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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神王-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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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任苍穹根本不去压制这种活跃的感觉,而是任凭那大道种子不住冲击窍穴。
大道种子在他体内,就好似野马脱缰一样欢快奔腾。而任苍穹的肌肤表层,一道道氤氲雾气,也是袅袅上升。
这一刻,任苍穹几乎能感觉到自己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跳动。他的身体此刻就像一处滚烫的大岩浆。而每一个窍穴,便如那岩浆里跳跃的气泡。
这种火热的躁动,如同一把大火一样,越烧越旺。
终于——
任苍穹觉得这种感觉到了一个极致!
咔嚓!
咔嚓,咔嚓,咔嚓……
连续二三十声清脆的断裂声,任苍穹的身体就好像一头盘旋的大鸟,双脚不断旋转劈动。
那一劈的力量,就好像一把开山大斧一般。四周那些大腿一般粗细的大树,便如麻杆一样,清脆腰斩而断。
盘旋一圈,四周的大树已经没有一处完好,全部歪歪斜斜倒在一边。
任苍穹双脚落地,只觉得胸中一股清气,异常舒爽。整个人便好像接受了一场洗礼,神完气足,全身有一股说不出的力量等待发泄。
突破!
竟然连续获得突破!
武道筑基第六重!
前世与妖族首脑同归于尽,任苍穹那一股强大的执念,不死不灭,重生到这五年前。直接冲破了他体内的束缚,将大道种子觉醒。
在觉醒前,他只不过是一个武道筑基三重的普通武者,还在处于打熬肉身的修炼状态。
而如今,重生才不到十天,竟然连续突破,连升三重,直接进入武道筑基第六重。
这第六重,也是一个关键的节点。乃是修炼窍穴的最后一重,若再突破的话,便将进入聚气阶段,真正在修炼的殿堂中登堂入室!
武道筑基总共九重,分肉身三重,窍穴三重,以及聚气三重,总共九重。这武道筑基第六重,乃是从修炼窍穴转入练气的关键期。
任苍穹一通拳脚之后,自查起身体情况,明显发现自己的身体境界又强大了一些。窍穴的活跃度和韧性,获得了明显的提高。
“原来,这修炼越往后,每提升一重,自身感觉到的变化就越大。我从第四重突破到第五重的时候,并没有如此强烈的爽快感……如此说来,这大道种子在我体内,确实已经形成了一种活跃惯性。”
虽然这一次是机缘巧合,但任苍穹还是认识到了一个修炼的关键。也就是说,这大道种子必须经常刺激,不能让它在体内沉积,不能放任自由。
主动刺激大道种子,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比如今天——
若不是他感应到了那元力波动气息,产生这股共鸣的话,他的大道种子断然不会在这个时候忽然活跃起来的。
说白了,就是那元力波动刺激的结果。无怪乎武道修炼,自始自终离不开灵药的补给。
这灵药的效果,除了改善身体条件之外,也有刺激体内血脉活跃度的功效。
虽然,不是每一个武者都拥有大道种子,但道理是相通的。
感受着这次意外突破的收获,任苍穹的心情,也渐渐从一开始的狂喜中回过神来。
他知道,武道筑基第六重,放在任氏家族是毫无疑问的天才了。但十大家族年轻一辈,也有很多好苗子。尤其是那几个拥有大道种子的人,没一个是等闲之辈。
情绪平复之后,任苍穹开始主动刺激大道种子,这一次,倒不是异想天开试图再次突破,而是开始感应那口宝刀。
他有一种预感,这口宝刀,应该就在这方圆三五里之内了。不然的话,他不可能会产生如此强大的躁动,大道种子也不可能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越往前走,那林子便越发茂密。若不是任苍穹这种武者,要穿过这里,根本不可能。
大约走了一二里时,任苍穹忽然停住了脚步,脸上的表情也越发警惕起来。早先那种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感应,此刻已经能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
四下一扫,便瞥见那一片荆棘后方,赫然发现一个小小的洞穴入口。那洞口早就被一片丛林挡住,若非走到近前,根本不可能发现。
任苍穹藏在背后包裹里的长剑,终于派上了用场,三下五除二将洞口的杂草荆棘一口气清理干净。
任苍穹正要探身进入,洞口处,一具已经风化干枯的残骸落入眼帘。那残骸手臂旁边,赫然躺着一口刀。
这刀静静躺在那里,上面积满了污垢,但便是躺在那里,却自有一股吞吐风云的气势,哪怕是在泥泞之中,也无法将它那股气息完全盖住。
斩风云?
任苍穹万没想到,一切竟然会如此顺利。他还准备进山洞探索一番呢。
长剑提在手上,在山洞口驻足片刻,观察着这地形。这斩风云的主人,必然是吕氏家族的先祖。
作为先天强者,何以暴毙在此荒野之中,无人问津?
