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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王朝-第7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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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内尔接过密信,看着卡拉曼的背影消失在假山之后,半晌无言……

※※※

“当年在万圣山上,为了争夺教权神杖,四大教派斗得不亦乐乎,背叛收买、暗杀鸩毒,所有卑鄙手段都派上了用场。最恶毒的,不是狂妄的红衣派或残忍的黑衣派,而是蓝衣派。该派又称刺客派或者暗杀派,创始人为狮巢血老,行事不择手段,酷爱使用匕首,更把暗杀发展成一种艺术。”

“狮巢血老在狂信者中挑选青年,把他们培养成敢死队员,成为他进行报复、谋杀、恫吓与讹诈的利器。他仿照《圣训》里描写天堂的样子,建造一座巧夺天工的花园,花园里到处是鲜花美果,正中央是座壮丽豪华、金壁辉煌的宫殿。花园里有一口喷泉,分四个管子,一个流出的是酒,一个流出的是奶,一个流出的是蜜,最后一个流出的是清水。有美若天仙的少女在弹奏乐器,如天使般歌唱。”

“在行刺前,狮巢血老先把敢死队员用麻剂弄昏迷,然后送入这座‘天堂’,尽情享受,数日后再下药麻醉,不知不觉地送出来。待其清醒后,狮巢血老就让这些天真青年相信,他们经历的是一场梦幻,但却是真主命令他们进入天堂的预兆,需要他们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故而每次谋刺,敢死队员都奋不顾身,甚至渴望死亡,如果逃生,他们甚至会后悔不迭,因为错失了迅速进入天堂的机会。”

“蓝衣派倚仗这些可怕杀手,进行一系列令人发指的神秘恐怖谋杀,总共有七位主祭、六十多名教派长老、十二个国王、超过五十名宰相,相继丧身于敢死队员手中。最后,这种过分行为引发公愤,黑白红三派联手,剿杀蓝衣派,摧毁其庙堂,找出了这座‘天堂’,揭露其欺诈行径,蓝衣派也因此逐渐消亡……”

“查玛教宗,虽然您的故事非常吸引人,”丹西含笑道:“但您今天该不是来跟我讲述圣火教各派历史的吧!”

“当然,当然,”查玛连声道:“我想说的是,蓝衣派虽然名声腥臭,式微消亡,但暗地里,仍在极小范围内偷偷传播,每一代都有传人,精致入微的死亡艺术亦得以传承和延续下来。他们不知痛苦为何物,可以忍受任何酷刑而不吭一声,他们身上的每一根骨骼、每一块肌肉,都为刺杀而生,其杀人手法更是千变万化,匪夷所思。”

“你找到这样的人了?”丹西说话从来单刀猛进,直点要害。

政治交易从来都是赤裸裸无遮无盖的。对于丹西而言,这就如商业合约一样,条款越明晰,内容越清楚,交易也就越容易达成。事后,无论因对方守约而照章付款,还是因对方违约而按价索赔,都不会产生任何歧义。诗人骚客的含蓄风流、官样文章的矫揉造作,在他的谈判桌上没有任何市场,如果对方玩弄这种文字游戏,丹西会用清晰明了的语句翻译复述一遍,然后等他首肯、否决或者补充。如果对方继续使用这种可笑的手法,丹西不会再有耐心跟他磨蹭,因为这样的人,不值得作为一个合适的交易对手而受到应有的尊重,多半只是一个有文化的江湖骗子而已。

“有,”查玛正越来越熟悉丹西的风格,“他就在门外等候接见。”

“门外?”除非一流高手,否则人到了门外,丹西不会不察觉。

“是的。”

“请他进来吧!”

一个顶着盖头,身披蓝袍的人走了进来。袍子的式样与黑、白、红三派相似,也印有圣火图样,但丹西心下估计,此人的大袍襟下,定然隐藏了不知道多少把武器。

来人取下盖头,露出一张惨白的长脸。不用问,这是因为常年离群索居,总是在黑暗中行动,极少受阳光照射所造成的。

“我是丹西,您是?”

“狮巢血老。”

“所有蓝衣派首领都沿用开宗立派者的尊号。”见丹西疑惑,查玛连忙解释。

眼前这个不知第几代的狮巢血老,显然是一只世所罕见的珍稀动物、一台精密无比的杀人机器,是真主恩赐人间的恐怖主义杰作。

他就坐在丹西身前两米处,神光内敛,面色平和,模样、身材、相貌、神态、气势,无论从哪个方面观察,都一点也不起眼,让人丝毫感觉不到他对自己会有任何威胁。就连丹西这样的武功好手,即使查玛有言在先,依然无法从此人身上嗅出半丝危险气息。

倘若此人真是能随心所欲地收束渊深似海的气劲内息,那他显然已是与伊森、休伦等同一级数的绝顶高手。当然,一个毫无内力的人,也会造成同样的效果,而丹西考虑问题谨严周全,需要穷尽一切可能性,从不会盲目轻信。欲了解敌军虚实,要派前哨部队试阵尝敌;欲考察对手武功,要出手试探。

