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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自传-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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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开心见诚讲真话之时,说话和著作便不能成为艺术了。这言论自由究有甚好处?那严格的取缔,逼令我另辟蹊径以发表思想。我势不能不发展文笔技巧和权衡事情的轻重,此即读者们所称为“讽刺文学”。我写此项文章的艺术乃在发挥关于时局的理论,刚刚足够暗示我的思想和别人的意见,但同时却饶有含蓄,使不至于身受牢狱之灾。这样写文章无异是马戏场中所见的在绳子上跳舞,需眼明手快,身心平衡合度。在这个奇妙的空气当中,我已经成为一个所谓幽默或讽刺的写作者了。也许如某人曾说,人生太悲惨了,因此不能不故事滑稽,否则将要闷死。这不过是人类心理学中一种很寻常的现象罢——即是在十分危险当中,我们树立自卫的机械作用,也就是滑口善辩。这一路的滑口善辩,其中含有眼泪兼微笑的。
  我之重新发现祖国之经过也许可咏成一篇古风,可是恐怕我自己感到其中的兴趣多于别人罢。我常徘徊于两个世界之间,而逼着我自己要选择一个,或为旧者,或为新者,由两足所穿的鞋子以至头顶所戴的帽子。现在我不穿西服了,但仍保留着皮鞋。至最近,我始行决定旧式的中国小帽是比洋帽较合逻辑和较为舒服的,戴上洋帽我总觉得形容古怪。一向我都要选择我的哲学,一如决定戴那种帽子一样。我曾做了一副对联:
  〖两脚踏东西文化
  一心评宇宙文章〗
  有一位好作月旦的朋友评论我说,我的最大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这原意不是一种暗袭的侮辱,我以为那评语是真的。我最喜欢在思想界的大陆上驰骋奔腾。我偶尔想到有一宗开心的事,即是把两千年前的老子与美国的福特氏(Henry Ford,汽车大王)拉在一个房间之内,让他们畅谈心曲,共同讨论货币的价值和人生的价值。或者要辜鸿铭导引孔子投入麦唐纳(前英国内阁总理)之家中,而看着他们相视而笑,默默无言,而在杯酒之间得完全了解。这样发掘一中一西之元始的思想而作根本上的比较,其兴味之浓不亚于方城之戏,各欲猜度他人手上有什么牌。又如打牌完了四圈又四圈,不独可以夜以继日,日复继夜,还可以永不停息,没有人知道最后输赢。
  在这里可以略说我读书的习惯。我不喜欢第二流的作家,我所要的是表示人生的文学界中最高尚的和最下流的。在最高尚的一级可以说是人类思想之源头,如孔子、老子、庄子、柏拉图等等是也。我所爱之最下流的作品,有如Baroness Crczsy,Edgar Wallace和一般价极低廉的小书,而尤好民间歌谣和苏州船户的歌曲。大多数的著书都是由最下流的或最高尚的剽窃抄袭而来,可是他们剽窃抄袭永不能完全成功。如此表示的人生中失了生活力,词句间失了生气和强力,而思想上也因经过剽窃抄袭的程序而失却真实性。因此,欲求直接的灵感,便不能不向思想和生命之渊源处去追寻了。为此特别的宗旨,老子的《道德经》和苏州船户的歌曲,对我均为同等。
  我读一个人的作品,绝不因有尽责的感觉,我只是读心悦诚服的东西。他们摄引我的力量在于他们的作风,或相近的观念。我读书极少,不过我相信我读一本书得益比别人读十本的为多,如果那特别的著者与我有相近的观念。由是我用心吸收其著作,不久便似潜生根蒂于我心内了。我相信强逼人读无论那一本书是没用的。人人必须自寻其相近的灵魂,然后其作品乃能成为生活的。这一偶然的方法,也是发展个人的观念和内心生活之独一无二的法门。然而我并不强逼别人与我同好一个著者。我相信有一种东西如Sainte…Beuve之所谓“人心的家庭”,即是“灵魂之接近”,或是“精神之亲属”。虽彼此时代不同,国境不同,而仍似能互相了解,比同时同市的人为多些。一个人的文章嗜好是先天注定,而不能自已的。
  第九章 无穷的追求