看那具尸体,虽然已经风干成残骸,但还是可以看出并没有致命的刀剑之上,也不像是被强大的力量打死。
只是,那骨质虽然风干,任苍穹却还是可以看出那骨头上,有一层淡淡的紫黑色。
中毒?
任苍穹面色微微一变,这种骨质,十有八九是中毒。
前世的记忆,只提到了斩风云这把宝刀,却没有提到宝刀身边还有什么人。难道前世关于这口刀,还有内幕消息,并没有传播出来?
任苍穹不敢怠慢,好在他这次来之前,做了多手准备。挡住口鼻,用一个包裹将那斩风云宝刀裹了起来,背在后背上。
俯身摸了两个小石块,朝外围走去。不片刻,任苍穹手里就提了两只野兔,丢进了那山洞之中。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那两只野兔才从里头窜了出来。
任苍穹点点头,将造就准备好的烛火点燃,朝山洞之内,一步一步摸索进去。他倒是想看看,这吕氏家族的先祖为什么要探索这个山洞,又或者说,这山洞里到底有什么是他不惜性命都要闯进去?
这山洞并不算很曲折,从外围到尽头,也不过拐了两个弯,大约二三十丈深。
让任苍穹没有想到的是,这山洞里的尽头,居然又有一具尸体。虽然在山洞里头,但因为百多年过去,这尸体还是腐烂成枯骨了。
扬起烛火,在四周一扫,却见闪避之上,居然一口气刻了十几个大大的“恨”字。
每一个“恨”字的笔画,都拖得很长,张牙舞爪显得异常狰狞,仿佛写这字的人胸中有三江五河之水都倾泻不了的恨意。
任苍穹轻叹一声,再往下看时,却就只有一具靠躺在山壁上的枯骨了。只是,那枯骨的身上,却有几件小物事。
一块刻着龙头的玉雕,大约三指宽。那龙头很是奇怪,准确说来,这还不是龙的形状,而是一头狻猊的造型。
古传说中,龙生九子。其中一子便是狻猊。狻猊不算龙,但却是龙子。这龙头玉雕巴掌长,三指宽,造型奇特。任苍穹却觉得,这玩意似乎不是简单的一块玉饰那么简单。这东西身上,隐隐似乎蕴藏着一股让人悸动的气息。
只是当他仔细一感应,似乎又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邪门的紧。
任苍穹把玩了片刻,对那枯骨说道:“前辈,虽然不知道你为何命丧此地,但人死如灯灭,总要入土为安。我便以这山洞为风水之地,葬了你的尸骨。至于这身外之物,晚辈也一发代前辈收了。”
他说干就干,将那吕氏家族先祖的枯骨也小心翼翼地搬了进来,挖了两个洞穴,先葬了吕氏先祖。再去搬那洞中的枯骨,安放下去的时候,却瞥见那枯骨右手的手指上,赫然有一只古朴的戒指。如果是一般的金属,在这山洞中,多少会有些颜色变化,可是这戒指仿佛千百年来一直便是如此。
任苍穹取下来在手上一看,一股强烈的元力波动,让得他全身如同触电一般。一股强大的扭曲感,从那戒指上不断传出来。
储物戒指?
任苍穹心中这一惊,可着实不小!
