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北宋仕途-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方很多被贬到地方去,而司马光就是站在他们对面的。沈欢急得要死,当时司马光还是宰相反对派的第一提议者,其他反对者就是以他的理论为根据的,虽然事后没有贬谪司马光,但胜利后的皇帝对他如何不爽是可想而知的。
不过司马光死脑筋,一时多说也没用,只能期待到时再帮他补救了!沈欢现在已经开始有做救火队员的准备了。
日子转瞬即过。大宋治平元年二月初二,是一个值得在史书上大书特书的日子。因为这一天,世界第一台铅活字印刷机成功问世!
“成功了,沈兄弟,我们成功了!”这是周季上门找沈欢时的第一句话,之后拉着他就猛地飞奔印刷作坊。
“成功了,沈公子,真的成功了!”曹老大一脸激动地指着印刷机说道,脸通红像要滴血一般,身体不能自制地颤抖着。
“真的成功了!”沈欢喃喃地说道,抚摩着眼前的印刷机,近一个月的努力,终于把这该死的机器给鼓捣出来了。是个大家伙,长七尺多,宽六尺,高也有四尺左右,一个金属机械,有铁的骨架,也有铅的合板。
这是一场革命,文明的变革,沈欢没有理由不清楚这台印刷机对古代的意义,特别是盛行文治的大宋,它的问世,将使这个文化居古代中国之冠的时代更加沸腾!有了它,沈欢就有了变革这个时代的最有力武器!
“苍天在上,最激动人心的时代就要来临了!”沈欢摩挲着这台有着冰冷之感的金属机械,激动不已,热泪快要止不住地流出来。
没有电力,也没有蒸汽机,全靠手工操作,不过这个应该比十五世纪古登堡发明的那个印刷机要先进得多,毕竟很多方面都经过沈欢这个后世人改造过了。少了雕版的那个刻板阶段,全用活字,速度简直是几百上千倍,省却无数材料,成本便也呈几何数下降。
“曹老大,现在就动手,沈某要看看一天下来从排版到装订成册能印刷多少本。”沈欢打算一试印刷机的功效。
“好叻!”曹老大也跃跃欲试。
《论语》是试验的首选。若用雕版,一部《论语》,从慢慢刻板,到一张张印刷,没有半年时间下来绝对难以完成,价格也不菲,质量差的也需几百文钱,若质量精装,上一贯钱也不是希奇,非平常人可以买得起。
曹老大带出来的工匠也有几个识字的,虽然说要他们作文章很困难,不过若是按字排对,还能顺利完成,曹老大带头,只花了一个时辰即排好几版,吩咐工匠继续排下面的版本,他又吆喝一声,开始启动机器,准备好纸张墨油,开始了令人激动人心的印刷。
“砰砰砰!”金属板块碰撞的声音是大了点,不过那“唰唰唰”纸张出来的声音像天籁一般,敲在众人的心头,令人又激动又紧张……
“很好很好,哈哈!”沈欢得意地大笑,他一整天都呆在印刷作坊,观看了全过程,拿着油香浓郁的新版《论语》,激动得更是难以抑制,虽然纸张清洁度比不上后世印刷,甚至比一些精良的雕版还有所不如,不过这不是问题,随着技术的改进,应该能有所提升。关键是速度,一天下来,竟然能印刷完成两百本《论语》!而且还算上排版时间,加上第一次使用机器,未能熟练的缘故,随着时间的推进,速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奇迹,奇迹!”曹老大一个大老粗热泪盈眶,又哭又笑,之后在沈欢身前跪了下去,“沈公子,受小老儿一拜!”
沈欢吓了一跳,拉他起来:“曹老大,你这是做什么!”
曹老大紧紧地抓住他的肩膀,哆嗦着嘴唇:“沈公子,这是为天下之人跪的,你一定要受!以前印刷一部《论语》前后需半年才成,可你这机器一出,一个月下来就能印上万册!这只是一台机器而已呀,一台……而且成本不过三十文,三十文呀……从此,天下所有的读书人,都能买得起书了。沈公子,天下之人,后世诸人,都将铭记你的功德!”
沈欢沉默了,紧紧地扶着曹老大,也说不出话来。
半晌之后,周季才嚷道:“沈兄弟,机器鼓捣出来了,看来很不错,你说的事是不是该进行,为兄迫不及待地要做富翁了!”
沈欢沉吟一下,道:“不能急,还要等一个人出现才行。”
“谁?”
“你我都认识的,淮阳郡王赵仲针!”
