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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自传-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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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农夫会聚集在那里,坐在夏日的微风中赏月。我的母亲告诉我他有一次差不多因肺炎死去,因为在收割月满后他外出传道时流了很多汗,而回家时没有擦干。他常常建筑教堂,被派到同安传道时在那儿曾建过一所。当我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我看见他建筑在坡仔的新教堂。教堂是用太阳晒干的泥砖造成,上面盖瓦,表面涂上石灰。当屋顶的重量渐渐把四周的墙挤开的时候,来了一场大骚动。住在六十英里以外的小溪的华纳斯(A。 L。 Warnshuis)牧师,听到这种情形,从美国定购了一些钢条来。这些钢条用一口大钉联合在中间,那口大钉可以把那些钢条旋转到所需要的适当长度。它们连接在支持屋顶的木条之上,当螺旋钉扭紧时,那些钢条把木条牵扯在一起,而人可以清楚看见教堂的屋顶被提高了几英寸。这是伟大而值得纪念的一瞬。
  虽然我父亲是一个基督教牧师,但这绝不表示他不是一个儒家。我记得我曾帮助他装裱大儒朱熹的一副对联,用来张挂在新教堂的壁上。这副对联的字体大约有一方尺宽窄,我父亲曾走一趟漳州以取得这些墨宝的翻印本,因为朱熹曾做过漳州的知府。朱熹生于十二世纪,据估测是由于介绍女人缠足的方法而把“文化”带入我们的省份。如我所见,他的工作不大成功,因为我省女人所缠之脚既不小,又不成样子。
  我最先和西方接触是在一对传教士的访问中住在牧师住宅的时候,他们留下一个沙丁鱼罐及衬衣的一粒领钮,中间有一颗闪亮的镀金珠。我常常觉得它很奇怪,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他们走了之后,房子的四壁仍充满了牛油味,我的姐姐逼着要把窗子打开,让风把它吹走。我和书本上英文的首次接触,是由于一本不知是谁丢在我家的美国的妇女杂志,可能是“Ladies Home Journal”(妇女家庭杂志)。我母亲常把它放在她的针线盒里,用这本杂志的光滑画页来夹住那些绣花线。我相信没有一本美国的杂志能用得这么长久。在建筑教堂的时候,华纳斯牧师也曾寄给我们一组西方木匠用的工具,其中包括一个旋转机,我对它们十分惊奇,觉得它们做得非常之好。
  我父亲和华纳斯牧师成为好朋友、好对手,因为华纳斯牧师发见我父亲对一切西方的及新的东西具有胃口。他介绍一份用油墨印在光亮的纸上,名为“教会消息”的基督教周报给我们。他寄给我们各种小册子及书籍,其中有基督教文学以及上海基督教差会所印行的关于西方世界及西方科学的书籍。西学就用这种方式来到我家。我相信父亲曾读过一切关于西方世界的有用的东西,我记得他有一天带着讽刺的笑容说:“我读过所有关于飞机的东西,但我从未见过一架,我不知道是否可信。”这大约是在莱特兄弟试验飞行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怎样得来的消息,但当他和我们兄弟谈及柏林及牛津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时,他的眼里常放出亮光,半真半假地希望我们兄弟中有一天有人能在那里攻读。我们是一个根深蒂固的梦想者的家庭。
  当我十岁的时候,我离开两个弟弟到厦门去上学,那一所学校我父亲曾断定它是不够好的本地学校,因为旅程需要很多天而且要花一点钱。寒假我没有回家,那便等于离开我母亲一个整年。但男孩就是男孩,我很快便学会不想家而耽溺于学校里面的种种活动,这包括赤脚踢从哑铃锯下来的木球。这是学校里面学童们的经常运动,但没有任何事如同回到母亲身旁这样快乐。进入为群山所包围的板仔河谷之后,差一英里便到家,我们三弟兄不能再等待船儿慢慢地摇而起程步行。我们曾计划怎样对母亲宣告我们的到达,是否在门外大声喊叫“我们回来了!”抑或再来一次对母亲的善意的戏弄,用一个老乞丐的声音,求取一点水;或潜行入家中,找到她在那里,然后突然对她喊叫。我想这个世界有时实在太小,不足以约束孩子们的心。这就是那些久住在中国的西方人所谓的“中国人的顽皮性格”。
  放假的时候,我们的家变成了学校。我曾说我父亲是一个基督教牧师并不意味着他不是一个儒家,当我们男孩子抹好了地板,女孩子洗完了早餐的碗碟之后,铃声一响,我们便爬上环绕餐桌的座位,听父亲讲解儒家的经典及诗经,其中包含有多首优美的情歌。(我记得有一位羞怯的青年教师,当他不得不讲解那些孔子自己编选来陶冶我们的情歌时,整个脸都红了起来。)我们继续学习到十一点时,二姐望着墙上的日影,慢慢地站起来,面上表现着不愿意而勉强顺服的表情说:“我必须去煮午饭了。”有时晚上我们也集合读书,然后她又不得不停止她的阅读,起来说:“现在我要去洗东西了。”
  我之所以必须写及我的二姐,不只因为她占了我童年生活的大部分,同时表示在我们的家庭中,大学教育的意义是什么。我记得我二姐爱我(一切弗罗伊德派的说法,都给我滚!),因为我是一个头角峥嵘但有点不守规律且好恶作剧的孩子。当我的兄弟们安分地细心研读他们的功课时,我却走到园子里玩耍。当我稍微长大时,她告诉我,我孩童的时候,十分顽皮,而且常常大发脾气,有一次和她争吵过之后,我钻入后花园中一个泥洞,像猪一样在里面打滚报复她,起来时我对她说:“好啦,现在你要替我洗啦!”在这一瞬间我看来一定十分污秽而又可爱!