第三十四章满载而归
任苍穹之所以如此判断,并非完全没有根据的。
普通的戒指,不管是何金属制成,都只是普通的装饰而已,一般人绝对不可能将灵力融入这戒指当中的。
而这戒指,任苍穹一入手,便能感觉到其中那股强大的灵力波动。这灵力波动其实是戒指主人通过特殊手法,将灵力用小型阵法的形式植入戒指当中,形成一道防御锁。
说白了,就是上了一道锁。
如果旁人得了去,没有解锁的法门,这戒指也就是普通的戒指,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但若是能用独家手法将这道锁打开,便可以将这戒指据为己有。一来作为一种储物装备非常方便,二来这里头也许还有原主人的收藏。
任苍穹将那戒指拿在手上,当真是爱不释手。自然是老实不客气,据为己有的。
要知道,这储物戒指,乃是用大神通制作的宝物。筑基期的武者,根本不可能拥有这玩意。
即便是天人境强者,除非特别惊采绝艳,家底雄厚的天之骄子,才有可能获得长辈赐予。
像云罗城这个层面,即便富贵如十大家族的最强者,也不可能拥有此物。
这也是为什么这枚戒指拿在手上,任苍穹的心跳都忍不住加速的原因。这玩意好是好,若是不小心暴露出去,可不知道会引来多少觊觎,多少麻烦。
因此,这东西虽然拉风,实力没到,还是妥善收藏保管为妙。绝不能戴在手上显摆。
将戒指和狻猊玉雕都收好了,任苍穹又朝那两座坟茔鞠躬三下,嘴里念念有词:“二位前辈,正所谓人死如灯灭,你们过去有什么恩怨,死后也是过往云烟。看在我给你们葬身之德,你们可别怨恨我取走了你们的东西。与其留在这里被人发现,引发争端杀戮,倒不如让我得去,少一些麻烦不是……”
任苍穹说完,长剑在手,将山壁上那十几个恨字全部刮掉,这才心安理得地朝山洞外走去。
任苍穹重生一次,十分谨慎。眼下这两具枯骨已经被埋了,断然查不出什么线索的。要留下线索只有那十几个狰狞大字。如今把那十几个“恨”字画掉,便再没有任何蛛丝马迹。
两堆烂枯骨,任谁也不可能知道这里头埋的是谁。
此行,真可谓是收获满满。储物戒指这种逆天宝物先不说,便是那狻猊玉雕,任苍穹也知道不是凡物。
况且,最关键的是,此行的目标是寻找那斩风云宝刀。如今宝刀到手,让任苍穹下一步的目标顿时明朗起来。
有这宝刀在手,要让吕氏家族妥协,便有九成九的把握了。
当然,这件事绝不能马虎。这口宝刀作为诱饵去掉吕氏家族,万一不小心暴露自己的身份,麻烦就大了。
傍晚时分,任苍穹正要下山,在下山路上见到了四喜儿。
“小哥,找到了吗?”四喜儿倒是实心眼。
“嗯,运气不错,被我找到了。四喜大哥,这件事你知我知,还有你娘亲知道,别让第四个人知道。”
四喜儿先是一愣,随即点头道:“好,我回去跟我娘亲说一下,这个事一定不往外乱说。”
眼看天色已黑,桃花渡已经歇渡了。除非泅水过去,不然的话,只能在桃花渡过一夜了。
四喜娘得了任苍穹的二十两银子,着实把任苍穹当成了恩公一样招待。将家里最好的伙食,一股脑儿拿出来,做了一大桌子菜肴,比过年还丰盛。
任苍穹倒是食指大动,连吃了三大碗。吃过了精致菜肴的他,这种大块吃肉的爽快,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在桃花渡歇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任苍穹便告辞离开。不到一个时辰,便回到了云罗城。
此行居然只花了两天时间,倒是比想象中的要顺利。
进了城门,任苍穹自然不会大张旗鼓,而是一路闷着头,朝家里的方向走去。云罗城这时候的集市,已经非常热闹了。刚走过北门口,却见城门边的一个茶铺边,有两道熟悉的身影。
这两道身影,赫然是杜老汉和杜青牛父子。这大上午的,这两父子一头的大汗,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而他们身旁,则是围着几个地痞混子,一脸的官司。
杜老汉脚边,有一地碎瓷片。杜老汉弯着腰,一块一块地翻着那碎瓷片,欲哭无泪。
杜青牛则是憋红着脸,捏着拳头,如同一头愤怒的牯牛,两眼通红,脖子胀得很粗。
任苍穹从小在云罗城长大,看到那一地碎瓷片,便知道这是云罗城混混圈子里常玩的把戏——碰瓷。
故意弄这么一个瓷器罐子,专挑异乡人下手。这一靠过去,瓷器落地,便将对方围住,声称对方碰倒了他们的宝物,要索赔多少多少。
一般而言,这些人下手都很有目的性,绝对不至于打空手。想来,这杜氏父子一定是财富露白了,不然的话,看他们这一身粗衣打扮,这么混子怎么会把目标锁定在他们身上?
“老家伙,这宝贝碰碎了,你还能圆的回去?赶紧的,要么咱们衙门里头见,要么赔我家公子纹银五百两。”
“五百两怎么行?这宝贝公子爷买来送人的,行情是一千两。”
杜老汉听得全身直抽搐。不管五百两还是一千两,对他来说都是天文数字。这个价钱,就是把他卖十次,也赔不上一个零头。
杜青牛则是梗着脖子,叫道:“是你们撞到我的,凭什么让我赔?你们自己走路不小心,怪得了我吗?”
这老实汉子显然还没有咂巴出味道,没看出来这是专业碰瓷。还在据理力争。两旁看热闹的人,都是暗暗摇头,心想这俩乡下人今天是倒霉了。碰到这些混世魔王,不把家产赔光,怎能脱身?
那茶铺里头,一个三流纨绔慢悠悠地喝着茶,动作夸张地掏了掏耳朵:“这个家伙嘴巴很硬啊?撞坏了本公子的东西,莫非还想抵赖不成?”
像这种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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