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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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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月点头:“嗯。”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传来了一声咳嗽声,两人赶紧倏地分开,扭头一看,一个带着袖章的老头站在不远处说:“注意点影响,这光天化日的,有伤风化。”
沈旭跃和赵明月脸上一红,然后转过身去,沈旭跃低声说:“我们走吧,换个地方。”
赵明月羞答答地跟着起身,两人在对方的注目里,骑上自行车走了。
直到出了那人的视线,沈旭跃才说:“真是个老古板,管得真宽!自己老了,没人爱了吧,这绝对是嫉妒我们。”
赵明月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沈旭跃还挺可爱的。
“简直太扼杀人性了!”沈旭跃还是非常不满,一个礼拜见一次面,都找这么偏僻的地儿来了,还有人来打搅自己的好事,真是郁闷。
赵明月突然将头抵在沈旭跃背上:“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沈旭跃心神一荡,气息都不稳了,自行车龙头都扭了一下,他定下心神说:“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去,然后去逛街吧。”
说到逛街,赵明月便犹豫了,逛街就意味着花钱啊,两个人可都不富裕:“好,那去看看吧,我没什么要买的。”
沈旭跃心里那个感动啊,真是个勤俭持家的女人,他说:“嗯,一起去看看,说不定能看一场电影,别的买不起,电影还是看得起的。”一场电影五毛钱,最贵的一块钱,这点费用,沈旭跃还是出得起的。

、第四十三章 信物

赵明月坐在沈旭跃的车座后面;听着沈旭跃在前头哼着歌儿,还是他们都非常喜欢的那首《红莓花儿开》;赵明月也跟在后头一起哼。快乐如同阳光一样撒落了满地,引起路旁行人的艳羡。
吃了午饭,沈旭跃就近找了一个百货商场;两人进去闲逛,发现里头不如他们县城的百货商店拥挤。大概是面积比较宽敞、商品种类丰富、柜台设计比较合理的缘故。赵明月装作兴致勃勃地东瞧瞧西瞅瞅,沈旭跃一直跟在她后头,看她看什么;就问:“想不想要,买一个吧?”
赵明月回眸一笑:“不用,我就看看;用途也不大。”
沈旭跃心中微叹了口气;没收入就是这样不好,都不能随心所欲给喜欢的人买东西。他一扭头,看见有一群女人围在一个地方挑选东西,他引颈一看,原来是卖纱巾的柜台。沈旭跃用手点点赵明月的肩,抬着下巴示意:“我们上那儿看看去。”
赵明月回头一看:“好啊。”
在这个一切都灰扑扑的年代,纱巾的颜色简直可以用美丽绝伦来形容,红的、黄的、粉的、蓝的、紫的……,像彩虹一样,耀眼夺目,点亮着人们爱美的眼睛。
赵明月看着这些亮色,不由得微笑了起来,美丽的色彩将她的脸庞映得分外明媚。沈旭跃说:“你看看,喜欢哪个颜色?”
赵明月看着他:“给我买吗?”
“嗯,送你的。我好像还没有送过你什么东西呢。”沈旭跃想起于有清送给赵明月的那支钢笔就觉得胸闷,自己作为她的正牌对象,却没送过她什么东西。
赵明月一边用手摸着挂在架子上的丝巾,一边说:“你送过啊,那盒珍珠膏。”
沈旭跃愣了一下:“那个不是用过就没有了吗?”
“那也算啊。”赵明月抿嘴笑,用完了盒子她还留着呢,现在都还带着,买来的散装雪花膏就装在那个盒子里,她挑了一条橙色的纱巾,“这个好看吗?”
沈旭跃点头:“我以为你会要那个。”他指着一条桃色的纱巾。
赵明朗笑了起来:“这个感觉比较温暖。”桃色太少女了,她实在用不来。
“那就橙色的吧,橙色好看,衬你的皮肤。”沈旭跃拿着那条纱巾,挤到柜台前去付款。赵明月的皮肤是很白的,虽然夏天的时候常常在太阳地里晒会变黑,但是只要经过一个冬天,她的皮肤就会白回来。
这个年代,男女朋友送纱巾和手绢几乎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仪式,男方送女方纱巾,女方回赠一条手绢,便是定情信物了。一条纱巾,一块二毛钱,点缀出心爱女人的靓丽和娇艳,这是这个年代男人的浪漫了。
赵明月自然明白这纱巾的意义,沈旭跃问:“系起来吗?”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眼中的期待,点点头:“好。”她将纱巾折好,在胸前扎了一个蝴蝶结,“好看吗?”
沈旭跃看着她,笑得露出了白牙齿:“好看。”
赵明月也笑了,拉拉他的衣袖:“你过来这边。”他们到了卖手帕的柜台,赵明月选了一块格子手帕,“你喜欢这个颜色吗?”
