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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极限-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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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咄!我这天雷刚才已经放出去了,只是你这凡人目不能见,没料到你命数中还有几分克制天雷的妖孽能量,竟能抵挡住我的天雷!不过你不要得意,待我请祖师爷下凡来降你!吁……急急如律令……东边的祖师爷,快快下来……”
那道士听到“公安局”三字后忽然慌了,天雷也不引了,旅行袋和被称为千年灵宝的签筒也不要了,说话也前言不搭后语了。他左手的中指和拇指捏着法决,右手提着桃木剑,踩着似是而非的九宫八卦步在场内来回狂奔了一阵,然后就径直往东边跑去,跑得比兔子还快。
刚才人群散开后,围着的人群总算让出了几个空档,而东边的空档便是最大的。
围观群众还正沉浸在道士能引来天雷的震憾中,也没谁敢拦这提着剑乱挥狂舞的道士,满心要看他怎么引来祖师爷下凡。
“站住!”
但就在道士奔出人群的空档时,一个警察忽然出现了,一支乌黑发亮的手枪笃定地指着正提剑乱舞的道士。
这警察自然就是听到动静而赶下楼来的吕恒。
“误会,误会!这都是一场误会……”
见了吕恒身上的警服和这支手枪,道士的气顿时泄了,赶紧停下了脚步,脸上露出了狼狈至极的苦笑,连声解释道。
“道士,快隐身啊!”
“喂,再不叫狗出来就迟了!”
那几个传奇骨灰玩家胆子也大,见了拿枪的警察不但没被吓跑,还给道士出起馊主意来。
道士再度满头黑线。
“警察办案,闲杂人等散开,小心枪走火!”吕恒一句话就轰散了围观群众,然后开始细细审问那道士。
在枪杆子的威胁下,道士乖乖地坦白从宽,他从旅行袋里掏出了身份证和道士证,供警察同志仔细审查,并将前因后果都说了一遍。
原来他叫何步尘,还真是个道士,今年17岁,因初中时看仙侠小说看得太多,痴迷于修仙之术,几年前便去一个道观当了个小道士。但他的师父本身也没有什么道术,何步尘修炼了几年,一直没有什么成果,只学到一些算命卜卦之术的皮毛本领。
何步尘年龄稍大后也开始清醒过来,觉得现在修仙修道都是扯淡,这辈子必定成仙无望,加上道观远不如寺庙香火旺盛,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他心灰意懒之下,便开始周游各地,帮人算卦赚钱,好歹也胜过去做民工。
在某前辈高人的指点下,何步尘弄到了几根有类似打火机功能的特制“桃木剑”,可以用来举剑喷火,同时利用仓鼠来故弄玄虚、设下骗局。他屡试屡灵,遇到的“大贵人”虽然不太多,但一旦入套,便往往很相信他,把身上的钱都送给他当“天机费”。所以何步尘便一直用这种方法钓鱼,从不主动与路人攀谈,坐等路人上钩,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只是他没想到,今天居然栽在了范飞手里。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红尘。
何步尘前一阵摆摊时得到一个富人的青睐,邀请他去怡香园小区帮自己瘫痪在床的父亲看命相,并给了他一笔酬金。何步尘看完相回家时,无意间在小区一处草坪上发现了一直跟在他身后奔跑的红尘,顿时心念一动。
何步尘养的一只仓鼠前不久忽然病死了,签筒中正好缺一只,于是他便从旅行袋中取出一个装有一只仓鼠的签筒托在手上,大摇大摆地出了小区,而红尘也果然跟了出去。
出了小区后,何步尘便把签筒放在转角处的地上,然后躲在一旁的角落里。
签筒里是一只公的“老公公”,和“白婆婆”的母鼠红尘同属于罗伯罗夫斯基小仓鼠,因此红尘闻出了同类的气味,才喜出望外地跟在了何步尘身后。不出何步尘所料,他一躲起来,正在发情期的红尘便忘记了危险,竟然高高地跳了起来,落入了签筒中,和“老公公”谈情说爱起来。而当它们情正浓时,目睹了红尘奇特跳跃能力的何步尘便悄悄用衣服堵住了签筒盖子,然后如获珍宝般地捧回租住的旅店中。
红尘不甘心束手就擒,在何步尘在旅店里抓它时,它愤怒地咬了何步尘一口,何步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降服,让它当了阶下囚。从此之后,何步尘每次抓红尘,都只掀开一点小口,然后伸一根小铁钳进去钳住它,省得再被它咬着……
红尘被囚,又被迫与“老公公”分开,因此极为愤怒,始终不肯吃东西,而且它的牙很利,几次差点把铁丝做的跑轮给咬开,于是何步尘就用细麻绳绑住了它的嘴巴,又给它换了个表面光滑的塑料跑轮,让它无处下口下爪,准备好好饿红尘几天,等它彻底被训服后,再把它嘴上的麻绳解掉。
不过为了训练好红尘帮自己赚钱,何步尘也妥协了一下,每晚收摊后,都会将“老公公”扔进红尘的笼子,让它们恩爱几分钟……这么一来,聪明的红尘也就听了他的话,只要听到那声“吁”字,就会使劲奔跑,把那只签顶出来,让何步尘可以重新看到“三签齐飞腾”的戏剧效果。
“她”忍辱负重,在黑暗的签筒中夜夜奔跑,所求无非是那几分钟的相见而已……谁说动物没有感情?
