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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世霸艳-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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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很有意思。

也难得叶鼎都这个德行了,还能觉得有意思,果真不是个凡人!

小红也一脸的八卦情状,悄声问:“听说什么啊?”她回头看了一眼叶鼎,见他还闭着眼睛,不满的嘟囔道:“都是这个小贼讨厌,要不是他的话,我一定可以见到大少爷和大少奶奶!”

“别乱说,小姐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还不长个记性,要叫卓大家,那位不喜欢给人叫大少奶奶!”

小绿认真起来,又说:“昨天就因为有人无意间叫了一句大少奶奶,就给少爷命人打断了一条腿,还扔到牧场去养马了,这辈子八成都没有机会再回到大宅了,你以后千万别再顺嘴就说了,听到没有?”

“听到了,听到了,真烦人,你怎么比娘亲还唠叨啊!”

“还不是为了你好,不知好歹的傻丫头!”

小红嘟了嘟粉嫩的小嘴儿,不开心的说:“人家就是傻吗,要不然怎么就没有给大少爷选去当贴身侍女呢!”

小绿瞪了她一眼说:“说你傻,你还真傻了,难道你真想一辈子给大少爷当贴身侍女啊,要是有一天你老了,谁给你养老啊,你连个子女都没有!”

小红默然,小绿又说:“还是娘亲说的对,做女人啊,就不要盼着那些有的没的高不可攀的事儿,咱们就是个当丫鬟的命,就不要想着给大少爷二少爷什么少爷的当女人,就算是能当上,他们那样的男人,怎么会把一个小丫鬟当成宝贝呢,玩腻了,人老色衰的时候,下场更惨,而且还有女人之间的钩心斗角,没意思!”

“小绿,那你说我们将来该怎么办啊,我们现在都是小姐的丫鬟,将来都会随着她出嫁,不也是给未来的姑爷做小的吗?要是人好的话还行,要是人不好的话……小绿,小姐的婚事定下来了吗?”

“本来昨天是要定下来的,可是小姐的师父,那位老人家说小姐的名字不好,应该先改个名字,三年之后再择定未来的夫家,老爷和夫人虽然有些不愿,却也不敢不听优昙大师的话,所以婚事就推到了三年之后再议,我看就是小姐的主意,她最讨厌男人了,再说也没玩够,怎么会这么早就给自己找婆家呢!”

“优昙大师就是厉害,一句话就能帮小姐把事情摆平,换了别人老爷早就发火了……对了,那小姐不叫未央逝心,叫什么啊?”

“未央……对了,叫未央仙乐,取夜未央,仙乐飘飘之意,我觉得小姐这个名字比原来的那个强多了,这个好听又有意境,而且还非常的喜庆,不像原来的那个悲戚戚的,不好!”

“我看也是……”

“哦,好困啊……” 

 第363章 狗棚子

 
两个小丫头先后睡去了,老黄牛没有人的驱赶,就放慢了脚步,慢腾腾的走着,这加重了叶鼎的负担,该死的老牛专门挑坑坑洼洼的地方走,把他本来好像就给那个未央仙乐大小姐打断了几根的骨头,又断掉了几根,不是一般的疼痛。

但即便是这样的疼痛,叶鼎还是在颠簸中逐渐困顿,最后在路途开始平坦的时候,悄悄沉入了梦乡。

扑通一下,叶鼎醒了过来,摔醒的。睁开眼睛,他好半天都动弹不得,浑身都疼得厉害,他看着深蓝色的夜空,嗅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气。

吼!

叶鼎听到了一声野兽的低吼,他侧目看去,看到了一头比人还高的大狗,恶狠狠的看着他,身子绷紧,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呲牙咧嘴,敌意凛然。

这是一头野狗,或者是人特意养出来兽性十足的食肉狗,他相信这条狗就算是饿死,也不会像一般的狗那样吃屎,它只会吃肉,或者是骨头!

这样的一条狗,就站在那里虎视眈眈的看着叶鼎,他全身绷紧,不敢想象这条狗要是冲上来的话,自己还能剩下些什么!

说实话,别看叶鼎自己养过狼,但是并不代表他不害怕狗,只是他有越害怕越是面对的精神,才克服了自己的心理障碍。

现在,叶鼎浑身的毛孔都因为恐惧而张开,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他眯缝着眼睛,和这头狼对视着,既不犀利,也不畏惧,这两者都有可能会激怒它,所以他只能用最平静的态度来面对这条杀气腾腾的野狗。

狗究竟是愚蠢的动物,还是聪明的动物,这个一直都没有人能给出正确的答案,叶鼎一直都觉得,实际上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绝对不是人,或许是狗,或许是猪!

