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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芳菲-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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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管了,你快去,其他的事等回来再说,记住我刚才说的话”胜兰又强调了一句,给了方汶天一块大洋,催促他赶紧去了。

“大姑娘,你是不是,是不是看见当年的土匪了?”一直愣着的李妈突然浑身颤抖起来,她颤巍巍的一把抓住了胜兰,泪水滚滚道:“告诉我,是哪个?是不是害死腊梅的那个畜生?我要去杀了他,我现在就去杀了他,我的腊梅啊……”

“李妈,冷静”胜兰反手抱紧了李妈,咬着牙低声劝慰道:“还不能肯定,我只是觉得看起来像,一切的一切,等汶天回来再说……若真是当年的土匪,血债血偿,这一次绝不会让他再跑掉!”

不一会儿,方汶天就拎着茶壶跑回来了,他匆匆忙忙的,跑的整个额头上都是汗水,喘息着低声回道:“大姑娘,我看的很清楚,那瘦子警察的左手背上,当真有块铜钱大的青色胎记。”

“是吗?”虽然是预料之中的事情,胜兰还是被消息冲击的有些激动,她紧紧的抓住了李妈的臂膀,咬牙问道:“还有呢?”

“那人姓齐,是从隔壁县新调来的警察局治安分队长,是来咱玉阳上任的,恰好路过这里。”方汶天不明白对方和胜兰到底有多大的仇怨,他一边回答,一边有些担忧的看着胜兰,见她面色还算镇定,心中略放松了些,说完后带着歉意道:“就这些了,大姑娘,别的我问不出来。”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打听出对方的身份来历,这已经很不错了,胜兰再次深吸一口气,强行按下心中疯狂骚动的感觉,低声吩咐道:“走吧,咱们先回家,汶天,回去这事和谁都不要提起,尤其是我爷爷。”

“是——”方汶天应了声,立马就扬起了马鞭。

“大姑娘,大姑娘你告诉我,是不是确认了?他到底是哪个,大姑娘,我要报仇……”车子一动,被胜兰劝的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李妈瞬间又狂躁起来,她急的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疯狂的要推开胜兰下车。

“是当年那个护院刘三,我爹就是他杀的,也是他带人抢了咱家……”回忆起那些凄惨的往事,胜兰的泪水终于不受控制的一滴一滴的落了下来,她死死的抱住李妈,哽咽着劝她:“李妈,冷静点,咱们一定要冷静下来,他现在是警察,有枪,咱们不能硬来,这仇是一定要报的,可是得想个稳妥的法子,你放心,咱们已经知道了他现在的身份,他跑不掉。”

血液中有什么东西熊熊的燃烧了起来,胜兰觉得自己整个头脑都被冲的有些发晕,眼底也隐隐涨痛,她终于明白了小说中描写的那种‘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是一种多么悲愤激动的感觉了,原来仇恨是可以让一个人从内到外瞬间爆发的,爆发的似乎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我要报仇我要报仇……她一边劝着李妈,一边竭力的克制着自己,当李妈终于安静了下来后,她疲惫的的闭上眼睛,开始仔细思考报仇的可行性。

报仇的事说着简单,其实还是很困难的那,刘三既然能逃过当年的剿匪行动改头换面当上警察,肯定是个非常狡猾大胆的人,还能当上分队长,那背后定然已经有了张关系网,而王家在政府和军队里没有任何认识的人,自然不可能公然通过告发将他逮捕定罪,要报仇,就只能用不光明的手段暗杀。

可即便没有杀人的经验,胜兰也知道想悄无声息的杀死一个警察而不被人发觉有多难,不管在什么年代里都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这件事她不可能亲自动手也没那本事动手,目前身边也没人有这个本事,她唯一的路子,就是花钱买专业杀手来干。

买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先不说她的钱够不够买凶,就说人选这个大问题,虽说这个年代亡命之徒应该很多,可惜胜兰只是个普通的学生,她的生活交际圈子很窄,根本就不认识什么道上的人,一时半会还真想不起来去哪里能找到这种人?

仇人近在眼前,自己却什么事都做不了,这种感觉让人非常的憋闷,坐在颠簸的马车上,胜兰想来想去,怎么都没个头绪,再加上天热,她烦躁无比,忍不住一脚揣在了车厢板上。疼痛一下子袭来,疼的胜兰缩了脚连连抽气,她这才发觉得自己现在的情绪模样一定很糟糕,再看看身边一直在哭、哭的眼睛都肿了的李妈,她猛然惊觉;不能这个样子回去。

这件事铁定不能让祖父王孝宗知晓,老人家若是知道害死自己儿孙的凶手就好端端的活在县里,恐怕第一件事就是冲过去找对方拼命,这事太刺激神经了,他身体承受不起,在没把握报仇之前回家最好提都别提。

