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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道堂吉祥饰品店-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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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他瞥了花素见一眼,低头小声道:“素见,这几年苦了你。”
花素见腼腆一笑,两颊腾起朝霞般耀眼的绯红,伸出手羞涩地拉住了肖起良的手腕。

就在这时,随后一个女人从不远处跑过来,将手里的猫往仆人手里一丢,快乐地抱住了花君年的脖子。叭叭亲了花君年两口:“亲爱的爹地,我想死你了。”
女人很年轻,或者说她是少女更合适。穿着及膝无袖白色连衣裙,头戴宽大的粉色帽子,帽子别着朵娇艳的红玫瑰。因为年轻的婴儿肥和红润的脸蛋,平庸的五官显得格外迷人。

如果我没记错,她是花家六小姐花琳琅,是花君年的掌上明珠,这几年一直在英国读书。
见到爱女,花君年眼里洋溢着止不住的慈爱笑意:“哎呀,老夫可受不了你的洋礼节,快放手。”
松开手,挽住了花君年的胳膊。花琳琅嘟着嘴唇,撒娇似的拧了下腰:“我亲我的爹地,谁能说什么?”眼睛瞥到花素见的手,忽然笑容一滞:“二姐,你已不能这样拉着起良喽。”
没等花素见回过味,花君年道:“琳琅,回家再说。”
“爹地,难道你还没告诉二姐?”
敛笑,花君年压低了声音:“回家……”

可被骄纵过度的年轻女孩几乎没有忍耐力,因为她们根本无需忍耐什么。花琳琅朝花素见骄傲地扬起下巴,打断了花君年的话:“二姐,我和起良已经在英格兰登记结婚,我还怀孕了。”
“住嘴!回家再说!”花君年忍无可忍地提高了声调。
而显然,花琳琅并未察觉到父亲的愤怒,反而调皮地朝花君年眨了眨眼,笑意盎然:“我半年前就写信给爹地;爹地怎么没告诉姐姐?”

话音未落,我觉得身边的人一软。转身一看,花素见的身体正软软地朝后面栽倒,忙伸手扶住。再看花素见的模样,双目紧闭,巴掌大的小脸上血色全无,一片雪白,竟已被活活气晕了。
气得我狠狠瞪了对面畏手畏脚不敢伸手的肖起良一眼:“快送她上车!”

几年独守空房,苦苦等待的丈夫却被妹妹撬走,这打击实在太大。
花素见水米不进,高烧不退。短短三天时间人已经瘦得脱了形,躺在那层白色锦被下面,倒好像连那层锦被的重量都承不住了的样子,脸深深地陷在枕头里,白得没有半点血色。两颊旁边的头发失去了以前温润如墨玉的光泽,干枯如杂草。
我捧了碗肉粥端到她嘴边,劝道:“姐姐,你吃一点,那样的男人要来也没用,天下好男儿多得是,妹妹我保证给你找个更好的。”
花素见依旧闭着眼,干裂的嘴唇动也不动一下。
我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劝:“世界大着呢,等你病一好我带你去加利福尼亚恩西尼塔斯,我教你冲浪。一到夏天沙滩上全是帅哥,比肖起良帅的海了去。”
还是一动不动。

这几天无论我怎么劝她都是这个样子,像个死人。别人也一点办法没有,她打定主意要饿死自己。

我不理解,为什么有的女人会因为男人要死要活,白白浪费大好世界和时光。像肖起良这样的男人,就算捡回来以后再次出轨的几率也将近99%,拿来何用?
我也无法感受到花素见对花琳琅那种无言的愤怒,生我的女人宫娥是白老爷子的小七,同时我和白老爷子的小十九还是好朋友,更别提我和职业狐狸精方怡是死党,因此我不歧视撬别人男人的女人。一般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单纯责怪某一方一点意义都没有。
所以我不知道怎样劝花素见是最有效的,但我知道必须让她吃东西。

以前我也曾绝过食。
一直像公主一样活着,却被自己的哥哥强行占有,从幸福的云端直坠入地狱。那时,我也只想把自己饿死。但有白知秋在,饿死变成了奢望。葡萄糖、维生素、催||情剂、致幻剂、j□j……
白知秋用了无数种手段,让我感受到了无数种比挨饿更痛苦的感觉,并美名其曰“治疗……
任何绝食的人,只要不是生理性厌食,都扛不住白知秋三天“治疗”,保证以后再也不敢惦记绝食自尽这件事。但我不能像白知秋对我一样,用非人的手段对花素见,该怎么办才好?