眼前这条狗就非常的聪明,甚至可以说是奸诈狡猾,它围着叶鼎绕圈子,不停的发出吼声,试探他的反应,而那个圈子在不断的缩小,如果不出意外,终究那个圈子会画到他的身上。

叶鼎一边全神戒备,和这条野狗比拼着心理素质,一边努力的积攒力量,随时准备和这条野狗近身肉搏。

叶鼎的功力还没有恢复,身上的力量也远不如以前,但有力量总比躺在那里等死要好的多,他的身体已经在轻轻的活动,为即将到来的肉搏做准备。

突然,野狗猛然间蹿了上来,叫都没叫,几乎没有任何的征兆,要不是叶鼎一直都在注意着它的身体动作的细节,很难发现它会搞偷袭。

野狗距离叶鼎只有十米远,它的身量就有两米多,四肢撑开,只是一个起落,就已经飞扑到了他的头顶,他都已经闻到了它嘴里喷出来腥热的气息。

叶鼎直到野狗到了最高点,也就是下落前的那一刹那的时候,突然出手,一记凤眼拳狠狠的砸在了它的脖子上,凤眼的噱破碎了几块骨头,致命的一击!

野狗凄厉的叫了一声,落在叶鼎刚刚躲开的那个地方,抽搐了一下,就吐血死了,死得还算利落,没有受什么大罪。

叶鼎刚刚坐起的身体又直挺挺的倒了下去,刚才那一记已经耗费了他所有的力气,他现在特别想睡觉。

叶鼎知道自己现在根本就不是想睡觉,而是想要晕过去,这是身体的自我保护,说明他的精力已经耗尽。

但是,在这样的时候,对于一个有功夫在身的人来说,一旦晕过去,虽然身体是没有了事情,但是功力的进境就会很长时间都停留在一个水平面上难以提升,甚至还会倒退或者是一辈子都无法寸进!

越是难熬的时候,越是考验人意志力的时候,一旦要是熬过了这些时候,就很有可能踏入新的层面。

叶鼎深深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就算是非常的想要闭上眼睛睡一觉,迷糊一会儿,可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欲望,狠狠的挺着,坚持到他睡意全无的时候,陡然间就精神起来。

果真,叶鼎感觉到自己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神清气爽,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泰感觉,非常好受。

力气很快就从身体的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滋生出来,同时,叶鼎还惊喜的发现,自己被禁住的功力也开始有一点点恢复的迹象。

只要是有一点点,叶鼎相信就会有很多多,这只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吼!

吼!

吼……

叶鼎的美好心情持续不到三分钟,就有此起彼伏的狗叫声响起,一转眼的功夫,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出来一大群的狗,什么样的都有,就是温顺小巧老实的没有,反倒是一个比一个看着更加的凶残可怖。

这样一对比,叶鼎心惊的发现,原来刚才他弄死的那条狗竟然还是最差的一条,他现在看到的这些,都远远要比死狗凶猛百倍,这下子可爽了!

叶鼎也是在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这里的环境,没有什么可说的,这个狗棚子是他有生以来遇到最奢华最讲究的狗棚子,这里狗的阵容也是一样的奢华,令人望而生畏。

他现在的心脏如同打鼓一样猛跳,虽然他现在体力恢复了很多,还是没有对着这群牲畜的必胜信念,望而生畏,这个词简直就是对他心情的最严谨形容和剖析。

吼,一条野狗扑了上来,叶鼎的身子猛然一侧,躲过了野狗,撩了一脚,那条狗落在地上之后就再也没有起来过。

剩下的狗都狂吠着一条接一条的往叶鼎身上扑,倒是非常守规矩,没有两条一起上的时候,很快,这里就堆满了一动不动的野狗,其中大半是死了,还有几个是重伤。

活着还能动的那些狗都给血腥气激怒了,对叶鼎穷追不舍,叶鼎的力量快要枯竭了,身上给野狗咬了好几口,鲜血淋漓,看着有惨不忍睹的意思。

叶鼎不知道这场厮杀会持续到什么时候,他现在就已经有些累了,已经无法再长时间的拼斗下去,这样下去的结果也只有一个:死!


 第364章 哑巴

 
人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狗又是为了什么而活着

其实,无论什么动物,都是为了能吃饱而活着,这是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没有了这个基础,一切都是虚妄。

叶鼎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站在野狗的尸体堆成的堡垒中间,浑身是血,但目却更加的清澈犀利。

他一口咬开了一条濒死野狗的喉咙,大口大口的拼命喝着腥热滚烫的鲜血,这已经是他第八十八次喝狗血,也就是说他用牙齿撕破了八十八条狗的喉咙。

似乎是他杀的狗太多,喝的狗血也太多,以至于那些野狗渐渐目光中有了敬畏,有些犹豫还要不要扑上来咬他!

