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寒门闺秀-第4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最后上来见礼的是年仅四岁的贺玲珑。这孩子结合了父母的优点,五官生得极为精致,一张小脸粉嘟嘟的,跟个粉团似的,一看就觉得喜气。她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赵世华,又咬了咬手指,这才在父亲的催促下给赵世华行礼磕头道:“侄女玲珑见过叔父!”
“这孩子真可爱!”赵世华一看贺玲珑就喜欢,忙起身将她抱起来放在膝上,又将自己给安然买的玉玲珑取出来,送给她当表礼。
“叔父,这个叫什么?”贺玲珑取出荷包里的玉玲珑左看右看,觉得非常好看。
赵世华耐心地回到道:“这个呀,叫玉玲珑。”
贺玲珑抱着那玉玲珑,咧着嘴笑了,冲着两个哥哥道:“玲珑的礼物最好看!也叫玲珑。呵呵,呵呵呵!”
赵世华也跟着笑开来,而后抬头对着贺明朗道:“大哥好福气,两个侄儿都聪颖非常,玲珑侄女又玉雪可爱,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孩子,将来必定大富大贵。”
贺明朗跟着笑笑,将女儿从赵世华膝上抱下来递给妻子,轻笑道:“这丫头长得喜气,抱着可沉了,别累到贤弟。贤弟是想侄女了吧?今天让贤弟破费了,只怕这些东西都是买给侄儿侄女的?”
赵世华坦然笑道:“幸好前两日出门看到一家玉器店里东西不错,价格也还便宜,就给三个孩子买了个小东西放在身上,不然今天可真没东西给侄儿侄女。”
其实这三块玉玉质都不算好,玉质好的赵世华也买不起,不过雕工很不错,看起来倒也还讨喜,他就买下来了。但他们家条件不好大哥也是知道的,想来也不会在意表达轻重。
实际上,贺明朗却是有些意外的。今天忽然兴起跟赵世华结拜,也没有给人家准备的时间,他本来想着要是赵世华身上不方便,这表礼过几日送来也是一样的。没想到赵世华想念儿女,便将买给他们的东西放在身上,最后给了自己的三个儿女。想到这里,贺明朗立即想到,等明日让妻子去几家玉器店好好看看,给义弟家的三个孩子也好好选一份表礼。
江阳是贺氏老家,人口众多,但住在贺府的嫡支却只有三房。三房早已经分家,成器的都在外做官,大多把自己的父母妻儿都带去了任上。贺明朗这一房其实是二房,他父亲早逝,伯父在任上,便只有祖母、母亲两位长辈在。
晚饭的时候,贺明朗让两个儿子一起陪着赵世华吃饭,饭后将两个孩子打发回去,又带着赵世华去外院客房休息,还说要跟他秉烛夜谈。
两人留着一盏灯,在窗边对坐着赏月谈心,中间的矮几上放着一盘水果,一盘糕点,一壶美酒。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喝酒,不知不觉中酒喝得微醺。
贺明朗的几个孩子赵世华都见过了,贺明朗趁着酒兴又询问起赵世华的两个孩子来。
赵世华是个疼孩子的好父亲,一说起自己的孩子就满脸慈爱与欣慰。
说着说着,贺明朗忽然转而问道:“之前见过贤弟和那位钱家大少爷,为兄见他对贤弟似乎颇为恭敬,贤弟可是曾经指点过他的学问?”
赵世华摇头道:“我底子差大哥也知道,大少爷的学问可比我好。他······唉······”赵世华轻叹了一声,没有说下去。
“可是大少爷有什么不妥?”贺明朗追问道。
或许是喝多了点,赵世华又对贺明朗极为信任,不知不觉中,他就说出了自己的烦恼。
“······ 其实大少爷人很不错的,文武双全,年纪轻轻就已经中举,想来今后也是朝廷的栋梁之才。只是年纪大了些,实在不是我家然姐儿的良配,也不怪钱大人不答应,就是我心里虽然喜欢大少爷,其实也是不怎么肯让他当我女婿的······”
贺明朗想着钱家的家世并不比贺家差多少,那钱锐也一看就是聪明稳重的,他既然看上了义弟的女儿,那他这位未曾谋面的侄女只怕真如义弟所说,聪明可爱。
想到这里,贺明朗立即下定了决心,对着赵世华诚恳地说道:“贤弟,你我兄弟相见很晚,如今又义结金兰,不如我们干脆再做儿女亲家吧!你看我家砚哥儿如何?他今年十岁,只比侄女大五岁,年纪倒是正相当。”
赵世华一愣,把他的囡囡给大哥做儿媳妇儿?他沉思了一下,大哥身世人品都没得说,又与他志趣相投,如今结为异性兄弟,大哥家家风又好,两代都没有纳妾的,那砚哥儿看起来就是个异常机灵的,倒是配得上他家小囡囡······ 其实只要想到要将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别人,就跟割他的心头肉似的。可是,女儿长大了总要嫁人的,与其嫁给不知道根底的人家整日担忧,倒是不如嫁到大哥家里,人口相对简单,大哥大嫂应该也不会给女儿委屈受。
想到这里,赵世华便点头应道:“大哥的人品才华兄弟是敬佩的,嫂夫人也是贤妻良母,你们教导出来的孩子,肯定没错!我看子谦侄儿甚是稳重,子砚侄儿更是才思敏捷,这年纪倒也相配······承蒙大哥大嫂不弃,却是我们然姐儿高攀了。”
“贤弟说什么高攀不高攀的话,你我兄弟还用这般客气?贤弟你放心,为兄知道你是个心疼孩子的,等侄女到了我们家,我保证拿她当亲生女儿看!”
