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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民国大文人-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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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错误,不断进步。”

学生茅于美回忆老师吴宓:“……先生不善料理家务琐事。但他给我们修改文章时,总常用毛笔蘸红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涂改一字,必涂得四方满格,免被误认。他那种治学的严谨与生活的散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吴宓给学生批改作业,字迹工整,写下的外文字母及数字,笔画粗细,好像印刷的一样整齐。他对学生要求也极为严格,新学期注册,对学生写得很潦草的注册拒签。

孙法理曾回忆西南联大时的吴宓:身穿一袭洗得已泛白的灰布长袍,一手拎布包袱,一手策杖,冬日头戴一顶土棉纱睡帽。上讲台第一件事打开包袱取出墨盒和一红一黑两支毛笔。他的英语讲义也用毛笔书写。汉字是蝇头小楷,英文的大体是印刷体,重要之处,还用红笔打上圆点、波浪线或直线以示区别。其讲义也是“百衲本”,信封、购物的包装纸,也有连史纸或毛边纸裁下的边角料。

吴宓生活上风流韵事频出,但在学术上极为严谨,授课一丝不苟。在南岳时,教授宿舍紧张,吴宓只能与沈有鼎、闻一多、钱穆四人同住一室。在钱穆看来,其他三人平日孤僻,不爱交游。每天晚上,闻一多自燃一灯放在座位上,默默读《诗经》、《楚辞》,每有新见解和新发现,就撰写成篇。吴宓则为明日上课备课,抄写笔记、纲要,逐条写,又合并,有增加,写好后,用红笔加以勾勒。吴宓严谨备课给钱穆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次日,必是吴宓最先起床,一人独自出门,在室外晨曦微露中,拿出昨晚备课所写条目,反复诵读。等他人都起床后,吴宓回到宿舍。钱穆感慨:“余与雨僧相交有年,亦时闻他人道其平日之言行,然至是乃深识其人,诚有卓绝处。”

刘兆吉《我所知道的吴宓先生》提及一件“小事”。有一次,“一位青年教师丢了上课用的教科书,问吴宓先生是否有此书想借用一下,没想到引起了吴先生的严厉批评:‘教师怎能丢失textbook(教科书)呢!一定要找到,上课前必须找到!’晚上宿舍已熄灯睡觉了,听到后楼敲门声,听到吴先生高声问:‘textbook找到没有?’也听到不耐烦的回答声:‘找到了!吴先生,请放心吧,我已经睡了,就不开门了。’听到吴先生说:‘那就好,教师不能丢textbook,下次再不能丢!’后来听那位青年教师说,‘其实当时并未找到,怕得罪吴先生再发神经,撒了个谎’。现在想来,这件小事反映了吴先生对教育事业的认真负责,而且终生不渝。”

吴宓在西南联大时很受学生欢迎,他的课堂气氛也很活跃。一时兴起,他会在课堂上朗诵自己的诗作,甚至他写给毛彦文的情诗。他上课有些欧美之风,学生回忆:“先生讲课从不照本宣科,而常是漫谈性质的,只指定些参考书,要我们自己阅读,提出看法,并多写读书报告。课上先生有时讲些文人轶事,风趣横生,使我们忍俊不禁。”

在西南师范学院时,某次进修班英语考试,为避免学生猜题、死背的恶习,吴宓出的试题是让学生当堂翻译他临时书写的《旅美游记》,时间不限,从上午8时考到下午2时,其间,他亲手送上糕点、茶水供学生饮用。他自己也不吃午饭,一直在教师陪学生考试。吴宓是一位热心的老师,对学生的请求,如解疑答难、提供参考书之类,包括经济上的求助,有求必应。

【红楼】

吴宓曾推动了西南联大的《红楼梦》热。据余斌考证,1940年至1942年间,联大曾出现了一次《红楼梦》热,这股热潮大概由陈铨的一次演讲引起的,吴宓和刘文典推波助澜,使之升级。

1940年4月11日晚,陈铨在大西门内文林堂演讲《叔本华与红楼梦》,反应热烈。这次演讲由吴宓帮助组织张罗,他在日记中记下当日讲演盛况:“听者极众,充塞门户。其盛夙所未有也。”一个月后,研究《红楼梦》的“石社”成立,吴宓是“石社”的重要成员。这个社团经常于晚间在南食堂举办活动,异趣横生,话题常常不知不觉从品评《石头记》转到诗文及社团成员个人恋爱故事。

在汪曾祺的记忆中,吴宓讲“红楼梦研究”,很受欢迎,经常有后来的女生没有椅子坐,吴宓看到后,马上就去旁边的教室搬来椅子,等学生都坐好,才开始讲课。吴先生此举,也引来一些有骑士风度的男生追随学习。

吴宓一生为情所困,他经自比《红楼梦》中的贾宝玉。顾毓琇等有“千古多情吴雨僧”句。有同事取笑他是“情僧”,吴宓并不因此恼怒。

在西南联大时,吴宓以讲《红楼梦》闻名,甚至有学生赠他一个“妙玉”的绰号,他常含笑回答:“不敢当,不敢当,不敢当。”