宛自头疼,大宅的林嬷嬷带着一个小丫头走了进来。她在花家服侍几十年,是半个管家,我不得不给她面子,忙起身同她招呼。
向我询问了花素见的身体情况,林嬷嬷带着略微尴尬的神情对床上的花素见道:“不瞒二小姐,我是替老爷传话的。六小姐有了三个月身子,老爷想尽快帮六小姐办正事,所以还请二小姐签了离婚契。老爷说了,二小姐莫要担心,以后二小姐就是花府的主子,同八位少爷一起做主。”

虽说父母都对孩子有所偏爱,但逼现在的花素见签离婚契,无异于逼花素见去死,花君年忒偏心了。
刚想开口发言,只听旁边的大丫头喊:“二小姐醒了。”
我心中大喜,扭头一看,花素见虚弱地睁开了眼,正费力地想撑起身。忙跑到床边扶住她:“姐,喝点水?”
她缓缓地摇头,盯着林嬷嬷,嘴唇里吐出一个字:“拿……来……”

林嬷嬷喜笑颜开,当下着身后的丫头端着托盘送到了床边。托盘里放着一支钢笔,还有一张契约。契约上写着“夫妻二人愿意离婚,双方父母亦各不追究。自立此离婚书之后,男婚女嫁,各从其自由,自后彼此永不追究。”一类的字样,婚书的左下角,“肖起良”三个字龙飞凤舞。
“二小姐,”林嬷嬷耐心劝道,“快签吧……”

正说着,花素见突然抓起契约,用力两下扯烂。然后倒回床上喘成一团,手里还死死捏着契约残渣。
这一番形景顿时让林嬷嬷住了嘴,她面无表情地望了花素见片刻,冲我颌首,带着人出去了。

花素见最怕的人是花君年,现在连花君年的意思也敢违抗,当真哀莫大于心死,已无所畏惧。
可再这样下去她真的会死。
我实在忍无可忍,也就是对花素见,换别的姐妹这颓废,我早一杯冷酒泼过去把她泼醒。

霍地转过身,端起丫头手里的粥,大步就奔到花素见床前。一手将她从床上揽起来,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把粥碗凑到了她嘴边,大声骂:“人家都把离婚协议送到你面前了,你就不能长点志气?要死要活,还妄想求他回来不成?男人没有了你还是花家二小姐,尊严没有了你一辈子抬起头。这事我去处理,让你体面退场。”
大概因为我的语气太不善,花素见缓缓睁开眼睛看向我,眼泪便如散了线珍珠般从眼角往下滚。
“喝!”我把碗沿往她嘴里又挤了一下。
她倔强地咬着牙关,还是一口粥也灌不进去。我狠了心,把她往床上一推,碗丢给一旁的丫头,站起身:“爱喝不喝,命是你自己的,你不要谁也管不着。”
说完套上披肩出了门。

比起副宅的冷冷清清,主宅热闹多了。仆人们忙进忙出,大厅里堆满了印满喜字的点心。显然花素见同不同意离婚并不重要,其他人已经开始预备花琳琅和肖起良的婚礼。谁会在意婢女的女儿是不是躺在床上等死呢?
还没走近花君年的书房,就听见里面传来花琳琅带着哭腔的抱怨:“如果她不出席,别人都会议论说我抢了姐姐的男人。我一生一次的婚礼不能被她这么毁了。爹地,花素见必须签离婚契约,还必须出席我的婚礼。”
一把推开拦路的仆人,我推门进去,插嘴道:“做事太绝,小心因果报应。”

房间里面,花琳琅和花君年面对面站在书桌边。肖起良在不远处站着,低着头一语不发。
花琳琅眉毛一竖:“花执,谁允许你进来的。”
我没理她,开门见山对花君年道:“爸爸晚上好,姐姐已同意跟姐夫离婚,但是有条件。”
花君年似乎没听见,懒洋洋地瞥了我一眼,坐到皮椅上,拿起琥珀烟斗慢慢点燃。
花琳琅愣了半晌,追问:“什么条件?”

“在《民国日报》上登离婚启事:花素见自民国二十一年与肖起良结婚后,通情达理,温婉贤淑。然肖起良弃贤妻不顾,另结新欢。花素见为谋自身前途,现与肖起良脱离夫妇关系,从此女嫁男婚,各不相干。”
“不行。”花琳琅斩钉截铁地拒绝。
“哦?”我笑了笑,“那就等着花素见饿死,到那时,街头巷尾议论的就不只是你抢了姐姐的丈夫,而是你逼死姐姐夺了她的丈夫。另外这还不是唯一的条件,爸爸也必须为二姐做两件事。”

花琳琅嘴一跺脚:“傻子,你怎敢……”
“我答应登报。”插话的是肖起良,他搓了搓头发,低头闷声道,“是我对不起素见。”
花素见恨恨地看向他,一跺脚:“不行!”
这时,一直沉默的花君年吸了口烟:“琳琅,听你丈夫的话。出去。”
花琳琅还要说什么,只见花君年“啪”的敲了下烟斗。
花琳琅眸中闪过些许心虚的神情,她还想说什么,被肖起良连哄带骗地拉了出去。