可自己和李妈眼下这个样子回去,王孝宗一问就得露馅。

想到这里胜兰一急,立即就喊道:“汶天,改道,马上回县城去,不回小王庄了。”

“啊——”方汶天很是惊诧:“咱们都快到村口了。”

“那你把车子停下,跑回去和家里说一声,就说我不满意那门亲事,赌气先回县城了,然后别管家里怎么想,赶紧回来赶车回县城。”

这是胜兰情急之下想到的最合适的离家借口,她觉得这个借口虽然会让王孝宗生气,可有江管家在边上劝着,应该不会气着老人家。

“好——”方汶天基本没在小王庄生活过,他对王家大院的一切都很陌生,巴不得赶紧回县城去,闻言立即就将马车停在村口的树荫下,自己跑步回去报信了。

果然,王孝宗听到胜兰赌气回县城的消息时,气的顿时就摔碎了杯盏怒道:“兰丫头这是想气死我呀,竟然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跑回县里去了,真是越大越没规矩了,她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爷爷?明天就派两人去把她从洋学堂给我拉回来,都是读书读野了心,早知道当年我就不该同意她住到桐花巷去……”

“老爷息怒啊,大姑娘也是小孩子脾气”江管家立即劝道:“老爷,您就让她任性几天吧!她肯定是找不出顾家的茬心里憋屈呢,只要她不天天嚷着要退婚,要上学就让她上呗,反正亲都定了,她还能上几年?迟早要回来乖乖嫁人的。”

“老江,就知道你会帮着她劝我,你就纵着她吧,迟早纵出祸害来”王孝宗起的唠叨的几句,心中也明白定亲的事确实有些委屈胜兰了,慢慢泄了气后,他低头沉思了一会,叹口气道:“唉——女大不中留啊,这丫头片子越大心越往外拐,不赶紧把她嫁出去,我这天天连觉都睡不安稳。”

“老爷说的是,不过咱家大姑娘才十六呢,这亲也是刚定下,再怎么着急也得等到明年,要不然顾家还以为咱上赶着嫁他呢,怕是会看轻大姑娘的。”江管家略一思索,继续劝道:“老爷自己心里明白,顾家这样的人家,到底是有点配不上大姑娘,要是顾家再看不起大姑娘,那以后的日子可就难过了。”

“你存心护着她,怎么说都有理由,算了算了,就让她一个人在县城里再逍遥一段时间吧!”王孝宗颇为无奈的挥了挥手,不想再说下去。

胜兰一路匆匆的回了县城后,下车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桐花巷四合院里所有的人都召集起来,简单的开了个会,说了下当年王家发生的事情和凶手刘三的情况,吩咐大家以后要小心行事。

“玉阳是小地方,大家在一个城里生活难免会遇上,我不肯定刘三还能认出当年王家的人,也不肯定他还记不记得这处宅子,不过凡事就怕个万一。他是心狠手辣之人,过去做的恶事毕竟是他的案底,万一他认出咱们来怕咱会坏了他现在的前途,做出什么事都有可能!”胜兰尽量把可能的危险分析出来给大家听,这些话都是她在路上想到的,尽管有些太过小心,不过防患于未然总归不是件坏事。

“尤其是李妈和小邱,你们两个当年都认识刘三,要格外小心,以后出门碰见穿警服的,尽量绕着走。门房大爷要注意些,日后若是有陌生人或警察上门盘问,你就说咱们都是外来的租户,你就是被雇来看房子的,对这房子以前的任何事都不知道。”

“是”门房大爷低了低头若有所思的没有吭声,小邱却捏紧了拳头有些义愤填膺的问道:“大姑娘,那畜生当了警察了,咱们就没办法报仇了吗?”他也亲身经历过当年王家的惨案,自然记忆深刻复仇心强。

一边抱着娃的小邱媳妇见状,立即悄悄拉了下小邱的衣角,不停的向他施眼色。

“办法肯定会有的,但不是现在,现在咱们需要时间去了解他的情况,要把他现在的一切都摸清楚才好下手,好了,大家记住我的话,以后凡事小心为主,遇上那刘三一定要绕着走,千万别打草惊蛇。”

有了孩子的女人自然会顾虑很多,胜兰假装没有看见小邱媳妇的动作,把该说的话都说完后,就让大家各忙各的去了,只悄悄把方汶天留了下来。

经历了顾家湾一行,胜兰觉得,有些事情,她必须和方汶天说清楚了。

正文 第四十八章 表白

“大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和我说”单独和胜兰共处一室,方汶天显得很激动,他的神色既兴奋又紧张,有些局促不安的问道。

“汶天——”胜兰仔细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少年;方汶天正是十八九岁最富朝气的年龄,因常年干活的缘故,他身体长的很壮实,胸膛厚实,宽肩细腰,身形非常的健美。他模样也生得很好,浓眉大眼高鼻梁的,五官虽然不算很精致,不是特别的帅,但衬着被太阳晒的黝黑的皮肤,别有一股阳刚之气。他若是生在好时代,在校园里去篮球场上随便跑两圈,定然就能迷倒一大片小女生吧。

