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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下华灯初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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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滴心


序 回望天桥 灯火阑珊

傍晚的城市,车流在满是拥挤的城市街道上“流淌”,每每在这个时候,我喜欢在天桥上静静的凝望晚归的车和人,看万家灯火,看霓虹闪烁,看车水马龙,同时也看自己的落寞。

没有想过我有幸会成为某部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更让我高兴的是这部小说的作品是我曾经教过的学生,虽然我教的不是写作,但是我的内心仍然是十分的骄傲和自豪,这种骄傲我想当过教师的人定会深有体会。

《天桥》是一部表面上读起来轻松,但是实际却让人心酸的作品,可以说主人公就是水滴心的一个缩影,在主人公身上可以找到“水滴心”太多太多的影子,往往在品读的过程中我也不禁产生了这是真实世界的“水滴心”还是戏中的“我”呢这样的想法。在情节的过往中总是能品味到苦涩的滋味,水滴心在《天桥》中实际是在圆一个自己永远无法圆的梦,当然,有些梦是不能圆的,真的圆了就不是梦了。只是在小说中水滴心把主人公的构建成了一个开心快乐的孩子,能把很多的事情放下,能走过曾经的过往,开始新的生活,当然,也有令我们所有人关注的圆满结局。当然,我也希望作者能这样。可是,有些事情毕竟是我们梦想的东西,梦想是什么呢?或许它就是那些我们无法实现的无可奈何吧!现实生活就是这样,虽然这很残酷,其实你我都不想,只是戏梦人生,真情过往,你亦如何,我亦如何?

生活在继续,我只是希望你的梦同样能继续!

夜幕。

天桥。

华灯。

梦归人。

第一章 所谓前生

~~~~~~~~~~~~~~~~~~~~~~~~~~~~~~~~~~~卡车的车轮碾过,我不敢去形容自己死时的样子。只能说,颈上的那块月牙形的小玉,已经被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身体里。

我闭上眼睛前见到的最后一幅画面,是主人的那张忧伤的挂满泪水的脸。~~~~~~~~~~~~~~~~~~~~~~~~~~~~~~~~~~~~

秋日晌午,我熟练地跃上他的桌面,踏着骄傲的步子,悠然轻灵地游走于他眼前。

从窗口闯入的风,凌乱了我最自豪的洁白毛发。我有些不耐烦,索性趴在他的书桌上,在他旁边舔着爪子,慵懒地整理着自己的毛发。

我喜欢看他写作时认真的模样,目光深邃而温暖。或许,这是那时的我唯一喜欢他的地方吧。因为,我是一只骄傲的白猫,一只十分不恋家,也不恋主人的白猫。

尽管他对我是十分地纵容宠溺,但他每次伸出手来想抚摸一下我的毛发时,我都会飞快地蹿得老远。我不喜欢太过亲昵的举动。我只喜欢在他安安静静的时候,自己也安安静静地趴在他旁边。再之后,呼呼大睡……

我叫月亮,每每照镜子时,看见自己这被他养得圆滚滚的身材,想到他还给我取名叫月亮,是在讽刺我的形状吗?

我并没有像其他家猫一样,脖子上拴个铜铃铛。他在我颈上系的,是一块月牙形的小玉。可见他对我有多宝贝。

他喜欢熬夜写作。点着台灯,弄得我也睡不安稳。所以,我便以在他的稿件上用爪子盖上“梅花章”作为报复。但他却从未怪过我,还笑着说:“这篇稿子我一定要交给主编,因为这上面也有我家月亮的作品,哈哈……”

喵,此时,我只会摇晃着我那扫帚般的大尾巴,跟什么事都没做过似的,从他的纸上溜达到桌边,然后,趴着。我当时还想,如果若干年后,人们不再用纸写文章,而是用了另一种高端的东西取代,那我又该如何给他捣乱呢?

我趴在那里用后爪挠着痒,他就伸手过来想抱我,却被我轻盈地躲开。他说:“坏猫!下辈子,腻一个会做一个喜欢我的女人,追着我,粘着我,到时,我一定不理你!”

喵,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心里想着,这辈子欠下的情,下辈子一定会去还吗?但不知为什么当时我的心里却很肯定,你,下辈子还会对我好的,你是舍不得我的,不会不理我的。

主人有时是个忧伤深沉的男人,我常常跟着他去天桥上。之后,我来来回回地在栏杆上踱着步,看着他呆呆地望向远方。他身上有种淡淡的薄荷味,清凉却略带忧伤。

而最终,我的生命也是结束在了那座天桥下。谁说猫有九条命的?胡扯。不然,我怎会被车轮碾了一下就挂了?

每次去天桥的时候,我都会在那些密密麻麻的人头中,注意着一个小男孩。

他的妈妈叫他小杰。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喜欢着他那单单纯纯的样子,十分干净。

那天,仍然是秋季,浓浓的秋日,浓浓的红叶。小杰的妈妈没有来接他放学,看着他自己过马路时笨笨的样子,我就觉得好笑。

可是,小朋友,那你也应该看着点车啊!车!一辆卡车恰巧从转弯处冲了过来,拥挤的交通使司机没注意到那个小小的他。

我想都没想,就从天桥上一跃而下。从树枝,到栏杆,再到他的肩上。全然不顾身后主人急切地呼唤。

我拼命地撕扯小杰的衣裳,大声尖厉地叫着。他吓得落荒而逃,而我则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卡车的车轮碾过,我不敢去形容自己死时的样子。只能说,颈上的那块月牙形的小玉,已经被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身体。

我闭上眼睛前见到的最后一幅画面,是主人的那张忧伤的挂满泪水的脸。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对他很抱歉。我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付出了生命,却让如此疼爱我的他那般伤心。

主人,不要难过,下辈子,我们一定会再遇见。就按你说的,下辈子我就做个喜欢着你的人,整天粘着你,可是,到时你不要不理我,好不好?

第二章 我叫楚思瑶