吴宓热爱《红楼梦》,认为此书是古今中外的第一本好书,并且称自己为紫鹃,理由是紫鹃对林黛玉的爱护最纯粹。吴宓曾在《武汉日报》发表过《论紫鹃》一文,吴宓在文中对紫鹃忠诚、善良、执着的品格褒扬备至。文章的尾句是:“欲知宓者,请视紫鹃。”在吴宓看来,林黛玉是中国女性中最美好的人物,能够像紫鹃那样无限忠诚和深情地服侍和维护黛玉,是他的最高理想。

吴宓有红楼癖,自比“怡红公子”。联大新校舍对面有一家湖南人开的牛肉面馆,名曰“潇湘馆”。吴宓见后大怒,认为亵渎了林妹妹,竟前去砸馆,并勒令老板改名。岂知老板也是牛脾气,坚持不改,双方争执不下,后来有人出面调解,将“潇湘馆”改作“潇湘”才了事。

这个故事的另一种版本是这样:有一天,吴宓发现有个饭馆叫“潇湘馆”,他进去进去一看,里面都是喝酒划拳的,于是吴宓就让伙计把老板叫来。老板说,先生有何指教?吴宓说:“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给你一些钱,你把这个名字改了,别叫潇湘馆。”老板问原因,吴宓回答:“林妹妹会难受的。”

1942年,刘文典在联大讲《红楼梦》两次,吴宓每次都去捧场。一次,“听典讲《红楼梦》并答学生问。时大雨如注,击屋顶锡铁如雷声。”另一次:“听典露天讲《红楼梦》。见琼在众中。宓偕雪梅归途。”琼是联大生物系助教张尔琼,她在昆华中学教书,也是吴宓的红颜知己之一,与吴宓关系时冷时热,若即若离。雪梅即贵州女诗人卢雪梅,多次婚恋失败后转而追求吴宓。吴宓陪她听刘文典讲演《红楼梦》,却心猿意马,张望人群中的张小姐。

吴宓写过《红楼梦评赞》一文,文中将太虚幻境与但丁的《神曲》中地狱、炼狱和天国相比较,引导人从幻灭和痛苦中解脱。他上课时,也常在一种文化与别的文化之间来回穿梭,跨越好几个世纪,还经常朗诵同一主题的英诗和唐诗,让学生们惊叹不已。吴宓上课,“听者填塞室内外”,在回答学生的提问时,喜欢谈及自身,他在日记中记载:一次,“因畅述一己之感慨,及恋爱婚姻之意见,冀以爱情之理想灌输于诸生。而词意姿态未免狂放,有失检束,不异饮酒至醉云”。

有一次,吴宓上“文学与人生”课,不知不觉讲到《红楼梦》,便将自己的情史作为“反面教材”将给学生听。他讲自己“订婚、结婚及早年认识彦(毛彦免费小说)之往事。听者拥塞。”下课后,吴宓反复思量,觉得对学生讲这些,不妥当,很后悔。

1942年暑假,吴宓为联大学生讲演《红楼梦》七次。在此期间,吴宓应昆明广播电台邀请,在广播节目中讲《红楼梦之文学价值》,并获得不菲报酬。

吴宓研究《红楼梦》,既不同于索隐派,也不同于考据派,而是把《红楼梦》作为纯粹的文学作品,用比较文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红楼梦》,更着重于对人物的剖析。吴宓写过很多文章,对贾宝玉、林黛玉、紫鹃、王熙凤等人物进行深入分析。例如,他用卢梭的所谓“二我”之说,也即心理学上所谓“双重人格”解读贾宝玉,认为甄、贾二位“宝玉”都有着曹雪芹的影子。当时,吴宓的观点独树一帜,令人耳目一新。

吴宓认为宇宙、社会、人生就如同大圈套小圈,其最内的一圈既《红楼梦》的微观形态,认为《红楼梦》设计天人之际,可以一颗沙粒看世界。

解放后,吴宓曾应重庆清华中学之请到该校演讲《红楼梦》。演讲时,有学生问吴宓:“为什么吴先生认为《红楼梦》不能作为当时封建制度濒于解体的标本加以解剖?”吴答道:“这就像解剖尸体不必拿美人的遗体解剖一样。”

【性情】

1914年春,就读于清华学校的吴宓和汤用彤,在一起探讨国亡时个体生命究竟该如何选择。汤用彤问:“国亡时,我辈将如何?”吴宓回答:“上则杀身成仁,轰轰烈烈为节义而死。下则削发为僧,遁于空门或山林,以诗味禅理了此一生。”汤用彤则表示,国亡之后,作为学人不必一死了却,因为有两件事可以作为选择。从小处说,是效匹夫之勇,以武力反抗,以图恢复。从大处讲,发挥学人的内在精神力量,潜心于学问,并以绝大的魄力,用我国五千年的精神文明,创造出一种极有势力的新宗教或新学说,使中国在形式上虽亡,而中华民族的基本精神和灵魂不灭,且长存于宇宙。这将是中华民族不幸后的大幸。通过这次探讨,吴宓深感到自己的修养还不够。这次探讨也是吴宓日后养成了不断反省自己,进行自我剖析习惯的原因之一。

