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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秦-第4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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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毅带着自己的将骑兵在下午就已经出发,他的马前挂着两颗人头。这是下午时候的收获!东胡人的斥候并不难对付,只要不遇到那些技艺高强的射雕手就好。这些天在雍都周围你来我往,交战了几个回合。秦军也逐渐摸清楚了东胡人的虚实。
  其实东胡人跟匈奴人还是有些区别,区别在于匈奴族几乎完全都生活在草原上以游牧为生。可东胡人是个民族联盟,所谓的东胡族其实是由许多氏族联合而成。他们有些生活在草原上以游牧为生,有些确实生活在山林里以渔猎为生。更有一些,因为距离燕国比较近已经开始了半农耕半渔猎。
  这就造成了东胡骑兵素质的差距,那些游牧的部落当然骑射比较厉害。山林里以渔猎为生的那些家伙也凑合,最差劲儿的便是半农耕的那些氏族。骑射比秦军强不到哪里去,他们已经开始有向步兵转变的趋势。
  强劲的秦弩,还有简陋的望山给秦军射杀东胡斥候提供了很好的便利。今天一共射杀了三十余名东胡斥候,全部都是在追逐战中被弩箭射杀的。
  为了疑惑东胡人,麃公向每个方向都派出了一将骑兵。蒙毅则作为整个大军最锋利的刀尖儿,直刺敌军心脏。这也是麃公给他的奖励,只要坚持完了这次战斗。凭借军功升上两级不是难事,作为蒙骜最小的儿子。在爵位上已经落后两位哥哥太多,现在终于有大幅度追赶的机会。
  银月照亮了大地,放眼望去整个关中平原仿佛都在眼前。蒙毅喷出一口白气,想必此时大军已经从雍都出发。他不必太赶,只要在后队到达之前扫清外围的斥候就好。太早了,反而会打草惊蛇。反正前面五里,就是上方谷。五里路对于骑兵来说,根本就不算是路。
  “去林子里歇歇脚,吃点儿东西。今天晚上,可是有一场恶战。”蒙毅用马鞭一指路边的林子,当下便纵马驰了进去。五百骑兵风一样的冲进了林子,现在冰天雪地。也就这林子里,还能避避风头。可惜不能生火,不然生一堆篝火还能吃上些热食。
  纵然是月光如水,可依旧穿不透树林的阴霾。阳光照不到的树林里,尚有许多未融化的积雪。战马踩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呼啸的北风刮得树枝撞在一起“噼啪”的响,场景有些诡异。即便是见过了生死的战士,也觉得有些心悸。
  蒙毅觉得这地方不错,干脆就在这里歇歇。太过深入树林,一会儿出来的时候也是问题。
  布置完了岗哨便翻身下马,将战马拴在一棵树上。蒙毅便从马屁股上的口袋里面,掏出一把菽子塞进战马的嘴里。对骑兵来说,战马就是最亲密的伙伴。有时候,人不吃东西都得给战马吃。豆子是用盐炒过的,战马很爱吃。一大把豆子,三两口便吃进了肚子。见主人手中再没了食物,无奈的战马只能啃着树枝磨牙。
  蒙毅见喂完了战马,才从褡裢里面拿出一瓶罐头,用匕首撬开之后吃了起来。
  平凉产的牛肉罐头,上面有一寸厚的肥膘。若是热一下再放点萝卜进去,那简直是无上美味,现在冰凉的吃起来,在嘴里又滑又涩口感差了很多。
  军卒们也拿出了饼子和肉罐头吃了起来,一会儿就要舍命撕杀。现在不吃,这辈子可能再也吃不到了。平凉的牛肉罐头,可不是随便可以吃到的。这些军卒,好多人还是此生第一次吃牛肉。
  “老刘叔,这啥肉咋这香。”一个新丁跑到伍长身边,一边嚼着牛肉一边好奇的问道。这辈子,他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味道的肉。
  “傻小子,这是牛肉。”伍长一边吃,一边白了一眼这个啥也不懂的新兵蛋子。
  “牛肉?老天爷!杀牛是犯法的,要被官家拿去打板子,还会坐牢。”新丁瞪大了眼睛,惊恐的看着伍长,手中美味的牛肉好像是毒蛇,想扔却又舍不得。
  “瓜娃子,你当这是关中产的?都是平凉弄出来的,平凉靠近草原听说那里杀牛不犯法。有的吃就赶紧吃,都是朝廷花了银钱从云侯手里买来的。哎……看起来,今天晚上要有一场血战喽!”老伍长一边嚼着牛肉一边叹息。
  牛肉罐头这么金贵的东西上官都拿出来,还每人发了一瓶。这说明今天的任务凶险无比,朝廷的东西哪那么好吃。吃了这一口东西,说不定今天晚上就要拿命来赔。不过这样也好,富贵险中求。危险的人物,军功给的也高。一辈子遇上这么一次,只要侥幸得活。今后就是人上人,吃香的喝辣的,只要大秦帝国还在。这辈子的富贵就算攥在手里!
