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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夫人神算-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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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肃微微地沉吟片刻,续道:“你离开长安城已近十三年,还记得你的宫侍、随从,已不多了。只要小心避开宫里的宴席,便没有大碍。陛下是不见女眷的。”

云瑶不死心地问道:“那皇后与太后呢?”

高肃笑道:“太后年纪大了。至于皇后,十二年过去,她还记得你的模样么?”

云瑶轻轻唔了一声。当初她与窦皇后交情甚浅,如今十二年过去,她恐怕当真不记得自己长什么样子了。可……“就算皇后不记得,我的生身父亲和兄弟,总该是记得的。”

高肃脚步一顿,缓缓说道:“但你长久地留在这里,恐怕更让人生疑。阿瑶,我记得你说过,张皇后自十一岁入宫,便很少与家人来往。惠帝薨后,你一直都是居住在北宫的。”

云瑶微微颔首。

高肃打量了她片刻,道:“那你的身形骨骼,肯定与十二年前,二十五年前,大相径庭。我听闻你们女子的容妆出神入化,但不知可否将你变得黑瘦一些、衰老一些?”

他狡黠地一笑,“例如,再老十岁。”

云瑶呆愣了很久,才续道:“能倒是能的。但你一个大将军,会娶一个年长六七岁的女子做续弦夫人么?”恐怕不大合理。

“有何不可?”高肃笑道,“你擅长敛财。”

云瑶默然。

大将军因为缺钱,将自己卖了出去,确实是一个比较合情合理的故事。

假如她把自己的五官遮掩一点儿、肤色改变一点儿、腰上缠两圈变成个大胖子、脸上多一些皱纹,再加上十多年来改变的身形骨骼,旁人多半不会疑心的。哦,她还可以在鞋子里加上内增高,给自己再长个十公分。毕竟现在是西汉,她给自己穿个曳地长裙,外表完全看不出来。

世上很少有人会怀疑,两个身高差距甚大、年纪差距甚大、面容也有差距的人,会是同一个人。

思量停当之后,云瑶便将一切东西都备齐了,与高肃一同回长安。

——————————

云瑶此行相当顺利。

过高的个子、对不上的年纪、变化过大的身材和相貌,让云瑶有惊无险地躲过了这场风波。为了效果逼真,云瑶在觐见太后之前,甚至还用一桶凉水将自己弄感冒了,高肃很是心疼。

但沙哑的声线,成功地拯救了她与生俱来的声音。

匆匆一瞥之下,没有人怀疑她的身份。太后没有怀疑,皇后自然不会怀疑。就连那些凑趣儿的贵夫人人们,同样没有怀疑。因为当年的张皇后长年久居,见过她真容的人寥寥无几。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去边关的第三年,她的身体就被高肃调理好了。

一个是常年低血糖的小太后,一个是面色红润侃侃而谈的将军夫人,虽然面貌轮廓确实有那么一点儿相似,但这世上相似的人多了去了,谁都不会往那方面去想。

她无疑是成功的,但却依然不敢过分矜骄。

三天的觐见过后,她便终日留在将军府里闭门不出。毕竟常年打雁却被大雁啄了眼的事情太多了,还是步步谨慎为好。至于有可能认出她来的那些人,则更是一个都不敢见。

等封赏过后,高肃便又带着她回到了边关。

刘恒试探地问了问高肃,是否愿意迎娶一位翁主,高肃推辞了。

一如她在卦象中看到的那样,推辞得很是决绝。

如此,便又是一世。

☆、72|54

高肃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唔,甚是古怪的东西上。它看起来像是一片破木板,上面铺了些麦秆,四角被四截短木支起来,离地大约一尺二三,像榻,但又不是榻。

屋里没有点灯,朦胧的月光从漏洞的窗子里投射下来,照在他的身上。

他身上穿着暗褐色的短打,补丁连补丁,连手脚都是小小的,顶多不会超过七岁。他动了动手指头,四肢关节处传来一阵奇怪的酸软,腹中也有一种迟钝的痛感,仿佛已经饿了许久。

他曾在塞外呆过六七年,对这种饥饿感并不陌生。

他将视线右移,看到了昏暗发黄的墙壁;视线上移,屋梁上有几个被蛀空了的大洞,蜘蛛正在那里织网;视线左移,看到了一盏已经没有油的灯,灯芯布满了灰尘,显然很久没有用过了。在油灯旁边,有一个古怪的物件:四截短木支楞着一片薄薄的木板,不过三个巴掌大小。

这个物件与他身下古怪物事一脉相承,外表破旧,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

很显然,这里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与汉、晋、大齐大相径庭。

高肃撑着身体,一点点地坐了起来。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过幼小了,而且常年饥饿,力气不足。他扶着墙壁慢慢下地,在屋子里翻找起来。很快他便找到了锄具、铁铲和一套补丁缀着补丁的衣服。衣服是大人改小的,明显可以看出歪歪斜斜的针脚和反复搓洗的痕迹。很显然,这一世,他是一个简陋积贫的农家子,家里一贫如洗。