~~~~~~~~~~~~~~~~~~~~~~~~~~~~~~~~那人却很不客气地先来一句:“以后弄清楚了再说,好不好?现在的女孩怎么都这么吓人?”

这句话说把我的歉意都给冲没了,冲口而出:“我们吓人?像你这种油头粉面的小白脸更吓人呢!”

“我油头粉面?你也不看看你?穿得跟盘苜蓿柿子似的就出来了!”~~~~~~~~~~~~~~~~~~~~~~~~~~~~~~~~~~~~~~

我叫楚思瑶。听说是因为妈妈的名字叫付瑶,父亲为了寄托对她的思念,便给我取名叫思瑶。

至于父亲为什么会那么思念母亲,大概也有我的过错吧。母亲生我的时候难产,之后就去世了。父亲在醉酒后会经常骂我,说我是个害人精。或许吧,是我固执地要出世,而夺走了他妻子的生命……

记得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老师留了一个叫做《我的母亲》的作文。我摇晃着当时的那个发育不良的西瓜脑袋,还真不知道怎么写。最后,我写到:我的妈妈是一个在相框里的漂亮女人,永永远远一个动作,永永远远一个表情,我能感到的就只有这些……

结果,老师看了作文第二天就去我家家访,对我的状况表示关心。而给我带来的“好处”就是父亲的一顿胖揍,他怪我在作文里乱说。更讽刺的是,一周后留的作文题目是《父亲的爱》。其实父亲是很少理我的吧,每天出去蹬三轮,回来就喝酒,心情不好时还会骂人。为了少挨顿揍,这回还是保持沉默的好,嗯嗯,所以我压根就没写。

这就是我那“多彩”,准确地说是“多挂彩”的童年。

后来,我遇到了方小小。才发觉生活有时也可以很快乐。那些灰色的成长历程里,因为有了她陪我一起走过,才不觉太过苦涩。

方小小是初二时转到我班上的。其实,她的名字对她的身材还真是个讽刺。有时我就会想她老爹怎么想的呢?这么圆润丰盈,雄伟健硕的,怎么会叫小小呢?她也和我解释过,她刚出生的时候,还不到五斤,真是小巧玲珑的。可是,以后也不知怎么长的,就跟吹气球似的,倏地就那么大个儿了。不过,胖虽胖,她长得的确很是漂亮,这要是在唐代,早把杨贵妃给挤走了吧。

小小的老爸是法院院长。其实,挺传奇的。我怎么也没想到,命运会把一个高官家千金与一个车老板家的女儿联系在一起,而且,一拴就是八年。初中,高中,之后是大学。我俩还真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蹦跶蹦跶,可能步伐不同,可能难度系数也不同,但最终我们的轨迹仍是一样的。这份感情,是我非常珍惜的。她是那样的了解我,甚至胜过了我自己对自己的了解。

跟小小一比,其实我还真是“小小”。我的具体形象到底是什么样呢。这么说吧,从小学到初中时,我的男生缘还很是不错呢,追我的人凑吧凑吧也能来场篮球赛吧。可上了高中后,个头就没怎么长。高考前体检时,我惊奇地发现,高中三年我还是光荣地长了1厘米的。从157长到158,所以呢,我也只好接受了被扔在矬子行列里的命运。

大概是外形小巧的缘故,小小总说我像猫,而且还说不仅外表像猫,习性也像猫。但我觉得,像猫没什么不好的。轻灵,神秘,可以游走于别人的欢喜与悲伤之外,也是一种逍遥,最完美的就是可以晒着暖暖的太阳睡午觉。可是,我毕竟不是一只真正的猫,有的更多的是人类的烦恼吧。

