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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自传-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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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还有,由于经常注意那道桥构造上的裂痕,知道桥本身接杆的脆弱,金公公可以断定这道桥对于河水的水平线的些微变动都很敏感,唯一要等待的是天公公和金公公的合作而已。我记得金公公是一个斯文而讲理的人,他对基督教有敌意的唯一理由是他开了一个赌局,而我父亲极力阻止基督徒赌博,因此他也不得不阻止那些赌徒成为基督徒。
  对一个有知识的中国人而言,加入本国思想的传统主流,不做被剥夺国籍的中国人,是一种自然的愿望。我是在中国英文最好的大学毕业的——那又有什么了不起?我因为幼承父亲的庭训,对儒家经典根柢很好,而我曾把它铭记于心,每一个有学问的中国人,都被期望能铭记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话,它是有学问的人会话的重要部分。但我的书法是可怕的,是中国缺乏教养的人最显著的标记。我对于中国历史、中国诗、中国哲学,及中国文学的知识,充满了漏洞。现在我是在北京,中国文化的中心。我觉得好像一个在剑桥大学一年级的英国学生和他的导师谈话一样。那个导师用烟烟喷他并且喋喋不休地谈及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对于这些文学家,那个学生只是一个点头朋友。一个有才智的小伙子经过这样会谈之后的第一件事是到图书馆去读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这样他在第二次会谈时,才不会显得那般土气和无识。这是我们所称为的真正大学教育正常的程序,透过心与心的关联,甚或也可以说是由于传染。我带着羞耻的心,浸淫于中国文学及哲学的研究。广大的异教智慧世界向我敞开,真正大学毕业后的教育程序——忘记过去所学的程序——开始。这种程序包括跳出基督教信仰的限制。
  外表上我是一个有成就的教师,我在清华大学做得不错。清华大学是用美国退还的拳乱赔款建立的。这所大学突飞猛进,成为中国最现代及设备最好的大学之一,而它那时正开始建筑一座壮丽的图书馆。它有一位不平凡的中国籍校长及一批本国及美国的好教授,它座落在北京郊外一个从前满洲王公的花园。但心智上我是笨拙的,而且不善适应。直至那个时候我仍有时被胡适博土友善地目为清教徒。我是一个清教徒,我对一位非基督徒的诗人或学者有和善及友爱的期望。我的体质不适于饮酒,酒可使我眼脸干闭。至于烟斗,我愿为这可靠的精神安慰者永远辩护。虽然我自称为异教徒,像罗马酒神节日这样的东西,那时仍非我的能力所能理解,至于现在仍是如此。在一种罗马将领的宴会中,斜倚在卧榻上吃用金盘送上来的一束葡萄,我依然永远是一个观察者。至于女人,在清教徒教育中的训练则有某些益处。当礼拜天我的某些同事去嫖妓,我却在清华大学主持一班主日学,而清华是一所非基督教大学。一位同僚教授称我为一个处男,直至结婚时我仍是如此。这是为什么我这样喜欢巴黎夜总会的脱衣舞。没有一个人能像一个好清教徒这般正当地欣赏脱衣舞。
  我永不会像大学里的富家子弟那般文雅和自信,虽然我在后来的日子中学习在男人及女人的社会中安详、自然,我仍学不会在一个家伙背上猛烈地一拍的动作。我想这是因为高山的精神永远离不开我,而我本质上就是来自乡村的男孩,这是“异教徒”一字语源学的真义。直到现在我仍喜欢穿着袜子在我系办公室的地毯上行走,视之为生活中最奢侈的享受之一。我以为人的双脚,即因为上帝为了叫人行走而造成它们,所以是完美的。对于它们,不能再有什么改良,而穿鞋是一种人类退化的形态。托马斯·渥尔夫曾在望乡(Look Homeward)一书中亲切地写,天使脚趾翘起,因为他生来就是如此。有时,晚上在曼哈坦区的街上散步,我因我妻放出一个高声的呵欠,或突然的、故意的、拖长的尖叫声而对她很愤慨。因为我虽然在曼哈坦士敏土的行人道上行走,我的眼仍看见山颠末受拘束的太空,我的耳朵仍听到山泉甜蜜的笑声,而我并不害怕。
  我常想,做一个富家子弟,要文雅,要知道在什么时候闭嘴,要懂得安静等待升做官员,真不知道这其中的滋味是怎样的。因为在中国,做一个学生,就要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我曾看见一位来自官宦家庭的同事,他的出身和前途无可怀疑的是官场。但我来自福建——不是来自上海或北京。我们在整部中国历史上出产诗人、学者,及美人,但没有第一级的官吏。
