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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纹身的少年-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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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一直觉得,如果老头子不在了,那么自己兄弟两个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帮派的领头人。
从这一点出发,金子一直盼着老头子早点完蛋。
可是老头子虽然身体不好,但却一直不死。
这次,就不一定了,这种高原恶劣的天气,连健壮的小伙子都撑不住,别说这脖子一半都埋在土里的老头子了。
你这是何苦来?莫非上天真的是给我老金一个机会?
金子看着连喘气都困难的黎叔,心里恶毒地想:如果这次真的能找到什么奇珍异宝的话,我兄弟二人说不定可以做了这个老头子坐享其成!
反正除了老头子外其他人都不足为惧――看样子老头子也活不久了,说不定都不用我兄弟二人动手!
只不过要说服兄弟可能要费点口舌。虽然是一母双胞的孪生兄弟,金子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懂银子了。
他好像对黎叔是真正的死心塌地了,这也正是老头子的可怕之处,他让你连对自己的亲生兄弟都不敢信任。
银子跟金子外貌差不多,两人最大的区别,是金子脑门上那道张扬的刀疤,并不是传说中被人砍的,而是一次家庭意外。
小时候母亲喊两个人吃饭,正在外屋玩耍的两个兄弟听到声音就往家里猛扑――谁冲到前面谁就能多抢一口饭吃。从出生那一刻起,两人就都想抢在对方头里去,当然金子赢了,这次也不例外。
只是这次多了个意外。
进门的时候,两个人挤在一起,金子冲的太猛,一下撞在门框上,当时就血流如注,他们的父亲也没拿这当回事,从锅底掏了一把草灰直接抹在脸上――血止住了,一点也不影响吃饭。
伤好了就留下一道丑陋的伤疤。
因为这道疤金子看起来就比弟弟更凶悍一些。很多人背后都偷偷地叫他刀疤金,对于这个外号,金子并不觉得讨厌,反而有些喜欢,刀疤金――听起来就让人害怕。
银子性格没哥哥那么张扬。
金子的风格是强横霸道,银子行事却阴狠歹毒。
组织里的几次家规都是由银子实施的,表面上金子是黎叔之下众人之上的大师兄,但是银子却是整个家族的执法人,地位隐然比自己高出一筹。
一直以来,金子都是大师兄,但是银子却经常被老头子派出去单独带队。
看起来,金子是老头子的贴身护法,但是明显银子更受器重一些。
本来两个人在黎叔眼里是不分伯仲的,金子隐隐地觉得,老头子对他们区别对待,是从几十年前在山东那个小山村里开始的。
……那时候,是他们“粮食换古董”这项事业干的最热闹的时候。
黎叔眼光很毒辣,这果然是条发家致富的“阳光大道”。他们的“生意”,从河南一直做到了山东。队伍也从几个人发展到了十几个人。
每个换粮食的地点都是黎叔亲自精挑细选的,粮食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他们也不是搞大锅饭,必须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
并不是每个地方都能换到古董的,有些地方你不了解情况,转悠半年都换不到一件有用的。
怎么选地方,也是很讲究,当然,黎叔从来不跟别人说――你们只要干活就行了,我只教你们怎么干。
在刀疤金眼里,黎叔每次挑选的地方,都是年代比较久远的老山村,而且比较偏僻,这种地方信息比较闭塞,人也更加淳朴,好打交道。
每次“出门”前,黎叔都会做一个完整的计划,是走水路还是走陆路,是坐汽车还是坐火车。
人也不是一堆儿一起行动,而是分成几波人。
粮食有的时候是带过去,有时候是用粮票在当地换。反正他们人多,分批、分次的进行,化整为零,也不会引起人注意。
到了指定的地方。黎叔会先出去踩点。踩完点之后,就开始分配任务,这几个人去哪里,另外几个人去哪里……像是撒网捕鱼一样,一次覆盖一个区域。
