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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神的星空-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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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林里。
黑翼忽然一个翻身,从河里跳了起来,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回忆过去的人,但是不知为什么,一些早已尘封的往事会在这个时候涌上心头。
那个神秘的家伙实在太强大了,他不但以一人之力打垮了整个“夜莺”,他还把山迪曼变成了怪物,该死的,自己那一箭明明已经把他杀死了,可是现在他不但没死,还变得力大无穷,刀枪不入,难道那个该死的家伙会是个亡灵法师吗?
黑翼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危险的临近,这种对危险的预知曾经救过他无数次的命,相信这一次也不例外,他猛得从水里窜了出来,身体在半空中一阵奇异的扭动,衣物纷纷碎裂,等他落到地上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条巨大的白狼,只有脸上那块胎记依然如故,映衬着全身上下如雪般的皮毛,更显得威风凛凛,他用力抖了抖身子,甩去了身上的水滴,用嘴衔着装弓箭的牛皮袋子,一头钻进了浓密的树林,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凡是他走过的地方,无论是松软的草地还是湿滑的苔藓,竟然没有留下丝毫痕迹,仿佛那庞大的躯体完全没有重量一样。
过了许久,全身上下弥漫着阵阵尸臭的半身人出现在了他刚才消失的地方,四处散落的衣物显然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缓缓的走到一件残破的斗篷旁边,把它拾了起来,一双死鱼一般的白眼连连翻动,似乎在考虑着什么。
远在森林另一头的刘越脸色忽然一变,有些恼怒的说了一句:“废物!”伸手在空中虚虚一握,仿佛抓到了什么,旁边的柯林斯忽然听到一声若不可闻的惨叫声,满脸的疑惑。
站在河边的半身人脸上忽然现出痛苦之色,口中发出可怖的惨叫声,一头栽倒在地上,翻腾片刻后便没了动静。
原来当时刘越本想亲手抓住那个神秘刺客,但是又生怕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之计,他摄出那个半身人的魂魄本是担心他自杀,问不出口供,但是没想到对方的动作那么快,居然当着他的面灭口,这无疑激怒了他。
于是他将那半身人的尸首炼成了活尸,自从修炼了“摄神御鬼大法”之后,他对这类术法可说是驾轻就熟,想给那个刺客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不料那个刺客狡猾无比,那具活尸毕竟只是仓促炼就,威力虽然不凡,但是灵智未开,居然被他跑了,一怒之下刘越随即发动了附在活尸身上的秘咒,将它毁去,倒是一旁的柯林斯,面对他这位老师突然而来的怒气显得有些莫名其妙。
三天之后,真理之门那巍峨的身影终于出现在一行人的面前,克莱恩父子与刘越三人并肩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克莱恩显然兴致不错,只见他举起手中的马鞭,遥指着远处的城市道:“谁又能想到,这座东土最伟大的城市之一,最早的一批居民会是一群淘金者呢!”
他转头对刘越道:“路西法先生,你知道吗,在二百多年之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芜之地,但是自从在这里附近发现了金矿,无数的淘金者就蜂拥而来,你看眼前这条大河,它的名字叫曼殊河,据说当年每次到枯水期的时候,在河底的泥砂里随便抓上一把,都能发现金子,黄金之海一方面是因为水里泥砂过多,看上去混浊一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它位于曼殊河的尽头而得名。”
刘越望着远处那座高达数百英尺的标志性的城门道:“这的确是我见到过的最了不起的城市。”他心中暗自咕哝:“当然,仅限于法兰大陆。”
柯林斯兴致勃勃的说道:“再过一个月就是仲夏节了,紧接着又是盾会,嘿,这下子可要热闹了。”
看见刘越一脸的大惑不解,柯林斯连忙为他解释,原来在法兰大陆,采用的历法和地球上截然不同,在这里一年同样是三百六十五天,但是每个月都是三十天,而每个月都被分为三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十天,人们在记日记的时候往往会这样记录“第一周的第十天”或者“第二周的第六天”。
而多出来的那五天,则被安排在几个月末的后面,是特殊的节日,这里也有所谓的闰年,这额外的一天人们就称之为 “盾会”,这一天,统治者会和他们的子民公开议事,也是武士们在比武大会上获得名声的好日子,也是牧师等文职人员接受考试进阶段的日子.大街上有各种各样的娱乐,特别是戏剧.当然这一天也是决斗的好日子。
仲夏节也被称为仲夏夜或长夜,这个节日被安排在七月末,有趣的是,在这里将七月称之为夏季。这是庆典,音乐和爱的节日。在有些国度,节日是这样进行的:未婚的少女们会被允许自由活动,整晚躲藏在树林中,等待她们心仪的追求者来“打猎”。传统的婚约往往都是在这一晚定下来的,这晚的天气一般都会很好,极少有坏天气的仲夏夜——而一旦发生,则会被认为是厄兆,通常预示着饥荒或瘟疫。
遥遥望着气势恢宏的巨大城市,刘越的心中不由涌起一股豪情,吆喝一声,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身后的柯林斯也不甘示弱,双腿用力一夹马腹,欢呼着追了上来,前方——究竟会有什么等待着他们呢?
