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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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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这种读书人和女鬼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更是大家的最爱。

更有人在听这个故事的时候长叹:这个吴节实在是太不解风情了,女鬼来勾你,你先应酬着好了。糖衣吃掉,炮弹还回去。先默那个00,然后在揭穿她的真身不迟。一上来就喊打喊杀,不人道,也不鬼道。

“读书人只要读得几年圣贤书,胸中自然就有了浩然之气,有了神通。那女鬼吹起了阴风,但吴节却是不惧,大喝一声‘呔!”手中的书本一挥,就有十几个金色大字显在半空,将那女鬼打翻在地。”

“那十几个金色大字正是‘人之初’性本善,行相近,习相远……”

就有听众不依了:“你胡扯什么,这不是《三字经》吗,又不是《金刚经》和《道德经》怎么会如此厉害?”

说书先生一时口快,说漏了嘴,有些不好意思,一咬牙,接着道:“女鬼倒地之后,不住求饶。按说,吴节应该直接将她打个永世不得超生的。可见她可怜,吴节心中一动‘你且起来’依旧化作美人,衣服地不要穿。”

“好!”众听客听到这节,同时大声叫好:“好男儿,降妖除魔,正该如此!”

唐小姐听他们说得不堪,忍不住唾了一口。

连老三大怒:“这人可恶,如此诽谤老爷,我去揪他下来,饱打一顿。”

唐小姐大惊:“不可!”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有人喊:“状元公的车马过来了!”

(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三章 点滴

茶馆里的众人听到这一声喊,都蜂拥而出,欲一睹状元公的风采。蛾子和唐小姐也是满脸惊喜,连老三忙带着两个小子排开闲杂人等,护着三女出了门,找到个最靠近驰道的位置看过去。

就见到远处来了好大一群队伍,都是吹吹打打,批红挂彩。

前头上长长的仪仗队,然后就是花车,再接着才是吴节与榜眼和探花。

三人都挂着红,坐在马上不住朝两边观众拱手。

一阵接一阵喝彩从百姓口中响起:“好一个状元郎,想不到如此年轻!”

“是啊,往常的状元公都是四五十岁,甚至还有头发花白的老头,相今年这样年轻俊俏的,还是第一次碰到。”

“状元吗,就得年轻,所谓人要得意须少年。”有书生模样的人摇头晃脑感叹,眼神中全是羡慕嫉妒。

“黄兄,听说这个吴士贞是连中三元得的状元,国朝以来只怕是第一个。”

“什么连中三元,是连中六元。”黄生大声感叹:“我已访得明白,吴节从县试到殿试,期期都是头名。”

“啊,如果这样,只怕不但是国朝,在史上也是第一个这可是要记载进史中的!”听到这话的人惊得跳起来。

“最难得的是,他这连中六元是在两年只内。从一参考,就没停过,就这么一路考了上来”

“好厉害,这才是宗师级的人物啊!”

同普通百姓纯粹看热闹不同,书生们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方面,越加地感觉到吴节的厉害之处,既惊且敬。

听到旁边书生们的议论,唐小姐和蛾子相互捏着小心,都感觉到对方手心里的汗水。又对视一眼,就看到彼此眼神里全是骄傲和欣慰。

而后面的唐夫人看到两女神情却显得有些阴郁,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队伍渐渐地近了,二女看得明白,吴节正坐在高大的白马上,一脸的春风,不住微笑着朝两边点头。这时,一道阳光照射在他的脸上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好象是没朦上了一层耀眼的光彩。

在这一刻,他就是万千人目光的焦点。至于身后的榜眼和探花,已经变成了一种纯粹的陪衬。

这也可以理解,多年之后,大家只会记得嘉靖四十年的状元是吴节。而榜眼和探花姓甚名谁又有谁能想起呢?

“好英俊的状元公啊!”也不知道是那个女子喊了一声,然后将手中的花儿扔了过去这下,所有的人都疯狂了也如同着了魔一样。

无论手中有什么物件,都下意识地朝前扔。

有手绢,有鲜花,有绣花鞋,也有铜钱和银子。

马上的吴节显然是吃了一惊,忙探出双手去档。可即便如此,身上还是中了几个胭脂盒,鲜花艳丽地好几点如同盛开的梅花。

也合该着今科的探花郎倒霉也不知道是哪个促狭鬼扔得实在太准,一锭五两的银子扔过去,正中他的眼角。

探花本是满面皱纹的小老头子完全没有传说中的小李探花的风流儒雅,早被这混乱的场面惊得瑟瑟发抖。突然中了这一锭银子,眼角立即冒出血来,“哎哟!”一声从马上载倒在地。

游行队伍立即停了下来,顿时一片大乱。

衙役们大惊奇,使劲地提着棍子朝两边抽去。

就连吴节的马儿也惊得东倒西歪,只得使劲抓着缰绳不敢撒手。

吴节上次骑冯保的马,双胯被磨破了皮,对马匹本有些心理阴影。见马要惊,心中略微害怕。

大约是看吴节面上表情不对,蛾子和唐小姐心中担忧,同时大叫:“老爷!”“士贞!”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吴节转头看去,就看到了唐小姐和大着肚子的蛾子。