在同一个地方,他们只能活动几天。不能呆太久,时间长了容易让人起疑。
一切都安排好之后,黎叔把人都发出去,自己稳坐中军帐,等着清点从四面八方换来的货物。
这一次,刀疤金被分配到了一个叫李家村的地方,这个地方灾情比较严重,据说不少人都饿死了。
一圈走下来,果然淘到了不少好东西。不到半天,金子的粮食就换完了。
这里的人都饿疯了,只要给一点粮食,他们恨不得把家里吃饭的家伙都换给你。
金子满心欢喜地把一担“宝贝”挑回“大本营”。
黎叔在乡里租了一处房子,这地方以前是个粮仓,现在没有粮了,当然也就空了。
选这个地方,是因为地方比较大,容得下他们这么多人和货。而且这附近人来人往算是比较热闹的地方,他们进进出出的也不会惹人注意。
黎叔谨小慎微,每一件事情都会考虑到方方面面。
其他各路人马也相继回来了,每个人都收获颇丰,大家担出去的粮食都换完了,金子开始担心他们带的粮食不够用了。
黎叔这个人向来喜怒不形于色,这次脸上也不由得浮现出笑容。这地方简直是个“藏宝盆”。
但是,当领导的是轻易不能对下属表示满意的,这会滋长他们的自满情绪,必须要经常敲打,“它们”才会进步。
“要记住,古董里面青铜器价格最高,但是一般都比较笨重,不好搬运。
其次是瓷器,但是瓷器里面良莠难辨,以你们的眼光很可能换到些不值钱的货色。
再次是玉器,最不值钱的就是金银,但是这种东西好分辨,你们可以多收一些。
木器什么的,一般都比较大件,不好搬运,这个咱们就不要了。“
黎叔背着手在货物中间来回巡视,传授他们换古董的技巧。
”古董这行,没有几十年的经验和功力,是很难培养出眼力的。“(说这话的时候,黎叔只有二十几岁,但是未老先衰,模样看起来有三、四十了。)
”你们跟我时间不算长,我先教你们一些最基本,最实用的方法。咱们的粮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别做什么赔本的买卖――啊,就像这石槽子,是谁背回来的?“
“我。”旁边一个浓眉大眼地后生怯怯地说道。
“用多少粮食换的?”黎叔的语气明显很生气。
“半、半担……”话还没说话,金子一个耳光“啪”地一声就扇在他脸上。力气用的不小,后生的半边脸立刻红肿起来。
“败家玩意儿!他妈的这猪槽子的钱从你口粮里扣!”
黎叔满意地点了点头,一条训练有素的狗,知道什么时候该咬人,什么时候该摇尾巴。
接下来,黎叔又拿出点粮票安排人去兑粮食,加上大本营里剩的这些,足够他们再扫几遍了――这个地方货很多,黎叔决定打破常例,再多呆几天。
没想到就因为这一次贪心,惹出了一件大事!!!
………………………………
第一三八章:全军覆灭
每次众人把换来的“货物”带回大本营,黎叔总是要把大家集中在一起,对于每个人的货物,都要挨个品评,论功行赏。
因为李家村一带出货比较多,黎叔就安排他们多走几圈。按照之前的分配,这一带是刀疤金的地盘,看得出来,黎叔对于大师兄还是挺照顾的。
刀疤金也没让黎叔失望,基本上每一次都能满载而归。
只不过,这一次,黎叔却对他带回来的东西皱起了眉头。
怎么?换到假货了?金子紧张地看着黎叔。今天这批货是严格按照黎叔的标准收的,都是金、银、玉、瓷类的好货。应该不会出问题吧?
黎叔曾教他们一套辨别古董价值的简单方法:金银是好货,玉器是上货,瓷器是上上货。
还有一种就是不值钱的假货和烂货。
因为粮食换古董的规模做的越来越大,东西越来越多,难免在收回来的货里面发现假的、次的――以他们这些人的能力来说,这很正常。这一行,有时候也是靠碰运气。运气好的,会收到宝贝;有运气差的,难免会收到赔钱货。
衡量是不是赔钱,可不仅仅是按照粮食单价这么算。要考虑到耗费的人力、物力还有黎叔的精力,再加上捣腾粮食的车马费、手续费……乱七八糟综合起来的话,他们的成本其实还是挺高的。
一旦换到次货,黎叔都会很生气。
生气的后果,很严重。
看着黎叔的眉头拧在一起,刀疤金心中惴惴不安,在场的人,够格抽自己耳光的只有黎叔了,但是他从来不动手,难道要自己抽自己?
“是、是次品?”刀疤金说话也有点结巴了。
黎叔摇摇头说,“不是,你这些都是好东西。”
刀疤金长吁一口气。心里暗骂,是好东西,那你这副便秘的表情是什么意思,吓老子一跳。
“这些不是明器,是暗器。”
“暗器?有毒。”金子吓得蹦了起来,这些东西自己都摸过,会不会中毒啊?两眼猛瞅自己的手掌,除了脏了一点,没什么异样啊。
黎叔白了他一眼:“明器、暗器都不懂,亏你还是北邙人!”
