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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纯良-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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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错乱了。而在他悲惨历史上加上浓墨重彩一笔的是我。我赐给他心痛和绝望,顺便夺走了他的一条腿。
林子松有些意外,他又拉起我的手问我:你不相信?你可以问Kelly,她是聪聪妈妈的好朋友,她知道她的所有事情。
我松开他抓着我的手。他却执拗地握紧,彷佛在握紧他的希望。
我说:Roger;我现在知道了。你并没有见利忘义,也没有过河拆桥。你是个好男人,真的。那个马来西亚男人一点都不能跟你比。真的。他这么孬,做个事情犹豫来犹豫去,要么离婚跟你的前妻跑了,要么跟你前妻断绝往来,这么破坏着别人的家庭,不是还遭了报应死于非命?
林子松第二次打断我,他拉着我的手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我大声地说道:我知道这不是重点。对于我来说,这个故事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要离开你了。
林子松愣了好几秒。他处理过那么多的紧急情况,见过那么多的世面,也没有这么失态过。他一辈子都在打有准备的仗。他自信满满沉着冷静地应付着所有事情。我甚至不知道原来他也会慌张的。
他说:妖儿,你不要开玩笑。半个月前,你还是好好的。林林告诉我,你怀疑我的过去,才会想着要和我分开。我现在解释给你听了,你为什么还要走?
我闭了闭眼睛。我不忍看见他这样的无措。我担心我动摇一下说一句我不走了,我担心我把他抱住说我也想你。可是如果动摇了,对王轩逸的愧疚得不到解脱,我即便和他在一起,我也会分神,我会像那个跳楼自杀的前妻一样,最后刺伤他。这么多年过去,他好不容易选择放下心,走向第二个婚姻,我怎么可以伤害他?
再次睁眼的时候,我凉凉的声音同时响起:Roger;半个月的时间能发生很多事情。北京下的暴雪都能融化了,我们真正在一起不过一星期,难道还要很久的时间来决定分不分开吗?
林子松拉着我的手松了松,他的眼神里有受伤。他说:妖儿,你不要一直这样违心说话好不好?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一起面对。
我看着那双受伤的墨黑的眼睛,心里像是汹涌的海浪一样翻腾,我像是在这片海洋里迷失方向的孤舟,快要被波涛淹没,又挣扎着浮出海面。
我说:林子松,我们要一起面对的,不过是你同意我辞职,我卷铺盖走人而已。
他被彻底激怒了,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一般咬了下来。我今天穿了一双平底的球鞋,矮了他一个头。他躬下身子狠命地咬着我的嘴唇,我尝到了齿间咸咸的血腥味道。
我试图推开他,他像一座山石一样矗立着巍然不动。
我狠狠地咬回去,直到两人嘴角的血液已经混合在一起,他也亲吻着。他要将我生吞活剥了吗?
我含糊不清地说着:要亲你赶快亲。我还要办离职手续。
他的进攻戛然而止。
他看了看我说:我不会批。我等你把你的事情处理完。处理完后我再去找你。妖儿,你一个20多岁年纪的姑娘,怎么可以对一个老男人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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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租车上,我哭得跟疯子一样。司机大婶一度认为我是个精神病患者,让我即刻下车。我掏出钱包里所有的现钱,非常暴发户的拍在台子上,让她陪我在北四环上一路狂奔。
可惜下班高峰期间的四环堵得跟早晨起床打结的卷发一般纠结,没有想象中的风云为我变色、地球转动为我停止,家同台的广播依然过早,红绿灯依然变换。
我摸了摸疼痛的唇,想着刚才恼怒的林子松。他本来是个多优雅的人,即便生气,也是皱皱眉毛而已。他前妻至少一开始就坦白,一开始就折腾 ,他没有付出多少感情,赔得最多的不过是那一年多的青春和岁月。可我不一样,我引诱他拿出了他最宝贵的爱情,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用的是最卑鄙的手段——我甚至没有告诉他分手的理由,我坚持着他那段虚假的不堪的历史,营造出我无法原谅他过去的假象。这样总比让他知道我的去向好,总比让他知道我要投入另一个男人怀抱的消息好。半个月前,我可以像个傻子一样跟他缠缠绵绵到天涯,半个月后,混沌散去,我只能跟他相忘于天涯了。
林子松说得对,我一个20多岁的小姑娘,怎么可以这么狠心?我像一个刽子手一样,干净利落、冷血无情的把林子松从我身边割除了,顺带割走的还有我的心。
可是林子松喜欢我也许不过几个月,他忘了我是迟早的事。就像芽儿长得再迅猛,也终将变成一片落叶,就像雪花飘得再稠密,也终会化为一滩雪水一样,如果我放不下王轩逸,放不下我的过去,我和他在一起,也只能加重他的痛苦,最后落得个他前妻的下场,他这么优秀,大有机会找别的人做他的妻子,做聪聪的母亲。
可王轩逸不一样。他七年多的时间里只等了我一个人。如果我知道他因为少了一条腿,我不会像当时那样毅然的咀嚼他,连他寂寞的表情也没记得,只记得他平安夜孤独的祝福,孤独的转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对王轩逸狠的让人叹为观止,望洋兴叹了。

我重新回到王轩逸的公寓,我的钱包里一分钱也没有了,我孤注一掷的等着他,就像当时他孤注一掷的等过我一样。
我在他的房门前刚坐下,就听见屋里的动静。我兴奋的拍着门,补救门吱嘎打开。
王轩逸还是这么清新,像是咸咸的海风,卷着沙滩上奔跑的海浪一般站在我面前。我低头盯着他的腿。从外面砍去,他们跟普通人的一样,王轩逸站的笔直,如同从来没有受过伤似的。
我一下午都在构思,如果我见着他我该怎么跟他沟通这个事情,还是根本不用沟通,直接解了他皮带,让我看他残缺的腿。可是人在面前,我却无力去提及腿的事情。谁又忍心在伤口上撒盐,还是在自己划拉的伤口上撒盐呢?
