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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彩虹-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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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门路,否则该可查出他的身份。

有鉴于此,张胜几乎是怀着一种朝觐的心态走出机场的。可是一出温州机场,张胜就大失所望,温州的市容市貌,和其他普通的城市相比,没什么区别,甚至和他所在的城市相比,都绝对是一只丑小鸭。唯一同大型都市相同的是,这里的人们行色匆匆,你走在人群中,就会有一种节奏强烈的浮躁感。

因为在机场的遭遇,虽说那个便衣未必是冲着他来的,张胜还是不敢大意,他坐上计程车在温州市内随意地逛了几圈,在拥挤不堪的信河街下了车,然后步行进去,穿过几个商场,看看没人跟踪,才从一个边门出去,又穿过两条街,然后再次搭上了一辆计程车。

车子在市区里继续游荡。这里宽阔的道路不多,就连市委市政府的办公楼前的道路都窄的几乎连个车子都进不去,在全国各城市高筑亭台馆榭,大兴土木的时候,温州在城市规划建设上似乎迟了一步。

但是就是这里,民营企业却比比皆是,随便找个工厂,老板或管事的老板娘基本上360都在上班。他们的勤奋,他们的节俭,让他们创办的工厂可以很成功地控制成本。哪怕是做纽扣生意,每枚钮扣的毛利润才几厘,集腋成裘,也让他们创造了巨大的产业和财富。

当然,这里的企业刚刚兴起时,一样有资本积累地原罪出现。比如当初极其著名的温州“礼拜鞋”。价格低廉,款式精美,但是质量极低,有的穿一个礼拜,还有更离谱的,早上穿出去,晚上就得光脚板回家。

以致当它充斥并占有各地主要市场之后,开始引起强烈反弹,很多地方的商场,甚至打出“本店绝无温州货”的横幅以招揽顾客。87年8月8。5000双温州皮鞋评为“劣质皮鞋”,然后付之一炬。温州皮鞋相继被许多城市的市场自发地驱逐出境。

现在又是十年过去了,这里与当年已大不相同。众多的厂家都秉信“劣质产品将使你我丢掉饭碗。”的警讯,他们足足用了十年的努力,终于把自己当初留下地不良印象扭转了过来。

张胜也干过实业,他能从许多普通人看不出的地方,看出许多东西,在这里。他感受到了与北方太多的不同,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经济理念地变化,南方的确比北方先行了一步。

由于机场发生的事提高了他的警觉,他没敢在大饭店入住,他找了一家路边小店,连身份证都不用验的。入住后洗了个澡,又出去吃了点饭,然后便回来蒙头大睡。

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张胜再次踱出了酒店,打了辆车直奔学院东路金利花园。

这里是高档住宅楼群,周围都是林立地高层建筑,张胜到了金利花园,在邻近学院东路的2楼停了下来。

像一个寻常散步地住户一样,张胜慢悠悠地踱了几圈,见没人注意,便悄然上了楼。

三栋四楼,当找到文哥所说的那个门牌号码时,张胜看到门上浅浅的有一层灰尘。这楼有物业按时打扫的,不过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子,从那细微处还是可以看得出来。

他地心怦怦地跳起来,看看四下无人,便把手心

出汗的钥匙插了进去。

看到这里的情形,他还真担心那门锁经过了这么久都锈蚀地打不开了,还好,虽说那锁有些涩,但是活动了几下,还是拧动了。

锁开了,张胜立即闪身进门,门关上,屋里暗了下来。张胜站在黑暗里,静静地站了能有三分钟。

昏暗的光线下,一间宽阔的客厅,沙发、电视、酒柜、屏风、墙上的宝剑挂饰,这一切,包括地面,都蒙上了一层即便在昏暗中也肉眼可辨的的灰尘。那一切布设,也许当年还算上档次,可是在一层灰尘蛛网的覆盖下,透出几分破败与凄凉来。

张胜屏息走进去,这是套三室两厅的住房,在九二年的时候,或许是富有之家才能买得起的房子。但是以文哥的派头,这绝不会是他日常的居处。如果是他日常住的地方,必然为警方所注意,也许,这里早就遭到搜查了。

“这里会不会是文哥偷会情人的地方?”张胜心中暗想,随即又哑然失笑:“怎么会,就算他与情人幽会的地方,也不会这般‘寒酸’吧,况且,那种地方也不会放重要的东西才对。”

他平静了一下呼吸,然后闪进了卧室,厚厚的窗帘拉着,外面没有一丝光透进来,张胜见了,放心地按开了灯,卧室的床、梳妆台,都象是日常有人居住一样,该有的应有尽有,只是同样一片破败。

张胜走到床前,端详了一下,然后俯下身去,推动了大双人床。

双人床从地板上滑开,一窝受惊的老鼠吱吱尖叫着从床底嗑坏的地板洞里爬出来,仓惶四窜,把张胜吓了一跳。

他定了定神,继续推动卧床,再把沉重的床头挪开,墙上蛛网灰尘密布,张胜随手扯下被老鼠咬得破烂不堪的床罩,在墙上划拉了几把,定睛看去,墙面的底子是白的,平坦一片,什么都没有。

张胜心里一惊:“莫非有人捷足先登,早把东西取走了?”

