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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出版名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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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牧阳倒不意外,嗯了声:“他和我说过,他要带走宝宝三年。”
他的手顺着南北的背脊,滑到腿上,轻轻地抚摸。
“你舍得?”南北总觉得,这里边,有什么蹊跷。
他摇头:“不舍得。”
“那你还答应他?”
“他是你哥哥。”
“可宝宝是你女儿。”
“你是他妹妹,”程牧阳说,“我抢走了他的妹妹,而且宝宝喜欢他,胜过我,甚至胜过你这个妈妈。”他说的是事实,可是南北仍旧疑惑,这两个人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她试探问他:“我哥哥答应帮你,就是因为要带走宝宝?”
“不是主要原因,只是附加条件。”
“主要原因是什么?”
程牧阳笑一笑,声音低下来,却并非是回答她的问题:“北北,你没发现这条路线,风景非常好?”南北看了眼窗外,听见他继续说道,“这条从北京通往莫斯科的铁路,车站之间间隔着数千里,只有大片的森林和草原,非常适合安静的看书,或是做一些喜欢做的事情。”
“的确很美。”她随口应付。
“最主要的是,整个行程刚好六日六夜。”
她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原来这个男人,还记得自己在沙特应允了什么。
程牧阳笑而不语,接通内线,吩咐人送来晚餐。
很快有个莫斯科姑娘,端来烈酒美食。
南北在那个姑娘放下托盘时,才随便看了她一眼,却有些愕然。是喀秋莎,在比利时念书时她的室友,那个多年未见的莫斯科姑娘。喀秋莎只是对她龇牙,笑了笑,很快用俄语和程牧阳恭敬地说了句话,退出房间。
南北更加疑惑,回头看程牧阳。
看来她真的需要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关于比利时,关于程牧阳和自己的相识,是否都是他的刻意安排:“她是你的人?”
“不是,”程牧阳搂住她的腰,轻轻捋着她的长发,“她是安全局的人。”
南北躲开他的手,却躲不开他忽然望向自己的目光,像是看着一样等待了太久的东西。
这样的目光,很容易让她妥协。
“这个问题,我以后再问你,”她的声音,不觉低了下来,“告诉我,我哥哥答应帮你,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程牧阳安静地看着她,过了会儿,才突然笑了笑。
“我给他讲了一个故事。是我十四岁时,经历的故事。”
他边说着,吻已经落在她的身体上:“我十四岁那年到过瑞丽畹町,见过你,那时候你很小,笑的时候眼角微微扬起来,漂亮极了。”她讶然看他,程牧阳笑了笑:“意外吗?从我第一次看到你开始,我这里,”他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的位置,“根本就不会有其它的存在。”
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他并不着急。这么长的故事,他需要慢慢地讲给她听:
他,程牧阳,是如何欠了她一条命。
而又是如何,贪得无厌的,要了她一生一世。
—— 全文完 ——
作者有话要说:呼气,又一篇完结。
惯例,结尾废话:
这真是一篇没有原型的文,完毕,噗。如果说真的有什么灵感起源的话,就是那个俄罗斯的战争之王,他亲自投资拍了战争之王,讲述自己的生平,从而引起了我的兴趣。(主要是凯奇大叔太帅了)
余下的话不说了,我大爱这篇文,这也是我写的最耗心血的文。
列出几个问题说明。
1。 网络连载结束,内容完整,正文已完结。
2。 或有一些番外,送给纸书,同时纸书应该会有些微调。
3。 系列文:一生一世会有四本系列文,风格都相差很大,欢迎继续支持。。
ps:新文是《一生一世,美人骨》。
好吧,喔终于开始周生辰的故事了,希望下一本比这本,更好看。
:。jjwxc。onebook。php?novelid=1650977


、番外 Here with me

在夜晚乘坐火车,总有种不真实感。
南北耳边是列车行驶过轨道的铿锵节奏;靠在车厢的墙壁上;能感觉到轻微的震颤。节奏,全部都是有规律的节奏;声音、触感;都能让人想起过去的许多片段。
“我想起,我第一次坐火车。”她用手臂挽住被子,脸贴在上边,看坐在窗边的程牧阳。而他就这么穿着简单妥帖的休闲衣裤,脚踩白色的拖鞋,坐在那里,翻看着手里的报纸。
手边;有一壶茶。
像极了千岛湖畔的某个清晨;他和她尚未开始的时候。
“很特别?”
