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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娱乐圈大写真-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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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温拿”五人一体的形式已令歌迷厌倦的时候,阿伦忍痛中止了与好朋友多年的亲密合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和台湾永升电影公司签了三年合约。
  他以最快的速度学会了普通话,三年内拍片超过十部,其中《假如我是真的》一片赢得台湾电影金马奖。这部影片对他后来的发展影响很大。
  合约期满返港后,阿伦还拍了好些片子。不久,他全力在歌唱方面发展,凭《爱的根源》、《酒红色的心》、《午夜丽人》等歌,夺得多个唱片大赛奖,从而名声大噪,唱片销量稳居榜首多时。1985年,他一个人连开20场演唱会,开创了香港个人演唱会场数最高纪录,事业达到巅峰状态。
  阿伦的歌迷男女老幼都有,但以年轻人居多。这些活泼率直的少男少女,除了热烈的捧场,也会随时出些难题。一着不慎便会尴尬得下不了台,所以每次上台,阿伦都得准备如何招架。
  他知道,对各类歌迷既不能太严肃、光讲道理,又不能跟他们胡闹,要掌握分寸,懂得收放。狂热的歌迷有时还会形成一股伤害的力量,他就曾经在混乱中被歌迷抓伤,甚至头发也被扯落。面对汹涌的人潮,阿伦从歌迷的喝彩声和掌声中充分领略到金钱和荣誉不能相比的欢欣。
  阿伦感情虽然丰富,但却始终专一,他很少绯闻,心中只有相恋多年的女友莎莉。
  他和莎莉的感情相当稳定,彼此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莎莉不爱出风头,默默地在背后帮助他。阿伦常对人说,没有莎莉,便没有他今天的成就。
  莎莉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女性,除了替阿伦管账外,还照顾他的起居,为他设计形象,阿伦登台的所有服装,都由莎莉一手包办。她对潮流时款敏感,懂得观众心理,除了设计阿伦的服装外,还设计伴舞演员的服装。为了赶演出时间,莎莉经常要熬通宵,由设计款式到一针一线地缝制。阿伦之所以能保持旺盛的青春活力的形象,功劳也有莎莉的一份。
  1986年8月的谭咏麟演唱会,早在两个月前便开始接受歌迷的预订门票,17场的票仅7天便告售完。后应歌迷强烈要求,又再追加3场。售票处光是收到邮购支票就超过了1000万港元。
  “‘86谭咏麟万众狂欢演唱会”在香港体育馆举行,演唱会刚启幕时,场内的灯光熄灭,“温拿”四位成员通过录音带替阿伦打气。在昔日队友倒数声中,舞台灯光闪个不停,一身武士打扮的阿伦手执宝剑,在舞台中央处慢慢升起。歌迷开始疯狂。威风凛凛的阿伦全身金黑色装扮,配上皮靴、黑手套。两曲唱罢,阿伦除了黑手套,向反应热烈的观众席上抛去,此举令歌迷们乱作一团。
  唱完新碟中的歌曲,阿伦又换上一套全白服饰,出台与歌迷闲谈。场内灯光绝大部分由电脑感应操作,瞬息变幻,使人有目不暇接之感。由四声道配合的音响效果使庞大的场馆响起风沙声、海浪声、雨声……音域广阔而清晰。
  当阿伦返回后台更换服饰时,在音乐声中,场内激光闪烁,融合了现代科技的高水准音响使在场观众惊叹不已……这场演唱会,阿伦足足唱了三个钟头。随后的几场演唱会,有多位明星为阿伦助阵,梅艳芳、刘德华等均与阿伦同台演唱。日本的当红歌星王置浩二也专程飞港,在演唱会中与阿伦合唱一首《酒红色的心》和《月半湾》等歌。
  过去,谭咏麟经常在东南亚一带登台,后来发展到欧洲、美加演唱。除欧洲、美加外,还到过南美洲。总之,有华侨的地方,都是他行程考虑的范围。
  成年累月辛苦劳碌,使很多人替他担心,有人认为,阿伦的财产早已超过千万,投资的生意有火锅店、西餐厅及艺能工程,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命干,真是不懂享受。但阿伦的心愿是希望借演唱会和大家聚首,希望把演唱会发展成为每年一次的“夏日狂欢”,大家一齐欢度美好时光。
  汪明荃在香港,不论圈内的还是圈外的人,大都亲切地叫汪明荃“丽莎”。汪明荃先是加盟“丽的”,后转入“无线”,其“大姐大”地位几乎无人可以动摇。
  汪明荃算不上大美人,但她往台上一站,不管什么红星都难以夺去她的光芒,这是一种气质,一种从容。她的歌喉也说不上出色,但一曲《万水千山总是情》,唱红了半边天。她学做粤剧,也有人买票专去看她。有人称她是“无线”的“镇台之宝”。
  丽莎上有姐姐下有弟弟,在她1岁多时,父母和姐弟迁居香港,把她留给住在上海郊区的爷爷和奶奶带。一直到9岁,她只和两个老人生活在一起。9岁那年,父母接她去了香港,她一点也不高兴,心里舍不得两个老人。后来,她就慢慢变得沉默,喜怒哀乐不轻易外露,有很强的独立性。她性格的形成,和没有父母爱没有姐妹情的童年极有关系。
  她说过,她进入娱乐圈之前,父亲要求她对家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可外泄。所以,直到今天她父亲及家人都没有在公开场合亮过相。和某些出尽风头的“星妈”、“星爸”相比,她的父母应该说是很特别的人了。
  1971年,汪明荃和刘昌华结婚。
  汪明荃说:“我一直赞成结婚,结婚是正常的,人人都结,我为什么不结?”
