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血鹦鹉-第3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李大娘道:“不想现在正是我需要用人的时候。”

血奴道:“你肯定她会听你的吩咐?”

李大娘笑道:“但无论如何,她只要还有一口气,都不会让你被人伤害,你留在我身旁,她就算不想保护我也不成,何况还有另一个她必须保护我的理由。”

血奴知道另一个是什么理由,却仍道:“我似乎没有留在你身旁的必要。”

李大娘道:“我看就有了。”

血奴冷笑。

李大娘接着道:“因为我随时都已准备离开。”

血奴急问道:“一个人离开?”

李大娘道:“不是一个人。”她笑笑,又问道:“你是不是还肯留在我身旁?”

血奴没有回答,神情却已变得紧张。

她紧盯着李大娘,好一会才道:“难道不怕我们将人半途抢走?”

李大娘反问道:“你可会见我做过没有把握的事情?”

血奴不答她,轻叹道:“你真的这样贪心,到现在仍不满足?”

李大娘亦自轻叹:“你们已经很接近目的了,为什么不努力完成它?”血奴闭上了嘴巴。

这一番说话,根本已不像是母女之间的说话。

其实无论怎样来看,两人都已不像一双母女。

她们之间却有母女的名份。

到底是什么事情使得她们势成水火?

王风一面听,一面想,一个脑袋几乎已变成两个。

他听到的说话已经不少的了,可是到现在为止,仍然想不透。

她们的说话似乎就只有她们明白。

从那些说话听来,李大娘有李大娘的一伙,血奴跟韦七娘、甘老头又是一伙,他们正在进行着一件事情。

那件事情却是为了李大娘而做。

他们已许下诺言,李大娘也非要他们将那件事情完成不可。

她所以能够支配他们,是因为她抓住了他们的一个人,那也许只是一只鸟。

如果是个人,那个人就不叫做鹦鹉,也必然有一个外号叫做鹦鹉──血鹦鹉!

血鹦鹉正巧对他们显然非常重要,为了血鹦鹉,他们甚至不借奉献自己宝贵的生命。

除了血鹦鹉之外,李大娘的手中,还有一张纸。

那张纸与血鹦鹉似乎同样重要。

那又是一张什么纸?

血鹦鹉又是谁?

韦七娘,甘老头都是十三血奴之一,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他们将生命奉献给血鹦鹉,也许还是他们的光荣。

鹦鹉楼的血奴呢?

她虽然叫做血奴,却并不是那十三血奴之一,并不是血鹦鹉的奴才,她又为什么不惜反叛她自己的母亲,与那十三血奴共同为那一件事情努力?

她与血鹦鹉又有什么关系?

那到底又是什么事情?

王风的脑袋已快要变成三个。

他不想还好,一想脑袋就大了。

现在他只希望李大娘与血奴继续说下去,将整件事情完全说出来。

他这样希望当然也就只有失望。

李大娘不单止没有说下去,而且站起了身子。

她的一双手仍按在椅背之上,一副娇弱无力的模样。

灯光虽已更暗淡,堂中的景物依然清晰可见。

暗淡的灯光照耀之下,竟然显得更加妩媚。

鲜血斑驳,尸体狼藉,阳光暗淡下去,这地方就阴森起来。

华丽的厅堂仿佛已变成恐怖的地狱。

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气氛,对于她居然没有影响。

无论在什么地方,她部一样的迷人。

这岂只因为她窈窕的身材,因为她漂亮的面庞。

她简直就是天生尤物。

那种美丽已不像人间所有。

随随便便的一站,她就已使人心荡神摇。

血奴已经够美丽的了,尤其是她只穿半边衣裳,只粉饰半边脸庞之时,那种美丽何止美丽而且妖异。

可是这下她跟李大娘站在一起,跟李大娘一比较,她虽不至于像个圣女,却像个尚未懂人事的处女。

灯光照在她的面上。

她又板着脸庞,眼睛的深处,始终冷如春冰。

她仍站在李大娘身旁,两人的面庞虽没有紧靠住一起,已经很接近,已不难作出比较。两人的相貌并不相似,完全是两个人的样子。

很多母女都相貌迥异,这并不是一件值得奇怪的事情。

奇怪的只是两人的年纪。

两人的年纪显得有段距离,这一段距离却并不大。

以李大娘的年纪,似乎还没有可能有一个血奴那么大的女儿。

莫非她驻颜有术,实际的年纪已不能从她的外表判断?