“还好,”南北声音低下来,“那列车特别破,坐上去感觉身子都是颠簸的,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坐这不舒服的车,总是哭。诶?你别笑,你知道我那时候只有几岁大小,第一次吃苦,真的是只知道哭。”
“后来呢?”
“后来?我记得我坐了一夜,哥哥抱着我一夜,低声哄我。天亮了,车停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哥哥就把我放在车站破房子后,找了绳子绑着我的手脚,还堵住我的嘴巴,然后找了几块破的布和席子,盖著我,就这么绑了我一天。”
程牧阳蹙眉,看她。
她倒是怡然自得,丝毫没有不适的回忆感。
“当时我恨死南淮了,白天那么晒,特别不舒服,还有很多的虫子,我就觉得我特别恨我哥哥,我觉得他想害死我。”
“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南北低笑了声,仰面躺在床上,“他回来,带我走,给我吃喝。然后继续找个地方这么绑着我,不让我动和出声,消失几个小时,有时候是一天一夜,然后再回来带我走。直到我长大了,不哭闹了,知道他是为了引开追杀我们的人,我才不恨他。”她沉默下来。
只有南淮知道,小时候她恨他,恨的多激烈。
咬的他手臂伤痕累累。那时候真的是小,不懂事。
“你第一次坐火车,是什么时候,程牧阳?”
“十四岁,”他放下报纸,躺到她身边,把她身子勾到怀里,“那时候我第一次去东南亚,没想到有那么热的地方,到处都是蚊虫,人都晒的特别黑。你知道在莫斯科,美女如云,肤白赛雪。”
南北惊讶看他:“你去过东南亚?”
“是,而且,”程牧阳看她那双黑的发亮的眼睛,说,“我到过缅甸。”
“十四岁?”
“十四岁。”
“你去那里做什么?”时间倒退十五年,那里并不太平。
“去看看,完全以佛教为信仰的国度。”
南北嗤地笑了:“真是命不同,那时候我在缅甸逃命,你却去观赏风光?”
“起初是,后来——”他的声音打着弯儿,有些蚀人骨血的诱惑,“后来,我就遇到了一场灾难,我被绑架了。”
“绑架?”
“嘘——让我说下去。”
他抵在她耳边说:“我很聪明,趁机鼓动几个缅甸的女孩子,和我一起逃走,路上她们一个个不是被捉走,就是被击毙了。后来,我在一个树林里走投无路,耳边都是枪声,听不懂的吼叫声,我以为我肯定要死了。”
南北听得屏息,仿佛眼见。
“我求佛祖,你知道我家里人信佛,所以我也信,但是佛祖没有出现。后来我就祷告上帝,如果上帝愿意伸手救我,我就会信奉上帝到死,但是没用。”
他的手指,抚上她的脸:“那时候我能感觉,爬到树上被击毙的女孩子,落下来时,有血溅在我这里。我不敢动,趴在草丛里,万念俱灰。”
“后来呢?”
她轻轻呼出口气。
“后来,我被救了,先是有人放冷枪,一个个杀掉了那一队四五个缅甸人,”程牧阳的声音带着笑,轻声告诉她,“我看到一个男孩子,甚至还没有我大的样子,提着枪走出来,身后跟着一个小美女。”
南北蓦然睁大眼睛。
“那个女孩子说,哥哥你不要搜了。我想女孩子知道,如果找到任何人,她哥哥都不会留下活口,所以那个女孩子心软了。”
“程牧阳——”
“让我说完,”他打断她,“一个有信仰的人,对自己所信奉的东西,是有十二分虔诚的。在我最绝望的时候,出现的不是佛祖,不是上帝,是那个女孩子。”
她不敢相信。
在那灾难的几年,她曾和他遇到过。
南北想要爬起来,仔细问他。
可是却被他先一步用手臂禁锢住:“不要急着问问题,我们先做些正经事。”
“小流氓。”她喃喃着,胸口却剧烈跳动着。
“流氓?”他笑,“我可是很有向善的,我给你念心经听。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南北被他纠缠的笑起来,从他身体下滑出去,想要逃开,可惜她技不如人,被他生生又拽回来。
如此折腾,口中的心经竟没断过。
一字一句,如同情话。
只是最后用舌尖挑开她唇舌时,再顾不及这些。
菩萨依般若波罗蜜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离一切颠倒梦想苦恼,究竟涅槃。究竟涅槃?
何曾心无挂碍,这尘世便是一场颠倒梦想。
他再想不起接下来的字句。
眼前,只有那一双漆黑的眼眸。
为她,他甘愿。
一生多情损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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