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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传说-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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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王子之死就于我美索没有任何干系,你们回去以后怎么说,和我完全无关”。



全梭没想到美索王如此干脆,愣了愣,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如此,全梭谢过美索王阁下,不过,全梭希望美索帝国能保证我卡拉得使者团在贵国的安全,希望不要有宵小之辈行偷鸡摸狗之举”,说完,有意无意看了一眼手抱张仲的战无敌一眼。



“别的不敢说”,美索王哈哈大笑:“但全将军,你尽管放心,我美索上下,绝对不会动你们使节团半根毫毛”。



战无敌怔怔站在台子上,目送卡拉得帝国将士迅速抬走卡拉击和张仲,心中难受十分,怎么会这样?加梅倪走上前来,拍拍他的肩膀:“老战啊,很多事,想不明白吧,你啊,去喝酒吧”。



战无敌疑惑地看看加梅倪,加梅倪摇摇头,没有说话,战无敌心中无比烦恼,对身后的兄弟们大声喊到:“走,喝酒去,不醉不休”



一帮将士,勾肩搭背,嘴里胡乱哼唱着悲呛的战歌,走远。



“卡云”,回到贵宾区,全梭眉头紧皱:“今天启程,越快越好,美索王不安好心”。



卡云一愣:“有什么不对吗?美索王不是说,他们不会为难我们吗?”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正是不知道才可怕”,全梭神色凝重:“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事情不会如此简单,我们还是早走为妙”。



当晚,美索皇宫。



“他们走了”,加梅倪轻轻喝了一口茶:“全梭机警,觉得蹊跷,走的很快很坚决”。



“呵呵”,美索王轻笑:“走不了多远”,旋即,叹了一口气:“可惜,如果他真是弓家书呆的话,我们拼着得罪卡拉得帝国也要保下他,他也不会如此英年早逝了”。



“我”,加梅倪悠悠说到:“如果长公主说得这些都是真的,他死没死就还很难说”。



“不会吧?”美索王茶水端到嘴边忘了喝,一脸不可思议地样子。



“呵呵”,加梅倪轻轻一笑:“死于不死,几天之后马上知晓,现在,我们该考虑的是,如何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美索王喝了一口茶:“是的”。



第二天,美索王、加梅倪和美索在皇宫接待了两个特殊的客人,金玉接到美索报信,风尘仆仆从美索之光赶了过来。



美索有些萎靡,但还是强打精神,缓缓说事。



“什么?张小子战死?”金身上一振,突然又笑了起来:“绝对不会,如果他这么容易就死的话,我们就没有这么麻烦了”。



美索眼中一亮,精神竟似大振:“他现在已经被卡拉得人带走了”。



“我派的两个侍卫呢?”金想起了铁甲铁乙。



“他们在贵宾区,好象并没有跟去”,美索接到,然后偷偷和加梅倪对望一眼,缓缓开口:“金大,这次,美索帝国为了帮你,已经得罪了卡拉得帝国,听说卡拉得帝国现在已经有了3个圣级高手,我们担心不已,因此,希望,金大能助我美索一臂之力,抗击卡拉得”。



金愣了一愣,但马上精神大振,圣级高手,好啊,他正想会一会圣级高手呢,当下毫不犹豫地说到:“没问题,你们美索如此合作,我金属部落一定竭力襄助”。



美索王闻言,脸上露出灿烂地笑容,美索帝国整了这么多事,等得就是金老大的这句话,当下,高兴地说到:“如此,金大,你放心,卡拉得人虽然已经离城,但我们已经派人严密监视他们,相信,以金大和玉大的脚程,只消半天就能追上他们”。



“好”,金大爽朗地大声笑到:“如此,我这就先去追杀张小子,如果能截杀他,以后,我们金属部落就落户美索”。



第二0四章 气如虹(一)



离城而出,一路马不停蹄狂奔,一直到了深夜十分,全梭才下令原地修整:“卡云,你带一半兄弟先收一会,过会我来换班,小心留意,少事休息以后,明天一大早,我们继续赶路”。



卡云点头,表示明白,但心里有点不以为然,认为全梭小题大做。



这一路急行军,可是累得够呛,尤其是还背了两个死人,真是的,让人难以忍受。



全梭带人睡觉去了,卡云对余下的兄弟们大声说到:“兄弟们,打起精神,千万别出什么差错了”。



今晚月色不错,月光之中,隐约能看清人的脸庞,卡拉得使节团现在在一片草原当中,小动物鸣叫声响成一片,卡拉击和张仲被围在当中,卡云带着弟兄安静的在边上守候。



全梭带人搭建了简易的休息场所,很快睡了过去。



卡云骂了一句,娘的,睡得真死。给以前,总有几个兄弟睡着以后鼾声如雷,今天倒好,睡觉的,一个个声息全无,睡得,好熟。



过了一会,想睡觉了,卡云暗骂一声,干,其实,对他这样的金级高手来说,几天不睡问题不大,但是,这睡觉毕竟是他多年的习惯,每天这时间一到,人就晕晕欲睡了。



他都这样了,其他战士更加不济,慢慢的,围人的圈子开始东倒西歪,卡云强打精神站起身,张口欲言,感觉身上一麻,强烈的晕眩感,不,准确点是麻痹感涌上心头,心中暗叫不好,“扑通”一声一头栽倒在地,没了生息。