“请用茶。”

丹西手一拂,桌上一盏茶盅缓缓向狮巢血老飞去。

扔茶杯是容易的,普通人都能做到,但要像丹西这样,四平八稳,滴水不漏,以恒定速率缓缓在空中飘动,没有极强内功,绝难做到。

“领主好身手。”血老眉间一动,“但蓝衣派取予自有分寸。无功不受禄,便是滴水之酬,亦须在立有寸功之后。”

血老的手上脚上没有任何动作,但那盏香茗却突然转向,仿佛进入一个异度空间,沿一条弧线飞回桌面,就在启动前的原位停落,无半点水丝溅出。丹西虽然知道血老是在遥发气劲,但对方如何出招变力,换位转角,一点也觉察不出。而且血老的分寸拿捏得十分妥当,虽推回杯盏,但整个过程不对丹西构成任何威胁,也令两者间的敌意降至最低。

丹西以为这是狮巢血老的职业习惯,不饮食任何未经安全检验之物。

查玛则附在他耳边介绍缘由:与任何流传范围很小的秘密组织一样,蓝衣派是一个极端保守封闭的团体,对外部势力具有天然而强烈的警意戒心。对外交往时,他们不随便施予,除非别人对其有所贡献,也不随便接纳,除非自认为有十足的权利,属应得之份。

不施无功之酬,不邀非分之赏:…丹西心内嘀咕,一个控制不了的刺客杀手,对自己和敌人具有同样大的威胁,这种人物,比一个公开的敌人还要危险。

“血老若想重建‘天堂’,我可以提供一切便利,土地资金全由自治领支付,管理权归于蓝衣派。唯一的条件便是,我国死士跟随你们的敢死队员一同接受训练。”丹西布下香饵,准备钓鱼──欲控制和尚,先得给他修座庙。

“我万里迢迢赶来,可不是来当什么教头的。”血老没有上钩。

“那您对贵我双方的合作方式,有什么别的建议吗?”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可以称得上是兄弟,因为我们有共同的敌人。白衣派奔赴海外,红衣派落足荒野,惟黑衣派独霸万圣山。”血老说道:“神圣大陆只剩我们与黑衣派,我需要领主的帮助,让蓝衣派主掌万圣山。”

丹西心下道,若让你们这种恐怖组织控制圣火教总坛,只怕比休伦或伊森当权还要糟糕。这四派里头,只有相对比较和平仁善的白衣派最令自己属意,会得到自治领的全力扶助。

当然,他脸上不会暴露半点心思:“据我所知,蓝衣派成员非常稀少,凭什么跟拥有无数教众信徒的黑衣派对抗?如果说沿用休伦故伎,由我们发兵攻打万圣山,本国尚无远征黑大陆的打算。”

“沙漠帝国将绝大部分兵力投入遥远的战场,休伦也把教中骨干尽数调遣到两盟半岛,故而您我的目标是一致的。在两盟半岛消灭帝国主力与黑衣派骨干后,他们必将元气大伤,实力大损。”血老缓声道:“领主当然会开疆拓土,扩张势力,而神圣大陆的事情,我自有办法,不须贵国协助。如此,是双赢共胜之局。”

“那当然,这个建议合情合理。”丹西沉吟起来,“但蓝衣派控制圣教总坛后,与其他各派间的关系?”

“掌握圣地,可与真主直接交流,聆听主命,自然具有最高地位。”血老瞟了查玛一眼,“但我会同意,白衣派具有独立教权,总坛无权插手其内部事务。”

“但你们仍不是平等地位呀!”

“看来领主受许多传言迷惑,对蓝衣派充满不信任感。这是对我派宗旨的污蔑和曲解。”血老解释道:“红衣派执迷于经书,仅从字面理解教义,妄求神权高于一切;黑衣派巴结权势阶层,甘当豪门贵族之走狗,凭借这些人提供的暴力强权,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白衣派天性软弱,自不量力地想搞什么宗派、阶层和解,只会和稀泥,却忘了这个世界要靠实力说话,而不是比较谁的德行高尚。”

“我们蓝衣派,是下层民众的代言人,秉承真主开天辟地以来人类就遵循的善德,主张教众平等,均分土地和一切财产,除真主外,不承认任何人间伪权威。我们的主张,为真主之本意,但却触动既得利益阶层的根本利益,遭到他们的合力围猎剿杀。如果说我们有什么极端行为的话,那也是这些邪宗异派逼出来的!”

“最可恨的是,他们不仅在肉体上消灭我们,还掌握了话语霸权,编造无数谎话,妖言惑众,把我们的名声搞臭,令我派在民间的威信大损。多少年来,我派只能在缝隙中挣扎求存!”

