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血鹦鹉-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僵尸随时都可能走回他的窝休息?”
血奴的脸不由白了,吃吃道:“这副棺材并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能私自将它搬走。”
常笑道:“王风不肯将这副棺材搬走?”
血奴道:“我没有问他,今天早上一时间又醒不起。”
常笑诧声道:“他不在这里?”
血奴道:“早上一早就出去,到现在还未回来。”常笑说道:“整整的一天,他去了什么地方?”
血奴道:“不知道。”
“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他曾说过去找他朋友的尸体。”
“铁恨的僵尸?”
血奴点头道:“僵尸在日间据讲只是一具尸体,听他说,他是想尽快将尸体找到。”
常笑道:“为什么?”
血奴道:“只要找到尸体,他说也许就有办法制止铁恨再变僵尸,他似乎很不想他的朋友再变僵尸害人。”
常笑冷冷笑道:“他是个巫师?也懂得降魔捉鬼?”
血奴答不出。
常笑随又道:“如果已找到僵尸,他势必会搬回来,再放入棺材钉好,现在已是僵尸出现的时候,还不回来,难道他找不到尸体,索性找僵尸去了?”
安子豪插口道:“说不定他现在已找上僵尸,被僵尸扼住咽喉,再不会回来的了。”
这些话出口,他自己已先打了几个冷颤。
血奴的脸庞更加白了
常笑却全无反应,一样的面色,一样的笑容,目光落在棺材之上,道:“棺材的钉口之上,也一样可以看出棺盖这七八天之间是否都钉稳。”
不用他再行吩咐,方才解剖尸体的两个宫差已自越身而出。
仵作这一行出身的人,对棺材这种东丁本来就很有研究。
常笑也没有再行吩咐,转顾安子豪:“万通剩下的那一滩浓血,那一只黑手,在什么地方?”
安子豪道:“在楼下,楼梯后面的小屋子里。”
常笑目光又一转,道:“唐老大,唐老二,你们两个随他走一趟,董昌,你也去。”
唐氏兄弟应声走向安子豪,正向棺材走去的那两个官差中的一个应声亦停下了脚步。
常笑随即又道:“检验那棺材一个人已足够。”
董昌连声应是,改向安子豪走去。
安子豪慌忙退出楼外,在前面引路。
常笑看着他们四人离开,喃喃自语道:“浓血,黑手,这如果不是真的僵尸在作祟,相信就是毒药所做成的结果。”
这如果只是毒药所做成的结果,以唐氏兄弟对毒药的认识,再加上一个仵作出身的董昌,一定会水落石出的了。
事情是不是这样简单?
灯光虽明亮,到了那边的墙壁,已变得暗淡。
棺材在暗淡的灯光之下,更觉得恐怖。那官差因此将旁边的一盏灯也拿过去。他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工作。做他这种工作,即使经验丰富,环境不够光亮,亦很容易判断错误。多了那盏汀,棺材使有了光采,虽然始终是死亡的象征,看起来总算已没有那么恐怖。
棺盖已先后两次打开,第二次打开之后,就没有钉上,因为尸体己不在里面。尸体已变做僵尸跑掉。在未找到僵尸,未寻回尸体之前,棺盖钉上岂非就很多余。
王风甚至没有将棺盖盖好,只是随随便便的搁在棺材上面,盖不住棺头,露出了两三寸的一道空隙。所以要打开这副棺材实在不是一件难事。
那官差将灯放在旁边的一张儿子上放下,走前去,偏身一伸手,就将那棺盖捧开。棺盖一打开,飒的一个人就从棺村里直挺挺地弹了起来。僵尸!棺材是死人的东西。从棺材里出来的难道还会是一个活人?死人之中,据讲就只有一种僵尸还可以跳动。
──那副棺材就是僵尸的窝,僵尸随时都可能走回他的窝休息。想到自己说过的这些话,常笑不由就机懔懔的打了个冷颤。
其它的官差却吓惨了。血奴更就像踩了尾巴的母猫,尖声惊叫了起来。吓得最惨的当然是那个捧开棺盖的官差。他虽然仵作出身,这还是第一次遇上尸变,看见僵尸。惨白色的衣衫在惨白色的灯光下,就像是一团雾。僵尸双掌齐眉,双袖掩脸,只一跳就跳出了棺材,跳落在那个官差身旁。
他的身上仿佛透着泛骨的寒气,一动寒气就变成了阴风,吹灭了几上的灯光。没有了那惨白的灯光,那官差的面庞也一样发白,他的眼已睁大,眼中充满了惊惧,强烈的惊惧他想走,但双脚完全不受指挥,就像给钉子钉死在地上。他想叫,口腔的水份却都似已被阴风吹成了寒冰,封住了咽喉。
