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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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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下脚步,叫住了一辆过路的马车。我向她凑近些,想听听她雇车的地点;其实我根本用不着这样急躁,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就是隔一条马路也能听得清楚。她大声说:‘到宏兹迪池区,邓肯街13号。'我当时认为她说的是实话。我看见她上车以后,也跟着跳上了马车后部。这是每一个侦探必精的技术。好啦,我们就这样向前行进。马车一路未停,一直到了目的地。快到13号门前的时候,我先跳下车来,漫步在马路上闲荡着。我眼见马车停了,车夫跳了下来,把车门打开等候着,可是并没有人下来。我走到车夫面前,他正在黑暗的车厢中到处摸索,嘴里不干不净,乱七八糟地骂着,骂的那话简直是我从来也没听到过的'最好听的'词了。乘客早已踪迹全无了。我想,他要想拿到车费恐怕要俟诸他日了。我们到13号去询问了一下,那里住的却是一位起行端正的裱糊匠,叫做凯斯维克,从来没有听说有叫做什么索叶或者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

我惊奇地大声说道:“难道你是说那个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能够瞒过你和车夫的眼,在车走动的时候跳下去了吗?”

福尔摩斯厉声说道:“什么老太婆,真该死!咱们两个才是老太婆呢,竟受了人家这样的气。他一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还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小伙子。不仅如此,他还一定是个了不起的演员,他扮演得真是到了无可比拟的程度。显而易见,他是知道有人跟着他的,因此就用了这一着,乘我不备,溜之大吉。这件事实说明,咱们现在要捉住的那个人,绝不是象我当初想象的那样,仅仅是单独一个人,他有许多朋友,他们甘愿为他冒险。喂,大夫,看样子你象是累坏了,听我的话请去睡吧。”

我的确感到很疲乏,所以我就听从他的话回屋去睡了。留下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微微燃烧着的火炉边。在这万籁俱寂的漫漫长夜里,我还听到他那忧郁的琴音低声回诉,我知道他仍旧在深思着他在认真着手解决的那个 奇异的课题。

血字的研究 第六章 特白厄斯·葛莱森大显身手

第二天,各家报纸连篇累牍地刊载着所谓“布瑞克斯顿奇案“的新闻。每家报纸都有一则长期报道,此外,有的还特别写了社论。其中一些消息连我还没听说过。我的剪贴簿里至今还保存着不少关于这个案子的剪报。现在把它摘录一些附在下面:《每日电讯报》报道说:在犯罪的记录里,再没有比这个悲剧更为离奇的案子了。被害人用的是个德国名字,又看不出有什么其他的动机,而且墙上还写下这个狠毒的字样;这一切都说明这是一群亡命的政治犯和革命党所干的。社会党在美国的流派很多,死者无疑是因为触犯了它们的不成文的法律,因而才被追踪到此,遭了毒手。这篇文章简略地提到过去发生的德国秘密法庭案、矿泉案、意大利烧炭党案、布兰威列侯爵夫人案、达尔文理论案、马尔萨斯原理案以及瑞特克利夫公路谋杀案等案件以后,在文章结尾向政府提出忠告,主张今后对于在英外侨,应予以更加严密之监视云云。《旗帜报》评论说:这种无法无天的暴行,常常是在自由党执政下发生的。这些暴行之产生,实由于民心动乱和政府权力削弱之故。死者是一位美国绅士,在伦敦城已盘桓数周之久。生前曾在坎伯韦尔区,陶尔魁里,夏朋婕太太的公寓内住过。他是在他的私人秘书约瑟夫·斯坦节逊先生陪同下作旅行游览的。二人于本月四日星期二辞别女房东后,即去尤斯顿车站,拟搭乘快车去利物浦。当时还有人在车站月台上看见过他们,以后就踪迹不明了。后来,据报载,在离尤斯顿车站数英里远的布瑞斯克顿路的一所空屋中发现了锥伯先生的尸体。他如何到达此处以及如何被害等情况,仍属不可理解的疑团。斯坦节逊下落迄今不明。吾人欣悉,苏格兰场著名侦探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二人同时侦查此案,深信该案不久必有分晓云云。《每日新闻报》报道说:这肯定是一件政治性犯罪。由于大陆各国政府的专制以及对自由主义的憎恨,因而许多人被驱逐到我们国土上来。如果对于他们过去的作为加以宽容不予追究的话,这班人士极有可能变为良好的公民。这些流亡人士之间,有着一种严格的“法规“,一经触犯,必予处死。目前必须竭尽全力寻获他的秘书斯坦节逊,以便查清死者生活习惯中之某些特点。死者生前寄寓伦敦的住址业经获悉,这就使案情向前进展一