何步尘本来是不肯说出这番实情的,只说红尘是自己从武昭县宠物市场上买来的,只是悲剧的是他并不知道武昭县的宠物市场在哪个角落,听惯了谎言的老警察吕恒和有些小心机的范飞连连追问,不久便得到了真相。
“警官先生,这只是一只老鼠而已,值不了几块钱,我这可够不上犯罪,最多就是违法而已,我认罚还不行吗?”何步尘最后苦笑道。
吕恒也觉得很有道理,于是罚了他五百块,把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自然没开收据。
何步尘交完罚款后,快手快脚地收拾好东西,如释重负地大步离开。
红尘却忽然急了,在范飞手心里使劲乱钻着。
范飞忽然想起了何步尘刚说过的那个故事,赶紧跑了几步追上去,叫道:“何步尘,把你那只‘老公公’卖给我,价钱好商量,怎么样?”
“做梦!我死也不会卖!”
何步尘扭头瞪了范飞一眼,又低声冷笑道:“今天我认栽了,不过你可别撞我师父手里,否则……嘿嘿!”
“那你就尽管叫你的牛鼻子老道师父出来吧,我奉陪到底!”见了何步尘这副嘴脸,范飞知道给红尘配对的事指定没戏,也不再勉强,只淡淡地一笑。
“我师父可不是什么牛鼻子,他是一个得道高僧!等你遇到他那天,你就知道他的厉害了,管教你知道什么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何步尘冷笑一声,扔下一句莫名其妙的狠话,然后扬长而去。
“道士的师父是和尚?”范飞愣了半晌,然后挠了挠头,苦笑道,“靠,又在忽悠了。”
…………………………………………
(书友“香蕉叔叔”提供的道士龙套“何步尘”出场。)




第六十六章  圆圆的硬东西
“喂,你还不解开它嘴巴上的绳子,赶紧给它喂点东西?几天没吃东西了,会饿死的!”这时吕恒走了过来,从钥匙串上掏出一把小剪刀,从范飞手里接过红尘,把它嘴上的细麻绳小心地剪断了,同时尽量小心地不剪断它的胡须。
“饿不死的。”范飞笑道,“仓鼠的两颊都有颊囊,从臼齿侧延伸到肩部,可以用来临时储存食物,或者搬运食物回洞储藏,所以才叫做仓鼠,又叫做腮鼠、搬仓鼠,它们平时都会留点东西在颊囊里,以备饥荒,所以几天不给它东西吃,它也肯定饿不死。”
这些知识都是那天用手机上网时看来的,范飞的记忆力格外好,又是用心去记忆,因此记得很牢。
“哦?有这种事?我家那几个小兔崽子也养过一只仓鼠,但没听他们说过这事啊……”吕恒听后大感兴趣,当即用右手在红尘的嘴巴两边轻轻地捏了捏,点头道,“嗯,果然好象藏了点食物,可能是玉米?也可能……嗯?”
说到这里,吕恒的脸色忽然凝重起来,又继续仔细地捏了捏红尘的颊囊,惊道:“这里面有个圆圆的硬东西!”
“啊?”范飞刚才一直将精力放在和何步尘斗智斗勇之上,也没去摸红尘的颊囊,听了吕恒这话,当即疑惑地凑了过来,问道,“圆圆的硬东西?”
吕恒没有吭声,左手忽然加劲,使劲地捏开了红尘的嘴,右手再在颊囊里捏动了几下,范飞便看见一个黄灿灿而又亮闪闪的东西从红尘的嘴里冒了出来。
那居然是一枚黄金钻戒!
黄灿灿的指环外端,镶嵌着一颗棱角分明、个头较大的钻石,在路灯下散出着灿烂的光芒,一看就价值不菲,绝非那种低档钻戒可比。范飞没事时也在步步高商场看过几枚五位数以上的钻戒,但比起这一枚来都要黯然失色。
看到这枚黄金钻戒后,吕恒和范飞都是大吃一惊,同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红尘看起来很聪明,在范飞叫出它的名字,又叫出“的儿嘟”的专用训练语言时,它便知道是救自己的人来了,并配合地来了个后滚翻。之后范飞果然救了它,而它也就把范飞当成了救命恩人,一直老老实实地躲在范飞的手心里。而吕恒帮它剪掉绑住嘴巴的细麻绳时,它也一直很温顺地配合着。
但当吕恒去掏它嘴里的东西时,一直很老实的红尘却忽然剧烈地挣扎起来,四肢拼命地动着,试图挣开来。但吕恒早防到了它这一招,用左手握住了它的整个身子,只留了个头部在外面,它也就不能像抓伤何步尘的脸那样划伤吕恒的手。
范飞开始还以为它是不肯吐出嘴里的食物,也就没去阻止吕恒的动作,直到这枚黄金钻戒突兀地显现出来,范飞才大吃一惊,心中暗叫不妙。
而在红尘张嘴吐出这枚钻戒时,那股强烈的黄金味道同时直直地冲入范飞的鼻子里,让他瞬间想起了一些以往没太注意的细节,也忽然明白了一些事情。
许逸凡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为什么会对一只才养了几个月的小仓鼠感情如此深厚,甚至超过了对自己孙女的关爱?而在红尘失踪后,许逸凡宁愿绝食也要把它找回来,甚至还许诺给范飞五万元报酬,这件事本身就透着古怪。只是喜爱宠物胜过亲人的老头老太太也有不少,范飞当时也没有去深想,或者说没有想明白。
而此刻看到这枚钻戒,他便想起了在许静家中探查时,那股遗留下来的仓鼠味道中始终夹杂着一股极淡的黄金味。当时他还以为这只仓鼠是像许静所说的那样,经过了一些生化变异,所以皮毛上带着这种味道。而现在看来,那股黄金味道肯定就是这枚黄金钻戒留下的。也就是说,红尘在失踪前,嘴里就一直藏着这枚黄金钻戒了!