  新丁听说吃牛肉不犯法,眼睛里满是艳羡。这么好吃的东西,若是能够天天吃到。那还是人过的日子么?平凉真好,听老卒们说平凉军卒都有军饷。一个月关的饷银可以养活家口,这日子过得。享福享得都造孽,要是自己也能去平凉军中那就好了。
  嘴里吃着牛肉,心里想着未来的盘算。年青朴实的军卒根本想不到,一场灾难就在眼前。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没有看到明天的太阳。
  蒙毅吃完了罐头,弄了几口雪塞进嘴里。为了延长保质期,罐头弄得有些咸。
  忽然间一个军卒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低声吼道:“将主,不好了。”


第54章 窥探
  蒙毅跟着那名哨兵悄悄摸向了林子深处,摸索着行进了两里有余。一大片牛皮帐篷出现在他的面前,不但如此还有许多用圆木撑起来的木屋子。营地里没有篝火,但偶尔会传出一两声响亮的狗吠。眼前的情形,让蒙毅立刻出于了懵逼状态。
  看这样子林子里至少埋伏了四五万东胡人,老天爷……若是大军攻击上方谷之时。这些人忽然出现在秦军军阵后方,那仗还有得打么?蒙毅的脊梁立刻冒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因为东胡人有狗,蒙毅与那名哨兵和几个亲卫只能远远观瞧。那几个亲卫见此情形,也都吓得呆立当场,傻子似的趴着不知所措。
  “将主,我们是听见狗叫才摸过来的。现在可怎么办?再过不到一个时辰,大军就将到达这里。若是……”哨兵不敢再说下去,这片林子这么大天知道藏了多少东胡人。据说,这次东胡人可是发动了全族来侵掠,足足有数十万人之众。
  蒙毅立刻从懵逼的状态中清醒过来,现在要做的就是带着手下这些人立刻逃走。他只有五百人,若是被东胡人发现。将会湮没在东胡骑兵的海洋里,死的一定比猪还难看。
  可刚刚退出去几步,身后便传来一声清脆的“咔嚓”声。原来是一名亲卫不小心踏中了地上的捕兽夹子,蒙毅手疾眼快一把便捂住了那亲卫的嘴。亲卫的腿被巨大的捕兽夹子夹住,角度奇异的弯曲着。蒙毅可以感觉得到,亲卫嘴里的“咕噜”声。大冷的天,汗珠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外冒。
  亲卫拼命的挣扎,反应过来的其他人也都压过来。将那死命挣扎的倒霉蛋死死压在身下,被捂住口鼻的亲卫挣扎的更加凶猛。四五条壮汉竟然差一点儿压不住!
