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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道高歌-第1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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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通虽被高歌‘禁锢’了十年,但这十年来他的修为百尺竿头,是他有生以来进步最为神速的时期。十年前的自己与现在相比简直不值一提。他曾经还觉得自己不可一世,到现在才知道自己乃是井底之蛙、夜郎自大。
虽然修为提高了很多,但他知道自己距离高歌还有很大的差距。
外门的修为者没有金丹九重天的说法,可是实力却可以类比。初识高歌时,郑通大约相当于金丹七重天的修为,比丁潇略差,但凭着不怕死的劲头能跟丁潇拼个不相上下。仅仅十年之后,郑通的实力已经逼近了金丹九重。可惜,这个实力直逼金丹九重天道士的男人却遇到了三个凶悍无比的女人。
宇文梨的实力深不可测,虽然时强时弱,并不稳定。起初几年她更是凶恶非凡,动不动就放出无边黑云,吞天吞地,让郑通吃尽了苦头,后面几年重新做回道士打扮,看似文静了不少,但一旦爆发,倒霉的还是郑通。
丁潇则从自己的数个劫数中爬出来,晋入了金丹九重,随后又陷入了另外一个劫数。
白宋是自身修为最低的一个,但当她告别母亲后赫然发现自己的腰间多了一个锦囊,里面竟然又有两件至宝。如此一来,她手握四件至宝,实力也堪比金丹九重天。
这三个道士彼此总有争端,一言不合就会大打出手,而每每如此,高歌总能‘机缘凑巧’地躲开,往往留下郑通一人独自承受她们的无尽怒火。多年下来,郑通早已经习惯,甚至他的一对弯刀因为多次被雷火淬炼,威力都大涨了数倍。
高歌望着极远处的宇文梨,苦笑一声。她正在发脾气,因为自己没有让她屠杀一群红狮。
“没事,让她独自冷静一阵子就好了。”高歌无可奈何,虽然红狮只是灵兽,而且生性邪恶,杀之无错,但高歌阻止宇文梨最大的原因是不想让她沉湎在杀戮之中不能自拔。
宇文梨还是宇文梨,入魔的效果只是增添了她的欲望,尤其是杀戮的欲望。
郑通点点头,变得乖巧了不少。十年前就是宇文梨从一只虫怪嘴里救出了自己,他还是心存感激的。虽说自己被高歌‘强行’留在身边,但当年若不是高歌不离不弃,自己早已经魂飞魄散。“高道友,前面似乎是一个人类的村落,咱们可是好久也没见过凡人了。”
高歌掐指一算,上一次见到人类,还是三年前的事了。
正在说话,白宋和丁潇一前一后返回,两人贪图身后山坳中大湖的湖水清爽,因此在里面嬉戏了一阵。
“高歌你有没有偷看?”
高歌摇摇头,露出憨笑。丁潇虽然进入了金丹九重天,但性子却越发跟三岁的孩童相仿,说话做事随心所欲,跟宇文梨也是越来越像。这正是她陷入的【返老还童劫】。
白宋一翻眼珠。“高歌就算要偷看也是看我,怎么会看你?咦,宇文梨那个蛮横无理的小妮子呢?怎么又不见了?”
高歌又苦笑一声,耸耸肩,示意她又发脾气走了。
白宋冷笑道:“她一定是老毛病又犯了,这一次是想杀谁?”
她跟宇文梨十年来争斗不休,不用高歌细说就能猜到端倪。“恩?有人来了!”
第四百零八章 修行界的行商
“几位道友别来无恙啊。”一个身材瘦小,穿着青衫的男子轻笑一声,落在地面。
“原来是你!”白宋正眼也不瞧来人,只打发郑通去跟此人寒暄。
这青衫男子是五年前高歌一行人在一片偏僻的界域遇到的,道号青松子,手里随时随地都喜欢握一株三寸高下的青松,据说都是他从各地采摘来的品相特别的松树,用秘法压缩,当成了饰品。
青松子其貌不扬,行事有三分猥亵之气,更时常带着阿谀奉承的怪笑,所以引得三个女道士都不喜欢。
不过,青松子自称是修行界的行商,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地方,因此偶尔也能给高歌等人指点一下路径。说来也是有缘,彼此已经前后相遇了五次,高歌更曾替青松子打跑过两次企图劫掠他的外门修行者,所以这个青松子一见到高歌立刻点头哈腰。也正因为那副讨好人的表情太过夸张,故而惹得白宋和宇文梨越发厌恶他。
“修行者竟然是这等风貌,真真让人汗颜!”这是白宋的原话。
青松子知道白宋厉害,更知道白宋不待见自己,所以远远地点了个头,还是乖乖跟郑通说话。“道友,没想到在这里又遇见了你们,真是缘分不浅啊!”