  问题在于,她那时刚从“丽的”跳槽进入“无线”,正步入事业的黄金时期,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而且这忙是身不由己的。那么对于婚姻的另一方来说,就是不公平的了。但汪明荃那时太年轻、太自信,以为在事业与婚姻上可以取得平衡,结果却失败了。
  其实,丈夫和婆婆对她都很好,本来是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但丽莎却没有好好珍惜,或者说是为事业牺牲了家庭。这段婚姻维持了几年,终于以离婚告终,但直到今天,汪明荃对前夫刘昌华仍怀着深深的歉疚。
  她说:“到今天,我依然觉得错在自己,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后来他再婚了,并且还生下一双女儿,过得很好。他是应该得到幸福的。”这番话体现了汪明荃性格中善良的一面。丽莎没有孩子,外界曾传她为了拍《家变》而把四个月的身孕都打掉了,为事业作出了最大的牺牲。其实这是误传,丽莎确实流过产,但那不是有意的,她其实也很想做母亲。流产后,丽莎一直没有再怀过孕,因此一直没有亲生骨肉,这是她生命中的又一个遗憾。
  后来,她年纪大了,而且没有再婚,自知不会再生孩子了,就索性收了三个干女儿,一个是谢贤和狄波拉的女儿婷婷(正式上了契),一个是李姓朋友的女儿,还有一个是一位新加坡华侨的女儿。她喜欢女孩。三个契女和她关系都很好。
  多年前,汪明荃曾痴迷地爱上了金牌司仪何守信。而何守信当时已经结婚,太太就是当红影星欧嘉慧。但丽莎居然可以整日整夜陪何守信打牌,可以当着其他艺员的面对何守信柔情万种,甚至在公开场合手牵着手。
  一场很复杂的三角关系,被传媒炒得沸沸扬扬。丽莎一如既往地拒绝记者采访,任真真假假的绯闻满天飞。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受伤倒地的竟是她自己。直到这时她才明白,她只是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而已。后来她就患上了甲状腺肿瘤,恶性的,继精神之后身体再经受了一次炼狱般的痛苦。
  这之后,她生活中出现了一个罗家英。罗家英是粤剧名演员,丽莎因学粤剧而与他接近并产生了爱意。罗家英最大的长处是性格乐观,他教丽莎怎样笑对人生。他指出,丽莎以前冷对记者,其潜意识里就是太介意别人对她的看法,因此才封闭自己。罗家英从不介意别人说什么,只以诚待人。这一点对丽莎影响至深。
  当汪明荃敞开心怀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一切都不是那么可怕,尽管经历过许多痛苦,但仍然可以快乐地生活。她因此对罗家英既爱慕又尊重,凡事都包容忍让几分。
  1994年8月,她和罗家英一同赴美国探望自己的家人。父亲希望他俩早日结婚,但丽莎说暂时还未考虑,认为现在的相处方式很好。记者说罗家英人很好,对人很亲切。丽莎笑着说:“他对人无疑很好,但相处久了,就原形毕露,又挑剔,又多投诉……”
  “无线”成立28周年庆祝大会上,她穿一袭红裙担任司仪兼表演节目“十兄弟”,47岁的“阿姐”风采依然。
  “情歌王子”周华健1960年,周华健出生于香港,并且在香港长大。
  读书时他就沉迷于音乐,但家人却不希望他朝这方面发展,而是期望他能好好读书,中学、大学一直读下去,有了文凭,一生受用。可他却使家人失望了,19岁那年,他考香港中文大学名落孙山。家人不甘心,想办法送他去台湾继续读书,希望他走“正路”。他明白亲人的苦心,上飞机之前,把右手本来为方便弹吉他而留着的指甲剪了,决心从此告别音乐,一心读书。
  但他对音乐的热爱却没法改变。在台湾读大学二年级时,恰逢春节,他在宿舍里休息,忽然听到隔壁传来吉他声,他再也忍不住了,立即去借了一把吉他弹了起来。音乐使他感到无比快乐,也许是从这时起,决定了他这辈子将与音乐结缘。此后他早上读书,晚上在餐厅里唱民歌。每天晚上,他都去西门町的大小餐厅里很投入地唱歌。
  有一天,他感到一种难以抑制的创作冲动,写了一首歌《其实我不想放弃》,然后背着吉他跑遍台北,希望有唱片公司接受他这个“创作歌手”,希望别人能给他机会,但他得到的只是冷言冷语。
