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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高升-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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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军刚才也看见邱千重了,这个人从一看见就没什么好感,就说:“要不要也给放歌提个醒儿?”
柳正飞笑道:“那到也不用,咱们放歌可不是省油的灯,而且只要没什么原则性错误,能翻起什么大浪来?”
邱千重确实在听墙根儿,其实通过这几天的了解,邱千重对吴放歌的印象并不好,这多半源于嫉妒,首先吴放歌是学员中年纪最轻的一个,才22岁,另外吴放歌看得出手里很有钱,所以邱千重就很自然地把吴放歌归类于,爆发富子弟那一类里去了,总觉得他现在得到的一切应该是前辈人祖荫,而非是自己的努力。而对自身的能力和努力上,邱千重又是非常的自信和自傲的。
邱千重回到宿舍,见吴放歌正在书桌上写信,就破天荒地主动搭讪说:“写信啊,你不是有电话吗?打个电话就完了吗。”
吴放歌抬起头笑着说:“信件的交流和语音的交流能传达的意思不一样啊。”
邱千重觉得自己搭讪的不是时候,就尴尬地说:“是啊,电话……挺贵呢。”
邱千重生活拮据,吴放歌是知道的,所以他在这方面也很注意,穷人自有穷人的尊严。就说:“是啊,自从出来后,有点快用不起了,打算把预存的花费用完就停了他。反正以后学习任务一重了,哪儿有那么多闲工夫煲电话粥啊。”
“就是就是……”邱千重附和着,一时又找不到话说了。
吴放歌见他没话了,又低头去写信,就在这时邱千重突然又问:“你当过兵的?”
吴放歌回答说:“是啊。”
邱千重原本还想再问你是不是打过仗,但是精细的他发现吴放歌的语气中似乎对这段经 历(小说下载:…)有一点不愿意提起,就转变的话题说:“那军训对你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了。”
“还能应付。”吴放歌说着,又开始写信。
这时余峰光了个膀子,抱了一个篮球笑呵呵地闯了进来,随手把篮球往书桌下一扔,笑着说:“不行了不行了,篮球这东西不练不行啊,首先体力就差了。”
吴放歌回头看他一身的汗,就说:“是啊,快去冲一下把,出了不少汗呐。”
余峰看着汗珠从他松弛的滑向腆出的肚子,叹了一声说:“这几年学上下来,我可得好好锻炼锻炼,机会呀。”说着一下褪下了运动短裤,赤条条地连蹦带跳地窜入卫生间,在关门的同时还大声喊道:“放歌,帮着关一下宿舍门,我进来的时候忘关啦。”、“这个家伙。”吴放歌放下手中的笔,正要站起来。邱千重忙起来说:“我去吧,我去吧。”边走边说,把门关上了。
吴放歌觉得邱千重今天和平时有点不一样,但是到底哪里不一样也说不出来,也就由他。
从第二天开始军训,担任军训的教官大多也是学员,都是武警部队里直接从战士提拔起来的干部,来 自(:)基层,虽然很优秀但是学历最多也才是高中,所以被保送来行政学校学习,说穿了就是来拿文凭的。军训时担任班长的都是同年级的学员,反正大家现在也还不熟,所以不存在面子不面子的问题,高年级的武警学员担任军官,第一个礼拜下来就把他们这些机关干部当惯了的家伙训了个东倒西歪。这也难怪,一般国人的体能大约在25岁左右的时候达到巅峰,过后就开始慢慢下滑了,而这些学员大多年龄在30左右,又是机关干部,就算是早年体质好喜欢运动的,也多被烟酒茶和报纸磨的差不多了,哪里熬的住?