郑通也有几分骄傲,闻言微微点头,神情有些尴尬,因为就在不久之前,他被宇文梨一记法术砸在脸上,留下了伤疤。宇文梨的法术新奇,使得伤疤一时半会儿难以消失。
郑通伸手捂住自己的左脸,急忙施法,企图加以掩盖。青松子乃是人精中的人精,假装没看见,干笑两声,继续没话找话。“高道友这是要去哪?”
“往前去啊!”郑通不敢胡说,也不敢暴露高歌的意图,只能含含糊糊地回答。
“往前?不离开这个界域吧?”
“刚来,兴许不会这么快离开吧!”
“那太好了!”青松子佝偻着腰,远远地朝着高歌拱手,他知道以高歌的修为想要听见自己说话简直是易如反掌。
郑通见高歌没有出言反对,知道高歌是对青松子的话感兴趣了。
青松子最会察言观色,又如何不知。他故意提高一点声音说道:“我去年在峡谷隙地遇到一个同道,听说他曾看见过一个穿着金甲的高大修行者,身边还跟着一个气度不凡的凡人,不知道……”
高歌曾‘无意间’提起自己在寻找这样两个人,青松子为了讨好高歌,留意上了。
高歌摆摆手,示意青松子过来。“那位道友现在何方?莫非也在这个界域内?”
“正是这样。”青松子急忙施礼,然后赶忙毕恭毕敬地回答高歌的话。“高道友啊,所以我才说巧了嘛!”
高歌一面留意远处的宇文梨,一面笑道:“说吧,你又遇到了什么难处?”
青松子闻言也不隐瞒与扭捏,而是再度俯身,开门见山地叙说:“也不是什么大难事,我这正想去参加百年一会的【五汇盛典】,可惜前面必经之路上有一处金犀湾,里面的修行者厉害,专一盘剥来往的行人,我自忖就我这点能耐,怕是还没走到地方就被那伙人给抢光了,所以一直在附近盘恒,想找人结伴过湾。可惜半月以来都没有遇到合适的同伴,等来等去,谁曾想竟然在这里遇到了高道友和诸位道友,真是我的大幸。”
“五汇盛典是个什么盛会?我怎么没听说过?”高歌已经改口不再称呼自己为‘贫道’,乃是有意隐瞒自己道士的身份。
“高道友,这五汇盛典都是三山五岳的散修们彼此交际、互通有无的地方,但凡是大门大派一般都不会来的,所以道友没有听过也实属正常。不过正因为来得人员繁杂,消息也就灵通。很多隐秘之事也就是这样传播开的。”
“既如此,你这会去,又是兜售什么?”
青松子讪笑两声。“我生平也没什么过多的爱好,说来说去也就是收藏青松以及贪吃美食两样。这回嘛,其实也就是给一个朋友将他早先定下的青松送去。”
“你交游倒是很广阔嘛。行了,废话少说,前面引路吧!”高歌取出一只丁潇亲手打造的【风云车】,邀众人上车。
青叶舟和追云梭都是道统标志性的交通用具,高歌早就不用了。好在丁潇乃是神器门出身,打造几件法器实在是手到擒来之事。
高歌说话,宇文梨听得一清二楚。她现在的气已经消了大半,只是还有点下不了台,于是没有过去寻找高歌,只把手一招,就将三十八只金蝉全数聚在一起,然后轻轻一跃,跳到了上面。
风云车走得极快,虽然看似在地面行进,但离地其实乃有三寸,浮离于地,速度极快。
高歌微微留神,注意到宇文梨跟上来了,于是淡淡一笑,坐在车首运功。
郑通则坐不住,又不敢打扰高歌,更不敢和白宋以及丁潇搭话,于是只能跟青松子闲聊。他有些不解地问道:“那金犀湾有什么特别的?你一个腾挪不就瞬移过去了?干嘛非得受他盘剥?”
“郑道友有所不知。”青松子为了回答问题,还特意把身子坐直了一下,以示尊敬。“那金犀湾生得特别,是一个天然的大禁制,将湾地的南北两片地方生生地隔开了,寻常的撕裂虚空法术根本穿不破那禁制。往年吧,金樨弯是无主之地,大家自由来往还好说,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里出现了一伙强人,手段端的厉害通天,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偏偏周围有些名望的势力竟然还都跟他交好,所以将整个交通都断绝了。这可苦了来往的修行者。寻常凡人更不必说,只要敢靠近的,无不受害。”
“什么强人?如此凶悍?我倒不信他们的禁法会厉害到无法穿越。”郑通原本就是雄据一方的修行者,眼界本就很高,加上十余年来跟在高歌身边目濡耳染,如今除了道士,他是谁也不怕。
说话间,风云车已经走到了几人之前已经发现的凡人村庄的不远处,郑通正想询问这是什么地方,青松子一拍脑门。“高道友,我一时兴奋,忘记提醒您了,这是【无法村】,又叫【无法无术村】,咱们绕道为宜。”
“绕道?”白宋冷哼一声。“我们又不从他村落中间过去,更不会扰他清净。凭什么绕远路?”
