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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那个今呀今-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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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岚帝荒淫无度,劳损精体,只得这一子,故太子失踪,无人即位。众臣商决,岚帝之妹,云裳长公主之子霍青澜即位,改年号为华庆。

青帝登基第三日,京都戒严,禁宵。
南淮楼,后院居所。
何亦舞坐在何亦歌屋中,支着下颌看着躺在床上的血人。
“你会武吗?”
床上那人忍着火烧火燎般的巨痛,勉强点头,伤口疼的浑身冷汗淋淋。
看到椅子上的人仍旧不疾不徐的继续问道。
“识文断字吗?“
何亦舞看到那人又点头,开心的拍拍手冲端着水盆的弟弟道:“哟,这一捡,倒是给你捡了个现成的先生,正好,让他就呆在这里养伤顺便给你当个文武师父,你看怎么样?”
“好。”
“嗯?这血莫不是要流干了?”
“他昏死过去了。”
“救得活就救,救不活待会剁了埋到菜园里当肥料。”何亦舞边说边挽起袖子拧干手帕,擦拭那人的伤口,涂上药膏。
边涂边心内自嘲,这创伤药小倌楼里可是应有尽有。

“你叫什么?”
“安庆”

作者有话要说:人都说卡文的话就码点番外中和一下,这话着实不假,在这么脑补下去,啧啧,相爱相杀什么的,才够味啊~~
ps:余下的补分,大家可以自行想象,反正往虐的方面扩展就是了……(荡漾的滚下去)



28、Chapter 27


第二十七章
或许是因为最近何亦歌身边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的缘故,班里几个爱挑事的主儿也消停多了。特别是邹明和赵洋,现在总想着把何亦歌拉入到他们一伙,丝毫不介意他打过自己的好兄弟周雄以及开学这么久都没给过他面子的事儿。
显然接受了从前被自己欺负的家伙已经变强的事实。
而何亦歌在学校除却学习,向来两耳不闻窗外事,对于小团体没什么兴趣,更何况还是邹明他们的小团体。
虽然何亦歌打架,但外表看起来还是蛮和善没有给人嚣张的感觉,以往对他抱有偏见的同学看到他对学习那么刻苦认真,也都慢慢收起成见,变得和睦友善,再者,外班的姑娘都对他那么中意,没道理本班的人还给人置劲不是。
这天中午,邹明又表示出想请何亦歌一起吃饭,何亦歌接了杯热水,拿出早上准备好的午饭,米饭上面铺着青菜、荷包蛋、回锅肉,闻着香喷喷,诱人食欲。
邹明家里有钱,什么好吃的没吃过,对于何亦歌宁愿吃温地盒饭也不和自己一道出去吃,知道对方是铁了心的要独,拉拢他的心也变得淡很多,只好撇撇嘴带着兄弟们出去,临走时说了句。
“你这样下去一个人,外校的肯定会有人来找你茬的,到时候有你受的。”
何亦歌低着头吃饭,无动于衷。
瞥了眼少年的背,邹明心内冷哼,我整不了你,总有人整得了。

在何亦歌看来,上学是主事,当贴身保镖则是副业。
学校离何亦歌住的地方很远,需要每天穿过大半个城,虽然这样,林岳也没要求何亦歌转到市中心附近离住所近的学校,自从两人住在一起,他就显现出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给予对方最大的空间,说的明白点,就是任他自生自灭。
当然,仅限于白天。
晚上不管出席什么活动都带着他,而林岳现在唯一好奇的是,白天忙于学习,晚上要应付自己到很晚,甚至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而少年却从未出现过疲惫的表情,状态看起来永远满格,眼神清醒到令人吃惊。
何亦歌对于忙碌的生活没说什么,挺好。
虽然上学离得远,但所有人都没见到他迟到过,很忙也还是对贴身保镖这项工作尽职尽责。
简直是励志的标杆,学习的楷模,让那些同样学习到深夜,早上五点钟爬起来的孩子情何以堪。
上次林岳在黑市上对丛辉的无视并没有挑起对方的怒火,无任何动作就可以看出来,而林岳也觉得,对方还不是太没脑子,如果跟炮仗一样一点就着,那就真不好玩了,他对丛辉身后的人更感兴趣点,而青松送过来的资料显示,那人没什么不寻常的地方,只不过是丛老大从前的手下,和丛辉联手助他上位,看来属于智囊级别的人物,依照丛辉一向的行事风格,如果没人劝阻的话,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林岳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或许,再过几天才会有戏可看。
那这几天就先教教那孩子如何用枪罢,看他一直很感兴趣的样子。