原野上,一片寂静。



死人张仲挺身而起,嘴里哈哈笑着说到:“麻子,辛苦了,赏鲜肉一块”。



看他样子,哪里像是有伤?



卡拉击金剑入体的一刻,张仲心中一动,不躲不闪,任凭金剑灌胸而入,实际上,金剑被圣衣挡了一挡,力道并不大,以张仲肉体的强悍,只要稍稍抵抗,就可将金剑拒之体外。但是,弓长伯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是时候走了,因此,张仲让金剑入体,但身体并没有受到伤害。



晕过去倒是真的,晕血晕的,晕过去前一刻,调整身体状态为死亡象征,倒是骗取了老战不少战友感情。



以后,他就被卡拉得人当成奇货给搬出索马城,很是悠闲地坐了一会人肉马车,被扛到了这里。



然后,无影蚤麻子出场,轻松放翻了所有卡拉得人。



索马天热,卡云全梭一时大意,没有穿着水獭族皮装,着道了,被麻子成功麻翻。



走到包围圈外,就着月色打量打量这些累得够呛的卡拉得人,张仲摇了摇头,算了,放你们一马,估计死了王子就够他们受的,自己实在没有必要落井下石,妄作小人。



估摸着,有了美索帝国通风报信,金玉也快赶到索马了,还是早走为好,免得夜长梦多,看准方向,张仲脚尖在草尖上一点,身如大鸟,消失在月色之中。



太阳出来的时候,张仲已经抵达美索河岸,按照小坏的资料显示,只要在这点过河,再奔行几天,就可以奔出美索帝国国境,进入美索帝国和述亚帝国之间的几个城邦,路过这几个城邦,就可以顺利抵达述亚边境了。



清晨,太阳懒洋洋地冒出头来,张仲停在美索河边,弯下身子,捧起一捧水,洗个脸吧。



水捧在手中,脸还没有凑上去,张仲身子猛地一震,脸上露出了苦笑。



对面河岸,两尊高大的人影在朝阳当中印在了张仲面前的河面之上。



金玉来了。



不管了,继续洗脸,张仲不慌不忙,捧水洗了几把脸,然后,好整以暇取出一根毛巾,擦拭掉脸上水渍,闭上双眼,呼吸呼吸清晨清爽的空气。



搞完这些,张仲才缓缓起身,脸上露出浅浅的微笑:“金老大,一路辛苦了”。



金点了点头,要说,他虽然身为金属之体,但为了抓住这个滑溜的小子,的确是足够辛苦,别的不说,就说从美索动身以后,他和玉可是马不停蹄,一路奔波,才终于在这里拦住了张仲。



从幽暗世界回来以后,张仲接连恶战,文字和文员之气的运用越来越熟练,进步十分迅速,已经有了和金级高手一战之力。



尤其是和雷鹰一战,虽然雷鹰没尽全力就稀里糊涂被张仲合同了,但张仲由此也有很强的心理优势,再次对上金,心里并不怎么害怕。



只要想办法,就算是金,也不是不可抗拒。



当然,张仲也并不高估自己,金可以说是张仲到目前为止遇见的最强敌手。



雷鹰虽然是准圣级,但实力并不在金之上,原因就是金的软金属之体妙用无穷,抗魔抗物攻,又十分轻便灵活,要说这身体条件,估计除了张仲这副怪胎肉体以外,就是金的这身体最棒。还有就是金的智力远远高于雷鹰,对付起来,也麻烦的多。



最为关键的是,站在张仲面前的不止有金,还有玉,按照小坏的计算,玉比金差不了多少。



今次,要想突围而出,只怕有点难度了。



这里是美索河上游,河面并不是很宽,只有十多米,就算要逃跑,也得有点把握,现在掉头就走的话,绝对跑不脱。



张仲站在河边,满脸笑容,身前的河水如同静止一般,不见半点波纹。



金对身边的玉一笑:“让我看看张小子这段时间有没有进步,玉,你小心看着点,不要让这小子乘机开溜”。



玉看看对岸的张仲,对金微微一笑:“大哥,有你出手,他还有逃跑的可能吗?”