  有时我以为自己是一个到异地探险的孩子,而我探险的路程,是无穷期的。我四十生辰之日,曾作了一首自寿诗,长约四百字,结尾语有云:“一点童心犹未灭,半丝白鬓尚且无。”我仍是一个孩子,睁圆眼睛,注视这极奇异的世界。我的教育只完成了一半,因关于本国和外国仍有好多东西是要苦心求学的,而样样东西都是奇妙得很。我只得有半路出家的中国教育和西洋教育。例如,中国很寻常的花卉树木之名目我好些不晓得,我看见它们还是初次相见,即如一个孩子。又如金鱼的习惯,植兰之技术,鹌鹑与鹧鸪之分别,及吃生虾之感觉,我都不会或不知。因此之故,中国对于我有特殊的摄力,即如一个未经开发的大陆,而我随意之所之,自由无碍,有如一个小孩走入大丛林一般,时或停步仰望星月,俯看虫花。我不管别人说甚么,而在这探险程序中也没有预定的目的地,没有预定的游程,不受规定的向导之限制。如此游历,自有价值,因为如果我要游荡,我便独自游荡。我可以每日行卅里,或随意停止,因为我素来喜欢顺从自己的本能,所谓任意而行;尤喜自行决定甚么是善,甚么是美,甚么不是。我喜欢自己所发现的好东西,而不愿意人家指出来的。我已得到极大的开心乐事,即是发现好些个被人遗忘的著者而恢复其声誉。现在我心里想着精选三百首最好的诗,皆是中国戏剧和小说里人所遗忘和不注意之作,而非由唐诗中选出。每天早晨,我一觉醒来,便感觉着有无限无疆的探险富地在我前头。大概是牛顿在身死之前曾说过,他自觉很像一个童子在海边嬉戏,而知识世界在他前头有如大海之渺茫无垠。在八岁时,塾师尝批我的文章云:“大蛇过田陌。”他的意思以为我辞不达意。而我即对云:“小蚓度沙漠。”我就是那小蚓,到现在我仍然蠕蠕然在沙漠上爬动不已,但已进步到现在的程度也不禁沾沾自喜了。
  我不知道这探险的路程将来直引我到那里去。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是;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及行动的人是。其一是处置观念的;其他是处置别人的。我常常钦羡我的同事们有行政和执行的奇才,他们会管别人的事,而以管别人的事为自己一生的大志。我总不感到那有甚么趣。是故,我永不能成为一个行动的人,因为行动之意义是要在团体内工作,而我则对于同人之尊敬心过甚,不能号令他们必要怎样怎样做也。我甚至不能用严厉的辞令,摆尊严的架子以威喝申斥我的仆人。我羡慕一般官吏,以他们能造成几件关于别人行动的报告,及通过几许议案叫人民要做甚么,或禁止人民做甚么。他们又能够令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依时到实验室,每晨到时必要签名于簿子上,由此可令百分之七十五分三的效率增加到九十五分五。这种办法,我总觉得有点怪。个人的生命究竟对于我自己是最重要不过的。也许在本性上,如果不是在确信上,我是个无政府主义者,或道家。
  现在我只有一种兴趣,即是要知道人生多些——已往的和现在此处的,兼要写人生,多半在脾气发作之时,或发奇痒,或觉有趣,或起愤怒,或有厌恶;我不为现在,甚至不为将来而忧虑。且确然没有甚么大志愿,甚至不立志为著名的作者。其实,我怨恨成名,如果这名誉足以搅乱我现在生命之程序。我现在已是很快乐的了,不愿再为快乐些。我所要的只是些少现金。致令我能够到处飘泊,多得自由,多买书籍,多游名山——偕着几个好朋友去。
  我自知自己的短处,而且短处甚多,一般批评我的人大可以不必多说了。在中国有许多很为厉害的,义务监察的批评家,这是虚夸的宋儒之遗裔而穿上现代衣服的。他们之批评人不是以人之所同然为标准,而却以一个完善的圣人为标准。至少至少,我不是懒惰而向以忠诚处身立世的。
  【附记】
  这篇自传原是三十多年前应美国某书局之邀而用英文撰写的,我还不知道已经由工爻译出中文,登载在简又文先生所编的《逸经》第十七、十八、十九期。其中自不免有许多简略不详之处,将来有功夫再为补叙。但是可说句句是我心中的话,求学做人还是这些道理。文末所谓:“甚至不立志为著名的作者……如果这名誉足以搅乱我现在生命之程序”,也是老老实实肺腑之言。就当他为一篇自述以见志之文读去,也无不可。
  五十七年一月十四日
  八十自叙
  第一章 一捆矛盾
  有一次,几个朋友问他:“林语堂,你是谁?”他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有上帝知道。”又有一次,他说:“我只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他喜爱矛盾。他喜欢看到交通安全宣传车出了车祸撞伤人,有一次他到北平西郊的西山上一个庙里,去看一个太监的儿子。他把自己描写成为一个异教徒,其实他在内心却是个基督徒。现在他是专心致力于文学,可是他总以为大学一年级时不读科学是一项错误。他之爱中国和中国人,其坦白真实,甚于所有的其他中国人。他对法西斯蒂和共产党没有好感,他认为中国理想的流浪汉才是最有身份的人,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才是独裁的暴君最可怕的敌人,也是和他苦斗到底的敌人。他很爱慕西方,但是卑视西方的教育心理学家。他一度自称为“现实理想主义家”。又称自己是“热心人冷眼看人生”的哲学家。他喜爱妙思古怪的作家,但也同样喜爱平实贴切的理解。他感到兴趣的是文学,漂亮的乡下姑娘,地质学,原子,音乐,电子,电动刮胡刀,以及各种科学新发明的小物品。他用胶泥和滴流的洋蜡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上,藉以消遣自娱。喜爱在雨中散步;游水大约三码之远;喜爱辩论神学;喜爱和孩子们吹肥皂泡儿。见湖边垂柳浓阴幽僻之处,则兴感伤怀,对于海洋之美却茫然无所感。一切山峦,皆所喜爱。与男友相处,爱说脏话,对女人则极其正流。