王晓旭好不容易放学揪到何亦歌,都几天没见着他了,手刚准备揽住他的脖子,还没来得及出声。
“啪——”
一个利落的过肩摔。
“我操!!呸呸。”王晓旭躺在地上闷哼,说话间,扬起的灰尘瞬间被他吸入口腔里。
何亦歌看到是他,默,最近打架的次数过多,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就像邹明说的,外校听说了何亦歌的事迹,想找茬的是一拨儿接着一拨,没个消停的时候,天天在何亦歌必经的几条路上堵着,随后发现吃不了好果子,也不愿意吞下这口气,屁滚尿流之际还扬言说“你敢打我,明天我叫我兄弟来收拾你,给我等着。”要么就说“小子,你挺有种,梁子结下了,我等着你被人弄死!”
不得不说,这种热血傻逼的年纪,用一句话可以诠释的很到位,宁放三个响屁不堵一口恶气。
且这恶气还是他们自找的,这不是找抽吗?
去找茬时,觉得自己人多,特威风特牛逼,到头来,输了。但打不过也要再次聚集人马继续打,就跟恶性循环一样,反正势必要把你打到为止,不然这脸没法搁。
渐渐的,很多以前自以为很狂的人都在何亦歌这里吃瘪,以至于何亦歌的“仇家”也越来越多。
这直接导致了新手们以打败何亦歌为目标,一时之间,不懂什么是低调和高调的何亦歌,名声传遍附近所有大大小小的学校,没见过他的更是把他形容的跟个妖怪似的,什么肥头大耳但身手灵活,一巴掌能把人拍晕咯……,谁谁都被他整进医院了,连医药费都不给人赔,群众们总结出,丫就是一长得难看、好勇斗狠、没道德心的人!
对于层出不穷的圈套和不断下黑手的情况,不怪乎何亦歌会出现这么个条件反射。
他扶起王晓旭:“没事儿吧”
王晓旭揉着胸口:“你说呢?!”
何亦歌看到王晓旭的眼窝很深,像是没睡好的样子。
询问道:“怎么了?”
“哦,你说这啊,最近我爸住院,我陪护,没睡好。”王晓旭的样子很憔悴,整个人看上去也疲累不已。
“阿姨?”
“她白天要摆摊做生意,我爸病有些严重,算了,不说我了,最近怎么都没见你在家?”
何亦歌看王晓旭不愿意说,没继续追问:“喔,忘记和你说我换了个工作,管吃住,就搬出来了。”
王晓旭拍着何亦歌的肩,很是为他高兴:“真的啊?那太好了!以后你爸都没机会打你了。”
何亦歌点点头。
“你妈的事儿怎么样了?”王晓旭无意间想起来这事,问道。
何亦歌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我陪你一起去看看叔叔吧。”
王晓旭摆摆手:“不用不用,你忙你的吧,你还有工作,等他……等他好了,再去看也不迟嘛。”后半句吱唔了下,说罢搔搔头。
接着道:“不过看到你没事,我也放心了。”
何亦歌看他说完急着要走的样子,掏出口袋里最后的二百块钱塞到王晓旭的手中,态度很强硬,不容他反抗。
王晓旭低着头,看不出什么表情,捏紧了手中的钱,用袖子随意扒拉了下脸,没推辞。
佯装洒脱的说:“谢了兄弟。”转身走了。
何亦歌看着他倔强的背影若有所思。

一路尾随着王晓旭回家弄完晚饭,来到一所医院外。
朝住院部走,然后跟着他走楼梯到四楼。
环境很差,从敞开的门里就可以看到床上的被褥、床单,一切都是暗沉的灰色,地面也不平整,整栋楼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走廊里没有什么人,静悄悄地。
看到王晓旭推开一间病房,何亦歌斜斜地站在门外向里看,看到病床上的男人,有些难以相信。
搬走的前两天还在胡同里遇见这个高大魁梧的男人骑着摩托车从自己旁边笑着路过。
是什么让他在这两周的时间里变得枯瘦如柴,瘦的眼窝都深深地陷下去,头发稀疏,像被妖怪夺走了精魂,只剩下一副无用的躯壳。

在何亦歌的认知中,一个家的顶梁柱倒了,那这个家多半就毁了。
这种情况下,他还惦记着自己。
走之前,何亦歌又看了看里面忙碌地王晓旭,垂下眼眸,匆匆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星期三或者星期四开v,望天,对于一个无存稿裸奔族来说,v当日三更这种事情,想想都令人不安的很呐!俺好想喊救命~OTZ
不准备再追文的妹子可以收藏俺的专栏,下次有新文能第一时间看到哦,嗯嗯,顺便给俺涨个专栏收嘛~
于是,潜了,我去想想存稿的事儿,看来要飙血了= =