“所谓明器,是那些出土了一定年头的陪葬品,或者是历代相传下来的古董文物,因为常年暴露在岁月之中,经过风吹日照,所以外表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像我手上这只清朝乾隆年间的羊脂玉扳指,质地纯、结构细、水头足,是玉扳指中的极品。
但这只玉扳指最最珍贵的是油性重,油性,就是羊脂玉在人手掌中不断触摸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在玉石表面产生一种“油脂”,把这个玉扳指坠在水中,再提起来,可滴水不沾,这叫做绵性――没有几百年的把玩,是养不出这样的质地的。所以这羊脂玉扳指是极品中的极品。比同等质地的暗器要珍贵多少倍。”
黎叔一边把玩手指上的扳指,一边展示给众人看。从爷孙两那边换来这枚扳指后,他就用红绳穿起来贴肉挂在胸前。有的时候手痒就会拿出来戴几天。
“暗器,并不是打人的东西”说着黎叔又瞥了金子一眼。
“暗器是我们盗墓行内的说法,指的是刚出土或出土不久的陪葬品。
“暗器表面上或有明显的锈迹,或闻起来有泥土腥气,因为千百年来密封在墓穴中不见天日,再加上来路一般都不正,见不得光,所以称暗器。
在行家眼里,暗器跟明器有非常明显的区别。因为墓穴中的湿度、空气密度和成分跟普通的地方都不一样,所以手感跟质感都跟明器差别很大,行家一眼就能瞧出来――厉害的人光闻暗器上的味道就能辨别出来这宝贝的底细。
有的人光靠味道、色泽就能分辨出是在哪儿挖的,埋了多久。
不过能做到这一点的,基本上是万里挑一、行业翘楚了,这功夫光靠努力是不行的,还要有天赋……”
说到这里,黎天明突然一顿,他想起自己的父亲。
这两年来他虽然一直暗中琢磨、钻研,虽然自觉功力突飞猛进,但是恐怕还不及父亲的十分之一吧?
“那现在该怎么办?”看到黎叔突然愣了神,金子也没了主意,说了这半天,该赏还是该罚您老倒是给个准儿啊!
“你手上这些暗器,都是刚出土没几天的,土腥气很重。“
黎叔拿起一件雕花银簪子又嗅了嗅:“看来咱们是遇到行家了,人家知道咱们想要什么东西。给你的这些,说好不算很好,说差也绝对不差,看来是精挑细选过的。”
所谓同行是冤家,黎天明换粮食,本来是针对不懂行的普通老百姓。遇到识货的同行,恐怕就有点麻烦了。
“你还记得是谁给你这些东西的吗?”黎天明问刀疤金。
刀疤金仔细想了想,嘴巴张了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小时候脑袋被门撞过,他记性本来就不好。
再说每天遇到那么多人,谁有空记他们什么样子啊?都是一脸衰相的乡巴佬。
“如果再见到他的话,你认得出来吗?”
刀疤金点了点头。
黎叔陷入了沉思,在一地的宝贝之间来回踱步。
如果是考虑到安全的话,现在就应该带上所有东西立刻走人。
但是看着满地的金银玉瓷,他又有些舍不得――这些东西,足够自己捣腾几年的粮食了。这两天的出货数量和质量都大大地超过了自己的预计。
能出这么多东西,即使在邙山这种地方都少见,自己显然无意中碰到了一处山水宝地。
考虑了很久,黎天明咬了咬牙说道:“再去换几次,不过要小心,这个人估计是个行家!不要让人家摸到咱们的底细。金子你再带两个人,这次一定要记住那人的模样――但是不要打草惊蛇,知道他住哪儿就好。”
金子点了点头,挑了两个人就准备动身。
黎叔喊住他:“先不要急着走,缓两天再去,去的太频繁了,容易惹人生疑心。”
看着遍地的收藏,黎叔眼里开始放光,过个几年,等饥荒过去,这些东西一倒手卖掉,那就是金山银山啊!
父亲小心了一辈子,终究是没能逃过生死劫。
我比他更小心,但是我的野心更大――我要攒钱,攒越来越多的钱!我要用钱买粮、买票、买权、买命!
没钱,死到临头也只能脖子一伸。
有了钱,能使鬼推磨。
现在该考虑下怎么处置这批古董的问题了,全部带走显然有点困难,路上也不安全。都放在这里也不是个事儿,得先找个隐秘的地方藏起来。
……
但是黎天明太急于赚钱了,急的让他犯了一个大忌,那就是贪。
因为贪心,他在那里多呆了一个月,这一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足够他露出马脚了。
毫无征兆的,一群公安包围了他们的大本营,把里面十来个手下给全抓了。除了黎天明,无一漏网。
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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