风飘血腥。

天地间杀气仍重。

大堂中的杀气也未散。

李大娘的眼瞳却并无杀气,目光温柔得有如春风,她的面上也春意毕露。

春意浓如酒。

她浑身都充满了一种强烈的诱惑。

这里头如果还有男人,只是一个男人,他如果还能够抵受得注这种诱惑,不扑到她的身上,除非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否则他已有资格叫做圣人。

王风不是一个圣人,他是真正的男人。

只可惜他爬得实在太高,李大娘既不知道他的存在,眼睛也没有往上望。

在她的眼前也就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女人。

那一种诱惑虽然连女人都难以抗拒,无奈血奴对于她似乎心怀怨恨。

一个人对于一个人心怀怨恨,即使那个人怎么美丽,也总会瞧不顺眼,只觉得讨厌。

血奴的面上一片厌恶之色。

李大娘却似乎并不在乎血奴对自己的感觉,居然还在笑。

这也许就是她对血奴的一种惩罚。

对于一个憎恨自己的人越表现得不在乎,往往就越使那个人愤怒。

那一种愤怒如果长久不得以宣泄,已足以摧残那个人的精神,毁减那个人的健康。

要惩罚一个憎恨自己的人,还有什么办法,好得过使那个人经常陷入一种愤怒的不安之中?

这种惩罚虽然好,可是能够用这种方法来惩罚他人的人,大都有足够的能力毁灭对方,因为憎恨的本身已足使一个人杀人,愤怒的结果更往往不堪设想。

是以只有对敢怒而不敢言,虽恨而不敢动的人,才能够采取这种方法惩罚。

是以采取这种方法来惩罚他人的人,如果他不是心理变态,一颗心势必如魔鬼一样恶毒。

李大娘看来就是一个女魔。

她目光一转,倏地轻叹道:“这些尸体就是这样好了。”

血奴的目光应声一落,忽问道:“武三爷又怎样了?”李大娘道:“你没有看见?”

血奴道:“看见什么?”

李大娘道:“甘老头的一铁锤将他打下陷阱了。”

血奴摇头再问道:“甘老头又是死在谁人的手下?”

李大娘道:“武三爷。”

血奴道:“我老远听到他狂呼鹦鹉,却没有听到打斗之声。”

李大娘道:“他将武三爷当场杀死,武三爷的两拳却没有当场要他命。”

血奴沉吟了一下,又问道:“武三爷杀进这里找你,就为了想知道鹦鹉的秘密?”

李大娘点头。

血奴道:“不是为土地的问题?”

李大娘笑道:“这里一共有多大?才不过几斤肉,值得这样子拚命?”她一声冷哼,道:“我早就怀疑他的动机并非那么简单。”

血奴淡应一声:“是么?”

李大娘冷笑道:“来这地方的人又有哪一个不是为了追查鹦鹉的秘密?”

血奴道:“也有只是路过的。”

李大娘道:“你是说那个王风?”

血奴道:“他来这地方,只不过因为他要将他朋友的尸体送返故乡,这地方是他必经之地。”

李大娘道:“这是他对你说的?”

血奴道:“未入鹦鹉楼之前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也没有人跟我说过他的事,除了他自己。”

李大娘道:“你相信他的说话?”

血奴道:“他说得非常诚实。”

李大娘一笑,忽问道:“你可知躺在棺材里面的他那个朋友是谁?”

血奴不假思索道:“铁恨。”李大娘笑道:“你莫非忘记了铁恨的故乡在什么地方?”

血奴道:“没有忘记。”

李大娘又问道:“铁恨的故乡离开这里有多远?”

血奴思索道:“二三千里路大概也有。”

李大娘冷笑道:“他托着棺材那样步行,二三千里路要多少天才可以走得到?”

血奴答不出,她没有那种经验。

王风也没有那种经验。

承尘离开地面已够高,暗淡的灯光几乎已不能将函桁庆照亮,再透过承尘的通花照上去,哪里再还有亮光?

月却已来到瓦面的缺口之上,月光从缺口射入,虽然也非常微弱,已足以照清楚王风的脸庞。

王风正目瞪口呆。

将铁恨的棺材送返铁恨的故乡本来并不是他的主意。

建议他这样做的人是萧百草。

他并没有推辞,因为他一生佩服铁恨这个人,何况铁恨现在更已是他的朋友。

──铁恨是三家村的人。

──三家村离开平安镇约莫十来里,其间一片荒凉,并没有第二处可供歇息的地方,到了平安镇,你在那里歇宿一夜。

萧百草还怕他错过了宿头,特别这样加以叮嘱。

他当然不会怀疑萧百草的说,所以他才会带着铁恨的棺材走来这个平安镇,才会歇宿在平安镇。

他打算第二日就继续上路,到现在他们仍然留在这地方。

棺材虽然仍在,尸体已变做僵尸,消失无踪。

他最低限度也得将他朋友的尸体寻回来。

尸体还未寻回来,他所遇到的意外,所见的人已不少。

每个人多少都有些问题。

他却想不到萧百草都是问题人物。

他已打听过,平安镇再过十来里路,的确有一个三家村。

铁恨的故乡却远在二三千里之外,那又怎会是三家村的人?