  所有人的神经都崩到了极点,此时若是让他喊叫出来。东胡人只要放出猎犬,所有人都会死无葬身之地。
  没有受伤的腿不断的蹬踏,地上的积雪被推走连着枯枝败叶堆起了老高。终于,亲卫挣扎的力量越来越小。直到最后,直挺挺的悄然不动。蒙骜感觉到了他的身子开始发凉,惊得一缩手露出亲卫惨白扭曲的脸。
  银月之下,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五官因为巨大的痛苦而扭曲,嘴巴长得好像一个黑洞。生前他拼命想呼吸一口空气,可自家少爷的手却死死按住了他的口鼻。十年前少爷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曾经骑在他的脖子上。那双小手又胖又嫩,粉嘟嘟是那样可爱。可没想到,仅仅过了十年之后就是这双手结束了他的生命。
  “少爷,走吧!老鱼断了腿活不成的,这样走了也算是解脱。”其余的亲卫来见到悲伤不已的蒙毅。赶忙将他拉起来,现在可不是悲伤的时候。若不将东胡人的真实情况带回军中,迎接秦军的将是惨重至极的损失。
  蒙毅抽出匕首,割了亲卫的一绺头发转身便走。冰天雪地军情紧急,根本不能带着尸体走。这一绺头发,便算作是对他家人的交代。都是跟着蒙骜打生打死的老人了,生死已然看得非常淡。
  可蒙毅刚刚起身,便看到不远处的林子里有一双碧绿色的眼睛正望着他。以成惊弓之鸟的蒙毅吓得差点儿叫出声来,手中弩箭刚刚举起。
  “嗷……!”一声悠长的狼嚎便响彻整座林子,紧接着便是一阵铺天盖地的狗叫声。蒙毅的弩箭穿透狼皮的时候,东胡人的营地里面已经炸了营似的乱起来。
  无数猎犬都在拼命的叫,巨大的声浪甚至让树木为之颤抖。很快东胡人的声音便响成一片,再然后蒙毅就看到了数十条猎犬疯狂的向着他们扑过来。
  “少爷快走!”蒙毅的亲卫都是跟着蒙骜多年的老家臣,这次出征蒙武和蒙恬特地让他们来保护这个最小的弟弟。若是蒙毅出了什么差错,他们也就没有必要回去了。
  亲卫们抽出青铜剑,迎着那些猎犬便冲了过去。那哨兵犹豫了一下,撒腿便跑。他不是蒙家家臣,当然也没有与数十只猎犬决一死战的勇气。
  东胡人在林间围猎,猎犬是最重要的帮手。当然,东胡人的猎犬最先也来自于驯化的狼。更有艺高人胆大的家伙,掏了狼窝之后从小便开始养狼。人工驯养的狼虽然没有野狼的嗜血,但比起狗来说还是要凶猛许多。
  蒙毅射死的那只狼,便是慕容松自小驯养的一头森林狼。
  东胡人已经在林子里埋伏了近十天,这片占地广大的林子,给东胡人提供了良好的保护。他们本就对森林十分熟悉,西北的林子除了树种与东北不太相同之外,其他的都大同小异。
  只犹豫了不到一秒钟,蒙毅便跟着那哨兵往回跑。很快身后便响起了惨叫声,最先是狗的哀鸣。然后便是亲卫们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东胡猎犬非常凶猛。几名亲卫杀了只猎犬,便被凶猛而来的猎犬们扑倒在地。一阵疯狂的撕咬过后,他们被硬生生的撕扯成了几块。
  鲜血一瞬间便浸透了皑皑白雪,当慕容松看到一头猎犬拖着一条人腿回来的时候,立刻叫了一声“糟糕!”该死的秦军探子居然发现了这里。
  很快,更多的猎犬吠叫着冲进了林子里。
  蒙毅疯狂的跑着,深一脚浅一脚。亲兵们给他争取的时间并不多,两里路的距离简直就是生与死的距离。喘气的声音大得吓人,蒙毅感觉自己的肺很像一个风箱。
  很快身后的狗叫声又响了起来,而且还有人的声音。蒙毅甚至听到了战马的嘶鸣,这让他亡魂大冒。