王轩逸以外的看着我,迟钝的指了指屋里,说:“进来做吧。”
我应声而入。屋里还是简单的装置,那把突兀的桃木拐杖看来触目惊心,让我眼皮直跳。
环绕的音乐声还是上次他说的鸟语歌,我想不起名字了,现在串起来想,大概他出国做手术时,听得最多的就是这首歌吧。他说她的歌词是这样的:“当你在我身边,房间里的墙壁化作无尽的森林;那天花板也消失了,世界仿佛不复存在;无限的天空中,回荡着口琴的声音;而于我而言,却似教堂里的管风琴,为你我而奏。”
如果那时候我在他身边,医院里冷冰冰的墙是否真能化为森林,他是否真能听见管风琴的声音?
他问我:“你怎么过来了?跟他吵架了?”
我说道:“我现在身无分文了,只能投奔到你这里。我没地方住,住你的客厅好不好?我以后赚了钱,付你房租行不行?”
王轩逸笑了笑,又露出梨涡。好多天不见,他的脸有些消瘦。他说:“难为你落魄的时候还能想到我。这样,你住这里吧,我不缺地方住。以后你发达了,连本带息的还给我。”
这是什么都不愿和我讲吗?还是什么都不愿和我计较吗?
我摇着头说:“不行,你也要住这里,我住客厅,你住卧室。”
他立刻说:“这样不行。孤男寡女的,对你名声不好。我也不方便。”
如果我被蒙在鼓里,听说不方便我立刻就理解为他丰富的私生活,可是现在我懂他的意思了,我终于懂他说的一些话背后藏着什么样的无奈了。
我说:“有什么不方便的啊?我都不嫌弃,你嫌弃什么?”
王轩逸盯着我看,浓密睫毛下的眼睛一副狐疑。
我说:“我要和你一起住。你像非典时的口罩,像春运时的火车票,像imax的阿凡达,都是稀缺货。以前我太傻了,我现在很势利眼兼狗腿的跑回来了。你不想收留也得收留我。”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就想阿Q对吴妈说的那句“我要和你困觉”一样坚定和无赖。
王轩逸站起来,去厨房给我倒水。外面的夜色包围着合格屋子,像是母体子宫包裹着胎儿一样的恬静。
他回到客厅的时候说:“妖子,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我摇摇头说:“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就想和你在一起。”
王轩逸过来摸摸我的头说:“我一直在等你说这句话,但你说得太言不由衷了。不过你要住这里,我也不反对。但是你睡卧室,我睡客厅。”
我连忙拒绝。我怎么可以让他睡客厅他本来就少了一条腿,睡客厅的沙发多不方便?
我说:“不行,你住里面,我睡客厅。我寄人篱下,怎么可以住卧室呢?”