第三十三章 保险
沈欢打算把未来的神宗皇帝给绑上自己的战车。印刷机鼓捣出来了,他打算开一家类似后世出版社的机构,专门从事出版印刷工作,为大宋文化繁华做出一些贡献。而这家机构肯定是私人产业,印刷机是一个利器,如何使用他心里自有一番计较,绝对不能由朝廷机构来掌控。另外,世上最赚钱的方式当然是垄断,五年,是他给自己的期限。五年内,印刷技术都得由自己垄断掌握,不能外泄。
既是私人产业,本来他不想沾手这些商贾之事,毕竟已有教训,不过若由周季一家掌控,既不安全又不保险。他需要这个印刷机构随着自己的指挥棒转向,因此,只能像后世企业一样,做它的最大股东。当然,这个最大股东不能是他自己的名义。沈欢研究宋史时,虽然清楚宋代很重视商业,环境也比较宽松,更是允许他们的子弟步入仕途,但是那只是少数而已,也只允许他们的后辈,本身是商贾又做官的,还真不多见。因此,他需要一个别人的名义来打掩护,这个人无疑就是他的母亲了。沈氏不善经营,也不管这些琐事,以她名义做老板,其实管事的还是沈欢,聪明的人当然能一眼看出这个内幕,不过看出是看出了,名义上别人还是说不了什么的。
这个时代的工商业发展到了一个拐点,如何走向,是一个历史分岔,沈欢希望能凭自己的眼光见识来引导它朝往一个正确的方向。那么,他就要深入这潭水,以强大的力量扭转他的趋势。他打算今后要是商业方面的产业,都以他母亲的名义出现,而他另一个身份当然是步入仕途,以此为掩护或者保护,尽最大的力量发展事业!
这个印刷产业也一样,他与周季商定自己一家要占四成分额,以保证能掌控他的发展,而周家则占三成份额,至于另外三成,沈欢打算让给赵仲针,也就是未来的大宋天子。
“子贤,若是为了一层保障,可以把这三成份额让给朝廷大员嘛!虽然官员没有经商,不过不少人都有很大产业,名义上都是他们亲戚或者管家的,其实大家都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要给这个淮阳郡王呢?”周季很不解地问。
沈欢解释道:“因为他是皇长子,勤奋好学,道德无差,你说官家百年之后,这个天下将由谁继承?”
“可是官家如今登基才不过一年,淮阳郡王能不能在诸皇子里胜出还是未知数,这个是不是太冒险了?”
沈欢苦笑,当然不能说他通晓未来,宋英宗在位只有四年而已,他短命而亡的事更不能宣诸于口,祸从口出的道理沈欢还是了解的,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云飞兄,官家多病,想必你也听说了,我们如今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多一层保障而已。你也知道,我们这个印刷机是多么暴利的东西,若没有一个地位崇高之人来做保障,别人眼红了给我们下绊子也不是不可能之事!”
周季点头道:“好吧,这个你做主,为兄知道你算计无双,做事总有你的道理!”
“云飞兄,放心吧,这个买卖我们稳赚不赔!”沈欢拍拍他的肩膀,若把未来的皇帝拉上战车,那才是一本万利之事!
周季又问:“既然决定与这个郡王合作,我们怎么联系他?为兄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发大财了,哈哈!他依然隐瞒着身份,我等总不能亲自上门拜访他吧?”
“放心,小弟自有办法!”沈欢古怪一笑。
在沈欢的谋划中,汴京的歌妓士子间又开始传唱他的新词《青玉案》,“那人却在,***阑珊处”又一次成为文人们的谈资,而沈欢沈子贤的词名又上了一个台阶,大家已经传言他是天生才俊了,著作不多,却无一不是精品,令人钦佩。
“子贤兄,很久不见了!你学识又精进一层,真令人羡慕!”在沈欢不怀好意的嘿嘿直笑中,依然不知道身份已经泄露的赵仲针终于寻上门来。一个多月未见,如今重逢,还真令他喜不自胜,功业繁忙的他今天就是冲着那首《青玉案》而来。
“哪里哪里!”沈欢虚伪得直笑,“赵兄过奖了,小弟依然是老样子而已!”
赵仲针道:“这话小弟就不爱听了,听闻你拜得司马君实为师,此君学识无双,子贤兄想必得益匪浅吧?”
“哦?连你也知道小弟拜君实先生为师了?”
赵仲针道:“君实先生名望朝野皆知,他收了个文名震京城的沈子贤做门生,若有心打听,谁不知道呢?”
沈欢窃喜,看来拜司马光为师这步棋走对了,赵仲针是皇室子弟,都听闻此事,其他人想必更不用说,看来自己的名头在朝廷也小有名气了,这是好兆头呀!