丹西看着渐渐有些激动的血老,心中盘算,蓝衣派显然提倡原始主义的平等与民主思想,但其手段也带有浓烈的原始血腥味道。这种理想主义思潮,在当今世界显然已不合时宜。当然,这也更坚定了丹西选择白衣派而不是其他各派合作的决心,对他来说,最不喜欢的就是宗教团体怀揣政治诉求,会影响今后的帝王施政。凡是有这种苗头的宗教派系,都得不到他的长期支持。

“血老,咱们还是来讨论一下具体合作计划吧!”丹西微笑着冲淡房内的愤懑气氛。

“愿听指教。”血老迅速恢复了镇定平和,从一个激昂的宗教领袖变回一名冷静如冰的刺客头子。

“这个世界上,我想杀的人实在太多了。”丹西叹道:“可偏生这些家伙个个都不是善主,不是武功盖世,就是重兵环身,即便血老亲自出马,也很难成功得手。”

“我只按协议行事,贵国与其他政治势力的纠纷,蓝衣派是谢绝介入的。”血老的立场十分坚定,不会轻易坠入圈套,“休伦和伊森武功不凡,艾哈迈德有近百星月使护卫,刺杀虽不是不可能,但很费周折,更需真主恩赐良机。”

“所以,我特地寻了一个容易点的目标,一个娇嫩的女孩。”丹西展颜一笑,“最好生擒,当然,死的也行。”

第二十九集 第十一章

“凯鲁!”别亚惊喜道。

“哈,跛子老弟,难怪你被称作全世界跑得最快的瘸子。”凯鲁在担架上坐起身,“我从飞梭城追到古土城,又从古土城追到井盐市,到这会儿才把你逮住。”

“呵呵,狗熊大哥,”邓肯笑道:“要不是敌人援军三天内就会到达井盐,咱跛子哥会跑得更快!”

“是啊!马赫迪水陆并进,即将抵达井盐市。”奎尔叹道:“要没有这支可恶的援军,假以时日,咱们的跛子老弟恐怕能把艾哈迈德的整个后方全部掏空!”

“哈,不管他,有仗打就行。”凯鲁走下担架,“跛子,准备怎么动手?”

“你还是好好休息吧!”别亚笑道:“先是肚皮,然后是屁股,现今又是胳膊,下一回,小心让人剁掉命根子。”

“你个死跛子,下面那条腿跛了,当心我把你中间那条腿也打成瘸腿儿!”

“我看你俩都得找陀比恩大师,”邓肯打趣道:“像修巨木堡一样给你们各罩一条铁裤衩。”

“好了,既然大狗熊回来了,”奎尔笑道:“咱们还是进屋谈正事吧!”

“会来多少异教狂徒?”凯鲁站在大沙盘前问道。

“易卜拉辛走水路运送二十万部队,马赫迪率十万人沿陆路行进,总计三十万大军,其中水军七万,陆军二十三万。”奎尔介绍局势道:“不过,估计我方援军业已抵达洛瓦城,不日南下,这些人不可能都来对付咱们,必须北上支援。到底会有多少人加入后方战场,殊难预料,估计在三五万到十万之间。”

“我倒希望他们多来点人,既减轻前线压力,”别亚笑道:“咱们的坚壁清野战略也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咱们手头有二三十万义勇军,”凯鲁估算道:“这么多人,淹也把他们淹死了!”

“凯鲁老哥,你一直在猛虎军团作战,没见过民军作战的场面。我在中央郡打过仗,”别亚苦笑道:“民军没有十倍人数优势,人海战术很难奏效。两三倍兵力优势,根本不管用。中央郡民众的初始素质还算不错的,换成软弱安逸许多的半岛民众,情况只怕更糟。”

“敌人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海陆协同,运输方便。现今,洛瓦城的新水师尚未造好,我们主要靠威塞克的长船舰队进行游袭剽掠,面对伪军水师还可以这么打,当帝国正规水师来到后,海上形势又将逆转。”别亚指点沙盘道:“这又限制了我们的活动空间,战争将主要在内陆地区展开。沿海城镇咱们一律不碰,让威塞克放手去抢掠。”

“你有什么计划呢?”凯鲁的浓眉缩成一个大团。

“飞梭、古土、井盐三城,我们必须能守住一个。民军作战,凭的就是一口气,聚集起来容易,散逃也很容易。两盟半岛本非我国领土,我们在此毫无根基,新政权刚刚建立,半岛民众也不如中央郡民众坚毅。如果所有大城全部失守,我们威信大损,敌军气焰嚣张,民众也会心生恐惧而离散,我们等若重新开始。”

“如果能守住一座城,这里就是民心斗志的支柱,是勇气的象征和源泉,胜利的希望就维系得住。另外,以一座城市吸引住敌人的兵力,也是我们实行袭扰和反击的关键。我已经从义勇军中挑选出三万名素质不错的战士,准备组建一支机动骑兵部队。训练完成后,一旦敌人兵屯城下,粮道后路将被彻底断绝。”

“只要能坚持到那个时候,我将下达总集结令,号召各地城镇民军前来参战,包围合击,将沙漠帝国后方驻守部队彻底抹去。如果做到这一点,艾哈迈德的末日可期,他在两盟半岛也再无翻盘的机会!”

“嗯,想得是不错,”奎尔皱眉道:“但可行性如何?能否讲得更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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