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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出版名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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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的很享受,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
他的语调非常标准,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规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听上去,你很憧憬?”
“怎么可能。”她摇头晃脑,嗤之以鼻。

那个下午,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他坐的离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说,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有次男追女了。。。。




、第二章 程氏程牧阳(2)

她并非是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朦朦亮的时候,祭祖已经开始。
南北混在记者人群里,远远跟着沈家一百多人。今天来的媒体,大多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请来的,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许媒体随行拍照,绝不会接受正式采访。

众人从祠堂观摩,一路到内堂奉香,最后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开始论资排辈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个人上前时,都会弯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两个记者,难以挤到最内侧,索性放下相机开始低声八卦。
“现在献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竞选财政部长,没想到他辈分这么低。”
“这种大家族就是这样,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着的位置比他辈分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
……
八卦这种事情,自然有虚有实。
她听得乐呵,也权当作是消遣。

到接近午饭的时间,祭祖终于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内外的媒体人用餐,地点就在老宅,由专门请来的师傅做斋膳。几个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负责媒体和那些地方领导的用餐。

而南北则始终跟在沈家明身侧,由于样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记在了相机里。小小的一张脸孔,眼角微扬,大多时候不喜欢笑。
可偶尔和沈家明说话的时候,总能被逗笑,不知道的还当真是一对璧人。
可若有人真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必然会发现自己错了。
且大错特错。
“来,笑的好看些,”沈家明侧头,笑得很规整,“明天《联合晚报》肯定会有你的照片。”
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图,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个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复合了?”
“名媛?”沈家明下意识揉着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刚鹦鹉啄的几乎掉了肉,现在想起来还是撕心裂肺的疼,“往前数过去三代,就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人了,何来名媛?”

南北唔了声,竖起中指,对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数三代是土匪。”沈家明绷不住,嗤地笑了声,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
“真的?”她假意理了理头发,帮着这位小公子演戏,“这样可以吗?上镜吗?你说那些记者怎么都跟到这里了?”
“可以,完全可以。”
沈家明笑容可掬,揽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东南的方向。

有人走过来。
她神情意外地看着他。好像比前几天看到的时候,更高更瘦了,走路的样子没有任何改变。他们两个看过去的时候,程牧阳面上明显有微笑,难以捕捉。
她以为他会走过来,没想到程牧阳却从假山旁的小路穿过去,很快就走远了。

“你到底是怎么认识他的,”沈家明在回廊边的木质栏杆上坐下来,“云南?川贵?还是藏南?”
“比利时,我在比利时读书的时候认识的。”
沈家明算了算时间:“后来就没见过?”
她默认了。
“大概是两年前,莫斯科的新任副市长上台,大力扶持自己所倚靠的黑帮,让程家的生意缩水不少。当时程家最出名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他堂兄程牧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急功近利,喜欢采用极端手段,想要直接暗杀这个副市长。”
“别人暗杀,你也知道?”
“都是后来知道的。程家之所以能在中俄边境这么多年,就是因为聪明、避世。不论近现代的朝代如何更替,始终游离在国家机器以外,你知道,一旦打破平衡,就是遭受毁灭性的打压。程家毕竟是生意人,又不是乱党,当然不会这么做。”

她听得有滋有味。
中俄边境的事情,总让人觉得是在看欧美的老旧电影。
那里和云南相比,虽都是黑色猖獗,却互不相干,如同两个世界。

在比利时,她的俄罗斯室友也曾抱怨过,自从苏联解体,俄罗斯早已是黑帮的天下。由黑帮控制的经济,已占去国家经济总值的20%,甚至是30%。
这样的土壤上,没有任何政府官员能彻底脱离关系,说起来,真是黑色大国。

“程家为了这件事,有了一次大动荡。后来,他就出现了。”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沈家明笑笑,转开了话题,“我记得你从比利时回来,就不能再出境了。常年在云南住,会不会觉得很没乐趣?”
她摇头:“也不会很无聊,如果你有机会去云南,我带你去看现场版的3D警匪枪战片。”
沈家明肃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
南北递给他个鄙夷眼神。

后来的几天,程牧阳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在她以为,就此不会再见时,沈公却忽然告知她行程有变,要从海路返台。老人家话里有话,并没有说的很明白,只说自己先要留在台州等着捐赠仪式,会有个“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觉上,猜到那个“朋友”或许就是程牧阳。

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
吵闹的只有雨声。

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
一辆接着一辆的梅赛德斯S600 Pullman 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

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
南北把行李交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
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她。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黄色的灯光映衬的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

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
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

“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的很亮。
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
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

“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做好准备。”
“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
“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
四十辆?
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

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应该不太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的太近。”
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
“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
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

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
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几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突破。
她记得这款梅赛德斯S600Pullman Guard的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
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

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
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

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

作者有话要说:通常开头几章,我都会改的比较厉害。。。。




、第三章 程氏程牧阳(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却连挽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程程,程程,不就是那个冯程程。《上海滩》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她记得读书时,特意让人带来国语版电视剧,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扮演黑社会老大。

由于过于梦幻,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用来塑造角色形象。折让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还有程牧阳,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来,正是黎明时,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她诧异看他,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难道他住在这里?
他看见她出来,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过去,在他身侧单人沙发坐下来。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
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
因为说的慢,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
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

“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交待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
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
“想要说什么。”他问她。
“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
“我一直住在这间房,已经习惯了。”
“那我换客房?”
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

程牧阳说完这话,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忽然就伸出一只手。
晃了晃,复又收了回去。
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如果程牧阳不说,她还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来:“在比利时,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刚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这样想着,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也还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声说着,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记性还真不错。”
并非是问句,而是随口的自语。
刚才走出了三两步,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南北回头,他说:“北北,我记性始终不错,这里,”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用两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一直记得你。”

这样的距离,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离得太近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应。沉默了会儿,终于扯起个微笑:“你不觉得,你认识过的我,和我记忆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吗?”
那时候的程牧,也喜欢穿着质地柔软舒适的白衣黑裤,说话总是慢条斯理,有时候心不在焉,有时候又认真的不行,是个行走在大学校园里,在图书馆睡着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机拍照的男孩。
现在这个叫程牧阳的人,却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动,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地。
“……”
“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听一次就会记住。”
程牧阳一字一句重复当年的对话。
她再次哑口无言。
幸好他也只是这么说着,最后还是松开手放她去睡觉。
就在南北关上房门时,露台上睡觉的大男孩悄悄探出头,张望了程牧阳一眼,乐不可支。

依照程牧阳的安排,她和他会在这里住两三天,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结束后,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走到楼下看到两个老阿姨坐在庭院里,低声闲聊着,她礼貌地隔着玻璃点头招呼,其中一个老阿姨打开玻璃门,把她带到庭院里。
另外那个端来了一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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