“不知赵兄今日过来又有何事?”沈欢嘻嘻问道,脸上一点羞愧的神色都没有,明明是自己用《青玉案》做引子,把勤学好问的未来皇帝给勾引过来准备商谈合作事宜,如今说得挺无辜,听来让人以为是赵仲针打扰了他,还需向他赔罪似的。
赵仲针本来想说讨论学识,转眼看到书房里的字墨,想起答应妹妹索要沈子贤墨宝的承诺,眼珠一转,呵呵笑道:“今日前来,是要麻烦子贤一事,还请子贤答应。”
沈欢听了大喜,能卖未来皇帝一个人情,简直是天底下最美的事了,很干脆地道:“赵兄开口,小弟怎敢拒绝!说吧,什么事?”
赵仲针开心笑道:“如此就谢过了!与沈兄交往多时,家里书房还没收藏沈兄墨宝呢!沈兄大名在外,还请写下一两副赠给小弟,让小弟回家也好炫耀一番。”
“没问题!”
“那就请沈兄写下《水调歌头》与《青玉案》如何?”
“赵兄稍等,小弟这就写给你!”沈欢用前所未有的干脆答应下来,说干就干,在书房里摊开纸张,提起笔来,刷刷就开写起来,完毕待墨迹干涸之后卷起来递给赵仲针,动作无比麻利利索。
赵仲针愣着接过字幅,惊奇不已,之前交往,沈欢待他不温不火,要他吐露学识比炸油还要艰难,今天竟然如此爽利,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呀,蠕蠕地问:“沈兄,你今天盛情,令小弟受宠若惊呀!”
沈欢差点要赏对方一巴掌,你以为他真这样爽快?他属于牙膏型之人,为人做事总有所保留,需要用力挤才能挤出一些东西来,今天厚待赵仲针,存了拍这个未来皇帝马屁的心思,也希望能让对方心生好感,一下子谈妥印刷合作之事。
“赵兄这话就令小弟伤心了!你我相交一场,小弟待你如何,你心里还不清楚?不要忘了,小弟的《数学总则》一书还在你手上呢!”
“那是那是!”赵仲针现在还年轻,比较重感情,闻言有点羞愧,连忙点头,欢喜地收起墨宝,“那小弟就多谢沈兄了!”
沈欢奇道:“看赵兄如此喜欢模样,难不成挂在书房是假,而是要送给心上人?”
赵仲针不好意思地道:“虽然不是心上人,不过也是女子,她喜欢沈兄词作,小弟与你相熟,索来送予她,她一定开心极了。”
“才子配佳人,自古亦然。”沈欢点头不已,反正今天日要讨对方开心,不如再下点猛药,“既是送予女子,这两首词已都在外传开,总不够诚心,要不这样,赵兄,小弟再为你写一首适合女子的新词,如何?”
赵仲针喜欢得无法思考是否有陷阱了,忙道:“那真是太好了,沈兄高义,小弟今后必有厚报!”
“赵兄说的哪里话,你们相交,总是缘分,难得得很呀!”沈欢嘴上客气,心里却嘿嘿直笑,他就是要这样令对方感动。他读《宋史》时,发现宋神宗这个皇帝很有意思,他志气很高,一心要做比肩汉武唐宗的皇帝,节衣缩食,勤奋执政,不好奢华,不事宫游,统统都是有为之主的举措。但是,他执政的手法并不可取,相反,还糟糕得很。究其原因,是他太重感情了!
重感情,若是平常人,还是优良品质,可在一个帝王身上,那可能就是祸害了。登基后的他对待那些东宫侍臣好的不得了,因为他们在他做太子时给过很多帮助。之后他信任王安石,令他执政,一切任他施为,别人一说王安石的坏话,他就发怒贬谪,连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都难逃厄运;王安石一闹性子,他又郁闷不乐,一直做到对方满意才罢休。帝王心术,在他身上很难找得着,本来一个皇帝,最看重的便是“平衡”两字,有为之主是不肯让某个大臣或者某个党派一家独大的,但他一信任王安石,就全部感情都投入了进去,不单把反对王安石的臣子给贬走,竟然还允许王安石鼓捣出那个什么“制置三司条例司”,把其他朝廷机构的权力都掏空,俨然就是一个小朝廷的模样!可以说,在做皇帝的心术上,他比宋仁宗差得多,宋仁宗一朝,名臣贤臣很多,奸臣也不少,但都在他的平衡之内,以此稳做四十年皇帝,简直神奇得紧!若是其他朝代,王安石的做法其实死几次都足够了,但终其一生,都在神宗皇帝的保护下安稳度过。
沈欢现在就是趁对方没登基时多做感情投资,为以后打好基础。既是给女子的词,当然要写得委婉清丽,这也难不倒沈欢,易安居士的不少名作都在他脑袋里呢!仔细搜索,还是觉得那首《一剪梅》符合情境。不假思索“唰唰唰”又剽窃完一首词作,递给赵仲针。
赵仲针本来还在为对方填词速度惊奇,心里暗赞果然不愧是名震京城的词人,才思敏捷如涌泉,令人歆羡,待读到“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时�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