蓬的一声,他捧着的棺盖脱手堕地,他的整个身子亦瘫软了下去。
僵尸却没有再动,凄冷的目光从双袖缝中射出,瞪着那个官差瘫软在地上,枪般挺直的身子突然一弯,坐倒在棺材缘,一双袖子亦随着垂下,然后他就张开嘴巴,放声大笑起来。好得意的笑声,好可怕的笑声。在这种环境下听来更可怕。
这笑声一起,最少有一半的官差给笑得失魂落魄。僵尸是不是也能笑,这笑声是不是已能笑散生人的魂魄?女孩子胆子通常都比较小,这一次却是例外。
血奴本已吓得随时都可能昏倒,但僵尸的袖子一袖下,僵尸的笑声一响起,她混身竟好象有了气力,苍白的脸庞亦泛起了红晕。她居然睁眼瞪着那个僵尸。
看她的表情,简直就要冲过去打那个僵尸一拳,咬那个僵尸一口。她竟然真的冲过去。一冲过去她的拳头就落下。虽然并没有咬那个僵尸一口,她最少打了那个僵尸十拳。
好大的胆子。莫非她又已着了魔,昨夜消失在墙壁上的那第十三只怪鸟,那第十三只血奴已附在她的身上。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也是奇浓嘉嘉普魔域中的一种妖魔。
妖魔打僵尸,这岂非就是鬼打鬼?常笑的胆子更大。开始的时候,他也很惊讶,但现在,他的面上只有冷酷的笑容。僵尸的笑声一人耳,他的手就已握住了剑柄。剑现在仍在鞘内,杀气却已蕴斥于整间小楼。
这杀气竟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他的一双眼亦是杀机毕露,迫视着那具僵尸。虽然,他还未有所行动,人剑已经呼之欲出。人未出,剑未出。说话反倒先出了:“住手。”
一声断喝霹雳一。样击下,满楼鬼气顿被击散。
常笑的嗓门实在够大。
一个做了十多年大官,打了十多年官腔的人,嗓门不大才怪。
何况他还练了十多二十年的气功?
血奴已经住手,那双手却不是给常笑喝住,而是给那只僵尸硬拉住的。
要拉住她那双手实在不容易,她凶起来简直就像真的有魔神附体,气力大得吓人。
僵尸几乎是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拉住。
总算他已有、两次经验,这一次已没有前两次那么狼狈。
这具僵尸当然就是王风。
血奴好容易才放弃挣扎,喘息着在棺缘,在王风身旁坐下。
袖子才放下一半,她就已认出那不是铁恨的僵尸,也不是其它孤魂野鬼,是王风。
她给吓惨了,王风却笑得那么开心。
那就算是王风真的己变了僵尸,她也要冲过去,揍他一顿的了。
她喘着气,瞪着王风,突然问道:“你什么时候变做僵尸的?”
王风勉强收住了笑声,道:“今天早上你在换衣服的时候我已卧在棺村里面。”
血奴一张脸上立时发红,道:“你都看到了?”
王风道:“那时候我还没有睡着。”
他的目光已变得朦胧。
是不是他又想起了血奴那一身缎子一样光滑的肌肤?
那一对轻柔在胸膛上的手?那满面如痴如醉的神情?
他虽然没有说出来,血奴已肯定他一切那已看在眼内,她绝不相信这个人当时会老老实实的卧在棺村里面。
她叫了起来:“打死你,打死你──”她口里说的虽凶,心中当然并不是真的想打死王风。
王风也根本就没有放开她的手。
两人立时又扭作一团,简直就旁若无人。
那些官差不由得目瞪口呆,一个个都好象已变成了僵尸。
常笑却气得面都青了。
他又一声大喝:“住手!”
这一声更响亮,给他这一喝,整个屋子部几乎起了震动。
就算是死人,只怕也会给他这一喝便喝的跳起来。
血奴就给喝的跳起来。
王风虽然没有跳起,拉住血奴的那双手不觉已松开。
他的面上居然还有笑意,笑望着常笑,忽然问道:“你好象是个做官的?”
常笑铁青着脸,冷声道:“十年前我就已做官。”
王风道:“怪不得你的嗓门这么大。”
常笑盯着他,道:“你不怕官?”
王风笑道:“我又没有犯法,为什么要怕官?”
常笑冷笑一声,道:“你躲在棺材里干什么?”
王风道:“睡觉。”
常笑目光一扫,道:“这里有三丈宽的大床。”
王风笑道:“我就算不睡在床上,只睡在棺材里,也好象不犯法。”
常笑道:“吓人就犯法了。”
王风膘一眼挣扎着正要爬起来的那个官差,道:“我没有吓人,只不过从睡觉的地方跳出来。”他又笑,接道:“你属下的胆子,似乎并不大。”
常笑眼角的肌肉一跳,冷冷道:“你的胆子却不小。”
王风道:“本来就不小。”
常笑闷哼道:“怪不得胆敢在棺材里面睡觉。”
王风道:“不敢也要敢。”
常笑道:“你知不知道棺材是用来放死人的?”