“能找到大哥大嫂这样的好人家,也是我家然姐儿的福气。”
两人说定,当即挑亮了灯,写下许婚文书。赵世华写下女儿的生辰八字给了贺明朗,贺明朗取下随身的玉佩为信物交给赵世华,这桩婚事就算定下来了。
只是在写安然生辰八字的时候,赵世华微微停顿了一下,但想起明镜大师的话,他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按照大师的意思,将女儿出生的时辰做了修改。
第五十六章安然的抗争
第二天是鹿鸣宴,赵世华一大早起来正想着赶回去换身衣服,就见两名侍女进来,一人端着个托盘,一个托盘里面放着一碗醒酒汤,另一个托盘里赫然放着一套月白色的新衣。
“赵公子,请先喝杯醒酒汤吧!”
赵世华端过来喝了。
“赵公子,请到后面沐浴梳洗。”
昨晚喝了酒,赵世华还隐约记得自己好像把女儿许给之砚侄儿。后来似乎又喝了几杯,就被大哥劝着回房休息了。他低头一闻,还真是满身酒气。
赵世华跟着侍女转到旁边的耳房里,只见热水和洗浴用品都准备好了。
他让侍女将东西放下,都出去候着,这才自己解了衣服好好梳洗了一番,换上新衣服,居然还挺合身的。他暗自感叹,大嫂真是贤惠又细心。转而想到自己的女儿以后就要到这里来生活,不禁又是担忧又是欣喜。
虽说大哥大嫂看起来都不错,之砚侄儿也是个聪颖的,但感情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万一以后之砚要是不喜欢囡囡怎么办?或者囡囡不喜欢之砚怎么办?想到这里,他就不禁有些后悔了。他不应该这么着急给女儿订亲的。要是等女儿长大了,自己看过人再订婚事,那该多好?
可是,大哥都提出来了,他也不好拒绝啊!
却说昨晚贺明朗安置好赵世华后还是回了后院。
妻子吴氏本以为今晚他不回房,已经独自睡下了,谁知道他喝得醉醺醺的居然还是回来了,心里说不出的高兴。
吴氏赶紧叫醒了丫头给他梳洗,又煮了醒酒汤来,对于他如此酗酒不爱惜自己身体的行为很是心疼,唠唠叨叨的念叨了几句。
贺明朗笑呵呵的摆摆手,靠在枕头上拉住妻子的手道:“你别担心,我的酒量你还不知道?不过是今天高兴,这才多喝了两杯。对了……”
贺明朗忽然想起什么来,轻轻拍了自己额头一下,从怀中小心翼翼地取出两张纸来递给吴氏道:“我跟义弟订了儿女亲事,义弟有个五岁的女儿,订给我们砚哥儿了。婚书和八字你收好,明天把砚哥儿的八字写了拿去合一合。”
“什么?你,你怎么都不跟我商量就把砚哥儿的婚事订了?我们砚哥儿那么聪明,怎么能订一个村姑当媳妇儿?相公你要与人结拜妾身也不好多说什么,男人在外面总是需要朋友的,可是你怎么能拿我们砚哥儿的婚事做人情?我们砚哥儿那么聪明,谁不说他是状元之才?你竟然让他娶一个村姑,他能乐意吗?”
“什么村姑?”贺明朗拉下脸来,“我告诉你,别头发长见识短的。我义弟可不是一般人。林大人可是很好看他的,我也很看好他,将来说不定就能位极人臣,能订下他家的姑娘,不会委屈了你儿子!还有,不要动不动就跟那些没见识的人一样整日念叨着你儿子是什么状元之才,这样只会助涨孩子的骄横之心,对孩子成才半点好处都没有!”
贺明朗虽然没有喝得很醉,但到底带着几分酒气,听妻子说话不中听,当即就是一番喝斥。
“现在不过才是个举人呢,您就知道他将来能位极人臣?再说了,他还没相公你考得好……”吴氏撇撇嘴,不甘地说道。
“你懂什么?以他的本事,要考进士容易得很。可能考中进士大不了进翰林院,或者外方一个七品县令罢了,也还不值得你相公我看重。他难得的地方还在才学之外。他处事圆滑,处处留有余地,连个妓女他都不愿得罪。再加上他当过师爷,有处理政务的经验,本身能力更是连林学政都称赞不已的,这样的人一旦进入官场,便如鱼得水,很快就会出头的。十年后,他在朝中崭露头角,我们正好娶他的女儿,这还不好?”