大步。该项发现,纯系苏格兰场葛莱森先生之机智干练所致云云。

早饭时,福尔摩斯和我一同读完了这些报道;这些报道似乎使他感到非常有趣。

“我早就对你说过,不论情况如何,功劳总归是属于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个人的。”

“那也要看结果如何呀。”

“哦,老兄,这才没有一点关系呢。如果凶手捉到了,自然是由于他们两个人的黾勉从公;如果凶手逃跑了,他们又可以说:虽然历尽艰辛,但是……不管怎么说,好事总是他们的,坏事永远归于别人。不管他们干什么,总会有人给他们歌功颂德的。有句法国俗语说得好:‘笨蛋虽笨,但是还有比他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

我们正说着,过道里和楼梯上突然响起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夹杂着房东太太的抱怨声,我不禁喊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侦缉队贝克街分队。”我的伙伴煞有介事地说。说时,只见六个街头流浪顽童冲将进来,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十分肮脏、衣裳褴褛的孩子。

“立正!”福尔摩斯厉声喝道。于是这六个小流氓就象六个不象样的小泥人似地一条线地站立在那里。“以后你们叫维金斯一个人上来报告,其余的必须在街上等着。找到了吗,维金斯?”

一个孩子答道:“没有,先生,我们还没有找到呢。”

“我估计你们也没有找到,一定要继续查找,不找到不算完。这是你们的工资,“福尔摩斯每人给了一个先令。”好,现在去吧,下一次报告时,我等着你们带来好消息。”

福尔摩斯挥了挥手,这群孩子就象一窝小耗子似地下楼而去。接着,由街上传来了他们尖锐的喧闹声。

福尔摩斯说:“这些小家伙一个人的工作成绩,要比一打官方侦探的还要来得大。官方人士一露面,人家就闭口不言了。可是,这些小家伙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能打听到。他们很机灵,就象针尖一样,无缝不入。他们就是缺乏组织。”

我问道:“你是为了布瑞克斯顿路的这个案子雇的他们吗?”

“是的,有一点我想要弄明白,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啊!现在咱们可就要听到些新闻了!你瞧,葛莱森在街上向着咱们这里走来了。他满脸都是得意的神色,我知道他是上咱们这儿来的。你看,他站住了。就是他!”

门铃一阵猛响,一眨眼的功夫,这位美发的侦探先生就一步三级地跳上楼来,一直闯进了我们的客厅。

“亲爱的朋友,“他紧紧地握着福尔摩斯冷淡的手大声说道,“给我道喜吧!我已经把这个案子弄得象大天白日一样地清清楚楚了。”

我似乎看出,在福尔摩斯善于表情的脸上,掠过一丝焦急的暗影。

他问道:“你是说你已经搞顺手了吗?”

“对了!真是的,我的老兄,连凶手都捉到了!”

“那么他叫什么名字?”

“阿瑟·夏朋婕,是皇家海军的一个中尉,“葛莱森一面得意地搓着他的一双胖手,一面挺起胸脯傲慢地大声说。

福尔摩斯听了这话以后,才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不觉微笑起来。

“请坐,抽支雪茄烟罢。”他说,“我们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办的。喝点儿加水威士忌吗?”

“喝点儿就喝点儿吧,“这位侦探回答说,“这两天费了不少劲儿,可把我累坏了。你明白,体力劳动虽说不多,可是脑子紧张得厉害。个中甘苦你是知道的,福尔摩斯先生,因为咱们都是干的用脑子的活儿。”

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你太过奖了。让我们听听,你是怎样获得这样一个可喜可贺的成绩的。”

这位侦探在扶手椅上坐了下来,洋洋自得地一口口地吸着雪茄,忽地拍了一下大腿高兴地说道:

“真可笑,雷斯垂德这个傻瓜,他还自以为高明呢,可是他完全搞错了。他正在寻找那位秘书斯坦节逊的下落呢。这个家伙就象一个没有出世的孩子一样地和这个案子根本就没有关系。我敢断言,他现在多半已经捉到那个家伙了。”

他讲到这里得意地呵呵大笑,直笑得喘不过起来。

“那么,你是怎样得到线索的呢?”

“啊,我全部告诉你们。当然喽,华生医生,这是绝对秘密的,只有咱们自己之间可以谈谈。首先必须克服的困难就是要查明这个美国人的来历。有些人也许要登登广告,等待人们前来报告,或者等着死者生前的亲朋好友出来,自动报告一些消息。葛莱森的工作方法却不是这样的。你还记得死者身旁的那顶帽子吗?”