沈旭跃说:“我已经有手帕了。”
赵明月看着他:“你的是你的,我送的是我的。”
沈旭跃终于明白过来:“好。你挑的我都喜欢。”
赵明月给他挑了一块手帕,付了五毛钱。沈旭跃郑重其事地将手绢收起来,放在裤子口袋里:“旁边有一个电影院,我们去看电影去吧。”
赵明月犹豫了一下:“咱们还是随便走走吧,不看电影了。”要是每个周末两个人都出来这么逛,又要吃饭又要买东西看电影,沈旭跃的负担就太重了,所以还是节约一点。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自然知道她的想法:“那好吧。我们出去走走。”
两人出了百货商场,迎面而来几个穿着时髦的女性,一路说说笑笑地过来了,沈旭跃和赵明月侧过身让她们先过。其中一个抬起头,看见他们,喜出望外:“旭跃,你回北京了?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两人抬头一看,不是吴婕是谁。沈旭跃的脸上笑容淡淡的:“是啊。才回来,不知道你也回北京来了。”吴婕回城的时候,去的是其父亲工作所在的城市,并不是北京。
吴婕高兴地说:“我回北京来准备高考。你呢,是怎么回来的?”她看着沈旭跃旁边的赵明月,只觉得有点面熟,却叫不出名字,“这位是?”
沈旭跃说:“我去年参加高考,考到北京来上大学。这个是我对象,她也在北京念书。”
吴婕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起来,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对象?”说到后来声音也拔高了,“什么时候的事啊?”
沈旭跃说:“去年开始处的。她叫赵明月,明月,这个是我一个伯父的女儿,叫吴婕,她以前也在我们同一个县插队呢。”
赵明月当然认识吴婕,她想到过,可能会在北京遇到吴婕,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她礼貌地朝吴婕点点头,伸出手去:“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吴婕的手却没有伸出来,她两手都抓住了单肩皮挎包的带子,指节都发白了,咬着唇看着赵明月:“你也在金南地区插队,我怎么不认识啊?”
赵明月看了一眼沈旭跃,沈旭跃说:“她就是金南本地人,家就在月亮湾。”
吴婕眼里的妒火几乎要冒出来,似要将赵明月的脸都烧出两个窟窿来,她用力吞咽了一口口水:“呵呵,原来如此。好啊,很好。”说完招呼也不打,直接扭头走掉了,看样子气得不轻。
赵明月看着吴婕的背影,有些担忧地看着沈旭跃:“她是不是生气了?”北京还真够小的,出来逛个街都能遇到吴婕。吴婕疯狂迷恋沈旭跃,这是她上辈子就知道的事,如今被她撞见了,她不会做出什么很偏激的事来吧。
沈旭跃叹了口气:“没事,不管她。我们走吧。”
沈旭跃推着车,两人沿着马路边上慢慢走,一边走一边聊天,但是气氛远没有刚开始时那么轻松了,两人的心情都有些被吴婕影响。沈旭跃还是尽量说些高兴的事来调动气氛,赵明月便装作很轻松地配合他,慢慢地,才终于将吴婕抛到脑后去了。
热恋期的人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走累了就在路边歇会儿,或者骑上自行车踩一段。就这样一路走回了赵明月的学校,赵明月说:“在我们学校食堂吃了饭再回去吧。”
沈旭跃点点头:“好啊,你们学校的伙食比我们学校的好。”
这大概是真话,毕竟师范院校的补贴比其他类学校的补贴要多一些,所以伙食也比较好一点。但是所谓好一点,也就是能够保证每顿有一个荤菜,这年头,物资匮乏,有很多时候,往往是有钱都买不到东西。
赵明月说:“那我回宿舍拿饭盒,你等着我啊。”
赵明月一回去,就被大家拉住了:“哇,小赵,你这纱巾是你对象送的吧,真漂亮。人走啦?”
赵明月说:“还没有,要去咱们食堂吃饭,你们也去吗?”
“去啊,是不是你对象请我们吃饭啊?”李春梅开玩笑地问。
赵明月想起上次沈旭跃允诺大家的事,咳了一声:“那行吧,请大家吃食堂行不?”
高东方笑着说:“你看,小赵就会替他对象省钱,真是个贤内助。行,食堂就食堂。走吧,姐妹们。”
唐卫华说:“可惜小钱今天回家去了,还没来,这段免费饭是吃不上了。”
赵明月说:“下次我们单独请她好了。我先去跟他说一声啊,你们后面来。”她赶紧先跑到下面知会沈旭跃去了,沈旭跃说:“现在就请吗,去外面吧。”
赵明月抿嘴乐:“我跟大家说了,请她们去食堂吃,花不了多少钱。让她们自己去点菜,我们给出饭票就好了。”
沈旭跃笑起来:“行,这方法好。”
舍友们都到了,看着郎才女貌的两个人,都有些艳羡地偷笑,沈旭跃大大方方地说:“我现在手头不宽裕,只能请大家吃食堂,以后等宽裕些了,再请大家下馆子。请多多包涵。”
唐卫华说:“行,我们都先记着,到时候要记得请我们下馆子啊。”
因为不算太熟悉,大家还有点拘谨,也没有可劲儿点菜,每人都只要了一荤一素,花费还不到三毛钱,四个人加起来才花了一块多钱,确实不算贵。
打了饭,大家就坐在食堂的饭桌上吃饭,一桌人说说笑笑,倒也融洽。毛剑兰说:“我听说清华园原来是皇家园林,风景特别美,什么时候我们去你那参观,沈同学给我们当导游吗?”