  『注:上一代有三位伟大的中国作家来自福建:严复,亚当·斯密、孟德斯鸠,及赫背黎的翻译者;林纾,司各德、狄更斯的翻译者。关于他,我在上文已曾提及;以及辜鸿铭(请看下文)。』
  在外交部的短暂时期中,我发现这位同事已学会闭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文雅而态度自然。他在办公室,把时间都花在喝茶及看报纸上。我对自己说,这个人将来一定会成为一省的首长,结果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常想深深地知道这种不说话的神秘,与闭嘴魔术和升官主义的关系。而我所得的结论是一个兵把他的血贡献给国家,但永不放弃他的荣誉;一个真正成功的官吏为他的国家放弃他的荣誉,但永不奉献他的血。一个兵的责任是只去做及去死,一个好政治家的责任是只去做而永不谈及它。他所做的只是爱他的国家。
  我短暂的神学研究曾动摇我对教条的信仰。有一位教授想用如果这里有A及B,则二者之间必有一条联系线C,来说服我相信圣灵在神学上的必要。这种经院派方法的傲慢和精神的独断,伤害我的良心。这些教条产自迂腐的心,处理灵性的事情像处理物质的事情一样,而甚至把上帝的公正和人的公正相提并论。那些神学家这般自信,他们想他们的结论被接受为最后的,盖上了印装入箱子保留至永恒。我当然反抗。这些教条中有许多是不相关的,且掩蔽了基督的真理。按典章编成的次序而论,保罗比彼得知道得多,而第四世纪的教父比保罗知道得多。按他们教训的比较而论,耶稣知道得最少。
  我已失去封信仰的确信,但仍固执地抓住对上帝父性的信仰。圣诞节在清华大学主领主日学班时,我已在想象那颗大星怎样准确地把三位东方博士领导到马槽所在的那条街,觉得有很大的困难。我只能在桑塔亚那的感觉中,欣赏天使们夜半歌声的象征美。圣诞老人是失去了魅力的神话,但仍是一个美丽的神话。虽然如此,但在我自己切断和基督教会的连系之前,还必须遭遇某些事。
  在北京,我和两位有第一流才智的人接触,他们给了我难以磨灭的影响,且用不同的方式,对我未来的发展有所贡献。其一是代表一九一七年中国文化复兴的胡适博士。文化复兴,连同其它较重要的事情,严格说来就是反儒学。胡适博士,当时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在纽约放出第一炮,这一炮,完全改变了我们这一代的中国思想及中国文学的趋势。这是文学革命,在中国文学史土是一个路标,提倡以国语代替文言,作为文学表现的正常媒介。同时,北京国立大学有一个信奉共产主义的教授陈独秀,编辑向导机关报。胡适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博得全国的采声,而我在清华大学和他相会。这是像触电一般的经验。我对于这个运动的整个进步态度,直觉地表示同情。同代的中国大学者,梁启超、蔡元培及林长民,都参加这个运动。然后保罗·门罗、约翰·杜威,在我出国留学之前,又来北京大学访问。(我一九二三年从德国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毛泽东在那里当图书馆管理员——但没有人注意他,而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他。)
  总之,文化复兴是一种解放的力量,是中国知识分子对过去作的一种完全真正的分裂。一方面军阀们正在交兵,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又为他们自己挑战及斗争的紧张情绪所支配,北京是充满活力的。林纾,那位我姐姐曾读过他的作品的伟大翻译者,同时也在北京国立大学,谴责白话为“引车卖浆者的语言”。那里有斗争那里便有活力,便有思想及研究的推动,有为它而战或为它而反抗的主义。年轻的中国被彻底震动。共产主义者陈独秀继续谴责儒家的整套系统,特别反对祭孔及寡妇守节。而胡适,一个典型的理性主义者,以科学考据为根据,实际上较为温和,写出来的文章像一位学者。陈独秀谴责迷信,如通灵人用它来写出诗句的中国扶乩。当然,那个机关报能轻易地做反对缠足的努力,因为我们已经生活在民国的时代,是以这种努力有点儿像马后炮。一个热心的学生写着:“我们大家都要背起所有中国女人的小脚(的责任)在我们的肩头”——确是一种对新自由战士的不寻常的任务。你想,事实上最少有五千万双中国女人的小脚要背,而这位青年可能有一双软弱的膝头。我不免为北京大学所吸引,而我出洋回国之后,便在那里任教。在这思想大动乱当中,我为我自己的得救,而埋头研读中国哲学及语言学——每一种我可以抓得到的东西。我在中国觉醒的怒潮中漂浮。