因为蛾子有身孕,连老三张开双臂,死命地挡着其他人,在蛾子和唐小姐母女身边拦出一片空地。因为人实在太多,连老三大张着装眼,身上的衣服绷得快要炸开了。

也亏得他是一个武道大师级人物,才能将这么多人推开。

吴节没想到能够在这里碰到她们,不禁大为惊奇,有为蛾子肚子里的孩子担心,就猛地跳下马儿,走到她们面前,笑道:“唐夫人,宓儿,蛾子,你们怎么来了?”

蛾子:“妾身不放心。”

唐小姐微笑着说:“今天是士贞的好日子,一生只有一次,怎么能够错过。将来若有人问起妾身士贞中状元时是何等的光景,我也好同人说起。”

“哈哈,来了就好,若没有你们在,这状元公当得也没滋味。”吴节大笑,忍不住一把拉住二女的手。

大庭广众之下被吴节如此亲昵,二女都有些害羞,脸红了,头也低了下去。但吴节身为天下读书人的表率,不顾身份地想世界展示对自己的怜爱,却让她们心中一甜,也深深感动。

吴节如此举动在古代可谓是骇世惊俗,所有人都张大嘴巴安静下来,就连依仗队也停了下来。

须臾,就有人小声议论:“这两个女子究竟是谁?”

“看那大着肚子的女子应该是状元公府中的夫人或者如夫人吧。”

“难说,以状元公的风流性子,那女子说不清楚是从那里冒出来的。”

“那道姑又是谁,出家人啊……”

“这道姑我认识,好象是慈寿寺的唐不二仙子,听说是个有大修为的,我前阵子还去她观你求过签呢……啊,唐仙子怎么同状元公有了私情!”

“这……”弄明白唐小姐身份的人都瞠目结舌。

那个探花眼角的伤口已经包扎好了,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看着吴节不住摇头:“斯文扫地,不堪,不堪!”

听到大家的议论,唐小姐和蛾子都羞得无地自容。

见此情形,吴节皱了一下眉头,低声说:“不用管,也不要怕。”

说完抬起头对众人朗声道:“各位,这二女,唐不二乃是我吴节未来的夫人:怀孕的是蛾子,乃是我吴节的平妻。今天是吴节中榜的好日子,一家人自然要在一起。状元固然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可在吴节心目中,怎么比得上自己的家人。在这样的日子里,自然是要和家人在一起的。”

也无须在隐瞒了,唐小姐同自己在一起,那可是皇帝允许的,老子奉旨私通,谁也管不着。虽然说皇帝不许我娶唐小姐,可嘉靖还有四年好活,等他一死我要娶唐小姐,别人也挡不住。

至于蛾子,古代的小妾身份极低。她跟自己风风雨雨这么一年多,怎么忍心让她处于如此低贱的位置。

是的,平妻是最适合她的。

蛾子:“老爷!”

唐不二:“士贞!”

“走。”说完,就拉着二女朝前缓步走去:“今天吴节就陪你们走完这长长的一段路,我这个状元的荣耀中有你们的一半。”

二女眼圈一红,同时滴下泪来。

于是,三人就这么在众人惊骇的目光中缓缓向前走去。

榜眼却是一个年轻人,却击节叫道:“好,是真冻士真风流。”

“好,好一午风流名士!”

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千百人都同时叫起好来

护送吴节和榜眼、探花的礼部官员也摆了摆头,笑起来,吩咐手下:“算了,吴士贞乃魏晋名士风范,就让他在前面先走着。咱们等等,再慢慢跟上去。”

这个时代因为没有唐宋,读书人的文化传承中还带着浓重的魏晋名士的旷达咨肆,这种在真实明朝看起来不能接受的行为,却能被大家所接受,甚至还觉得这就是传说中的士林佳话。

“好!”看着吴节牵着两个女子在驰道上缓步而行,从容淡定得就好象这只是一个平常的日子,楼上的李妃眼中异彩连连:“本色纯人,别人看来他吴士贞乃放浪狂生,可妾身却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君子。有担待,有坚持,不辜负。”

裕王也连连赞叹:“真名士也,在以前爱妃不断在本王面前提起此人。孤还不以然,可今日一见,却只见到其照人光彩,好!”