“可是,你明知道我大嫂都说了好几次了,想把小侄女许给砚哥儿的……”吴氏还是不甘心。毕竟这一切都是丈夫的美好想象罢了!要是那姓赵的没能考中进士呢?想起赵世华说的家里不过几间土瓦房,几亩地,她就为儿子委屈。没有家族帮衬着,就是考中进士也无出头之日。尽管如此,她还是小心地将婚书和八字收起来,只是瞪着那纸的目光更刀子似的。
贺明朗没听出妻子的委屈,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冷声道:“我也跟你说过,我贺家的儿子绝不会娶你吴家的女儿,你趁早死了这条心!”
这句话彻底惹怒了吴氏。
“我们吴家的姑娘怎么了?怎么就这样让你看不上眼?我嫁给你十几年了,上侍奉婆婆、太婆婆,下抚育子女,到底哪里做得不好,惹来你这样的嫌弃?”吴氏越说越伤心,忍不住捂着嘴嘤嘤哭起来。
贺明朗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这才发现妻子竟然被自己两句话说哭了。他长叹一声道:“你,唉!我什么时候嫌弃过你了?十几年来,我对你还不够好?”
吴氏听到这里,仔细一想,也觉得自己想多了。丈夫除了自己连个通房都没有,可不是对自己好么?她的堂姐妹表姐妹以及闺中认识的小姐妹们,哪个有她这样的福气?
“可,可是你怎么那样说我们吴家?”
贺明朗又好气又好笑,不由笑骂道:“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怎么就不长脑子?我娶了你,便已经与吴家密不可分了,再与吴家联姻也不过锦上添花巩固这门姻亲而已,能借用的那些人脉还是跟以前一样!可咱们的儿女要是另外与别家联姻,便又多了三家的人脉关系,这不比在一棵树上吊死的好?”
吴氏听丈夫说得这样明白,再不懂就是傻子了。可是,那个赵家不过出身寒门,家里还在种地呢,能给儿子和丈夫什么助益?但想起刚才丈夫的话,她也不敢再提什么村姑寒门之类的话,只暗自决定明天多找几个师傅看看,一定要从这八字上挑出毛病来。她就不信丈夫会给儿子订一个八字不好的丫头当正妻。
早上醒来,贺明朗想起昨晚的事情,又告诫了妻子几句,这才洗漱穿衣赶去前院客房。
进门的时候,侍女说赵公子已经醒了,正在沐浴梳洗。贺明朗淡淡地点点头,瞥了两名侍女一眼道:“怎么没进去伺候?可是故意怠慢本公子的义弟?”
两名侍女立即跪下求饶道:“公子饶命,奴婢不敢。是赵公子不让奴婢在里面伺候的。”
这时,赵世华穿好衣服出来,见两名侍女被误会了,忙解释道:“兄长不必苛责她们,确实是小弟不习惯有人近身伺候。”
贺明朗自然知道是赵世华不要人伺候的,他这么做,不过是担心府里的人狗眼看人低怠慢了赵世华,有意杀鸡儆猴而已。
“既然是赵公子不让你们伺候,就暂且饶了你们这次,以后但凡赵公子在府里,都要好生伺候着!若让我知道有人故意怠慢,别怪本公子不念旧情!”
“是!奴婢知道了。”
两名侍女也聪明,立即就知道贺明朗的用意,在心里对自家公子这位义弟也真正看重起来。
贺明朗又上下打量了赵世华一番,笑道:“这身衣服贤弟穿着倒是合身。”
赵世华细细一看,便发现这身衣服与贺明朗身上穿的颇为相似,只是颜色不同而已。贺明朗身上穿的是宝蓝色锦缎常服,他身上这件是月白色的,但面料和刺绣都差不多。
“这是兄长的衣服?”
贺明朗点点头道:“我们兄弟身材相近,倒是可以同穿一件衣服。哈哈!贤弟不知道,为兄年幼时看到诗经里‘与子同袍’一句,就羡慕得很,一直想着要是有个能同穿一件衣服的兄弟,那该多好!如今,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
赵世华听了,忍不住感叹道:“今生能与大哥相遇,也不知道是小弟几世修来的福气。”
“贤弟你说的什么话?以为兄看来,我们前世肯定就是亲兄弟,这辈子投胎的时候阎王爷不小心把我们分开了,幸好我们还是相遇了。好了,闲话就不说了,早饭准备好了,贤弟我们一起过去吧!”
“兄长昨晚也喝多了酒,身体可有不适?咱们兄弟之间何必如此客套,您随便找个人过来叫一声就是,哪里用得着亲自走一趟过来接?”
贺明朗如此相待,让赵世华心中很是感动,越发觉得自己这结拜大哥结拜得好,对女儿的未来也少了些忧心。
贺明朗笑道:“这可不是客气,贤弟第一次来,一切都还不熟悉,为兄自然要带着你熟悉一下。以后贤弟就把这儿当自家一样,为兄就可以躲懒了。”
两人说笑着一起去用早饭,而后又在书房喝了两杯茶,赵世华找了几本书看,见时辰差不多了,才出门去参加由林学政和李知府共同主持的鹿鸣宴。
再说吴氏等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