  但有一个不加入吶喊的人。他一八八五年从柏林大学、爱丁堡大学,及牛津大学回国,他比我高一代。在他看来,我们这些民国时代的青年新贵,是无知而鄙陋的,即使不被现在称为德模克拉西的近代群众崇拜所腐化,灵魂也已被玷污的鬼鬼祟祟。他说我们是:“近代没有辫子的时髦中国人,回国的留学生”,“曾从英美的人民学习,不是循规蹈矩,而是‘行为不端’的人。”他是一个怪物但不令人讨厌,因为他是有第一流才智的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有见识和深度,不是在我时代中的人所能有的。没有一个在中国的人能像他这样用英文写作,他挑战性的观念,目空一切的风格,那种令人想起马太·安诺德的泰然自若及有条有理地展示他的观念和重复申说某些句话的风格,再加上托马斯·喀莱尔的戏剧性的大言,及海捏的隽妙。这个人就是辜鸿铭。辜鸿铭是厦门子弟,像是料理中国人文主义大餐前的一杯红葡萄酒。由于他把一切事情颠倒,而在我信仰的方向上扮演着一个吹毛求疵的角色。
  我觉得最好是引用索美塞得·毛姆对于他的描写。毛姆没有提及辜鸿铭的名字,而在他那本“谈中国屏风”书中用“那个哲学家”来代替。毛姆在扬子江上流的四川省见过他,那时大约是一九二一年。下面是一篇生动的描写,极能显示这个人性格的要点。
  〖这里住着一位有名的哲学家,想见一见他是我这次有点吃力的旅行动机之一,他是中国儒学的权威。据说他英文、德文,都说得很流利。他曾做皇太后总督之一的秘书多年,但现已退休。全年每周的某些日子,他的门都为那些寻求知识的人开放,宣讲孔子的教训。他有一班门徒,但人数不多,因为那些学生大都喜欢他简朴的住宅及朴实的高贵。若向他提及外国大学的建筑及那些野蛮人的实用科学,只有被他轻蔑地开除。从我对他一切所闻看来,我断定他是一个有个性的人。
  当我宣告我想和这位著名的绅士会面时,我的主人立刻提供一次会面的安排,但经过许多天还没有消息。我查问起来,我的主人耸耸他的两肩。
  “我送了一张便条通知他来这里一趟,”他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来。他是一个脾气很大的老人。”
  我不以为用这般傲慢的方式接近一位哲学家是适当的,是以我并不惊异他对这种呼召置之不理。我寄一封信给他,同我能想到的最有礼貌的词句问他可否让我去见见他,而在两小时之后,接到他的复信,约定明天早晨十时。
  当那哲学家进客厅来时,我即迅速表示我对他容许我拜会他的谢意。他指给我一张椅子,帮我倒茶。
  “你想见我对我是一种奉承,”他回答,“你的国人只和苦力及买办交易,他们以为每一个中国人如果不是这一种,就一定是那一种。”
  我想冒险抗议,但我尚未了解他的真意。他把背倚在椅子上,用一种嘲弄的表情望着我。
  “他们以为若他们已经点头示意,我们就一定会去。”我知道他仍然对我朋友不合宜的通知感到不满。我不知道应怎样回答,喃喃地说了一些恭维话。
  他是一个老人,身材高,有一条灰色的细辫子,明亮的大眼,眼睑下有很重的眼袋。他的牙已残缺而且变色。他过度地瘦,手优美而小,干枯的像鸟爪。曾有人告诉我他吸食鸦片。他穿着一件黑长衫,戴着一顶小黑帽,二者都已破旧不堪,着一条深灰色的裤子束在踝上。他在观望,不十分知道应采取什么态度,有一种人在戒备时的姿态。现在我从他的风度上感到可靠的松弛。他像一个全身端严起来等待人家来替他拍照的人,听见镜头遮蔽器一响,才恢复他的自然。他拿他的书给我看。
  “我在柏林取得哲学博士学位,”他说,“后来我又在牛津读了一个时期。但英国人对于哲学没有很大的胃口。”
  虽然他把话说得像有点歉意,但显然他还满高兴说一件大家多少不能同意的事。
  “我们曾有过一些对于思想界略具影响的哲学家。”我提请他注意。
  “休姆和伯克里?当我在牛津时这两位哲学家在那儿任教,他们深恐会得罪他们的神学同事。他们不会追求他们的思想的逻辑结果,因为怕危及他们在大学社会里的地位。”
  “你曾研究过哲学在美国近代的发展吗?”我问。
  “你是说实用主义?它是那些想相信不可信的事的人的最后避难所。我喜欢美国的石油多过美国的哲学。”
  继续还有更多类似的尖酸话。我想毛姆的人物造型是正确的(我曾立誓不用批评家所爱用的陈词套语,“有知觉力”那个字),他说:“他对于西方哲学的研究,只有助于满足他所谓智慧只能在儒家经典范围内找得的那种想法。”〗
  有一次我的朋友看见辜鸿铭在真光电影院,他的前面坐着一个秃头的苏格兰人。白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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