“哈哈”,金朗声大笑:“张小子滑溜无比,诡计多端,事情还真是难说绝对,你还是小心堤防点为好”。



不等玉搭话,张仲朗声答道:“金老大,过奖过奖”,身体上,也出现乳白色光华,双脚离地,双手背在背后,缓缓飘了起来。



“张仲”,圣笔信感受到金玉身上的气息,有点难受地说话了:“这两个家伙很坏,信哥儿我很讨厌他们”。



“哦?”张仲心中一动,想起了圣笔仁,这三笔之首不是被老道士降服了,镇妖在了地宫当中吗?还有这圣笔信,估计也不会自愿去当人的什么脊梁柱吧,搞不好,都是老道士搞得鬼,金玉两人身上修炼的是老道士一脉,这圣笔信自然感觉很不好了:“信哥儿,既然如此,是不是劳你大驾,我们两个,一起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这个”,圣笔信犹豫了一下:“严格说来,大哥管攻守,二哥管出注意,我呢,主要管平衡,这攻击力可就欠奉,不过,信哥儿我实在看他们不顺眼,好吧,就帮你一次,总比你每天拿的破笔要强”。



小坏无语,这是除了圣笔仁,第二个说自己是破笔的了!



这几兄弟都是一个德行啊,算了,大人大量,不和他们一般见识。



其实,小坏也知道,不说其他功能,但说这当笔的话,圣笔信绝对比自己当的好。



简单点说,张仲拿小坏扎金绝对扎不进去,但拿圣笔信绝对一扎一个窟窿。



还有就是,圣笔信在手,张仲文字的法则之力绝对会得到增幅,要不是,这圣笔不就白叫了吗?



难得圣笔信不需要提供出手理由,张仲心中大喜过望,今天,这脱困而出的机会有大大的增强了。



右手一伸,七色光华出现在手上,在朝阳之中绽放出夺目的光彩,仿佛是把阳光都压了一头。



张仲身上乳白色光华也随着一边,变成了一个七彩蛋壳。



金微微一愣,旋即大声笑着说到:“圣器?有意思”。



“大哥”,玉在他身后提醒:“圣器之力,不可硬挡”,他们成为金属人以后,倚仗自己强悍的身体,一有战斗往往是肆无忌惮,不大注意保护自身,现在,可得悠着点了,是故,玉开口提醒。



“我会小心的”,金站在空中,大手一招,一把宽脊巨剑出现在手中,一个大步,巨大的身躯一下出现在了河面上空,巨剑往下一击,河水往下一陷,旋即翻起滔滔巨浪,当头对张仲压了过来。



张仲微微一笑,七色光华缓缓向前铺开,不紧不慢,巨浪撞进光华之中,马上变得温顺起来,落于河面,不见半点波浪。



十米宽的美索河面,以五米为界,一面平静无波,一面波涛汹涌,巨浪激荡起层层水珠,在阳光之下,七色斑斓,仿佛在空中铺就了一道彩幕。



玉感觉:诡异绚丽。



第二一九章 气如虹(二)



金虽然无限接近圣级,但毕竟还差最后一步,虽然能一飞冲天,有不可挡之势,但是并不能御空飞行,巨剑击涛,一鼓作气,再而衰,气势一泄,一个翻身,落回对岸,河水一震,慢慢恢复平静。



张仲右手一抖,身上七色光华一敛,圣笔信又背在了背后,同时,心中问到:“信哥儿,人家黄金装束都有看家本领,你不会一无所有吧”。



“南瓜”,圣笔信马上对黄金装束嗤之以鼻:“不要拿没有智慧的大路货和我相比,告诉你,我,圣笔信,看家本领多的是,就怕你自己不会用”。



话中意思,张仲能力只怕不够,不足以引发圣笔信的附带能力。



“说说看,看看你都有些什么技能”,张仲心中一喜,要是有个厉害的技能就爽了。



“你自己试”,圣笔信没好气地说到:“你把文员之力灌如笔中,只要你文员之力足够,自然会有相应的技能出现”。



张仲研究圣笔信这会,对面,金深吸一口气,真气再度运转全身,浑身上下,仿佛有一条金龙开始环绕着急速流动,刚刚,张仲硬生生把他从空中逼退,反而让他心中一喜,斗志一旺,这样的对手,才能引起他足够的兴趣。



口中一声大喝,单手持着宽脊巨剑,身子往前一倾,瞬间加速,脚尖点在水面,快速踏波而行,剑尖直指水面,剑芒在水面上拖出了一条长长的凹槽,狂喝声中,对着张仲一冲而至。



现在,张仲力贯笔身,脑海中,出现一个圣笔信的可用技能,看来,张仲的能力达到了使用圣笔信的最低能量标准。



只是这个技能有点让张仲摸不着头脑。



技能名称,信手拈来!



后面有个备注: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信哥儿”,张仲有点抓瞎,看着如飞而来的金,心底急忙问到:“这个技能是怎回事?”



“我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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