29、Chapter 28

“王嫂子,都这么晚了,该收摊了吧。”
何喜兰正在发呆,听到附近的熟人打招呼,忙说。
“这就走的,就走的。”边说边低头把水果往箱子里装。
因为箱子太沉,神色恍惚的何喜兰手没拿稳当,一箱苹果没放到身后的三轮车上,掉在地上,她怔愣的看着骨碌碌四散滚动的苹果,眼泪忽然啪嗒啪嗒的往下掉,无声而隐忍,用手臂抿了抿眼角,蹲在地上捡掉在地上的苹果。用了二三十分钟才把东西全装到车上。
带上粗线的白手套,并不是很结实的身体用力气蹬着一箱水果向巷子里开,背对着余辉,单薄而心酸。
何亦歌站在电线杆旁,听着那两人交谈。
“王大哥身子一向看着结实,没想到得了这么个病。”那人回头看了眼何喜兰离去的背影,摇头叹息。
后者明显很震惊:“王悦来真得的癌症?!”
“你不知道?大院都传遍了,肾癌,晚期,没救了。”
“她们说的时候,我还不信,以为是瞎传的,毕竟那么结实的一个人,根本让人想不到会得癌症。”
“谁说不是呢,王家小子现在天天往医院跑,钱都借遍了,这病就是个无底洞,填不满的。”
两人边走边说,语气感慨惋惜。
林岳今天难得清闲,没出门,呆在住所一整天,确切的说,是呆在房一整天。
从房里出来,倒了杯咖啡,看看时间,9点半。
刚想着,那孩子可是头一次晚回来呢……门无声而开。
林岳端着咖啡站在原地,看到浑身进来的何亦歌,不紧不慢道:“回来了?”
“嗯。”
“扫视了一遍他的全身,意味深长的说:“看来雨下的挺大。”
回答他的是滴滴答答的水滴声,何亦歌脱下鞋,一大片水渍在他脚下蔓延,佣人忙拿着毛巾给何亦歌擦。
何亦歌将连帽衫也脱掉,露出里面的黑色背心,裸。露在外的皮肤,肌理匀称,并没有想象中的精瘦。皮肤之下,好像每一处都蕴含着爆发力,连接着颈脖的地方,线条优美。
林岳眯起眼,并不回避的盯着看。
湿意没那么明显后,何亦歌才踩在地板上,拿着毛巾路过林岳时,礼貌的点点头,向二楼自己的房间去。
“身材不错。”林岳微微弯下腰,凑近何亦歌的耳,微笑着说罢,慢悠悠喝起咖啡。
何亦歌没什么反应。
林岳扭头看着何亦歌的背影思忖,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
何亦歌冲了个澡,换身衣服才下楼,佣人用了几分钟就把饭菜备好,何亦歌对从一个事事都需要自己亲力亲为变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角色并无太多不适,或许是因为不善表达也或许是对这里并没所谓,态度一如既往的平淡。
安静的吃完饭,已近10点,林岳随口吩咐他说。
“今晚没什么事,早些睡吧。”
何亦歌看看坐在沙发上林岳的背影,微不可觉的光芒从眼睛里一闪而过,冲那个背影嗯了声。上楼。
当整个林宅都陷入沉寂与黑夜中时,外面的倾盆大雨也跟着停了,一切安静的仿佛时间都静止不动。
黝黑的房间中,本应早已沉睡在梦中的何亦歌忽然睁开眼。
掀开薄被,脱掉睡衣,换上衣裤,软底的球鞋套在脚上,一气呵成。悄声推开二楼的窗户,探头望望地面,然后没有任何犹豫,也不借助周围缓冲物,跳了下去,落地后顺势向前一滚,双手撑地稳住身形。身影灵活敏捷的向外奔跑。
立在黑色镂空的围栏上,何亦歌回头看看身后的房子,垂眸,快速离开。
站在窗户旁看着那抹身影消失的林岳扔掉手中忽明忽暗的烟,笑意浮现,那是属于狩猎者的笑。
何亦歌离开住宅区,来到长街,路两旁的路灯灼灼的亮着,两三辆车从旁驶过,灯光刺目,溅起地面上的雨水,他的身影不停。
一辆通体漆黑的汽车在他刚出住宅区后就远远的跟在他身后,隐没在前面的几辆车后面,如果不是刻意去注意,绝对不会察觉到。
黑衣少年的身影在夜色中穿梭,车中的青柏咋舌于少年的速度,如豹般迅捷,仿佛能看到他身后的虚影。
当感觉到少年的线路越来越熟悉时,青柏若有所思的冲嘴边的耳麦道:“他好像……是在去地下拳市的路。”语气虽然顿了顿,但十分笃定。
耳机另一头的人不知道在里面说了什么,青柏点了点头,继续跟着。
何亦歌一路未停,终于在上次林岳带他来的那座大厦下驻足,并没有看大门,而是饶过大厦,向侧面的小道走。
小道里漆黑,一眼望不清楚尽头在哪里。
穿过一条蜿蜒的小道,人声沸鼎,喧哗的声音渐渐传进耳中,目之所及都是互相攀谈的人影。
“下注了,下注了,黑鹰对阵霸王!!比赛马上开始!”
“我下五十注!黑鹰!”
“操,什么眼光,那b能赢霸王?”有人嗤笑的对刚刚下注的人说。
“我有预感黑鹰将是本场黑马。”
“靠,sb”对方扬手表示不屑于不信,将一叠折起来的钱朝中间那人扔过去说: “一百注!霸王。”
陆陆续续有人继续下注,场面火爆。
“三十注!霸王。”
何亦歌穿过人群,向那扇标注入口的门走,不时有人向身材瘦小的何亦歌看去,眼中布满探究。
何亦歌压低帽子,进去后,坐电梯到3楼。
灵活如水中的鱼躲避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业余参赛选手报名区外排满了人,何亦歌站在最后,他的身后随后也排起了人,无不是身材魁梧高大,满脸横肉,何亦歌站在里面像极了一根毫无存在感的豆芽菜,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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