李妃一笑:“王爷,宗室子弟,五岁就要发蒙,要不,请吴节过来给他当老师?”做为未来的皇位继承人,未来的太孙。按照朝廷制度,满五岁之后,除了有冯保这个大伴照料日常生活,还得请一个老师来教他识字和做人的道理。等到满七岁,就可以开始教读书作文了。

明朝皇家对王府极尽监视之为能事,可对太子太孙的教育却非常着紧。

王爷微微有些为难:“孤本属意张居正的,再说,现在说这些还早。”

李妃:“张先生可是王爷身边的人,算是半师,如果让他做王儿的授业之师,辈分有点乱。”

王爷一笑:“再议吧。”

说话间,吴节三人已经去得远了。

却见,他牵着二女,一步一步想前,走得轻松洒脱,就好象是放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一样。

确实,吴节已经对二女的将来已经有安排,并亲口告诉了天下人。此刻,他一身的轻松,对于未来,也没有任何担忧。

我口说我心。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当守住本心,率性而为。

这样,才能活得自在通脱。

到现在,读了一年多圣人之言,吴节总算是想明白了儒家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道理。

(本卷终)(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七十四章 没头鬼

四月十四夜的月亮巳经圆了,将无边无际的银光洒下来。

那一轮月亮被荡漾的江水揉碎了,散开了,江面上,磷光点点。

一条官船大约是赶路急了些,错过了码头,只能停泊在河边。

红色的灯笼挂了起来,照着船头立着的几块牌子,上面写着几个大字“督学使者小“应天学政衙门”。一看这些招牌,只要是读书人,就能知道这是〖中〗央派到应天府邸主持嘉靖四十年院试的考官的官船,而大学政就坐在船里面。

这里是大运河位于扬州的一段,虽然地处内河,但受到长江口那边江水的激荡,船还是轻轻荡漾起来,发出低微的“吱啊”的声响。

船舱里有婴儿大约是被这颠簸惊醒了,发出尖锐的哭声。

船首立着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为首那个男子一身儒衫,大约二十刚出头,眉目疏朗。至于那女子,五官端庄,有为些微微发福,丰腴白暂。

听到孩子的哭声,女子吃了一惊:“老爷,儿子醒了,妾身过去看看。”

这人正是蛾子,而那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就是吴节。

吴节一把握住蛾子的手:“不用管,有乳娘呢,你去了也没用。你啊,就是太娇惯孩子。他是男人,就得放养。依我看来,等断了奶,连乳娘也不需要了,直接交给连老三带,也好长些男子气。”

“交给老是……”蛾子失惊地叫了起来:“老连粗手粗交,儿子多嫩啊!”

“你这就不懂了。”吴节温和地一笑:“生于深宅大院,长于妇人之手,将来能有什么出息。男儿就得穷养,懂得生活的艰苦,将来才会有所成就。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皮。”

“老爷!”蛾子不满地叫了一声:“你说起话来总是一套一套的,生个儿子就这样了,如果妾身生的是女儿,也不知道要被你欺负成什么样子?”

吴节一笑:“如果是女儿,自然要娇生惯养了。所谓儿子穷养,女儿富养。只有富养,才不会被穷小子给骗了去。”

蛾子扑哧一声笑起来:“还有这种古怪的说法,你当初不也是穷小子,怎么就把妾身给骗了?”

吴节哈哈大笑起来,儿子是在去年六月生的,到如今快满一岁了,还没学会走路。这家伙跟他妈一样,生得瘦小看起来身体也不是太好。问题是蛾子生孩子后胖了,这小子却死活也不长肉,让人操心。

吴节虽然表面上是一个二十岁的青年,可灵魂里却是一个快三十的积年老鬼。如今在这个时空有了自己的血脉,心中自然是大大的惊喜。可他也知道,这个时代充满了艰险和风浪。自己固然可以照顾他一生,但生年有限,就算自己再怎么长寿,九十岁出头。子孙的路还得靠他们自己走,也因为如此,吴节从来不娇惯儿子,并给他取了“吴强”这个名字。

一来是让儿子自立自强,二来也算是纪念自己现代社会的生活,这才用了这个极富现代特色的名字。

老实说,这个名字真是俗气,闹得蛾子不开心了很久。

他这次来南方,表面上是主持应天府院试的学政,其实另外领有一道秘旨”……监督胡宗宪对倭寇战事。

据说,前线战事打得很不好,呈焦着状态,让嘉靖非常懊恼。

对倭战事这么多年过去了,千万两白银的军费填了进去,结果两个响动都没听到。

如今,朝廷用了吴节的厘金制,让军队自行在地方征收商税,卸掉了一个大包袱,总算是喘过一口气来。

但军队的势力却进一步膨胀,逐渐有了尾大不掉的迹象。

吴节当初献这个厘金制度,本意是让军队在短期内筹集到足够的钱粮,以便尽快解决掉倭寇之乱。

可万万没想到军队一但尝到了甜头,作战反更不上劲,生怕一旦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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