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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自在仙-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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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花教主的眼睛亮了。

    莫非是我的机遇到了。

    老天爷看我修行数百年,积功累德,终于要赐给我一座道场了吗?

    不需要做太多。

    只需要灭了杨晨的魂魄

    就能够得到一座道场。

    这样的买卖。

    怎么算怎么划算。

    只是太划算了,这才让金花教主有些不放心。

    “那李家的人,是怎么说的?”

    “可是明说了,只要我们害了那杨晨,李家就给我立庙,让我享受人间香火?”

    灵童点头。

    “李家的来人,确实是这样说的。”

    “只要我们害了杨晨,李家就会知道消息。”

    “他们得到消息后,就会给教主立庙,组织百姓来给教主上香。”

    金花教主听了,眸子里神光流转不息,默默盘算。

    杀了杨晨,就能换得道场。

    这样的好事,百年不遇,无论真假,我都要尽力去争一下。

    杀了也就是杀了。

    不过是一个凡人而已。

    只是,若是事后,那李家反悔,过河拆桥的话。

    我定然会让他李家知道,什么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什么叫做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

    “记住,不要再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凡是那天见过李家来人的人,你今天晚上,便让灵鬼出去,把这些人统统杀了,不要留下一点蛛丝马迹。”

    说到最后。

    金花教主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惊人的杀气。

    为了成道,哪怕是杀个血流成河,哪怕是错杀一千一万人,那也都是值得的。

    中年女人添了一下嘴唇,露出一丝残酷和冰冷,眸子里更是闪出一丝兴奋。

    作为一个灵童

    掌握着神通秘法。

    有了这种超越了普通人的能力之后,她一直看不起普通的人。

    总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俯视天下百姓。

    每一次杀人,在她看来,便如捏死一个个蝼蚁一般,根本是从没有放在心上。

    “教主,请你放心!”

    “我保证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

    “只待天黑,我立即让灵鬼动手,把见过李府来人的人,统统的杀死,用他们的精血,滋养我的体魄,用他们的灵魂喂养我的灵鬼。”

    金花教主点了点头。

    “做的干净一点!”

    “杨晨你不要动他,把他交给我,我亲自解决掉他!”

    “若是没有其他事,我去了。”

    灵童弯腰躬身:“恭送教主,教主仙寿恒昌,长生不老。”

    一股黑云,从金花教主的身上冒了出来。

    这股黑云裹着金花教主,飘出内室,直飞到半空。

    刷的一下。

    直往东南去了。

    时光荏苒。

    不知不觉,天色已黄昏。

    渭城东南方向的一个石洞中。

    金花教主猛地睁开了眼睛,望向了杨晨的家的方向。

    “是时候了!”

    一拍脑袋。

    一个蛇形魂魄,跳出身体,夜游而去。

    杨晨的家里。

    孤灯,破屋,一人独卧,浑身僵硬。

    杨晨睁开了眼睛。

    “真是睡了一个好觉!”

    摸了一下头。

    没有一点酒后的后遗症。

    在现代的时候。

    杨晨酒量不大。

    略微喝一些白酒,便会醉眼朦胧。

    严重的时候,更是会吐的一塌糊涂。

    第二天,更是头痛欲裂。

    需要吃药才能够舒服一点点。

    “想不到这大周朝的酒喝着不怎么样,却不上头。”

    这个时候,杨晨还不知道,在他喝醉睡着的时候,吟了一首饮酒诗。

    这首诗,引动了天地元气,对他的身体洗刷了一遍。

    元气纯净无比,透体而入,把身体中的有害的酒精部分,早已经驱除。

    不然的话…。。

    喝那么多酒,怎么可能不头疼。

    随后,扫视了一下四周。

    杨晨愣住了。

    这不科学啊,怎么会这么干净?
………………………………

第四十四章:危险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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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陋室不大,一眼扫过,便尽收眼底。

    纵使杨晨喝的不省人事,却也知道,那杜公子、陆先生两个人,也是喝过就走了。

    绝没有留下来收拾杯盘狼藉的桌子。

    “是谁弄的呢?”

    杨晨揉了揉头发。

    皱眉苦思。

    貌似自己似睡似醒的时候,鼻子里传来过一股幽香。

    也貌似自己迷离的双眼,曾经看到过一个靓影在自己的眼前飘过。

    更貌似,自己的鼻子被人捏过……

    杨晨轻轻的抚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手指尖上面,有着淡淡的幽香缭绕。

    模糊的靓影,熟悉的味道。

    “会是谁呢?”