  终于,台湾著名音乐人李宗盛雇用了他,工作只是整理录音带,清洗唱机磁头等杂务。对此他一点都没有嫌弃,认为这也是一个机会。
  大学毕业后,李宗盛推荐他进入台湾滚石唱片公司做制作助理。从此他的人生掀开了新的一页。
  周华健有许多良师益友,他说要感激的人太多,但第一个应该是李宗盛。
  在变化多端的流行唱片市场,李宗盛制作和谱写的歌曲,多年来一直保持着畅销的势头,因此被称为“台湾流行音乐之王”。如80年代最红的两首歌曲,郑怡唱的《结束》和陈淑桦唱的《梦醒时分》。
  李宗盛在台湾唱片公司担任高层主管,但他的主要角色还是音乐制作人。正是他为周华健制作了第一张专辑《心的方向》,才使香港乐坛“四大天王”地位有了实质性的威胁。像赵传、陈淑桦、林忆莲的专辑成功,也是李宗盛的手笔。
  从音乐风格来说,李宗盛的作品比较偏重城市民谣,像第一张专辑《生命中的精灵》和《阿宗三件事》。而《生命中的精灵》是他的经典之作。
  李宗盛的情歌非常撩拨人心,有催人泪下的力量。他的作品是大众情绪的代言人,能以生活语言说出现代人的情感,让歌手唱出爱的切肤之痛和复杂矛盾的思绪,以及透彻的男女情爱观,这在流行乐坛都是少见的。比如《爱情有什么道理》、《傲慢与偏见》、《伤痕》、《荒唐》、《我是一只小小鸟》、《给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我有话要说》等等。
  李宗盛不但雇用和推荐了周华健,还常常为周华健指点迷津。他们的关系十分奇特,平常两人从不会相约吃饭喝酒聊天,偶尔碰见了也只是交谈几句,李宗盛从不说大道理,短短几句话,却针针见血,给周华健很大的启迪。
  周华健出了四五张唱片后,有一段时间觉得很苦闷,因为似乎很难再进一步。李宗盛不紧不慢地对他说:“没什么问题,是你自己不去努力罢了,因为你时常觉得自己已经不错了,生活环境又改善了,就会如此。”
  周华健于是明白,满足于物质生活往往会使人迷失自己,任何勇气、创意都会被消磨掉。
  李宗盛的词曲自成一格,周华健很想向他学习。李宗盛却提醒他说:“你要有你自己的东西,你要创作属于你自己的歌!”于是,周华健不再依赖他,而是努力去感受生活,去创作出自己的歌。
  周华健最感激的另一个人是台湾女歌手齐豫。当初是她发现了周华健的歌唱潜质,齐豫介绍周华健唱广告歌,不但使周华健脱离了当时的经济困境,还开拓了周华健的歌手之路。正是从那时起,周华健才逐渐出了唱片,才慢慢红遍台湾。齐豫还教他唱歌的窍门,教他写简谱,在音乐基础方面给了他很大的帮助。
  他最欣赏齐豫坦荡率真的个性,齐豫是一个榜样,教会他无须做作,无须讨好歌迷,只要存一份真性情就足够了。
  1993年夏天,周华健到香港拍电影,拍的是他同学唐季礼做导演的《超级计划》,这时他在台湾已红了,但在香港却没有人认识他。他的经济状况已有了改观,在台湾还买了房子,但在香港他似乎什么也没有。收工后,他抱着儿子,搭运戏服的货车顺道回他寄宿的亲友的住处,车上没有冷气,热得像个蒸笼。那时,他没有手提电话,也没有传呼机,朋友找他,便打电话上他哥哥的办公室里留言,当然,也没有什么朋友找他。周华健仿佛一下子又从天上掉回到地下,所不同的是,他有了成功的经历,懂得怎样在一片荒凉中开垦出绿地。
  拍完电影《超级计划》后,他满怀信心地以一个创作歌手的姿态向香港歌坛进军。他很快获得成功,短短两年内,他的知名度直线上升,声势直逼“四大天王”。他出的唱片,两星期内卖了近15万张,唱片公司说他的唱片销量可与张学友的媲美,因此传媒封他为“天王杀手”,张学友也预言他是歌坛的接班人。
  他创作的一首歌《明天我要嫁给你》,以朴素的语言、真实的感情和优美的旋律风靡香港歌坛,被誉为“情歌极品”。
  1995年初,他在红堪体育馆成功地开了三场演唱会。
  1996年,香港唱片市场不景气,各类演唱会门庭冷落,但这些不利因素对周华健似乎没有影响,他的唱片一样卖了20万张。这年1月,他又在红勘体育馆举行了八场演唱会,门票三天内就全部售光,后来加开了多场,才满足了歌迷的要求。在此期间,他曾在两天之内为3000个歌迷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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