“知道。”
“你知不知道这棺材已睡过死人?”
“知道。”
“什么都知道,你这是喜欢棺材的了?”
王风立刻就摇头:“不喜欢。”
“不喜欢为什么要睡进去?”
“我没有地方好睡。”
常笑的目光又落在三丈宽的大床上,道:“这张床也不好?”
王风道:“对别人很好,但对我却不好。”他笑着解释:“今天早上我实在太疲倦,除非不睡,一睡势必就像死人一样。”
常笑道:“所以你索性就睡进棺材?”
王风道:“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
常笑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王风道:“我不想这么快就真的变成死人。”
常笑一怔道:“有人要杀你?”
王风道:“有,昨天就已有四个,真正要杀我的却不是他们。”
常笑道:“他们只是四个刽子手?”王风道:“我看就是了。”
常笑道:“你到底开罪了什么人?”
王风道:“什么人我也没有开罪,他们要杀我也许就因为我留在这里,因为我是一个聪明人。”
常笑道:“据我所知聪明人的确都不怎样长命。”
王风道:“有时是的。”
常笑道:“有时是指什么时候?”
王风道:“当他让别人都觉得他有点危险的时候。”
这本来是武镇山武三爷的说话,他记得这么清楚,莫非是觉得这话很道理。
常笑点头道:“一个人使人有危险感觉,一定不会受欢迎。”
王风道:“处理一个对自己有危险的人,你当然知道最好是用什么方法。”
常笑连连点头道:“那种方法的确好,我也时常用。”
王风道:“好办法未必就一定有效。”
常笑道:“如果他们发觉你死人一样睡着,那就会有效的了。”
王风道:“所以我只有睡进棺材。”
常笑道:“棺材亦未必安全,一旦被发现了,很容易就给活活的钉在棺材里面,那又是怎样的一种死法,你是否能够想象?”
王风打了个寒噤,道:“好在那副棺材曾经走出过一具僵尸。”
常笑道:“那样的一副棺材当然没有人愿意走近去,如果不怕僵尸回窝时遇上,实在是一个很好的睡觉地方。”
王风道:“好就说不上,里面有石灰,还躺过死人,幸好死人跟我是朋友,看在安全份上亦只好将就将就。”他忽然叹了一口气,道:“可惜就连这种地方我也只能睡一次。”
揭发了的秘密就不再成为秘密,如果他再睡进这副棺材,很可能就永远睡下去,永远不会再出来的了。
常笑冷冷的凝注着王风,忽然说道:“你怕死?”
王风立刻摇头。
常笑冷冷地一哼,道:“我看你简直就怕得很。”
王风道:“我只是不想死得不明不白。”他笑笑,忽然问:“死有什么可怕?死的确没有什么可怕。不用再受烈日的煎烤,不用再受寒凤的刺割。没有忧伤,没有痛苦。再不必耽迷于卑贱的思想,再不必热切去贪求什么。死,其实只是一种解脱。在王风来说,死,更是他生命中最美丽的冒险。一根要命的阎王针,早就已决定了他的生命…他本来只能再活半个时辰,出为运气好,死前遇上了天下第一名医叶天士,才保住了性命,却也只能再活一百天。一百天现在已过了四十九天…只剩五十一天。五十一天并不是五十一年,早死五十一天与迟死五十一天似乎没有多大的分别。他又怎还会怕死?”
常笑没有回答王风的话,反问道:“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王风道:“那些人要杀我的真正原因,真正要杀我的本来是什么人,现在我仍不怎样明白。”他随即又说道:“这其实明白与否,也不要紧。”
常笑道:“什么才要紧?”
常笑追问道:“哪仵事?”
王风道:“寻问我朋友的尸体,送返他的故乡。”
常笑道:“你跟铁恨是朋友?”
王风点点头。
常笑注目又问道:“你们在什么时候认识的?”
王风道:“八九天之前。”
常笑一怔道:“七八天之前他已是个死人,你却是八九天之前认识他,到底你们认识了有没有一个整天?”王风道:“没有。他们认识还不到一天,就遏上了血鹦鹉,血鹦鹉带来的邪恶与灾祸就痛击在铁恨身上。这其实是铁恨的愿望。血鹦鹉据讲每隔七年都要降临人间一次,带给人间三个愿望。只要你能够看见它,它就会让你得到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愿望,它都会让它实现。铁恨的第一愿望却是求死。只因为他绝对不相信血鹦鹉的存在。他更想不到竟会遇上血鹦鹉。血鹦鹉只是让他如愿以偿。”一想起这件事,王风就不禁摇头。常笑也摇头,道:“认识还不到一天的朋友,你就肯替他卖命了?”
王风道:“我认识他虽然还不到一天,知道他却已很久。”
常笑道:“知道他什么?”
王风道:“知道他是一个正直的人,我一向佩服正直的人。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