他不算一个挑剔环境的人,见此情景也不过皱了皱眉,很快便又舒展开来,继续翻找。

前身离开时,没有给他留下任何记忆,因此他只能依靠自己。

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找不到粮食,但是却找到了两把尖刀和一根鱼叉。鱼叉已经有些年头了,尖头上布满了一层灰,蒙蒙的有些吓人。尖刀倒还算逞亮,显然是经常使用的。他捏着鱼叉看了半晌,终于还是出门捕鱼去了。

半个时辰后,他在河边上点了一堆火,开始烤鱼。

十余条两指宽的小鱼下肚,他才稍稍感觉好了一些,腹中也不再那么难受了。河流在月光下泛着粼粼的光芒,宁静的小村落在月光笼罩下,显得一片祥和,偶尔能听见两声犬吠的声音。

河流的上游是一片山峦,下游则是一片开阔的腹地,在夜色里影影绰绰的,看不清晰。

高肃又叉了十几尾小鱼,灭了火堆,回到了原先的破屋子里。他用手指按了按那片破木板,确认还挺结实的,便躺在上面睡了半宿,梦里满是漠北风沙苍茫,一片厮杀之声。

——————————

第二天醒来时天刚蒙蒙亮,村里的农家汉子们便招呼着下地了。

高肃推开破烂的门——那简直不能算是一扇门,连门楣都是腐朽的,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周围的邻居们看见他,都善意地笑了笑,还有一位妇人笑道:“大郎今日倒是比平日里早些,不知是要进山呢,还是要去整整你那两亩坏田?”

一面说,一面端了两个炊饼出来,塞到了高肃怀里。

高肃有些尴尬,不知该不该接。那位妇人戳着他的脑门笑道:“哎哟官人你瞧,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大郎居然见了我不吱声。我可告诉你啊,你娘和婶子我可是手帕交,就算你娘没了你也得叫我一声婶子,听到了没?你爹爹一走就是三年,你也别念着他了,好好过日子才是正经的,明白么?”

话音未落,刚刚离开的那位农家汉子忽然转过头,粗声粗气道:“早告诉你了,别叫我官人。”

“哎哎我懂,那是南边儿的称呼。”妇人无谓地笑笑,又笑眯眯地摸摸高肃的头,和蔼道,“今天是你七岁生辰,恐怕你连自己生辰都不记得了罢?唉,天可怜见的。”

农家汉子扛着锄头走了,那位妇人拍拍他的头,也走了。

高肃站在原地,半晌回不过神来。

从那位妇人的话中得知,“他”的母亲已经故去,父亲离去三年未归。“他”家里总共只有两亩坏田。所谓坏田,多半便是指不能耕作的田地。而最最令他感到震惊的,是那位妇人的口音……

那位妇人的口音,不属于从前听到过的任何一种,但是他又偏偏能听懂。

“烦请留步。”高肃忽然开口,用一种连自己也不习惯的语调问道,“敢问婶子,距离这里最近的市集是哪一处?我昨晚捕了些鱼,想拿到城里去卖。”

妇人停下了脚步。

“哎哎,大郎了不得诶。”她转过身,用一种惊奇的语气问道,“你说你捕了鱼儿要拿去卖?了不得,真真是了不得。可是大郎啊,这市集呢是三日才赶一回,距离这里最近的市集啊,也要走上二十多里地呢。昨儿乡里才赶过一回集,你今日想去啊,怕是不成啰。”

她一面说,一面惋惜地摇头,隐隐还有些欣慰之意。

“唔……”高肃微一皱眉,却不说话了。

那位妇人见到他皱眉,忍不住又劝道:“别拧着啦,你可比你爹爹强多了,起码还晓得自己吃饭穿衣,还晓得自己捕鱼,你爹爹他,哎哟,他跑到军营里舞刀弄枪去了。你说你爹爹啊,他又不是要去服徭役,又不是因罪刺配,他好端端的跑去当什么赤佬哟,现在生死未卜下落未明的,作孽哎。”

妇人哎了两声,连连摇头,一副惋惜的模样。

高肃面色微微一变,但碍于眼前事态未明,便耐着性子问道:“我爹爹是从军了么?”

妇人点头道:“是的哟,从军,哎哟他没事去从什么军哟,从军是要在脸上刺字的,”她指指自己的面颊,“十里八乡都要看不起的哟。古往今来除了刺配流放,还有哪个好男儿去从军哟……”

“除了刺配流放,还有哪个好男儿去从军”十六个字,如一道晴天霹雳,直直劈在了高肃身上。

妇人仍在絮絮叨叨地说道:“现在大家伙儿都赶着科考,光宗耀祖呢。等我家大郎到了七岁,定要将他送到村头的私塾里念书,还要考乡试,进县学,将来要在金殿上提名的。你问我什么是金殿?唉我也不晓得,总之大家伙儿都这么说,本朝一概重用文人,比前朝可好多啦。本朝要是谁考中了状元,那可是能封将拜相迎娶公主呢……”

高肃愣在当场,眼里不掩震惊之色。

“科考”、“进士”、“状元”……这些稀奇古怪的词汇,他一个都没听过。“前朝没有状元只有进士”云云,更是一头雾水。至于“考中状元便能封将拜相”,文官也能为将么?