敬畏,是好东西,有了敬畏,才有了规则。

叶鼎现在已经到了强弩之末,能够坚持这么久还没有倒下,他凭借的就是坚韧的意志力,至于体力,早就已经接近冰点,只有那么一点点维持着。

过了一会儿,当叶鼎咬开第九十九条野狗的喉咙大口喝血的时候,那些野狗突然像见了鬼似的,四散奔逃,转眼间就没了影。

叶鼎放开了被他喝干了鲜血的野狗,濒死的野狗倒在同类的身上挣扎了几下,不动了,他也倒在了野狗的尸体上,一动不动。

叶鼎没死,他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人和狗之间的区别,究竟在什么地方?他实在是有些想不出来。

就凭他刚才的所作所为,比一条最疯狂最凶狠的野狗更像一条野狗!

或许,我也是它们的同类,只不过我披了一张不一样的皮毛罢了……

想到这里,叶鼎叹了一口气,轻轻打了个哈欠,苦战了不知道多久的他,下一秒就沉入了梦乡。

这次,黑甜无梦。

叶鼎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或许是翌日,或许是几天后,他睡前那么的疲倦,就算是一下子睡了十天半个月,他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之处。

“小贼,你还没死啊,命挺硬啊……臭死了,天啊,你把猎犬弄死了这么多,这下子大少爷和二少爷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你有的受了!”

“小红,不要跟他废话,哑巴,把他扔到小刀那里去,还有,在去之前把他扔进水池里好好洗洗,我们未央庄园不能有这么邋遢的存在!”

小绿说完,就和小红摇曳多姿的走了,从始至终,她们都没有多看叶鼎一眼,只有那个哑巴一直都在盯着他看,那种直勾勾的眼神,让他有些毛骨悚然!

这厮不会是有那种特殊的爱好吧?叶鼎心中暗想。他接着又想,如果这个家伙要是动强的话,我估计不是对手,那么我是奋力反抗,还是干脆就好好的享受一下呢?

后面的这个想法,让叶鼎自己都有些脸红,太无耻了。

“小贼,站起来,我不会浪费力气在你身上的,除非你想死!”

清脆甜美的声音好似山中流淌的清泉,叮咚好听,叶鼎亲眼见一个哑巴说出了人话,这种震撼无异于看到小泉不参拜**而是参拜烈士墓的那种感觉。

的确,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哑巴会说话更荒谬的事情了,如果有的话,那就是一个长得奇丑无比的哑巴,说出的话却好似少女,宛若天籁。

还有些娃娃音。

叶鼎合上了张大的嘴巴,站起身来审视着这个黑不溜秋的哑巴,忍不住问道:“你究竟是男还是女?”

哑巴淡淡的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件死物,这样的目光,虽然也让叶鼎自尊心受到了一些小小的伤害,但是比起先前他那令人误会的痴热目光,还是要容易接受的多。

“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我会说话?”哑巴继续用他那和长相成巨大反差的天籁嗓音折磨叶鼎并不脆弱的神经。

叶鼎有些脑仁疼,他发现高估了自己对于新鲜事物的承受能力,最起码,这个哑巴就已经把他雷的外焦里嫩,感觉整个世界都充满了荒谬,不够真实。

能够做到这一点,仅凭长相和声音,这个哑巴应该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如果论其威力之强大的话。

“这还用问吗,既然你说话,自然你就不是个哑巴了,哑巴或许是你的外号,因为你沉默寡言,或者是你的伪装,你觉得在我的面前不需要隐藏,因为我是个必死的人,或者,我是个永远都无足轻重的人,你不在乎我知道的多一些……你放心,我懒得管你是不是哑巴这个破事,我只想好好的活着,如此而已,没有更多的奢望!”

叶鼎站在高高的狗尸上面,眺望狗棚子之外巍巍青山,幽幽碧水,还有青山碧水之间若隐若现的羊群马群牛群和各类颜色各种样式的建筑,这些建筑,大多都掩映在林木之间,带着一股子浑然天成的味道。

虽然叶鼎并不是懂得很多的风水,但是他也看出来那些建筑的位置和样式都非常的有讲究,给人一种幽深磅礴的感觉。

好山好水好风水。

叶鼎用七个字概括了这个未央山庄的第一观感,他跳下了尸体堆,来到了哑巴的面前。

哑巴淡定的看着他,没有一点防守的意味,叶鼎觉得这是因为人家实力太过彪悍的缘故,根本就没又把他这个小把式放在眼中。

但是,叶鼎偏偏又感受不到哑巴身上有任何的力量,怎么会呢,难道这个哑巴只是个普通人?

叶鼎说不清楚,看不明白,脑子里有些糊涂,他有些后悔,昨天应该感受一下小红小绿,看看她们身上有没有力量存在的气息。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叶鼎就在刚刚的一刹那,想起了《天问游记》中的一个传说……

《天问游记》中最多的就是传说,没有几件是真正的历史或者纪实,但就是这些传说,还十有八九都是真的,而不是那类杜撰出来的故事。

传说,传说,没有人传,没有事情可以传,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去说呢?

空穴来风,并非无因。

叶鼎想到了那个传说,心脏就不自主霍霍的猛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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