转眼,我和小小已经来到虹市的南厦大学两年了。在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里。总的来说,这两年除了我失了回恋,小小一次没恋,其他的都挺好的。

直到遇见他。其实,第一次遇到他时很平静,真的很平静……

根据教育部规定,或是什么潮流什么趋势,再或是因为当时的一个相当出名的“寝室血案”事件。总之,那个时候人们突然发现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尤其是学生们的心理,所以所有学校重点抓心理健康教育。南厦大学里除了大四学生要忙着实习,可以例外,其他所有的学生都要开心理健康课。

这还是后来小小跟我说的。当时我正忙着睡午觉,她就鬼哭狼嚎地将我叫了起来,说是有课。我迷迷瞪瞪爬起来,听她津津有味地介绍那位新来的心理老师,是多么的英俊潇洒,多么的温文儒雅,多么的可爱,又多么的多金,总之就是个钻石王老五就对了。在她吐沫横飞的讲述中,我勉强是听明白了,就是虹市的龙头企业白虹公司家的大公子来大学当老师了嘛。

不知是我起床慢了,还是她“演讲”太长了,总之,我俩是迟到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是如此地“正式”。我很正式地说“对不起,迟到了”,他也很正式地说“没关系”。

那时,他就站在讲台上,离我不到两米的距离。衣着干净而整齐,白衬衫,深灰色西裤,锃亮的皮鞋。笑容明媚,温文尔雅。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很喜欢他的这种笑容。

不知怎的,觉得这个人似曾相识。我对小小说,我感觉这位心理老师很眼熟。小小撇撇嘴,说“切!你不要看见帅哥就眼熟好不好?”

我想想也是,我这的确是第一次见到他,怎么会眼熟呢?

后来发生的事情是我始料未及的。当时,我只是认为他只是我的一位普普通通的老师。教我们一学期,之后便以友好又有点不舍的气氛说拜拜。大学里年轻帅气的讲师其实也是很多的,他也不算太过特别。可在后来的日子里,他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太过的特别了。

哦,对了,他的名字叫何智。同学们,尤其是女同学们都喜欢“亲切地”称他为“小智老师”。

与小智老师相比,我第一次见小杰时,那还真是精彩多了。

也是大三刚开学不久,小小的姻缘线终于有一点要启动的意思。说实话,我不太喜欢追她的那个男生,有时只是女生的一种直觉吧。但我也不能只因为一种感觉便毁了小小的第一春。所以,我对她的感情状况表中立。

一天傍晚,那个男生约小小在校园里的喷泉旁见面。将近10点,小小给我打电话,哭着说那人还没来,问我她要不要继续等。我听她哭得七零八落的,电话里一时也说不清楚,便穿着睡衣跑下楼去接她。

喷泉边,昏黄的灯光映出影影绰绰的两个人。走近一看,见小小正缩在角落里,衣衫不整的,而旁边有个男生拿着外套,与小小推推桑桑,那明显不是小小要等的人。

我急了,上前一把推开那男的。“色狼,你干嘛?”

那人有些惊讶,解释道:“我不是……”

“哪有色狼会承认自己是色狼的!’

“喂,你讲点道理好不好!”

“不是色狼?那你大晚上跑出来干吗?还动手动脚的!”

我一边与他吵一边扶起小小,小小先是愣神,后来费了好大劲才插进话来,“思瑶……你的确误会他了。刚才我不小心掉水池里了,是他将我救上来的。他想把他的外套借我穿,我怕弄湿了,而且一会我就和你回去了,所以就没用……”

我的脸腾地就红了,还好光线不是很好。其实我是很爱面子的,但错怪了好人总要道歉吧,我磕磕巴巴刚想开口说对不起,那人却很不客气地先来一句:“以后弄清楚了再说,好不好?现在的女孩怎么都这么吓人?”

这句话说把我的歉意给全部冲没了,我冲口而出:“我们吓人?像你这种油头粉面的小白脸更吓人呢!”

“我油头粉面?你也不看看你?穿得跟盘苜蓿柿子似的就出来了!”

这可真是个重磅炸弹。我真的很生气,半天没说出话,最后才勉强挤出一句:“你……你神经病!”

我的睡裙是红底带淡黄色斑点的,我一直很喜欢觉得很漂亮的,他居然把它比喻成一盘菜!这个梁子可结下了。

小小把我拽走了,她也不好说帮谁,还是赶紧离开是非之地的好。

可是,以后的日子里,我去食堂一看到苜蓿柿子便想起他那张小白脸以及他的那个烂透了的比喻。着实郁闷。

第三章 不好的分手回忆

~~~~~~~~~~~~~~~~~~~~~~~~~~~~~~~~~~贤良淑德虽够不上,气质总要讲就一下吧。于是我“很客气地”向他说了声:“你滚吧。”之后,我背过了身去,眼泪倏地掉落,在眼眶里,它们灼伤了我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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