青松子正想解释,高歌已经说道。“来不及了,咱们已经惊动了村里的人。”
第四百零九章 无法无术村
头上缠着红布,脚上踩着草鞋,裤子都是七分长短,腰间还挂着菜刀。这就是眼前这群村民的装束,光看衣着打扮,更像是耕田种地的农夫。但是这群‘农夫’各个额头青筋冒起,浑身精气内敛,领头的几个更是腹内荧光闪动,竟然都是肚内有丹的修行者。
青松子压低声音说道:“这个【无法村】,乃是这一片世界里唯一的一个人类村落。虽然里面住的是凡人,却不好对付。无论是南来北往的修行者、法师、神位者还是妖王都不得靠近村落方圆百里,否则失去法力。无法村之所以叫无法村,乃是因为法力、法术不能存在其中的意思。
“没有法术?那岂不是凡人吗?”白宋冷笑一声。“那他们腹内的是什么?”
“白仙子有所不知,这些凡人看似有法力的样子,但他们的‘法力’其实跟咱们的法力不同。他们的法力没有别的用处,只能用来抵消咱们的法力而已,不能呼风唤雨,也不能撒豆成兵。叫做逆法力倒是差不多。”青松子耐心解释。“这样的无法村,在这个界域一共有三个,一向是不让修行者靠近的。修行者若是靠近,法力尽失,必须听从他们的安排……这里面的村民厉害得很呢。”
高歌闻言,来了兴致。“这样的村子存在有多少年了?”
“也有二三百年了吧,不过据说最近几年的气势是越发地鼎盛了。”青松子见高歌发问,回答得更是仔细。“我每次前来都要绕开,以免麻烦。这次是我大意了,应该一早提醒高道友的。”
高歌一摆手。“不碍事,咱们又不要他一寸土地,说清楚就是了。”虽是如此说,但高歌却能感受到来自面前这群奇装异服的‘农夫’的敌意,知道这事没那么简单。不过,先礼后兵,这是道统该有的风格。
“喂,你们嘀嘀咕咕的做什么!赶紧下车!”农夫中领头的人物双手环抱,耀武扬威地喊了起来,神态举止都十分倨傲,没有半点客气可言。
白宋要发作,却被高歌拦住。
“诸位,不知有何贵干?”已经得了青松子的指点,高歌心里有数,但还是先如此问了一句。
“有何贵干?你是第一次来我们无法村吗?”
“的确是第一次。”
“哼,那难怪不懂规矩!”农夫听高歌说是初来乍到,心里的鄙视之情更甚,嘴脸也更可恶了。“既然是第一次,也难怪不懂规矩。但无论你懂规矩还是不懂规矩,既然破坏了规矩,那我们就得按照规矩办事!”
高歌忍不住被对方绕来绕去的话逗笑了。“你说得没错,大家都要按照规矩办事比较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
那农夫又冷哼了一声,因见高歌气定神闲,没有被自己吓到,所以脸色越发阴沉起来。“知道要守规矩就好!还不快点下车,跪下,磕头赔礼!”
高歌没动,却反问道:“请问诸位,你们的无法村在何处?”高歌有此一问,因为那村庄还在三里之外,怎么看自己都还没有进入其中。
“问这个做什么?”农夫极度不耐烦,但还是随意地将手一指。“喏,北面三里以外就是。”
“那岂不是我们还没有进入无法村?怎么就要赔礼了?”
“说你不懂规矩,还真是不懂规矩!无法村的村规是只要靠近【无法村】百里,就必须下车、下马、下船步行。距离村口十里就必须立等,然后向村长递交通行文书,获得许可方能前行!知道了吗?”
“这里的土地都是无法村的?”
“那倒不是!”农夫还算实在,据实回答,但却对高歌无休无止的问题感到厌烦。“小子,别废话,老子今天心情不错才回答你的问题。如今问题也问完了,赶紧下车跪倒认错。你们都已经靠近村子三里地了,这已经是大错特错!”
“认错?认什么错?”
面对高歌的‘装疯卖傻’,那农夫忍无可忍。“小子,你是故意胡搅蛮缠吗?既然知道要守规矩,就乖乖下车,再要废话,老子不客气了!”
高歌大笑。“我的确说了要守规矩,但却不是守你们的规矩。认错也是没错的,不过不是我认错,而是你们认错。有言在先,我不喜欢受人磕头,你们每人鞠躬三下就好了。鞠躬完,该种地就种地,该睡觉就睡觉,散了吧!”
此言一出,农夫勃然大怒,他身后的乡民也鼓噪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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