  最先逃走哨兵已经跑不动了,自幼习武的蒙毅轻松超越了他。并且很快将他甩在了身后,跑不过猎犬不要紧。只要跑赢了这个家伙,就能争取到一点时间。毕竟狗要撕碎一个大活人,还是需要浪费点儿时间的。
  “啊……!”很快哨兵凄厉的惨叫,便响彻树林的天空。


第55章 心绪飘飞的蔚獠
  云侯在发癔症,巨大的校场被完全封闭起来。十个步兵师,四个骑兵师加上陌刀营重甲骑兵组成了一个个代表队。每个代表队都举着自己师属番号的旗子,从主席台前面昂首挺胸的走过。口号声,战鼓声响成了一片。
  校场内锣鼓喧天招展,妇人孩子们的叫喊声夹杂着兵士们的怒吼声。随着飞扬的尘土在空气中飘散开来。
  好奇的市民想扒着墙头往里看,却被值守的士卒一把拉下来。在屁股上踹了一脚之后,悻悻的离开。一旦大兵不能随意杀人之后,市民们便不怎么害怕军队了。反而是对那些从军队里出去,进入到派出所的杀才们得到了许多泼皮的尊重。
  云玥,蔚獠,李斯,敖沧海,章邯,齐国远,褚大勇……高台上坐满了闪耀的将星,桌子上摆着酸酸甜甜的果子酿,各式精致糕点。甚至还有冬日里难得一见的瓜果,可看台上的众人对这些都熟视无睹。他们都对校场里的家伙指指点点,有的喜笑颜开,有的愤而怒骂。褚大勇身前的桌子都丢下去了,就因为他麾下的陌刀营军卒没有取得跳高比赛的胜利。
  云玥气得想骂娘,一个体重二百斤的夯货很像一头肥猪。也只有褚大勇这种没脑子的家伙,才能派他去跟人家比跳高。眼看连杆子都撞飞了,若这家伙跳过去。云玥很怕会引起地震!
  蔚獠平静的坐在云玥下首,他今天只是将自己定位为一名观众。他是太尉,理论上说平凉军卒都是他的麾下。只要他表达出立场,一定会有人说他偏心。由此引申出去,将会对他的声望极其不利。
  尽管作为一名观众,但蔚獠还是看出了一些门道。精心挑选出来的壮汉,居然跑不过身材修长的瘦猴。人高马大的猛士,居然没有一个矮子跳得高。在金牌最多的田径项目上,素来以出猛士著称的陌刀营,居然无一人夺魁。褚大勇暴跳如雷,恨不得拎起陌刀将那些不争气的杀才全都砍了泄愤。一个喜欢杀人取乐的杀才,你指望他会具备奥运精神?
  “太尉大人,值此大敌当前之际。侯爷弄这东西,似乎有些不妥吧!”范增坐在蔚獠的下首,他是运动会的坚决反对者。按照他的想法,这个时候应该兜着东胡人的屁股一路上过去。男的抢回来做苦力,女的抢回来做家务。白天侍候老婆,晚上侍候老公。
  “呵呵!你看那是什么?侯爷亲笔题的更高,更快,更强!这就是拼搏精神,有些东西达到一定极限之后就很难超越。你跑得快,还有比你更快的。你跳得高跳得远,那就一定还有比你跳得更高更远的家伙存在。
  从这里面你看出了什么学问?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才是对的,所谓一招鲜吃遍天完全是拿来骗小孩子的。你看看陌刀营中之辈,无一不是百战猛士。可你再看看他们的成绩……或许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这就是褚大勇不动脑子的结果!”
  人老了就喜欢好为人师,偏偏范增还摆出一副晚辈受教了的表情。这让蔚獠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他知道自己若是离开平凉太尉这个职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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