    杨晨的眼前,浮现出来一个美丽的少女的影子。

    在这整个渭城中,自己除了几个损友之外,其实没有任何的亲人了吧。

    父族?

    母族?

    杨晨呵呵一笑。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父族可以说除了他一根独苗之外,已经没有他人了。

    杨家数代单传,人丁单薄。

    至于母族。

    只有一段忧伤的记忆。

    杨晨也没有去翻这段记忆,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事。

    “应该就是她了!”

    “我可以理解林书书为何来找我退婚,毕竟,像我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会有女人愿意嫁给我啊,一个百无一用的书呆子,换作是谁,也不忍心把自己的女儿或者妹妹推入这样的火坑的。”

    “只是林诗诗,为何半夜来找我,还要和我继续做未婚夫妻,这估计是大周朝数千载的女德教育作祟吧。”

    所谓“女人不能改嫁、好马不配双鞍、一女不嫁二夫……”

    更不能退婚。

    这便是大周朝的女德教育吧。

    如今的杨晨,依然不知道,那天晚上来找自己的,并不是林诗诗,而是林诗诗的妹妹林文华而已。

    若是他知道了真相的话,估计也只有一声苦笑吧。

    “这一下,我亏欠‘林诗诗’不少了啊。”

    “没有想到,她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会亲自动手,来帮我打理家里的卫生。”

    杨晨现在基本确定,肯定。

    这家里的卫生,定然是林家的大小姐‘林诗诗’打扫的。

    除了她和自己有些亲近的关系之外,渭城中估计也没有人关心自己的死活了。

    揉了揉脑袋。

    杨晨苦笑一声:“罢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咱们有缘没缘的,就让老天爷当家作主吧。”

    不再想有关‘林诗诗’的事情。

    杨晨看到,家里的卫生虽然收拾的很不错。

    可是很显然,还没有收拾完。

    他有些想不通。

    这‘林诗诗’为什么收拾了一半就走了呢?

    是临时有事离开的吗?

    不知是什么事情,会让她匆匆离去。

    不过,当杨晨看到桌子上还剩下的半海碗的酒水的时候,一张嘴,笑了。

    “我貌似是明白,‘林诗诗’是为什么离去了?”

    “一个林家的大小姐,居然在我这里偷酒喝,说出去谁信啊?”

    摇了摇头。

    想象着‘林诗诗‘喝酒的模样。

    杨晨忍不住又一次笑了。

    笑着继续收拾家里的卫生。

    片刻工夫之后,便收拾完了。

    家里没有什么东西,收拾起来倒是方便了不少。

    干干净净,清洁溜溜。

    四处皆空。

    把垃圾收拾了,拿起来,走出屋门。

    一看,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整个院子里的积雪,也都已经被人打扫干净。

    杨晨的心里顿时有些莫名的感动。

    “莫非这积雪也是‘林诗诗’清理的?”

    “她真是个心底善良的好姑娘啊,我要是真能娶上这样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当老婆的话,也不知道需要我前辈子敲碎多少木鱼。”

    提着垃圾袋,走出院子,找了地方扔了。

    折身返回家中。

    如今天色已黑,原本是熄灯熟睡的时候。

    可是杨晨刚刚睡醒。

    精神抖擞,一点儿的睡意都没有。

    黑灯瞎火的,坐在椅子上,四面寒风从茅草的缝隙中钻了进来,偶尔吹在身上,冰寒刺骨,令人牙齿打颤。

    “我现在手里有着杜公子借给我的几百两银子,暂时是不愁吃的,等到冰雪融化,大地回春的时候,先盖上几间好房子,好好的舒服一些。”

    看了一下自己现在住着的这几间破茅庐,摇了摇头,叹息一声:

    “这样的房子,怎么住人啊。”

    “待房子盖好,就剩下吃穿用度,也要处处花钱。”

    “我还要修行工夫,要配药练功,每一种药材都是非常珍贵的。”

    “纵使有着这几百两银子,也不够自己这样花,自己必须得想办法赚钱,这样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