直到房间里安静下来,花君年才吸着烟斗再次开口:“你要老夫为素见做什么?”
我正色道:“第一、您答应二姐的,以后让她和八位少爷一样做主子。”
“这个自然,她是老夫女儿,离婚后自然归老夫照顾。”
“第二、请您去看看二姐,陪她三天。”
他朝我看了一眼:“为什么?”
“因为她是您女儿,她现在决意求死,她没母亲,您不陪她度过最难熬的日子,还有谁呢?”
“很好,”听我这么说他再次抬眼看了看我,“素见是老夫的女儿,老夫自会心疼她。你呢,花执,这阵子你做事低调,是想留在花家的样子。现在跑来替花素见说话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你是聪明人,为什么做蠢事?”
“我是花素见的妹妹。”
“妹妹?”他含住烟嘴又吸了几口,才慢慢说道,“小鬼,想必你生前受了不少罪,才如此留恋我花家的荣华富贵。”
老狐狸,看样子他已知道我是什么东西。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看他接下来想演什么戏。
“想不想一直做我女儿。”他问。

谁稀罕做他的女儿,再过几个月日军就会攻占租界,上海也会一片混乱。我必须赶在那之前,找个机会坐船逃到南美去。不过眼下我还不得不对花君年虚与委蛇:“老爷怎么知晓我的身份。”
“这你别管。只要帮老夫做一件事,以后老夫定然拿你当素见般好好对待。”
“什么事?”
“对付莫宁可。”
“老爷,你太抬举我了。我是一个小鬼,上辈子穷死的,没半点本事,哪堪重用?”
花君年没做声,连头也没抬。

忽然,毫无预兆的,脑袋掠过阵撕裂般的疼,像有把锯子在来回拉一样,疼得我登时就捧着头跪在了地上。
“没有慕容先生下的骨血引,老夫哪敢让你这小鬼呆在花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花君年轻声一笑,“你既附在花执身上就得受老夫牵制,老夫让你生便生,死便死。小鬼,花家的饭不是白吃的。”


166、第六章


只要是人就有恐惧,能战胜内心最深处恐惧的人有很多;可花素见不在此列。
经过花君年三天陪伴;花素见终于肯吃东西。花君年对花琳琅的偏心显而易见,花素见虽然笨,这点她还是明白的。停止绝食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害怕花君年父权的淫威;连死都不敢死。
用别人的恐惧强迫别人不准死,这是我从白知秋那里学到的方法,很卑鄙,也很有效。
但花素见毕竟是自己的女儿,怜悯也好;良心发现也好;花君年总算发了那么一点点善心;安排花素见和我在花家准备花琳琅婚事期间到雁荡山游玩散心,同时躲清静。

事实证明,心情不好时旅行不是个好主意。折腾到雁荡山,头五多天花素见都缩在房间里睡觉。到了第六天,我硬拖着花素见出门陪我爬山。

以前也同白知秋一起来过雁荡山,民国雁荡山景区同现代雁荡山景区相比景色显然要美得多,山更青,天更蓝,但路也难走得多。沿着长满茅草的石道爬了一早晨,我们终于在向导的带领下到了大龙湫。
扒开芦苇丛,不禁赞叹不已。水流流经龙湫背,象一条发怒的银龙,从连云峰凌空猛扑下来,震天撼地。可下落几丈则化成了白若雪,细若粉的迷蒙水雾。在山风的吹拂下,水雾上下翻腾着落入下方的水潭中。潭水清澈,中间银色浪花不断翻腾,碧蓝得让人心醉。

也许是因为美丽的景色有让人心绪平静的力量,花素见终于开口说话了:“小妹,父亲来看我是你的主意?你受累了。”
看样子沉浸在伤春悲秋世界的女人总算恢复了一点生气,开始关心她妹妹的处境。

我的处境自然糟糕透顶。
如我所料,莫宁可真是莫家的人,还是莫家少东家。为了控制莫家,日本人暗杀了莫宁可的父亲,莫家前任东家莫铭。剩下的莫家大佬一部分持观望态度,一部分投靠日本人,还有一部分内斗不休。
莫家有三片势力范围,东亚,东南亚,中亚。花君年前些年去东南亚买药材,被马六甲海盗劫持,多亏莫铭的帮助才脱险,之后花君年因祸得福成为莫家在ZG的代理人之一。现在莫家发生剧变,花君年不愿臣服于莫宁可那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但莫家在ZG的黄金大部分存放在上海,在他和莫宁可正式撕破脸皮之前,他要我帮他弄到那批黄金。

骗一个十七岁小孩的黄金,这事说起来轻巧。可这位莫家少东家不是普通人,在日本人和叛徒的合力围剿下还能领着一帮拥趸呆在上海滩,自然有他的厉害之处。在前脚救他的命后脚就被他揍晕之后,我自认为没本事能骗过这个出手果断又杀人不眨眼的少年。
可骨血引……
骨血引是慕容世家某位家主创造的巫术,能让父母通过血脉的力量消灭附在子女身上的灵体,以前多用于替被鬼怪附身的小孩除魔一途上。我身上就被人下了骨血引,要是我不听话,花君年即刻会用骨血引让我魂飞魄散。

不过就算我听话,依花君年的人品也还是会要我的命,早死晚死的问题。

生命被别人威胁,没办法摆脱困境,没有可以依靠的人,最信任的人又软弱无能。这些现实让我难受至极,难受到连话都不想说。
我不说话,花素见便有点不知所措。
见气氛有些僵硬,向导田嫂道:“两位小姐,大龙湫里有条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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