就算不幸生在了这个乱世,又是个孤儿,以他现在的模样性情,胜兰相信也会有女孩子对他暗送秋波的,他应该和同龄人一起品尝爱情的甜蜜,享受初恋的美好,而不应该和自己这个外表年幼,实则年龄一大把的奇葩穿越者在一起。

胜兰承认自己心里早过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她没那个激情,也没那个心境陪着一个毛头小伙子慢慢成长,她不想耽误方汶天,决心要尽早斩断他对她的念想。

这种拒绝的事情说起来容易,可实行起来就比较困难了,胜兰已经忘了自己上辈子在中学时期有没有拒绝过男生,是怎么拒绝的?

因为经验缺乏,胜兰脑子里明明已经把想说的话都想好了,可当两人真正的面对面坐下后,她一看到对方那纯真火热的眼神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对她而言,方汶天和顾玉林有很大的不同,顾玉林只是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她随意怎么打击对方都不会心疼。而方汶天是陪着她一起长大的伙伴,她不想他伤心,她想彻底拒绝他的同时还能维持原来亲如一家人的关系。

可对已经动情的少年来说,让他将情绪恢复到原点着实是个难题,胜兰生怕过犹不及乃至弄巧成拙,以至于将方汶天留下后,她犹豫了好一会,时间浪费了许久,斟酌半天才开口道:“汶天,其实你的心意,嗯,我早知道了,不过——”

“你知道?”方汶天原本是坐着的,听了这话后猛的一下站了起来打断了胜兰的话,他惊的脸颊发红,结结巴巴的道:“大,大姑娘,你,你都知道了,我——”

“咱们是一起在这院子里长大的,你什么样子我不了解?”胜兰尽量平静的、装作若无其事的道:“就你那点心思,只怕这院子里的人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我怎么会不知道。”

“那,那……”被暗恋的女子当面说破心事,方汶天的脸色很快红的似血,他像所有初尝情事的少年人一样,在喜欢的女子面前害羞的连话都说不出话来,看他那窘迫的模样,胜兰心里愈发觉得自己罪过。

多可爱的少年啊!如果时光能倒流回前世十六岁的时候,遇上这样的男生,她一定会羞涩的答应,欢喜的和他谈一场青涩如春花初绽般的恋爱!

只可惜这个世上是没有如果的,她已经是个灵魂苍老的人,配不上这样生气勃勃的少年郎了!胜兰在心底稍稍感叹了一番,看着眼前面红耳赤的少年,无奈的摇摇头,避过他炙热的眸光,继续硬着心肠道:“汶天,实不相瞒,我一直都把你当做家里的亲人一样看待,你在我心中就像兄弟一样,我从没想过你会对我有那样的心思,我觉得我不适合你,你以后一定会遇到比我更好的女孩子的。”

胜兰总是这样,她常常被两世累积的年龄阅历所累,不自觉得就将自己当做了一个中年女子看待,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体其实才十六岁,正是女孩子最甜美动人的如花年纪,当她一本正经的装作很老成的样子对方汶天说这些话时,她根本就想不到,本就生的很美丽的她,加上这样落落大方、毫不忸怩、不像一般女孩子那样羞涩拘谨的神态,反倒更容易吸引心思单纯的少年郎。

十八九岁的男孩子,一般都会喜欢外表美丽,性格坚韧成熟的女子的,方汶天也不例外。

“不——”听了胜兰这话,处于窘迫之中的方汶天猛的抬起了头,他目光火辣辣的直视着她道:“大姑娘,我喜欢你,从好几年前就开始喜欢你了!我不觉得我们不合适。”

经过了顾玉林一事,方汶天眼下对自己信心大涨;对方和他一样一穷二白,只不过人品好些,模样好些,就能获得王家老爷子的同意和胜兰定亲,而自己除了没亲人,读书不多字写的难看些,实在找不到比那顾玉林更差的地方,更何况顾玉林还是个病秧子,自己健康的很。

他在路上的时候就想了一路,觉得以自己的条件,只要再多努力些挣下点身家,等顾家退亲后,诚心向王老爷子求娶胜兰,王老爷子未必会不答应。

只要王老爷子答应了,胜兰是个孝顺姑娘,她不会公然违背老爷子的意思的,更何况自己和她一个院子里生活七八年了,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感情深厚,只要用心,她迟早能接受自己。

此时的他自信满满,早在心底将自己和胜兰的未来生活想象了十七八遍,连将来要生几个娃都想好了,又怎么会被胜兰的一句不合适吓退呢?

方汶天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最黑亮透澈的水晶,在室内并不算明亮的光线下散发着诱人的璀璨光辉,说话的同时他的目光热情而大胆,几乎是一眨不眨的盯着胜兰,看的她心头一阵狂跳,差点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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