    说起来。

    杨晨觉得自己还是挺憋屈的。

    人家一穿越,起码都是什么侯府的少爷,皇宫的皇子,起码也是武林世家的大能的儿子,绝不会为吃喝拉撒发愁。

    不想自己,这才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几天。

    就花了外人两次钱了。

    连肚皮都养不好。

    一次是几个损友对的钱。

    自己海吃海喝花了。

    这一次,则是一个一见如故的朋友,本着朋友有通财之谊,借给了自己几百两。

    真丢穿越者的脸。

    不过,杨晨对这样的朋友是打心里喜欢的。

    觉得,这样的朋友那是多多益善才好。

    因为,杨晨很明白。

    要是换做自己的话,绝不会把几百两银子借给一个才认识了不到一天的人。

    “古代人真实在啊。”

    “不像我那个时候,尔虞我诈,想向别人借钱,那可是千难万难啊。”

    “不是很熟的朋友,一毛钱也不会借给你的。”

    “要知道,那个时候,借钱的是孙子,欠债的是大爷,谁敢随便借钱啊。”

    借出容易,收回来就难了。

    杨晨心里想着杜公子的事情。

    越发觉得,这杜公子不是平常人。

    举止雍容大度,气质非凡,身穿锦衣,又怀巨款。

    妥妥的一个高富帅。

    用现代话来说,这就是个土豪啊。

    几百两银子,对平常人家来说,是一笔巨款。

    而对杜公子这样的土豪而言,说不准都不够一顿盛宴的饭钱。

    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所以。

    杨晨收这钱,收的心安理得。

    待自己有了钱,加倍还给他就是。

    要是自己不收这钱,身无分文的话,一日三餐都没有着落。

    只能喝西北风了。

    自己可不是神仙,天天餐风饮露的可受不了。

    服气而生者,神明也。

    自己还做不到这一步。

    “就是不知道他接近我是为了什么?”

    “总不会真是羡慕我满腹才华,才倾心结交吧,难不成真有白首如新,倾盖如故一说?”

    这话,杨晨自己都觉得有点假。

    别的不说,这大周朝立国千载,有才华的人多了去了。

    怎么不见得他去结交别人。

    “不过,我却没有感觉出来他对自己有什么恶意。”

    “但是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现在对他还不熟悉,小心一点总是没错。”

    “只要他不害我,我便拿他当知交好友。”

    把这几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的脉络理清楚了。

    杨晨便不再想这些。

    而是一心一意的想着如何赚钱。

    “我先去把卖炭翁送到文报那里,看看能有多少润笔费?”

    “要是可以的话,我有着满腹文章,说不准,这也能够成为一条生财之道。”

    思量之间,却不知此时正有危险逼近。

    一股黑烟从东南方向而来,直接落在杨晨的院子里,黑烟凝聚,化作做一条数丈长短的巨大蟒蛇,蟒蛇的周身泛着一层黑色的精光。

    蟒蛇吐信,双目生光,望向了杨晨房间。

    “我出窍而来,一会进入杨晨的梦里,直接斩杀了杨晨的魂魄,便算功果。”

    “不过从这人做的做的诗来看,确实才华惊人,不知道他的才气灵光如何,若是灵光太多,笼罩四周的话,我想杀他,却也不易。”

    “我也曾望气渭城,那最有才气的便是云起书院的陈夫子,也不过七八尺高,这人的才气总不会比陈夫子还要厉害吧?”
………………………………

第四十五章:圣德

天色一擦黑。

    金花教主肉身端坐洞府,封闭洞门。

    神魂出窍,化作一股肉眼不可见的黑烟,飘然到了杨晨的院落中落了下来。

    黑烟落地,就地一滚,显出本相,乃是一条数丈长短的大蟒蛇。

    这大蟒蛇水桶粗细,周身遍布着血红的蛇鳞,尾巴摇动,黑烟翻腾。

    “屋顶上空,没有灵光凝聚,看样子,这人还没有睡!”

    “一个凡人而已,却不必等他睡着,我直接进去,强行灭了他的魂魄,然后赶紧离开。”

    “免得惊动了渭城中的儒教中人。”

    儒教读书人,大多有浩然正气护身,聪明正直,神魂强大,正是邪灵、邪神的克星。

    大蟒蛇趁着夜色,化作一缕黑烟,随风而动,从缝隙中,钻入了杨晨的房间。

    此时杨晨,正在寻了笔墨纸砚,写着卖炭翁一诗。

    卖炭翁的第一份原稿,已经被他送给了杜公子。

    杨晨想要把卖炭翁投到文报的话,还需要重新再写一份。

    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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