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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自传-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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稣指出的道路走,世界和平便不可获致。也许他对。他是教友会和平主义论者。
  我最早就有想当作家的愿望,八岁时我写了一本教课书。一页是课文,接着一页是插图。是我秘密中作的,很细心不使别人看到。等大姐发现时,我好难为情,不久之后,所有兄弟姐妹都能背了。文句是:
  〖人自高 终必败
  持战甲 靠弓矢
  而不知 他人强
  他人力 千百倍〗
  以所用的字汇论,写的算不坏。写这篇文字时,是与新教堂正在建筑中的那些日子的情形,联想在一起的。
  另一页是写一个蜜蜂采蜜而招到焚身之祸。有一张画儿,上面画着一个可以携带的小泥火炉。课文今已忘记。也是同样道德教训的意味。
  我也以发明中国药粉治疗外伤为戏,名之为“好四散”。当时童年的幻想使我对这种药粉的功效真是信而不疑。几位姐姐因此常跟我开玩笑。
  我曾写过一副对子,讽刺老师给我作文的评语。老师给我的评语是“如巨蟒行小径”,此所以言我行文之拙笨。我回敬的是“似小蚓过荒原”。现在我想到这副对联,还颇得意。
  我还想起来,我十几岁时的头脑,常常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事。在很早的时候,我就问上帝是否是无所不在,若是的话,那一定是“头上三尺有神明”。还有,为什么我们每逢吃饭前先要感谢上帝。我很早就推出了结论,那就是,虽然我们吃的米不见得是上帝赐与的,我们总是要谢谢那位原始的赐与者,就犹如在历史有一段太平的岁月时,老百姓要感谢皇帝一样。
  二姐比我大四岁,是我的顾问,也是我的伴侣。但是我们一块儿玩儿起来,还是和她玩得很快乐,并不觉得她比我大。
  我们俩的确是一块儿长大,她教我,劝我,因为我是个可爱的孩子,又爱淘气。后来她告诉我,我既顽皮,又爱发脾气。我一听见要挨一顿棍子时,脸就变得惨白,父亲一见,手一松,棍子就掉在地上了。他的确是很爱我。他在十点左右吃点心时,往往是猪肝细面,他常留下半碗,把我叫进去吃。我从来没吃过味道那么美的猪肝面。
  有一次,家里关上门,不许我回家,我往家里扔石头。母亲不知道把我怎么办。我再三纠缠母亲。我忽然想出一个妙计。我知道二姐必须洗衣裳,我就躺在泥里说:“现在你得给我洗衣裳了吧。”
  二姐的眼睛特别有神,牙又整齐又洁白。她的同学都把她看做学校中的美女,不过这个我不想说什么。她的功课很好,应当上大学。但是我父亲要供给几个儿子。供给儿子上大学,可以;供给女儿,不行。福州的女子大学一学期学费要七、八十块钱。我父亲实在办不到。我深知二姐很想受高等教育。她已经在鼓浪屿上完了中学;那时是二十二岁,正是女孩子有人提亲的时候。但是她不管。在夜静更深时,我母亲就找个机会和她说亲事。她总是把灯吹灭,拒绝谈论此事。
  最后,她看到别无良策,只好应允婚事。那年,我就要到上海去读圣约翰大学。她也要嫁到西溪去,也是往漳州去的方向。所以我们路上停下去参加她的婚礼。在婚礼前一天的早晨,她从身上掏出四毛钱对我说:“和乐,你要去上大学了。不要糟塌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愿望。”我上大学,一部分是我父亲的热望。我又因深知二姐的愿望,我深深感到她那几句话简单而充满了力量。整个这件事使我心神不安,觉得我好像犯了罪。她那几句话在我心里有极重的压力,好像重重的烙在我的心上,所以我有一种感觉,仿佛我是在替她上大学。第二年我回到故乡时,二姐却因横痃性瘟疫亡故,已经有八个月的身孕。这件事给我的印象太深,永远不能忘记。
  第三章 与西洋的早期接触
  我母亲有两张墙上挂的画,挂在一个大客厅里。那个客厅是由一个旧教堂的房子改为牧师住宅的。一张画上画的是一个西洋少女,很俊很甜的脸,手里拿着一个无边的女人帽子,里面装着几个鸡蛋。母亲一定是从很好的西洋杂志上剪下来的,大概是《星期六晚报》(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她常用这本杂志夹针线和小的针线活计。另一张画上画的是清朝的光绪皇帝,他在光绪二十四年发动了维新运动,“百日维新”是人人知道的,圣旨一道一道的颁布,废科举,建铁路,开矿产,后来忽然被他的伯母西太后监禁于中南海瀛台,直到十年后不明不白的死去。他和西太后死在同一天,因为西太后知道自己死期已至,使人把光绪皇帝毒死,原因是她怕她死后光绪皇帝要在她的名声和政策上报仇,她认为那是不能容忍的。