第二章 回家
第二章
在刘越眼里,真理之门无疑是一个处处让他感觉到新奇的城市,城市的外围到处都是大片的农田和牧场,如今正是麦子成熟的时节,到处可以看到满头大汗,脸上却带着丰收的喜悦,卖力的挥舞着镰刀的农夫。
这和他在黑石城看到的完全是不同的场景,在那里只有狞笑着挥舞火焰长鞭的长角邪鬼,在沉重的劳役下变得麻木不仁的一张张可怖的鬼脸,这一切都和眼前的场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真理之门分为两个部分,内城和外城,两者之间被一道绵延数十里的城墙隔开,内城的居民主要是贵族,商人以及手工业者,而普通的平民只能居住在外城,当然,也有一些贵族喜欢在外城建造一些庄园和农场。
在内城和外城交界的地方有一片空地,这里就是著名的黑市,在空地上可以看见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帐篷,原先这里的黑市只在黎明时分开放,主要是用来销赃以及交易各种违禁品,后来经过元老院的商议,索性在这里建立了一个自由市场,只要交纳一定能够的费用就可以在这里设摊,许多商人贪图这里的租金便宜,纷纷到这里设摊,还有那些来自异国他乡的流浪艺人,吟游诗人也会到这里来表演,看上去热闹非凡。
克莱恩一行百余人浩浩荡荡的朝着城里而去,不时可以看到一些凑上来搭讪的人,据柯林斯说,这些多半是黑市里的掮客,想来分上一杯羹,最近因为海盗的关系,奴隶交易受到很大的冲击,价格也是水涨船高。
魏斯曼家族的城堡比想象中宏伟了许多,这座充满了中古时代风情的巨大堡垒坐落在真理之门北侧的一处山丘上,背靠着难以翻越的风暴号角山脉,俯瞰穿越山谷的大路,任何从大路经过的生人都逃不出守卫的眼光,城堡的外壁由坚固的花岗石构成,最让刘越注意的则是那六座有走廊连接的角楼,从外面可以看到许多黑洞洞的射击孔,显然设计者建造这座城堡的初衷主要还是考虑军事上的用途。
克莱恩在一旁笑着说道:“自真理之门建成以来,这里一直都是抵抗兽人和蛮族的最前线,一直到十多年前,那个被称为‘天威’的神秘男子出现。”当他说到“天威”的时候,语气中夹杂着崇敬、恐惧等等复杂的情绪。
刘越不由起了兴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能详细的告诉我吗?”
克莱恩道:“这当然没问题,不过关于这个神秘男子的传闻非常多,现在大家都非常的累,我昨天已经派人快马赶回来去通知家里人了,不如等我们安顿好了,休息一下,再详细谈,您看怎么样?”
刘越看了看四周,发现同行的人个个都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模佯,不禁哑然失笑道:“这当然没有问题,说起来我也有不少日子没有好好休息过了,确实需要好好修整一下。”
拉尔夫?魏斯曼今天的心情很糟糕,因为那个让人讨厌的大哥就快要回来了,所以他一早就赶到了洛山达神殿,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感觉到心灵上的宁静,看着那些活力充沛的小伙子们在那里磨练自己的武技,他觉得自己也年轻了许多,虽然他实际上的年龄也只有三十岁而已。
从外表看拉尔夫和克莱恩一点也不像亲兄弟,由于长年修习武技的关系,他的身材非常魁梧,晒成古铜色的脸庞看起来有些沧桑,不过这更能衬托出他的男子气概,身为洛山达神殿的武技长,他一直都为自己的家族所经营的生意感到羞耻,可惜,他是庶子,没有继承家业的权力。
不过最令他欣慰的还是他那个从小就被称为天才的儿子罗杰,年仅十岁就已经通过洛山达牧师的试炼,这即使是在将洛山达教会奉为国教的诺玛帝国也是极为罕见的,更不要说在信仰混乱的东土了,为了这个,甚至连伟大的教皇冕下都被惊动了,据说在近期就会有一个大人物来到真理之门,亲自为他主持典礼,想到这里,他的脸上渐渐泛出了笑容。
艾琳?魏斯曼的心情和拉尔夫刚好相反,一想到自己的丈夫即将回来,她就禁不住兴奋起来,如果不是顾忌到自己这个伯爵夫人的头衔,按照她的性格,她早就骑着马赶去迎接他们了,此时她正坐在梳妆台前精心的打扮自己,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女人,虽然已经年近三十,岁月却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她看上去仍是那么美艳动人,与那些十几岁小女孩相比,那种成熟女人的动人风情更令男人沉醉,坐在卧室里可以听到基恩的演奏声,他又在摆弄那些心爱的乐器了。