吴放歌那个宿舍里,余峰最早喊出要好好锻炼,可第一个差点趴下的就是他,还好这次军训没要求内务,余峰每天训练回来连澡都不想洗了,就想趴在床上哎呦,甚至说了好几次‘这床设计的一点也不科学,应该矮一点嘛。’和余峰相比,邱千重就很少牢骚和抱怨了,但是吴放歌看得出,他不过是勉力支撑罢了,他的体质很差,多半是因为长年累月的营养不良造成的。一个大男人,每顿三两饭,一份素菜,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满足每天的消耗的。但是这个人自尊心又强,你要是明打明的去帮他,他还未必接受呢。因此就算吴放歌想帮他,这事儿也不太好办。
至于吴放歌自己,这种程度的训练简直就跟完儿一样,不过他本人也是抱着能过就过的态度,各项指标只要保持着既不拔尖也不落后就行。以至于有些人在听说他当过兵之后再看他的军事动作常暗暗地说:当过兵的……也不过就是这样嘛。
吴放歌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所以他不在乎。
可是吴放歌不在乎,有人在乎,第一个就崔明丽。
崔明丽这个丫头没读过警校,是直接招入公干部门的,先是以工代干,后来又通过了转干考试,在没遇到孙红兵之前一直当内勤,后来孙红兵给了她机会表现出了自己的才能,还挂职了一段时间的派出所副所长。这可是个好强的女孩子,前年又被吴放歌‘魔鬼训练’了一阵子,所以在军训中她的军事动作是最好的,常被教官作为标杆使用,她也对此颇以为傲。原本她以为吴放歌既然能做教官,现在肯定也能独占鳌头啊,可不成想每天看着吴放歌都是那么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扔在人群中都显不出来,虽然每项指标也能达标,但是却不出众,着实的让崔明丽郁闷。
崔明丽私下也跟吴放歌谈了几回,希望吴放歌能重振雄风,可是吴放歌说:“这军训不过是个形式,没必要太认真。”
崔明丽气坏了,训斥道:“小事都做不好,你怎么做大事啊。”
可吴放歌任凭崔明丽怎么训,就是一个不生气,还时不时对着她笑,把个小丫头气的够呛。
可不管怎么说,崔明丽凭借着这股坚忍不拔的精神,第二个星期就被任命为军训的副班长,她训练严格,一丝不苟,所以没多久就被人叫成了“催命丽”。这个外号就这么一直伴着她,绊了差不多十几年。可是从第三个星期开始,军训就没那么严格了,毕竟这里是学校,不是军营,无论如何,学业还是第一重要的。
第三个星期开始,教科书陆续发下来了,授课表也有了安排。大家伙这时才渐渐的侍应了军训生活,呼啦啦又发下来这么多书,一下子又头疼了,天哪,功课也太多了,怎么忙得过来?后来才听说学院采取的是学分制,功课虽然多,但是其中必修课只有不多的一部分,剩下的都是选修课。结业成绩是必修课学分加选修课学分再加毕业论文评分,于是大家心里稍微平衡了一点。不过又有一批人觉得头疼了。这批人无一例外全是高中以下学历的那部分人。因为凡是有大学学历的人,有的专业学科与学院学科相重叠的,可以凭借着毕业证抵分,也就是说大家的起点一下子变的不一样了,特别是已经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那部分学员,至少在公共课程的大部分学分已经拿到手了。这下子真是整的哭爹喊娘啊,一开课,大家就不在一个起跑线上了。
吴放歌的情况和其他人又有不同,他也是高中学历,但拿得出来退役后自考过几次,过了不少功课。所以也能抵扣点学分,虽比上不足,比下却也强得多。发教科书那天,吴放歌列了一个清单,先是必修科目,有《大学语文》、《英语》、《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逻辑学》、《宪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公法与私法》……大约十来门课。然后是必修课足足有二三十门。
吴放歌先拿着自己的自考成绩单去学院相关部门把分儿抵扣了,学院老师见他的是自考,又把他鼓励了一番。所以吴放歌回来后觉得如果时间有富余道不坊坚持自考,反正也可以抵学分的,只是要调整一下功课。于是就按照自己的列表,把已经抵扣的给除去了。剩下的必修课不管,选修课首先按照兴趣选了一些,然后算了一下学分,不够的部分又选了一些比较感兴趣的,如果都能结业,学分算是凑够了,然后又把自考的功课和学院的功课做了一下对比,把相同的列了出来,打算一边自考一边上课,如果自考通过了,那么就算是能提前拿到学分了,如果通不过,也可以一点点凑学分结业。
整整弄了一晚上,道熄灯前总算是把计划做好了,于是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自言自语地说:“嗯,前途一片光明啊,哈哈。”
一回头,余峰不在,估计又跑到别的宿舍打扑克吹牛皮去了,这个礼拜他缓过来了,能应付军训了,所以也就很少在床上赖死狗了。
邱千重也定了一个计划,还画了一张大大的图表,上面是各门功课科目的名称,其中有些已经被划掉了,这应该他在大学里已经完成的科目,可以抵扣学分的。剩下的有些标注了很小的A或者B的字样,估计也是按重要程度分了类。旁边又是一张作息制度表。吴放歌远远的看去密密麻麻,估计这小子完全没给自己留下什么娱乐时间。
见吴放歌一脸轻松的样子,邱千重笑道:“订好计划了?识得有个计划,单位是派咱们来学习的,还出了学费,要是学不好回去不好交待呀。”
吴放歌也附和说:“是啊,机会难得,得珍惜啊。”说着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移到了余峰空空的铺位上,看来这个宿舍里已经产生了一位坏学生。
正文第九十三章新朋友 从第三个星期开始,军训的时间渐渐的少了,最后只剩下了点名,而课程也一门门的开讲了。由于这些学员有相当一部分有专科以上学历,所以每人多多少少能能抵扣些学分,因此有了空闲时间。
这样一来,余峰就成了闲人了。余峰上过党校,又大专文凭,本人又喜欢交际,用他的话说:“上课看的书就够多了,没必要回到宿舍来看。”可他宿舍里这两位啊,一个整天泡在图书管里,另一个虽然张弛有度,有时也会陪他说说笑笑吃吃喝喝,可那点儿时间对于余峰来说根本不够过瘾,时间一长了,他总算是为自己找了一个长年的消遣法子—恋爱。
“呵呵呵,祖宗显灵是好事呀。”吴放歌笑着说。
其实崔明丽受伤的时候最多。有一次在练习的时候她被人一个快出了鼻血,正在水管子那儿拿冷水冲呢,正巧被吴放歌看见就笑着说:“我看你还是悠着点儿吧,本来鼻梁子就塌,这要是再给打扁了,那不是更嫁不出去了吗?”