“当然可以。”沈旭跃满口应承下来,他们学校是理工科院校,男多女少,宿舍里还有不少人都单身呢,听说沈旭跃有个师大的女友,便动了心思,说师大女生多,可以和师大一起交流学习,顺便多认识一些人。这意思,是想要搞联谊找对象了。沈旭跃当然不会反对,但是说不能操之过急,得慢慢来。
高东方也说:“我听说清华是挺漂亮的,等过阵子春暖花开的时候再去,就更漂亮了。”
“好,等那时候,我们一起去参观清华。”赵明月也没有好好去参观过呢。
沈旭跃突然想起个事:“对了,下周六我们学校有迎新晚会,如果各位同学感兴趣,到时候可以和明月一起来我们学校观看文艺表演啊。”到时候他就可以安排自己宿舍的同学来接待她们了。
“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
“那好,我们都要去看看。”这年头娱乐活动太少了,除了看电影,再有就是每个公社一年会举行一回文艺汇演,这是他们所知道的第一次大学生文艺汇演,不知道会和以前的有什么不同,所以大家都很期待。
他们五女一男在食堂里吃饭,自然也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这其中就有上食堂来吃饭的王兴凯,他看见班上的女同学都在食堂吃饭,赵明月也在,原本想过去看看的,再仔细一看,赵明月和唐卫华中间还坐着一个陌生男的。那男的是谁?王兴凯没有贸然过去,只是坐在另外一边悄悄打量。
那桌上的人气氛似乎很融洽,赵明月笑得尤其开心,还有些娇羞,时不时还抬头去看一看她左手边的男人,难道这男的和赵明月很熟?他最近一直在悄悄观察赵明月,也主动试探过两回,但是赵明月的态度都淡淡的。难道赵明月已经有对象了?
这边大家吃完饭,都去水槽边洗饭盒。沈旭跃拿过赵明月的饭盒一起洗了,然后一起往宿舍那边走去。王兴凯这顿饭吃得三心二意的,看见李春梅落了单,便叫住她:“诶,李春梅。”
李春梅回头看见他,有些不高兴地瘪了瘪嘴:“小资——你找我干嘛?”
王兴凯看了一眼赵明月和沈旭跃的背影:“刚跟你们一起吃饭的那男的是谁啊?”
李春梅笑起来:“他呀,如你所见,我们宿舍老幺赵明月的对象。清华的高材生,长得帅吧?”
王兴凯如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真的假的?”他都还没主动出击呢,名花就有主了?
李春梅一甩大辫子:“信不信由你。我走啦!”转过身去,心情非常好地哼起了歌儿。把个王兴凯郁闷地一脚踢在柱子上,结果用力过猛,脚上的大头皮鞋居然张嘴了:“他奶奶的,这都什么狗屁鞋啊,伪劣产品!”
赵明月将沈旭跃送到师大校门口,沈旭跃说:“你回去吧,我走了。下周六下午我来接你。”
赵明月说:“要不我们自己坐车过去吧,你不是要上台表演,不做准备工作吗?会不会来不及?”现在实行的还是单休,每周只休息一天,周六也是上全天课的。
沈旭跃说:“没事,我周六下午两节课都休息,有时间的。我那个节目平时就练好了,不需要特别准备的。”
“那好吧,到时候我们等你。”
“回去吧。我走了啊。”沈旭跃话是这么说,但是却没有动,只是看着赵明月,赵明月只好转身往回走,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他一眼,他还是那个维持姿势目送着自己。赵明月的鼻子突然有些发酸,她转过身去,用手指揉了一下自己的鼻子,为什么只是这种短暂的分别,也会觉得依依难舍呢。
她加快了脚步,走到拐弯处,再回头看时,沈旭跃已经换了一个姿势,他伸出手跟自己摆了摆,然后踩上踏板,骑上车潇洒地离开了。
赵明月伸手摸了一下脸,抬头看着灰蓝色的天空,这真是短暂而又快乐的一天,多么美妙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四章 情书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赵明月低着头预习功课;眼角的余光瞥见身边的毛剑兰起身离开;不一会儿又坐了回来;赵明月没当回事;低头继续看书。
有人用笔在她桌上敲了敲,试图引起她的注意;赵明月一抬头,看见身边的人已经换成了王兴凯。赵明月心说这人怎么老不死心啊,自己一直都没怎么搭理过他呀。
王兴凯张嘴准备说话;然后看见四周都是静悄悄专心学习的人;就翻开自己的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几个字,将纸推了过来,上面写着:“赵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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