年轻的吴宓感到,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学问与德行尚无所成,因此,他更觉义务与责任心的重要,对自己的要求也更严格。面对当时社会上重私忘公、轻视道义观念,他在读了《佛说无量寿经》后,表示自己“诚能牺牲一己,以利群众,则恝然直前,无复顾虑”。他甚至认为自己在佛经中找到了“以养成深厚高远之人格”的道理。

吴宓对毛彦文的身世和遭遇很是同情。毛彦文逃婚后,毛父要求她代偿三千元债务,才允许她婚姻自主。于是毛彦文的表哥朱君毅向其清华同学及北京各校浙江同乡募集巨款,吴宓一人独捐50元,是《募捐册》上所认捐数目最多之人。

吴宓回忆同梅光迪的谈话:“梅君慷慨流涕,极言我中国文化之可宝贵,历代圣贤、儒者思想之高深,中国旧礼俗、旧制度之优点,今彼胡适等所言所行之可痛恨。昔伍员自诩‘我能覆楚’,申包胥曰:‘我必复之’。我辈今者但当勉为中国文化之申包胥而已,云云。”这次谈话,吴宓极受感动,引诸葛亮《出师表》中“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句,表示其誓死捍卫传统文化之决心。

吴宓曾说:除了学术和爱情问题,一概免谈。

吴宓上课坚持自己擦黑板,有一次找不到黑板擦,他便用自己的衣袖擦黑板。他认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应该随时随地想到如何给别人以便利而不给别人添麻烦。”

冯友兰说:“雨僧(吴宓)一生,一大贡献是负责筹备建立清华国学研究院,并难得地把王、梁、陈、赵四个人都请到清华任导师,他本可以自任院长的,但只承认是‘执行秘书’。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很难得的!”

吴宓在清华留学预备学校就读时,与同学吴芳吉交好。两人在一次学潮中双双被开除。事后,校长宣布凡写悔过书的人,均可以恢复学籍,毕业后仍可留学美国。吴宓写了悔过书,顺利毕业,如期出国深造,前途辉煌;而吴芳吉因为拒绝悔过,回乡当教师,一生清苦。吴宓每思及此事,便觉得愧对好友。吴芳吉英年早逝,吴宓一直照顾吴芳吉的遗属,几十年如一日。

组建清华国学院时,吴宓亲往王国维家中敦请王国维。在登门之前,吴宓对王的生活、思想、习性专门做了调查研究。到了王国维住所后,吴宓进门后,二话不说,便跪在地上对王行三叩首大礼,然后才起身落座,慢慢提及聘请之事。吴宓此举,让王国维深受感动,加上胡适之前所作的工作,旋即答应到清华任教。《吴宓日记》记载:“王先生事后语人,彼以为来者必系西服革履,握手对坐之少年。至是乃知不同,乃决就聘。”

1925年10月22日,吴宓初任清华国学研究院主任不久,受邀为清华普通科学生作了一场名为“文学研究法”的讲演。演讲完毕,张彭春当场发难,将吴宓讽刺戏弄一番。当时,吴宓觉得自己“空疏虚浮,毫无预备,殊自愧惭。张仲述结束之词,颇含讥讪之意。宓深自悲苦。缘宓近兼理事务,大妨读书作文,学问日荒,实为大忧。即无外界之刺激,亦决当努力用功为学。勉之勉之。勿忘此日之苦痛也”。

王国维自沉昆明湖后,吴宓于王灵前自誓云:“今敢誓于王先生之灵,他年苟不能实行所志而淟忍以没,或为中国文化道德礼教之敌所逼迫、义无苟全者,则必当效王先生之行事,从容就死,惟王先生实冥鉴之。”以后数十年,吴宓始终以此精神贯之。

吴宓有绅士风范。小偷偷了他的西服,他就改穿旧式的长袍和夹克。他走路时总是自豪地挺起胸脯,持手杖,坚持走直而窄的路,绝不抄近路横穿草坪。和朋友约好下午三点见面,他总会在两点五十前就到了,但出于礼节意识他会等到三点整始叩友门。

抗战前夕,清华大学因敲钟全校听不到,所以改放汽笛,为此,吴宓上书校长曰:“其音复复,其声惨惨。”

卢沟桥事变后,吴宓在日记中写道:“当今国家大变,我亦软弱无力,不克振奋,不能为文天祥、顾亭林,且亦无力为吴梅村。盖才性志气已全漓灭矣!此为我最伤心而不可救药之事。”七七事变再次诱发了他久违了的“杀身情结”——战争破坏,玉石俱焚……但有自杀,别无他途。吴宓和陈寅恪探讨局势,写诗抒发心中的愤懑。“北都又失好山河,隔岁吟酬涕泪多”,“志事亭林难学步,梅村才薄奈余何?”

吴宓乐于助人,他说:“宓就是乐于助人,并无其他目的,亦不望人报答。”斯言诚哉。20世纪30年代,吴宓的一位学生要去美国留学,但费用不足,吴宓慷慨解囊,支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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