“不,不对,如果是这样,他没必要把东西还原,还把墙壁垒起,重新粉刷一遍。”

张胜想了想,蹲下去用手指轻轻地叩着墙面。

当他敲到原来床头正中的位置时,发出了“空空”的声音,听声音,应该顶多就是一层涂了大白的薄木板,张胜心里一喜,握紧拳头使劲捶了两拳,见使不得力,干脆站起来狠狠一脚踢去。

大白簌簌落下,木板裂开,露出了封住洞口的痕迹。张胜蹲下去,把手指伸出裂开的缝隙使劲撬了两把,一块薄木板被扳了下来,露出里边一个二十寸电视机画面大小的洞口,洞口内一拳深的地方,镶着一台小金柜。

张胜屏住呼吸,默念着金柜的密码“2341、39,右一左二右三……”,这串数字他已经背了下来,在汇金公司时他就使用过小金柜,这时拧动起密码锁来并不陌生,当最后一个数字对上时,他握住了舵盘似的把手。

向左一拧,没动,再向右一拧,“铿”地一声,锁开了。

徐徐向外拉到,金柜里的东西呈现在他的面前。

与张胜设想的不同,他本以为这小金柜内堆满了钞票或重要文件,可是一拉开金柜的门,灯光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耀眼的金光,片刻之后,张胜才意识到码在那里的是一根根金条。大约有二十根金条,再往里,才是码的整整齐齐的钞票,钞票也不多,大概只有四块砖头摞起来那么大。

张胜急忙从床罩上撕下一块比较完整的布料,叠成四四方方的一块铺在地上,把沉甸甸的金条放在上面,然后掏出钞票。上面两摞全是一百面额的美元,而下面厚厚的两大捆却不像是钞票,看上面印刷的画面风格,应该也是美国的,印刷的面额是

“莫非这是千元美钞?美元有这么大面额的钞票吗?”张胜奇怪地想。

其实美钞固然有一百面额以上的,但是大于一百面额的是不在市面流通的,只做为银行与财政部之间的流通之用。这两大捆实际上是美国公债,张胜自然没有见过。不过粗浅一算,光是这二十根金条和这些美钞以及可能是千元大钞的钞票加起来就能有上千万之巨。

“也许,这是文哥本来用作东山再起的资产吧,他现在已经确定无望出狱了,所以希望我把它取出来,交给他的家人。”

张胜想着,把这一堆东西全放到布面上,这时他忽然又发现保箱柜最里边还有一个黑色的小盒子,因为盒子颜色暗、光线也暗,刚才竟未注意。

他连忙取出来,轻轻掀开盒盖,一道道璀璨眩目的光彩腾然而出,夺人二目。

张胜吃惊地看着那盒子,盒子分上下两层,用精巧的支架撑着,随着盒盖开启的幅度,两层铺着丝绒的层面错开,上面一层,是纯净透明近乎无色的十颗大钻石,下面一层,是十颗红色、粉色、绿色、蓝色的彩色钻石,瑞气千条,目迷五色。

有人说,钻石是女人的最爱。色易守,情难防,钻石越珍贵,换取的女人心份量越重。女人对男人的感情也许不因钻石而生,却能因钻石而爆发。一颗钻石,足以让女人这种感性动物确信她的他是爱她的,然后决定为他奉献一切,这个小小的晶体会让女人觉得自己就是最幸福的公主。

电影《色戒》里那颗Cartier“鸽子蛋”的出现,最终就改变了一个女人的心,从而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

张胜是男人,男人不会因为钻石美丽的蛊惑力而动心。但钻石代表着财富,财富能动人心,尤其是男人的心。如果说一颗钻石不能打动他,那么一盒钻石呢?

第二卷 历练人生风波起

第149章 … 贪与不贪,一念之间

这么大的一笔财富,即便张胜完全不懂行,也可以猜测到这些东西的总价值达千万。第一次面对这么一大笔财富,张胜的心禁不住“怦怦”地跳起来。

虽然这些东西卷起来并不大,大小仅象捆起来的一摞教科书,但是张胜抱在怀里,却有种重若山岳的感觉。

不出所料,文哥果然不是等闲人物,按他所说,公司产业全部被查封、银行存款被冻结,即便这样,在一栋不起眼的住宅里,他还能藏下如此庞大一笔巨款,当年是如何威风赫赫可想而知。

虽说这些财富足以炫花人的眼,炫迷人的心,但张胜并没有动这笔钱的歪脑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做人先立心,对他而言,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财富,用起来心里永远不会踏实。而一个背信弃义的人,永远逃不过良心的谴责。

所以他只是坐在那儿,新奇惊羡地欣赏了一会那些钻石,便把这些钱物小心地捆扎起来。看着这些东西,张胜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虽说现在自己一无所有,但文哥能做到的、能拥有的,焉知自己将来有一天就不能同样拥有?这么一想着,心里倒是涌起了一股子豪情。

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张胜的心咚咚直跳,谁会想到他怀里抱着的不起眼包裹里,竟是可以让一夜暴富的巨额财产?

