们在清晨苏醒后,睡在床上听百鸟的鸣声,这是何等美丽的境界啊!百鸟的鸣声就是在城市中也大多可以听到,不过我敢说,能够感觉到的人很少罢了。以下所述,即某天清晨我在上海所听到而记下来的:
  〖这天,我在一宵好梦之后,于五点钟时苏醒,即听到一阵极为悦耳的声音。最初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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