  家父,没有什么政治关系,但是一心赞成主张维新的光绪皇帝和他的新政,这和当时在日本的中国那些领导人物如孙中山先生他们一样。虽然慈禧太后在八国联军击败拳匪进入北京之时,已经仓皇狼狈的逃到西安,这时仍然算是在位当权。由于与列强议和,她才得以重握政权,但直到一九一一年(即宣统三年)清室被推翻,中华民国建立之前,她依然是顽固不改,作威作福。
  本章的主题为西洋文明对中国的冲击,从思想方面到工业技术方面。牵扯到一连串的适应与整个问题的检讨。但是检讨这项繁难的重任是在中国方面,以后事实可以证明,在文化交流上,中国是负债方面。那种交流的进行至今尚未停止。
  范礼文博士(Warnshius),后为伦敦纽约国际协会秘书。他为人胸襟开阔,眼光远大,通情达理,又多才多艺,实远超过当时一般的传教士。不知道由于什么好运气,西溪得以有这么个好牧师派来此地,这里离坂仔很近。范礼文博士大约六英尺高。使我们接受到西洋学问的,就是这位牧师。在“上海基督教文学会”,在由林乐知(Young J。 Allen)主持之下,当时发行一份一张纸的周报,叫《通问报》(Christian Intelligence),油墨纸张甚劣。今日手下若还保存一份就太好了。范礼文博士不但把这份周报寄给我们,另外还寄上海基督教文学会出版的很多书和小册子。家父遇到了他,算是找到了知音,不久与他成了莫逆之交。
  我们对西方最早的接触,是范礼文博士留下的一个领扣儿,因为他夫妇住在我家最上的一层楼,我们家也就是那个老教堂。孩子们对于那个光亮的领扣儿到底是什么东西,大家猜测了半天。他夫妇又留下了几个罐头筒儿,那一定是盛牛油的。我们中国人闻起来,简直全家里都是牛油味道。我记得他们走后,姐姐曾把所有的窗子敞开,好让屋里散掉那种气味。我相信家母用来夹针线的那本《星期六晚报》刊物,一定是来自范礼文太太之手的。
  这些虽然是我对西方接触的一些不相干的事情,但是我认为对我很重要。家父知道圣约翰大学,就是在《通问报》上看到的,因此又梦想到牛津大学,柏林大学。家父的月薪是二十块,后来增为二十四块,收入虽极微薄,仍然不能打消他把自己的儿子送到上海基督教的高级学府去求学的愿望。
  在坂仔建筑一个新教堂时,我大概是十二岁。那时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发生了。在三十或四十英尺宽的房顶的重压之下,教堂的墙壁,可以看得见被压得越来越歪。范礼文博士向美国购买钢筋。在钢筋渐渐束紧之下,把墙又拉正,大家可以看得见房顶的鹰架立起来。范礼文又在教堂进口处的钟楼上增加了一个钟。与基督教相竞争的佛教寺院里,也安装上一个大鼓。那个寺院也在那条街上,相距约六十英尺远近。
  在礼拜天,教堂的钟鸣,寺院的鼓也响。
  对于教会,有两个敌对者。一个是教徒的儿子,已然过了中年,大家叫他金老伯。他的房子坐落在河对面的木桥下面,那个桥通到当地唯一的一条有商店的街市。每数年之内,那座桥必然为洪水所毁,每毁一次,金老伯就发一次财。因为他又要募捐,再修造一座木桥。木板不平不直,过桥人可以看见脚下的流水。我们都知道,修桥就是他维生之计。那条有小商店的街道不断被洪水侵蚀,等我长大时,那些小商店只剩下一半了。
  有一天,在清凉的月夜,家父一时兴起,从这座木板桥经过去布道。别人告诉我,我降生那一年,父亲是四十岁。有一次,外出之时,他染患了感冒,几乎丧命。讲道之时,他曾出大汗,回家之后又没换衣裳,得了很严重的肺炎。母亲非常焦虑。母亲那时正要生第五个儿子,她只好想办法自己接生。至于她怎么忍痛生产,就不得而知了。父亲则把他怎么样出去在房子后面那条小溪中去洗产后那些脏东西,对我不知说了多少次。
  我第二次接触西方文明,是我第一次看见从Chioh…be和厦门之间汽船上蒸汽机的动作。我当时看得着了迷,呆呆的默然不语。后来在学校,看见一个活塞引擎图,自然充分了解。从那时起,兴趣始终是在科学上,很想以后做个物理教员。有人问我长大之后要入哪一种行业,我的回答是(1)做一个英文教员,(2)做一个物理教员,(3)开一个“辩论”商店。最后这一条是当地的一种说法,而不是指一个真正的行业。普通说你开一个商店,参加论战的一边,向对方挑战,你称一件白东西为黑,或称一件黑东西为白,这样向人挑战。我当时显然是以有此辩才而为人所知,因而兄弟姐妹们都叫我“论争顾客”。