  我姐姐曾读过史各德、狄更斯、柯南道尔、哈葛德的“所罗门的宝藏”以及天方夜谭,这一些书都已由我的同乡林纾译成中文。林纾事实上不认识一个英文字,完全是靠一位卫先生替他翻成福州话。然后这位伟大的作者,把整个故事用美丽的古文写出。林纾大大的出了名,他进而翻译莫泊桑,及小仲马的茶花女遗事,这本书震动了中国社会,因为女主角是个得了肺痨病的美人,十分像中国的罗曼史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中国的理想美人似乎不是患上了肺痨,就是憔悴的差不多要死的贵妇。甚至在古代,最著名的中国美人,不是患心绞病,就是患某种神经病的,而她最著名的姿态,是忍受极端痛苦而把眉头皱起来那一瞬。我的姐姐和我,读过了霍姆兹及作者名字我已不记得的法国某作家的侦探小说后,编集了一个我们自己的长篇侦探故事来作弄母亲使地快乐,这个故事一天一天连续下去,充满令人毛骨悚然的逃亡和冒险。我姐姐是天才,像黛博拉·寇儿一样,有伶俐而敏锐的表现力,因此当数年前我在银幕上首次看见寇儿的时候,我的心跳得很快,握着我女儿的手惊呼:“那就是我二姐的样子!”而我太太见过二姐,赞同我的看法。
  我姐姐在厦门高级中学毕业之后,想去福州女子大学升学。我听到她在家庭祷告之后请求,但一切都是徒劳。她不想马上结婚,她想去读大学。就是因为这个原故,我现在述说这个故事。我父亲却不作此想。我姐姐恳求,甘言劝诱,且作种种应许,但我父亲说“不”。对我来说这是可怕的。我并不责怪父亲。他实在并非不希望有一个有才干、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儿,我记得当他读完一篇上海某杂志的一位女作家的文章之后说:“我希望我有一个这样的女孩来做我的媳妇!”但像他这样的梦想者,他看不到有任何办法可以这样做。女子受大学教育是一种浪费,而我们的家庭实在无法供应。更何况这是一个甚至厦门富裕家庭的儿子们也不会到福州或上海去求学的时代。我父亲听说上海圣约翰大学是在中国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我相信他大部分是从“教会消息”读到的。我听到父亲自己告诉一个朋友,当他卖去我们在漳州唯一的房子以使我二哥可以在进入大学的契约上签字的时候,眼泪禁不住地滴在纸上。这就是一个牧师能力的极限。儿子,可以;女儿,不可以;在这个时代,不可以。这不是学费的问题,因为我深信二姐可以在一所基督教大学得到一个名额。这是旅费及零用钱的问题,它可能每年要花费五十至六十银圆。这样,我二姐只好漂流再漂流,在厦门教书,等待结婚。在这些日子里,女孩一过了廿岁,便必须急于嫁人。我二姐有一个等候了很久的求婚者,但每当我母亲晚上去找她想提及这个求婚者的问题时,我二姐都把灯吹熄了避而不谈。她不能进大学,那时候她又已经二十一岁。
  当大家因为我二哥快要毕业,可以赚钱供我读书,提议我去圣约翰大学攻读时,问题也拖到最后一天才决定。因为父亲想向一个好朋友而且是他从前的学生借一百银圆,却丝毫没有把握。按照古代中国的规矩,老师是终生的主,是儒家“君,亲,师”中的一位。这个我父亲从前的学生现在已是富翁,我记得我父亲无论何时经过漳州,都住在他这个旧学生的家里。因为在这位老师与学生之间还有多过一般师生的关系:这个富翁从前是一个聪颖而贫寒的孩子,当他在我父亲之下受业的时候,父亲送他一顶帽子作为礼物,他对这件礼物终身不忘,当它已破烂到不能再戴时,他发誓一生不再戴其它的帽子,而他的确做到了。这就是古代中国所谓的忠——在中国小说或在舞台上所教的强烈的忠,无论武将与文臣,家庭中的仆人,夫妇之间,都讲究忠。我父亲知道只要他肯开口,他一定可以得到这笔借款。到今天,我还不知道这笔钱偿还了没有。
  这样,我便和我二姐及我们一家一同乘坐帆船直下西河,她要到一个叫做山村的小村去举行婚礼,而我是假定起程到上海去读我大学的第一年。那一百银圆的借款问题,像一把达摩克利兹的剑悬在我的头上,但我是喜洋洋的。那时我是十六岁。婚礼过了之后,二姐从她嫁衣的袋子里面拿出四角钱给我。在分手时她眼上挂着泪珠说:“和乐,你有机会去读大学,你的姐姐,因为是一个女孩,不能去。不要糟蹋了你的机会,立定决心做一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著名的人物。”这是我家庭理想模型的全部。