范飞又忽然想起了“九爷”这个称号。
在范飞初遇到丁易时,许逸凡正和丁易在一起,并露出对丁易很敬畏的拘谨模样,连长椅都只坐半边。但丁易对许逸凡的态度却有些奇怪,以他那样的强者,肯耐心倾听一个老头无休止的牢骚,这本身就不寻常。而且当许逸凡怀疑丁易的手下在帮他找红尘时偷了他的钱包,丁易也没发怒,反而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了一句,要把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人”的手脚给送到许逸凡府上来,而且当时丁易的表情一直是苦笑着,这又说明什么?
加上丁易偶然叫出的那一声“九爷”,就说明丁易其实在内心里比较尊重许逸凡,不敢轻易得罪他。而许逸凡作出的那番对丁易的敬畏相,或许是他对丁易的故意调侃,又或许是做给外人看的……
连丁易这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主都敬畏的九爷,真会是个普通人吗?
范飞当时在听到那声“九爷”后,也再次留心地观察了一下许逸凡,发现他的右手食指已齐根断去,所以他只有九根手指。
当时范飞就联想到,九爷的称号,恐怕就是因为这九根手指而来……
只是范飞当时一门心思放在丁诗晨和追债上,也就没有多想。而此刻,他忽然想到,在武昭县,从古至今对付小偷的狠办法就是剁手,有的剁手掌,有的剁手指……而其中剁手指的方式往往是剁食指或中指,因为小偷夹钱包时一般是用食、中二指,一旦少了其中一指,想再探囊取物就不太可能了,这贼的身手也就基本废了。
这么推算起来,许逸凡恐怕以前就是个贼!而且他肯定不是个小贼,估计是个贼王或者神偷,总之不会干净。
还有,许逸凡还在向范飞许诺那五万元报酬时,曾骄傲地说过一句话,说他纵横江湖几十年,这点存货还是有的……当时范飞以为许老爷子是在开玩笑,而现在,他几乎可以断定,许逸凡曾做过很多年的贼王,直到一次失手后,被人剁去手指,这才郁闷地收山。
只是俗话说得好,一日是贼,终身是贼。虽然许逸凡有不少积蓄,但他仍然手痒,于是在得到红尘这个奇特的小东西后,便刻意训练它去偷别人家的珠宝。毕竟红尘身形小,动作又敏捷,从排风扇、门缝、空调管道、下水道之类的缝隙中钻进去、溜出来都是很容易的事情,偷点珠宝实在是小菜一碟……
红尘在偷到这个黄金钻戒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道士何步尘,被何步尘捕获。而红尘嘴里既然有这个钻戒,就不肯开口吃东西……这是一种可能性,而且正确率估计很高。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即这个钻戒是红尘偷偷从许逸凡的宝库中衔出来的,然后被道士逮住。而许逸凡一旦发现赃物丢失,便害怕事情败露,所以一定要找回红尘,说“活要见鼠,死要见尸”,甚至不惜找丁易帮忙,并以绝食相逼许静、以五万报酬相诱范飞……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许逸凡都脱离不了干系,也脱不了这个贼王的嫌疑。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该怎么办?
现在一旦说出这只仓鼠是许逸凡养的,吕恒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肯定会怀疑是许逸凡利用红尘去盗窃别人的珠宝,毕竟在名侦探小说中,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比如用鹦鹉之类的宠物去偷别人家的财物……
而这样一来,红尘肯定会被吕恒作为“作案工具”控制起来,自己那五万块就得不到了,而许逸凡也会倒大霉,肯定得抄家坐牢,甚至坐牢至死!
至于许静……她好歹是自己的同班同学,还是丁诗晨的闺蜜,自己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她家倒大霉吗?
更何况,这只小仓鼠还值得五万报酬,甚至更多,只要范飞能抓住合适的时机开价!
范飞本能地觉得,自己应该把红尘交还给许逸凡,并从他那拿到五万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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