他在路边商店买了一个很结实的拉链帆布包,把包裹放进去背在身上,布包置于胸前,忐忑的心这才安稳了一些。

他打了辆车先去了五马坊。这里是温州第一街,据说东晋王羲之在此任官。庭列五马,竹鞍银勒,出则乘之,故名五马坊,北宋时被列为温州三十六坊之一。这里是步行街,而且人流如织,张胜在这里下车漫步街头,感觉安全了许多。

在闹市街头行了一阵,看看没有什么可疑的人跟着他,张胜这才打听着路向纱帽河走去。纱帽河是著名地女人街。宋朝时称作“双桂坊”,清朝时改名为“纱帽河”,因为此处过去有一条河,两端狭长,中间宽阔呈正方形,貌似古代的官员戴的乌纱帽。

在五彩斑澜,流光溢彩的夜色中走进“纱帽河”,青砖灰瓦花格窗,大红灯笼挂满街,整条街道都是这样一些老建筑。处处透着悠悠的古韵。街上店内随处可见打扮入时,透着朝气美丽的女人。风情万种扑面而来。

流光溢彩的建筑群中掩映着一些幽深的小巷,张胜走到这儿,问着路,拐进了一条小巷,向小巷深处走去。这里的建筑群虽古老却破败,已经没有保留价值,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拆迁重建了,张胜问着路,找到了一处青瓦屋檐地房子。

那是一幢老屋,斑驳的墙砖中顽强地挤出几棵小树的枝丫。屋檐瓦上还有几株小草,如同一幅清新淡雅的水墨画。老榕树下,有几个坐着板凳品茶闲聊的老者,穿着随意。态度从容,说着张胜听不懂的本地方言。

“大爷,你们好。请问周书凯是住在这儿吗?”

一个端着小茶壶的老头儿抬头看看他,说了一句什么,语速很快,张胜没有听懂,他又问了一遍,还是没听明白。正没奈何,看到旁边有一个举着游鱼灯笼的孩子,便哈腰笑问道:“小朋友,请问这里有位叫周书凯的人么?”

小孩儿看起来大约在上小学四五年级,很机灵的样子,他眼珠滴溜溜一转,用普通话问道:“周书凯是谁呀?我不认得这个人,不过这儿只有一家姓周地。”

张胜心想:“这倒是了,现代社会,才是真正的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邻居间都不大熟悉地,叫名字自然没几个知道的。”于是转而说出那人住址。

小孩恍然道:“喔,你说他呀,那个傻老头儿就住那边。”

他顺手指向那处墙上长着小树野草的老屋,举着鱼灯笼走过去,张胜忙自后面跟上,一边问道:“傻老头儿?为什么这么说?”

小男孩吐吐舌头,说:“他本来就傻乎乎的嘛,说话颠三倒四,还喜欢自言自语。”

张胜看看那老房子,问:“这个人有没有家人?”

“没人呀,就他一个人住在这儿,天暖和的时候就出来晒太阳,天一黑就回去睡觉的。”

张胜走到门口,仔细看看钉在墙上的门牌号码,果然与文哥写给他的一模一样

“谢谢你,小朋友。”看着小孩举着灯笼走开,张胜叩响了房门。

敲了好半天,房门才打开,里边的灯已经亮了,一个白发苍苍的枯瘦老头儿出现在门口,白发蓬乱,目光茫然地看着张胜。

张胜也茫然看着他,这个老头儿脚下穿着一双拖鞋,穿了条裤衩,上身套了件外衣,衣服扣子系岔了一个,领口第二个扣眼扣到了第三枚扣子上,也不知是不是匆匆爬起系错了扣子。最刺眼地是,他上衣口袋处缝了块白布条,上边用墨笔写着人名和家庭住址。

“呃……,请问您是周书凯周老先生吗?”那人口袋上方缝着的布条明明白白写着周书凯三个字,可是张胜实在难以相信如此貌不惊人,甚至……好象……有点什么毛病的老头儿就是文哥付以重任的人。

他是什么人,文哥地长辈亲人?这老头儿会是他要找的人吗?

“啊?啊!”老头茫然看着他,愣愣地点了点头:“周书凯?对,是我啊,你是谁啊?”他说着眯起眼睛凑近来。

“哦,我出差经过这儿,您的一位晚辈托我来看看您。”

“哦,进来吧,进来吧,屋里头说。”老头挥着手招呼他进来。然后把房门一掩,当先走进了堂屋。

张胜随了进来,屋里地陈设也是很古朴的那种,椅子、桌子的款式也很古老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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