  二姐两年后死于瘟疫,但这些话仍常在我的耳朵里回响着。我所以谈及这些事情,因为它们对于形成一个人的德性有很大的影响力。想做一个基督徒,就是如我二姐告诉我的,是想做一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吗?在上帝的眼中,文士们对律法及先知的一切知识、一切学问都没有价值;对于一个谦虚的、单纯的人,却尽力找出他身上最好的东西;而对于跌倒的,却可能把他扶起来。这是耶稣基督的教训最单纯而毫无缠夹的纲领。我现在仍想象自己是那个在烂泥中打滚来报复姐姐的孩子,而我相信上帝一定已因此而爱我。耶稣最特别的地方,他的无与伦比之处,是使税吏、娼妓,比当时那些饱学之士对他更为亲近。
  圣约翰大学在那个时候已在国际上赢得了相当的声名,因为它曾产生了几位中国大使——颜惠庆(来自我的家乡厦门),施肇基,顾维钧。它无疑是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而在学生们的心中,这也就是圣约翰大学之所以存在的原故。虽然它是圣公会的,它对大多数学生的秘密使命却是产生成功的买办来做上海大亨们的助手。事实上学生英文的平均水平,并不超过对一个买办的期望。校长卜济舫博士,一个真正伟大的人物,他对于自己任务的概念,我想是和英国鲁比或伊顿学校的校长差不多。
  他对学生父亲般的影响,是不容误解的。每一个早晨,早祷会之后,他手上拿着一个黑色的皮包,带着一个收账员,巡视整个校园。我深信这是他每天九点坐进办公室前的晨规。他是一个这样规矩的人,以致有人说他一年读一本长篇小说来使自己在一周之内有一个小时来特别松弛一下。至于图书馆,藏书不多过五千成六千本,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书籍。其实人到那一所大学读书都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图书馆。学问的实质,像天国一样,是在你;而它必须出自你的内心。我们的心是一只猴子;你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只猴子带到森林里去,你不必告诉它在那里可以找到果子,你甚至不必领导它走向那些好果子。我在那个贫瘠的森林中漫游,读达尔文、赫克尔、拉马克,及小说家温斯顿·丘吉尔的“杯盘之内”。此外,我学习打网球及足球,甚至和某些从夏威夷来的同学掷棒球,尽管我永远不能把它掷成曲线。我参加划船会及五英里竞走的径赛队。说句公道话,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得圆满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我青春的心是跃跃欲试的,张望着我所能找到的,贪吃一切可食的,就像一只公园里的松鼠,无论他吃什么都能吸收而且滋养。那个好思想的心,一经入水,便航行在一望无涯且时有暴风雨的海上。人仰望群星而惊异,而船却在挣扎撞击,在波浪上前后左右摇动。我记得二年级时回家渡暑假。我父亲请我讲道(这种事我甚至在十多岁的时候即已做过多次,因为我父亲是个不拘守传统习惯的人,而他想让爱饶舌的我出出风头)。我选择了一条讲题:“应把圣经像文学来读”。对那些农民基督徒谈及圣经像文学,的确是毫无意义,但这种观念当时是在我意识的最前线,于是它就溜出来了。我想我曾说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乔舒亚灭尽亚玛力人及基通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是进化的,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进而为万国万民的独一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你应该可以想得到礼拜天晚餐时我父亲的面色!他可能看出,他已经做了一件错事。他认识一个厦门人,英文很好,但同时是一个无神主义者。这是一个恶兆,“英文好,但是一个无神论者”。因此他很怕我也会走上无神主义的道路。
  我喜欢那所大学但却忽视功课。考试那一周,其它学生正在恶性补习,我却走去苏州河钓鱼,我的脑筋从来没有想到考试会不及格。在中学及大学我都常常是第二名,因为常有死读书的蠢人,把第一名拿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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