如果不是妇人胡说,那便意味着这个世界,与前世大相径庭。

他定了定神,试探着问道:“您听过西汉么?西晋?大齐?”

妇人滔滔不绝的演讲被打断了,但倾诉欲却依然旺盛。她笑眯眯地摸摸他的头,笑道:“哎哟喂你居然还知道西汉、西晋哪,我还是出嫁前听兄长读过书,才模模糊糊地知道一些。西汉早亡啦,西晋也亡啦,都是末代皇帝守不住江山,我哥哥亲自给我讲过的。例如什么隋朝啦、唐朝啦,都是末代皇帝软弱昏庸,唉唉,反正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守不住江山了嘛。”

高肃艰难地说了一个字:“唔。”喉咙有些干燥。

这位妇人知道西汉、知道西晋,还顺畅自如地提到了隋朝和唐朝,那便意味着她没有说谎。虽然高肃知道,朝代更迭不过是常事,但依然感到喉头发紧。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还是兰陵王的时候,与王妃一同在兰陵郡静养,忽然有一天,王妃告诉他:宇文氏灭了大齐,杨坚又灭了大周,定国号“隋”。

先有大齐再有大周,大周之后是为隋,隋朝之后才是唐。

不知现在距离大齐,已有多少年了?五百年,还是一千年?

他抿了抿嘴唇,有些艰难地问道:“您……听过兰陵王么?”

“哎哟,你小子懂的还不少嘛,是你平时上山打柴,听村里的猎户们说的?”妇人惊奇地打量他片刻,又理所当然地点点头,道:“兰陵王自然知道啊,瓦肆里都在唱,我未出嫁前还跟兄长去听过一回呢。那什么什么‘兰陵王破阵曲’,已经流传好几百年了哎……”

——那什么什么《兰陵王破阵曲》,已经流传好几百年了哎。

高肃抿了抿唇,连妇人什么时候离开都不记得。只隐约记得妇人笑眯眯地拍拍他的头,抱着簸箕离开了。他一个人走出院子,沿着河岸慢慢地走,神情有些恍惚。

这里无疑是一座宁静的小村落,稀稀拉拉的只有十来户人家,家家户户都是相互认识的。他沿着河岸走了一小段,便有六七个人笑眯眯地同他打招呼了。

这里和他所经历过的每一个朝代都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是大相径庭。

这里尚文不尚武,连乡村妇人都知道要考科举才能当官,从军是刺配流放。不过换一个角度想,连山村妇人都知道这些俗事,显然这里是一个安稳的太平盛世,极致繁华。

他忽然想看看这里的史书。有些事情,只有在史书里才能看出来。

两天后便是市集,他应该早些做准备,以期探听出更多的东西。

在这个数百年后的世界里,他就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儿,一切都要从头再来。

——————————

两天的闲暇里,高肃跑到后山猎了一头野猪。

野猪在这个世界可以称得上是凶兽,他猎完野猪回来之后,全村人都在兴致勃勃地围观,还有人在指点他应该如何剥皮剔骨,这样才能卖个高价。他一一地谢过了,但因为心里压着事情,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的,无言地做着自己的事情。

赶集的日子很快就到了,山里的汉子们套了一辆牛车,将他和三四个妇人一同送到了乡里。

乡里的市集熙熙攘攘,他很快便用那头野猪换到了两贯钱,又用两贯钱换到了两本薄薄的书。这里的书都是用纸装订成册,字体干净整齐,散发着清新的油墨香气。他略略翻了两页,便看出现在的通行字体是楷书,与簪花小楷有些相似,但要厚重沉稳一些。

重新习惯一种字体并不算难,难的是重新适应一种新生活。

这里没有九品中正制,没有举孝廉,唯一入仕的途径便是科考。这里的书生不喜骈文(尤其是被韩愈骂过之后)、不喜诗赋,反倒喜欢填词作曲。这里的皇帝厚待天下文人,文臣的俸禄和品阶,比同级的武官要高上许多倍。最最重要的是,这里的从军者,无一例外地,都要刺字。

即便是刑律最最苛责的秦朝,也只有罪犯才会黥面刺字。

这里是一个极度繁华的太平盛世,也是一个武官艰难的太平盛世。

这里的都城叫汴梁,这里的国号,叫宋。

☆、73|54

高肃翻完了那两本小册子,又将那两本散发着淡淡油墨清香的书册压到了床底下。

——是的,他已经知道了,这种古怪的物事叫。床。

一片宽厚的长木板被隔空支楞起来,恰到好处地隔挡了潮气;木板上铺着些麦秆、芦苇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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