王轩逸嘴边有一丝苦笑。
我隐约觉得他也许看出来我知道他残疾的事情了。
但这丝苦笑瞬间而过,他温柔的说:“那好,我睡卧室,你睡客厅。我每天只给你100块钱,你负责采购和做菜,我很挑剔,一般的菜我不爱吃。”
我说:“那当然好,我住你这里,还有工资可以领,当然不错了。”
 
日子便这样不咸不淡的开始了。
我从林林给我留的行李找到了以前Kelly给我的一张注意事项清淡,努力学着做菜。王轩逸知道我做菜的水平有限,远不如他,但他仿佛很享受我做。我做的饭糊了也好,我做的菜焦了也好,他照吃不误,仿佛他成了专吃垃圾的瓦里一样。
他偶尔出去做做事,我偶尔会对着他的腿发愣。但都是偶尔的事情。大多数时候,我们两个会一起去楼下买菜,买完菜他帮我洗菜,我负责对着菜谱研究。吃完后他负责洗碗,我负责拖地板。然后我们去楼下的小广场散步。我以前很讨厌散步,尤其是在冷冽的冬天。但现在为了他的腿,我变得非常勤快。我在陪他散步的时候会庆幸他还能走在我身边,不是坐轮椅出来。每到周日早晨,我都会爬到窗台上取下窗帘下来送去楼下的干洗店清洗。有时候我还换个灯泡。凡事他不方便做的事情,我都抢着做。
在这样两三周的时间里,我没有机会看见他残缺的腿。王轩逸每次都很谨慎,我便配合的躺在沙发上看书。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见身上的毯子,知道他已经收拾完了,我便起身张罗自己的事情。我们两个变得很安静,我以前只知道我一个人时很宅,两个人时很闹,但我从来没想过,我能和王轩逸过得这么安静,像是一首音律平缓的钢琴曲。
对了,我做梦的时候会梦见林子松,我总见着他和一个女人挽着手进入了教堂那个穿着白纱的女人不是我,拖着白纱尾巴的林思聪噙着泪水看得我心慌。
林子松在梦里说:“这下,你高兴了吧?我们会幸福得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妖儿,你没有这个福分。”
然后我说:“对的,我现在高兴的不得了。我和他幸福得也像童话故事一样。子松,你也没有这个福分。”
可是,梦里的我说得这么坚强,梦外的我却已经泪流满面。

有一个周日早晨,我把窗帘拆下,送去楼下清洗。我从干洗店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了一辆熟悉的车。车外有个熟悉的人正在抽烟,烟圈在晨雾里盘旋而上,慢慢化为不见,原来他还会抽烟。
周末清晨的小区清静得如同深夜。我穿着家居服,拖着一双棉布鞋,低头走过去。我心里默念着:你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可惜这个时间不唯心,我也没有哈里·波特的隐身袍子。林子松看见我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发怔,随即掐了烟。
他走过来,高达的身影倒在我身上。
我抬头说:“好巧啊。”
他说:“是啊,我等了你两个小时,真的好巧。”
我讪讪的笑,我看见他还是那么精神,脸色也没有疲惫。很好,言情小说总是欺骗我们,以为情人一旦分开,就要活得和狼人一样,非得跟断粮三日或者闭关修炼三年的人一样衣衫不整,胡子拉渣。林子松他一直是风度翩翩的,即便他手上后,他也是这样摄人心魄。
他说:“找个地方说会儿话吧。”
我抬头看看东边发白的天际,说:“这个地方最好了,有树有板凳还能看日出,你有话就说吧。我过会还得坐公交买菜去呢。那边的早市菜新鲜,价钱便宜。今天我想吃蘑菇肉丁。”
林子松嘴角里隐者笑意。这是他最难看的笑容。他以前笑起来的时候伪装也好,真诚也好,笑得让人如沐清风。可现在他的笑如同这严寒岁月里的冰霜。他说:“妖儿现在都能做菜了。王轩逸很有本事。”
我想,既然他能找到这里来,肯定是知道我住在王轩逸家里的事情。
林子松说道:“你是为了他才要和我分手是吗?”
我低头不语。一两只麻雀在我身边蹦来蹦去。
他继续说道:“妖儿,我们都不欠他的。你喜欢的是我,和他在一起,对他不公平,对我也不公平。你不过是在可怜他。”
我蒙的看着他,问道:“你知道他残疾?”
他说:“我听Kelly说起过。我能才出来的理由只能这样。你知道他腿有毛病,你同情心发作,你来照顾他。”
我打断他说:“我不是同情心发作。”
他的眼神幽幽的,他看着我,像要把我看穿:“妖儿,你骗不了我。”
我在他前面撒的了小谎,大谎言却从来不会过关。但这一次我决定要发挥得很好,要说的一点破绽都没有。
我说:“我不是同情他。他喜欢了我七八年,是个女人都会动心。人生能有多少个七八年?你不过喜欢我几天,我你估计我也是很容易的事情。”
说得很有道理,张耀华你继续加油,说得连你自己都能相信为止。太阳光从云层中漏出来,东边是浓重的金色。万丈红光,照的我如同圣母玛利亚。
林子松的侧脸完美,他说:“那你呢?谁喜欢你多久又有什么关系?关键是你呢?你喜欢他妈?你明明和我们待在一起那么快乐。可是你跟他在一起不到一个月,你就瘦成这样。”
我转身想走。我总是说不全谎话,还没说到一半,我就要溃败了。

林子松拉住我的手,姬妾的说:“如果说我喜欢你不止那么几天呢?如果我说,很早很早的时候我就留意你了呢?如果我说在最初的时候,在宾馆里发生关系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清醒过来了呢?”
我的泪水又快要出来。我的心里无数次的在说:我很高兴,我很高兴。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时间比我想象中的长。我甚至很高兴在那一晚,除了柔荑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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