  生平无书不读。希腊文,中文,及当代作家;宗教,政治,科学。爱读纽约《时代杂志》的Topics栏及《伦敦时报》的“第四社论”;还有一切在四周加框儿的新闻,及科学医药新闻;卑视一切统计学——认为统计学不是获取真理真情可靠的方法;也卑视学术上的术语——认为那种术语只是缺乏妙悟真知的掩饰。对一切事物皆极好奇;对女人的衣裳,罐头起子,鸡的眼皮,都有得意的看法。一向不读康德哲学,他说实在无法忍受;憎恶经济学。但是喜爱海涅,司泰芬·李卡克(Stephen Leacock)和黑乌德·布润恩(Heywood Broun)。很迷“米老鼠”和“唐老鸭”。另外还有男星李翁纳·巴利摩(Lionel Barrymore)和女星凯瑟琳·赫本(Katherin Hepburn)。
  他与外交大使或庶民百姓同席共坐,全不在乎,只是忍受不了仪礼的拘束。他决不存心给人任何的观感。他恨穿无尾礼服,他说他穿上之后太像中国的西崽。他不愿把自己的照片发表出去,因为读者对他的幻像是个须髯飘动落落大方年长的东方哲人,他不愿破坏读者心里的这个幻像。只要他在一个人群中间能轻松自如,他就喜爱那个人群;否则,他就离去。当年一听陈友仁的英文,受了感动,就参加了汉口的革命政府,充任外交部的秘书,做了四个月,弃政治而去,因为他说,他“体会出来他自己是个草食动物,而不是肉食动物,自己善于治己,而不善于治人。”他曾经写过:“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对妻子极其忠实,因为妻子允许他在床上抽烟。他说:“这总是完美婚姻的特点。”对他三个女儿极好。他总以为他那些漂亮动人的女朋友,对他妻子比对他还亲密。妻子对他表示佩服时,他也不吝于自我赞美,但不肯在自己的书前写“献给吾妻……”,那未免显得过于公开了。
  他以道家老庄之门徒自许,但自称在中国除蒋公中正及夫人之外,最为努力工作者,非他莫属。他不耐静立不动;若火车尚未进站,他要在整个月台上漫步,看看店铺的糖果和杂志。宁愿走上三段楼梯,不愿静候电梯。洗碟子洗得快,但总难免损坏几个。他说艾迪生二十四小时不睡觉算不了什么;那全在于是否精神专注于工作。“美国参议员讲演过了五分钟,艾迪生就会打盹入睡,我林语堂也会。”
  他唯一的运动是逛大街,另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见时,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着。
  只要清醒不睡眠时,他就抽烟不止,而且自己宣称他的散文都是由尼古丁构成的。他知道他的书上哪一页尼古丁最浓。喝杯啤酒就头晕,但自以为不能忘情于酒。
  在一篇小品文里①,他把自己人生的理想如此描写:
  『①参看《言志篇》。』
  “此处果有可乐,我即别无所思。”
  “我愿自己有屋一间,可以在内工作。此屋既不须要特别清洁,亦不必过于整齐。不需要《圣美利舍的故事》(Story of San Michele)中的阿葛萨(Agathe)用抹布在她能够到的地方都去摩擦干净。这个屋子只要我觉得舒适,亲切,熟悉即可。床的上面挂一个佛教的油灯笼,就是你看见在佛教或是天主教神坛上的那种灯笼。要有烟,发霉的书,无以名之的其他气味才好……
  “我要几件士绅派头儿的衣裳,但是要我已经穿过几次的,再要一双旧鞋。我须要有自由,愿少穿就少穿……若是在阴影中温度高到华氏九十五度时,在我的屋里,我必须有权一半赤身裸体,而且在我的仆人面前我也不以此为耻。他们必须和我自己同样看着顺眼才行。夏天我需要淋浴,冬天我要有木柴点个舒舒服服的火炉子。
  “我需要一个家,在这个家里我能自然随便……我需要几个真有孩子气的孩子,他们要能和我在雨中玩耍,他们要像我一样能以淋浴为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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