“记得,“福尔摩斯说道,“那是从坎伯韦尔路号的约翰·安德乌父子帽店买来的。”

葛莱森听了这话,脸上立刻显出非常沮丧的神情。他说:

“想不到你也注意到这一点了。你到那家帽店去过没有。”

“没有。”

“哈!”葛莱森放下了心,“不管看来可能多么小,你也决不应该把任何机会放过。”

“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福尔摩斯象在引用什么至理名言似地说。

“好,我找到了店主安德乌,我问他是不是卖过一顶这么大号码、这个式样的帽子。他们查了查售货簿,很快地就查到了,这顶帽子是送到一位住在陶尔魁里,夏朋婕公寓的住客锥伯先生处的。这样我就找到了这个人的住址。”

“漂亮,干得很漂亮!”福尔摩斯低声称赞着。

“我跟着就去拜访了夏朋婕太太,“这位侦探接着说,“我发现她的脸色非常苍白,她的神情十分不安。她的女儿也在房里——她真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当我和她谈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不住地颤抖。这些自然都逃不过我的眼睛。于是我就开始怀疑起来。福尔摩斯先生,你是懂得的,当你发现正确线索时,那是一股什么劲儿,只觉得混身舒畅得使人发抖。我就问道:‘你们听到你们以前的房客克利夫兰城的锥伯先生被人暗杀的消息了吗?”

“这位太太点了点头,她似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她的女儿却不禁流下眼泪来。我越看越觉得他们对于这个案情必有所知。

“我问道:‘锥伯先生几点钟离开你们这里去车站的?”

“八点钟,'她不住地咽着唾沫,压抑着激动的情绪说,'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说:有两班去利物浦的火车,一班是九点十五分,一班是十一点。他是赶第一班火车的。”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吗?”

“我一提出这个问题,那个女人倏地一下变得面无人色。好大一会功夫,她才回答说:‘是最后一次。'可是她说话的时候声音沙哑,极不自然。

“沉默了一会以后,这位姑娘开口了。她的态度很镇静,口齿也很清楚。

“她说:‘说谎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妈妈,咱们跟这位先生还是坦白地说好了。后来我们的确又见到过锥伯先生。”

“愿上帝饶恕你!'夏朋婕太太双手一伸,喊了一声,就向后倚在椅背上了,‘你可害了你的哥哥了!”

“阿瑟一定也愿意咱们说实话。'这位姑娘坚决地回答说。

“我就说道:‘你们现在最好还是全部告诉我吧。这样吞吞吐吐的,还不如根本不谈。况且,你们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掌握了多少情况呢。”

“都是你,爱莉丝!'她妈妈高声地说,一面又转过身来对我说,‘我通通告诉你吧,先生。你不要以为,一提起我的儿子我就着急,是因为他和这个人命案子有什么关系。他完全是清白无罪的。可是我顾虑的是,在你们或是别人看来,他似乎是有嫌疑的。但是,这是绝不可能的。他的高贵气质、他的职业、他的过去都能证明这一点。”

“我说:‘你最好还是把事实和盘托出。相信我好啦,如果你的儿子真是清白无罪,他绝不会受到什么委屈的。”

“她说:‘爱莉丝,你最好出去一下,让我们两个人谈吧。”于是她的女儿就走了出去。她接着说:‘唉,先生,我原不想把这些告诉你,可是我的女儿已经说破,现在已经没有别的法子,我也只好说出来吧。我既然打算说,那就一点也不保留。”

“我说:‘这才是真聪明呢。”

“锥伯先生在我们这里差不多住了三个星期。他和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一直是在欧洲大陆旅行的。我看到他们每只箱子上都贴有哥本哈根的标签,由此可见那是他们最后到过的地方。斯坦节逊倒是一个沉默寡言、有涵养的人;可是他的主人——真糟糕,完全不一样。这个人举止粗野,行为下流。在他们搬来的当天晚上,锥伯就喝得大醉,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钟还没有清醒过来。他对女仆们态度轻佻、下流,简直令人厌恶极了。最糟糕的是,他竟然又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女儿爱莉丝。他不止一次地对她胡说八道。幸好,女儿太年轻,还不懂事。有一次,他居然把我的女儿抱在怀里,紧紧地搂着她。他这种无法无天的做

法,就连他的秘书都骂他行为太下流,简直不是个人。”

“可是,你为什么还要忍受这些呢?'我问道,‘我想,只要你愿意,你尽可以将房客撵走。”

“夏朋婕太太经我这么一问,不觉满脸通红,她说:‘要是在他来的那天我就拒绝了,那该有多好。可是,就是因为有个诱人之处。他们每人每天房租是一镑,一个星期就是十四镑;况且现在正是客人稀少的淡季。我是个寡妇,我的儿子在海军里服务,他的花费很大。我实在舍不得白白放过这笔收入,于是我就尽量容忍下来。可是,最近这一次,他闹的太不象话了,因此我才据理把他撵走,这就是他们搬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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