不过有时候余峰看见吴放歌给珍珍甜蜜蜜的打电话或者写信的时候,也会酸溜溜地说几句,当然是善意的:“唉……还是恋爱中的人好啊,不像我们,没漏点咯。不过啊……我看还是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要多换几棵试试,哈哈哈。”
鮑杰也笑了几声又问:“我发现很奇怪呀,你和小丽来 自(:)一个城市,听说还是朋友,怎么她那么好斗,你……”
鮑杰挺理解地拍拍吴放歌的肩膀说:“好了,我知道了。我以前有个战友去执行死刑,回来先是吐,然后又做噩梦。我开始还骂他没出息来着,后来一年一年的,也就明白点了。”他说着停顿了一下,缓了口气又说:“我那战友执行的那个死刑犯是个女的,挺漂亮的,听说是挪用了公款给男朋友做生意用,那男的捐款跑了,留下她一个人顶罪……可惜了,刚满十九岁……没办法,国有国法呀。”
“没。”鮑杰摇头说“原来没当兵前,比武打架的次数倒是很多,又不守规矩,我爸就把我送来当兵了。倒是执行过几次任务,比较惊险的一次是在一个村子里搜捕逃犯,我从房顶上跳下去把他压住了,其他战友一拥而上,我的功夫也没用出来。”
说完就扭头跑掉了,留着吴放歌在那儿发愣,过了阵子才自言自语地说:“怎么就划拉到我这儿来了?”
吴放歌对这些‘赚’回来的时间也安排的挺慢,毕竟除了要好好的应对学业,还要看些自考的书,另外这么难得的不多认识几个人怎么行呢?不光是本年级的,高年级的同学要是有机会也要多结识一些,特别是本地的,毕竟要在这里生活三年,多个本地朋友总没有坏处的。糟糕的是结识朋友最快捷有效的方法就是吃饭喝酒,吴放歌不缺钱,但是若要一直泡在酒局饭局里要耗费大把的时间,这可真是一对矛盾的问题呀。好在当初崔明丽拉他进散打队,这里可是各年级的人都有,大家在业余时间一起训练,时间长了也就慢慢的熟了。
“你杀过人吗?”吴放歌缓缓地问。
鮑杰笑道:“书香门第呀,好啊,我就是书读少了,不然就直接上军校了,不过现在也不错,连考试都不用就能上大学,我们家祖坟一定是冒青烟了。”
吴放歌听了他这句话后差点没晕过去,原来十几年后的网络流行语最早居然是源自于这里的,真是人才啊。不过当后来余峰无意中听说珍珍是市长千金之后,就在也不对吴放歌说类似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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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余峰是已婚人士,可他四下看了看,别说高年级的,就是和他们一学年的家伙们,不知从合适开始,已经变成一对一对的了,虽说没谁敢打着恋爱的幌子,可那份暧昧的劲头儿却是分毫不差的,所以照葫芦画瓢,他也寻了一个,整日里一起上课,一起去食堂吃饭,闲暇时就跑到宿舍里来聊天,倒也悠然自得。
散打队是崔明丽硬拉吴放歌进来的,而吴放歌虽说平时也爱练拳,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吴放歌发现自己特别的不喜欢这种激烈的对抗性运动,别说自己参与,就是看都不愿意看,社团活动训练的时候,他只是跟大家一起练习一下基本动作,体能什么的,最多也就踢踢沙袋,打打拳靶,至于对练那就是免了。才入社团的时候,到也有几个人主动邀请和他一起做对抗练习,但是都被他婉拒了,时间一长,大家也都知道他不喜欢这个,并且大家也都是成年了,在这方面也都没什么争强好斗之心了,也就由得他去,然而崔明丽就不同了。
吴放歌点点头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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