对于这个儿子她是又爱又恨,基恩在音乐上很有天赋,他自己也很喜欢,所有的家庭教师都对他的天赋赞叹不已,可惜艾琳要的不是这些,在她看来,音乐虽然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向政界发展,将来好继承父亲的爵位,至于柯林斯,一想到柯林斯,她感觉自己的好心情都被破坏光了,不过听报信的人说,他在外面找了一个可怕的男人当老师,而自己的丈夫对这个男人表现得很恭敬,看来对这个男人不能不防。
“砰!”的一声巨响,城堡的一侧忽然冒出许多浓烟,艾琳皱着眉头抱怨道:“该死的弗兰克,难道就不能让人安静一会儿吗!”这时一个满脸雀斑的年轻侍女慌慌张张的跑进来道:“夫人……老爷,老爷他们回来了。”
“真的?”艾琳惊喜站起来道:“还不快叫上少爷,跟我一起去迎接老爷去,这次肯定把他累坏了,快点,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呀。”
随着“吱呀”一声怪响,沉重的吊桥被放了下来,一行人缓缓地进入了城堡,早已等待在那里的诸人连忙迎了上来,克莱恩笑着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妻子艾琳,这是我的小儿子基恩,还有那个,正往这里跑来的那个是我的二弟弗兰克,看他那个样子,唉,说起来他也不小了,可是总没有个正经样子,让您见笑了。”
刘越凝神望去,只见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年约三十许的美丽少妇,身上穿了一件色彩艳丽,高领宽袖,极富异国情调的长裙,一头金色的长发披肩,看上去颇为妩媚动人。
在她的旁边站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气质沉静,见到这么多人,神情显得有些羞涩,他的手里握着一枝银色的长笛,看上去价值不菲,最令刘越注意的是,长笛上刻画着的那些繁复的图案,总让他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至于那位弗兰克看上去就有些令人不敢恭维了,一张圆脸上到处是烟熏火燎的痕迹,一件蓝色的法师袍松松垮垮的套在身上,胸前满是污垢,还有不少破损的地方,给人的感觉仿佛他刚从某个火灾现场赶来一样。
克莱恩对迎来的诸人道:“今天我带了一位贵宾回来,这位就是辰星?路西法先生,如果不是他的话,也许我和柯林斯再也不会有机会回到这里,最让人感到高兴的是,路西法先生已经答应,让柯林斯成为他的学生,说起来,大家都是一家人了。”
“天哪,亲爱的,你没受伤吧?”魏斯曼夫人满脸关切的上前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听说还死了几个人,这太可怕了。”
克莱恩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我这不是好好的嘛,别让客人笑话了。”
刘越微笑道:“没有关系,两位的感情真是让人羡慕。”
克莱恩大笑道:“哪里哪里,让您见笑了,哎哟……”脸色一阵尴尬,原来却是魏斯曼夫人那两根纤纤玉指在作怪,刘越不由暗自好笑,想不到这位伯爵大人还有季常之癖。
弗兰克除了刚开始的时候上来搭了几句话,就一直躲在人群里,此时似乎想说些什么,柯林斯悄悄拽了一把父亲,克莱恩这才反应过来,笑呵呵的说道:“弗兰克,你要的那些材料我都给你带回来了,一会儿自己去找他们拿吧。”
弗兰克乐得一蹦三尺高,竟然就那么自顾自去了,克莱恩苦笑道:“我这个弟弟,从来都是这样,满脑子都是他的实验。”
城堡内部装饰的相当华丽,也许是因为东土尚武成风的关系,到处可以看到精美的武具和铠甲,刘越注意到,这里似乎还没有开发出板甲的技术,不过仔细想想,在一个魔法世界里,再坚固的甲胄也抵挡不住法术的攻击,也确实没必要在这上面花太多的功夫。
当晚,城堡里灯火通明,盛大的晚宴一直持续到了深夜。
第三章 援手
在法兰大陆,六月有一个非常富有诗意的名字——花开时节,每到这个时候,漫山遍野的鲜花就会将整个大陆变成花的海洋,魏斯曼家族居住的这座城堡虽然看上去更像是一座军事堡垒,但是让刘越意外的是,这座城堡的原名是“曼殊沙华”,这是一种曼殊河两岸特有的红花的名字,据说城堡的上一任主人酷爱这种花,所以在城堡里四处都能看见它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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