  我的中等教育是完全浪费时间。学校连个图书馆也没有。在厦门的寻源书院和非基督教学校之间的差别,就是非基督教学校看日报,而我们学校不看。我们有地理,算术,经典,一薄本的地质学。课后,我们只是玩耍游戏。踢毯子,玩由一个哑铃斫下来的两个木球,这就是我们最得意的游戏。我们都穿木屐,所以每逢踝子骨被一个木球打着,实在疼得很。
  我们捉弄老师的鬼办法之中,有一件是背书的事,很好玩儿,每个学生都很得意。我们当年都站在走廊下等候,有的人被叫进屋去背书,通常是在两页到三页之内。他背完之后,就以开门为信号儿叫另一个人进去背,他做个信号儿,表明要背的那段文字是在前一半儿或后一半儿,由于把门开了三到四次,别人就知道要背的是哪一部分了。
  我记得清楚的,只有校长的珠算盘。校长是一个贪婪无厌的人。当时鼓浪屿很繁荣,做房地产是好生意。我听见他那不停的打算盘声。他的办公室在第一层楼,正面对着楼梯口,因此他可以管理学生的出入。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出去买消夜食物,我们会用竹篮子把东西吊上楼去。
  至于学校用的书,我既不喜爱,也不厌恶。太容易,太简单了。
  我对西洋音乐着实着了迷。我是受了美国校长毕牧师夫人(Mrs。 Pitcher)的影响。她是一位端庄淑雅的英国女士,她说话的温柔悦耳抑扬顿错,我两耳听来,不啻音乐之美。传教士女士们的女高音合唱,在我这个中国人的耳朵听来,真是印象深刻,毕生难忘。
  我们也看见过法国美国的水手,普通大都是在鼓浪屿街上喝得醉醺醺,东倒西歪的。偶尔也有一个英国足球队在一个有围墙的球场赛足球,他们不喝茶,喝别的饮料,有时有军乐队演奏,由中国的仆役端送饮料。我夹杂在别的儿童之中,由围墙的缝隙中往里窥探,对他们洋人好不羡慕。
  俱乐部若有舞会,我们寻源书院的学生常常立在窗外,看里面男男女女穿着晚礼服,在大庭广众之中互相拥抱,那种令人难以相信的人间奇观,真是使人瞠目吃惊。
  在光绪三十三年,美国老罗斯福总统派美国舰队来到澳门,那时日俄战事刚刚结束不久。我们因为是教会学校的学生,应邀前往参观。那是伟大武力的最好的展览。这些都刺激我向西方学习的愿望。
  第四章 圣约翰大学
  我很幸运能进圣约翰大学,那时圣约翰大学是公认学英文最好的地方。由于我刻苦用功,在圣大一年半的预备学校,我总算差不多把英文学通了,所以在大学一年级时,我被选为ECHO的编辑人而进入了这个刊物的编辑部。我学英文的秘诀就在钻研一本袖珍牛津英文字典上。这本英文字典,并不是把一个英文字的定义一连串排列出来,而是把一个字在一个句子里的各种用法举出来,所以表示意思的并不是那定义,而是那片语,而且与此字的同义字比较起来,表现得生动而精确;不但此也,而且把一个字独特的味道和本质也显示无遗了。一个英文字,或是一个英文片语的用法,我不弄清楚,决不放过去。这样precarious永远不会和dangerous相混乱。我对这个字心中就形成一个把握不牢可能失手滑掉的感觉,而且永不易忘记。这本字典最大的好处,是里面含有英国语文的精髓。我就从这本字典里学到了英文中精妙的片语。而且这本字典也不过占两双袜子的地方,不论我到何处去旅行,都随身携带。
  当时学习英文的热情,持久不衰,对英文之热衷,如鹅鸭之趋水,对中文之研读,竟全部停止,中国之毛笔亦竟弃而不用了,而代之以自来水笔。此时以前,我已开始读袁了凡之《纲鉴易知录》。此时对中文之荒废,在我以后对中国风俗,神话,宗教做进一步之钻研时,却有一意外之影响,详情当于次章论及。在圣约翰大学,学生之中文可以累年不及格而无妨害,可照常毕业。
  当时有一位中国教师,是老派的秀才,不知道如何上课。将近一百页的民法,他继续不断的读,然后解释,这样一点钟上大约十行,这样一本如此薄薄的书,就可以拖长讲上一学期,每点钟讲完那十行,便如坐禅沉思,向我们学生凝神注视,我们也同样向那位老先生望着。因为学生不能在完全真空中将头脑镇定静止,我们大都乘机带进别的书去偷看,藉以消磨时间。我分明记得当时暗中看达尔文,赫克尔(Haeckel)的著作,还有张伯伦(William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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