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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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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心愿,没找到你的人也好。就算找到了,诗会马上开始,以你那幅傻样,也来不及背了。
一想到这里,小环一边走,一边得意地笑了起来。
刚走不了几步,就有一人迎面走来,差点同她撞在一起。
那人正是吴伦,他一把将小环扶住,一副风度偏偏的样子:“原来是小环姑娘,仔细摔着了,你怎么过这里来了,难道是想过来看远近闻名的琵琶圣手彩云姑娘?”
彩云是成都头牌青楼歌**,一手琵琶名震蜀中,估计是唐大老爷花了大价钱请来为一众士子助兴的。
小环一见是吴伦,俏脸微微一红,忙一个万福:“小环冲撞吴公子,还请恕罪。小环得了小姐之命,来寻吴节那大傻子。”
“吴节,你家小姐找他做什么?”吴伦眼睛里不为人知地闪过一丝嫉妒。
整个新津县的人都知道吴伦对唐家小姐有爱慕之心,加上又有才子之名,平日间也常在唐府走动。为人和温润和气,同府中下人们也熟。
“也不做什么,就给他带一样东西。”在吴伦面前,小环也没什么可回避的,扬了扬手中的诗稿。
看着英俊儒雅的吴伦,又想起那猥琐得令人发指的吴节。小环心中突然有一个古怪的念头:都是姓吴的,吴伦公子怎么生得如此风雅可亲,而那大傻却是一脸晦气相,人和人怎么这么大区别呢?我从小跟着小姐,这一辈子都不会与她分开。若大小姐嫁给吴节,我小环岂不是要同那人见人憎的厌物,过……过一辈子。可若是吴伦公子……倒是,倒是……不错……
一念至此,一向大大咧咧的小环心尖儿猛地一颤,浑身燥热,被自己这个念头羞得低下头去,再不敢抬头多看吴伦一眼。
吴伦倒没有留意小环面上异样的表情,他的目光落到她手中的那张稿子上面,心中突然有些不安。索性一伸手接了过去,若无其事地笑问:“是信笺吗?”
“不是,是诗稿。”小环已经羞得彻底失去了思考能力,鬼使神差地回答道。
“诗稿,太好了,久闻唐小姐是我蜀地有名的才女,吴伦也是心向往之。只可惜一直没有看过唐小姐的文稿,如今正好一开眼界。啊……是今天晚上诗会的题目……想不到唐小姐也有如此闲情雅致,也来参加这次比试。不错,不错,当真是字字珠玑,这一阕《临江仙》一出,却将整个成都府的男子都比下去了。你看这句,好,真的好。”
吴伦将稿子摊开,指着上面的句子说道。
“不是,不是的……”小环突然愤怒起来:“是小姐写给那吴大傻子,让他等下照着背诵。我说,我家小姐也是糊涂了。这么替吴大傻子着想,那吴节有什么好,那么侮辱我唐家,小姐却……至于吗,至于吗?”
吴伦一听,心中那股妒意潮水一般往上涌。可他在唐家人面前一直都装出一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样子。此刻也是一脸平静的微笑:“唐小姐毕竟是个女子,不能参加这种文人雅集。或许是想看看自己若是参加,究竟能拿什么名次。见猎心喜,姑且借吴节的手一试。反正那吴节也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
“原来是这样啊!”小环恍然大悟:“小姐还真是,吓了我一大跳,我还以为她想要帮那大傻子的忙呢!”