二三千里之外甚至已非中土。

血奴和李大娘井没有理由说谎,那就是萧百草欺骗他的了。

萧百草那样做,似乎是有意要他将铁恨的棺材送来这个地方,用意何在?

是不是那副棺材暗藏秘密?

棺材如果成问题,铁恨的尸体只怕也更成问题的了。

他不由生出一种被欺骗,被利用的感觉。

欺骗他利用他的人是不是确是萧百草?

主谋如果不是萧百草又是谁?

这又是问题,没有解答的问题。

他不禁苦笑。

李大娘又在冷笑,道:“你可想过托着棺材奔波千里的人?”

血奴摇摇头。

李大娘道:“这只是他的一个借口,可能从铁恨的口中知道了什么,才将铁恨的棺材托来,借此捣乱,以便乘机混水摸鱼。”

血奴没有表示意见。

李大娘接道:“铁恨的尸体变成僵尸只怕亦是他弄的把戏。”她又道:“也许,这并不是他的主意,是铁恨的主意,铁恨也许已死,也许根本就没有死,这尸变之中别有阴谋。”

李大娘继续说下去:“铁恨这小子头脑灵活,本来就什么鬼主意都想得出来。”

血奴忍不住开口问道:“王风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李大娘一笑,道:“鹦鹉的好处已经足够的了,他还要什么好处?”

血奴道:“所以你派人去杀他?”

李大娘道:“对付觊觎鹦鹉藏宝的人,这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血奴忽一声冷笑,道:“这两天在这里发生的事情你知道的到底有几多?”

李大娘道:“已够多。”

血奴道:“王风这个人又如何?”

李大娘道:“知道的很少。”

血奴道:“如果你知道的也够多,保管你绝不会再有那种想法。”

李大娘道:“听你说话的语气,你倒像是他的知己。”

血奴道:“不是知己,只是知道的已足以证明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李大娘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血奴说道:“真正的侠客,正直勇敢的侠客。”她的语声忽变兴奋,接着道:“谁认识这种朋友,都不会后悔,他会为朋友卖命,却绝不会卖朋友。”

李大娘道:“你是说他对于鹦鹉的事情是完全不知道的了?”

血奴肯定的点头,道:“因为我已经试探过他。”

李大娘不由地笑了,笑着道:“这也就是说,这个人如果不是疯子就是笨蛋,如果不是笨蛋就是胡涂虫。”

血奴闭上了嘴巴。

李大娘接道:“只有疯子才会这样卖命,只有笨蛋才会这样被骗,只有胡涂虫才会这样被人利用。”

王风不禁又苦笑。

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疯子,是笨蛋,抑或是一个胡涂虫。

李大娘连随又道:“无论他是什么也不要紧,只要他不是为了鹦鹉的事情而来,我就放心。”她叹息一声,又道:“落到这个地步已经够危险的了,如果他也是,现在闯进来,你叫我如何是好?”

血奴又道:“就算他也是现在闯进来,以他的为人,相信亦不会将你怎样。”

李大娘道:“你认识他才不过几天,这么知道他的为人?”

血奴冷冷说道:“没有人叫你相信我的说话。”

李大李并不在乎血奴说话的态度,笑问道:“你是否因为看见他人长得老实所以那么说话?”

血奴不作声。

李大娘笑接道:“知人知面不知心,常笑这个人你见过的了,表面上看来他岂非和蔼可亲,可是他的心又是怎样恶毒?”

血奴道:“例外的人当然是有的,何必说常笑,就拿你自己来说岂非已经足够?”

李大娘若无其事地道:“所以你怎能说得那么肯定?”

血奴又不作声。

李大娘自语道:“但无论如何,拿他们两人来比较,我也是认为常笑危险得多。”她不觉叹一口气道:“这个活阎王也的确有几下,毒既毒不倒,王风疯狂之下追杀亦被他躲开,就连我埋伏在那座小楼之外的三把刀追上去,也死在他手下。”

血奴脱口道:“他现在哪里去了?”

李大娘道:“这地方并不大,到处都有我的人。”

血奴道:“武三爷那里也有?”

李大娘道:“也有。”

血奴“哦”一声,道:“这就奇怪了,你在武三爷那里的人居然完全不知道武三爷要对你采取行动,预先通知你一声。”

李大娘道:“武三爷本就是一条老狐狸,他准备怎样,事先只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出发之时才肯透露,其时我的人纵想给我通知,也已来不及的了。”她冷笑,又道:“只可惜他虽然出其不意,到头来还是全军覆没。”

血奴淡淡道:“你这边好象也差不多。”

李大娘没有否认。

血奴道:“鹬蚌相争,渔人得利,他如果不是那么心急,应该可以做一个得利的渔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