毕竟是个小姑娘,脑筋有些简单,却是相信了。
不过,她突然又是一脸愁容:“吴公子,既然你刚才说了小姐这首词写得极好,真拿了第一。不,就算是进了前十四,岂不便宜了吴大傻子。一想到他以后就要进唐家书院,我就浑身难受。”
吴伦也是脸色微微一变,还没说话,小环突然又是一拍巴掌,笑了起来:“还好,还好,还是我小环聪明,这个时候才过来。诗会马上就要开始,吴伦傻成那样,肯定是没办法将这篇稿子背熟的。”
吴伦:“小环姑娘真是冰雪聪明,小生佩服。”他一作揖到地,眼珠子却滴溜溜转动,暗道:话虽如此,却也不能不防。吴节虽傻,可最近刚拿了县试第一,或许他的疯病已经好了。再说,一篇《临江仙》也没有几个字,若他真的背熟了,事情就有些麻烦。唐大小姐这阕词写得真是不错,拿第一没任何问题。到时候,他若借此进了书院,同唐家人朝夕相处,又有婚约在身……不成,我得想个法子让那大傻子没看稿的机会。
小环听吴伦恭维,得意地笑了起来。
正要再说什么,却见吴节悠哉游哉地走了过来。
小环一脸厌恶地走上前去,把他拉到一边,然后将稿子塞到他手里:“大小姐给你的。”
“给我,这是什么,没头没脑的。”吴节心中疑惑:难道是情书?不对啊,唐小姐可没见过自己,不存在一见钟情这种事。而且,自己已经彻底把唐家给得罪了,她怎么可能还给自己写情书。信上估计也没什么好话,一通痛骂是少不了的。
“是诗稿,今天晚上比试的题目,小姐不愿意看你出丑,已经帮你作好了。等下背熟了,依葫芦画瓢抄上去罢。“
小环,鄙夷一笑,转身走了。
“让我抄袭?”吴节皱了一下眉头,这个唐宓不是很恨我吗,怎么反想着要帮我吴某人了,这倒是一件怪事。
正要打开。远处,吴伦快步迎了上来,拱手道:“节弟,你怎么才来,诗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刚才看不到你的人,为兄心中好生着急,还好总算将你找到了。走,咱们进去吧。”
正文 第二十九章 抢先
吴伦还是中午时那副兄长模样,表情淡淡的,可语气中却带着一丝不容拒绝的自大。
按照吴节的想法,对这人他是敬谢不敏的,多说一句话都觉得浪费时间。而吴伦也好象也不大愿意搭理自己,可现在却死活要同自己走在一起,这事情却有些怪了。
因为有吴伦在旁边,也没机会看唐小姐那张纸上究竟写着什么。正要将信笺揣进怀中,吴伦将手伸过来,一把拉住他的手,好象很热情似地拉着他就朝花厅中走去。
已经是黄昏时分,初春的天黑得早,花厅中燃起了无数红烛。
酒宴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所有来参加诗会的士子们都坐在花厅之中。说来也怪,大堂里坐了这么多人,又是如此盛事,本该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的。
可所有的士子都没有说话,皆屏息凝视着前方,一脸期待,好象在等着什么。
即便来得迟了,可府中的丫鬟和小子们依旧流水价地将美酒佳肴送上来。
吴节肚子正饿得咕咕乱叫,见此情形,精神大振,便想找个空位置。
吴伦朝黄、姜二生递过去一个眼色,笑道:“二位同窗,你们先前不是说要同我家节弟好好切磋一下诗词吗?如今人已请过来了,还不快些过来亲近。”
二人虽然不明白吴伦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立即上前将吴节拉过去,一左一右将他夹在中间,用嘲讽的目光看着他,隐约有监视的迹象。
半来,花厅里还非常安静的。吴节一来,下面的士子们都小声议论起来。
“这人不就是中午交白卷的那个吴傻子吗,他也有脸再来?”
“是啊,嫌丢人没丢够?”
“或许是舍不得唐府这顿晚饭吧,听人说这个吴大傻子家里穷得很。唐家又是如此富贵,吃不尽的山珍海味,碰到这种机会,他吴大公子自然要大过其瘾。“”
“哈哈。”
下面开始骚动起来。
吴节也懒得理睬,就当其他人是隐形,只提着筷子,优雅地吃着晚餐。至于唐宓帮自己写的词,谁在乎?等下回家再读,看看这个小妞的才情如何。
旁边的吴伦心中嘀咕:这小子明明拿到了唐小姐帮他写的诗稿,看时辰马上就要到了,这家伙不找机会将稿子背熟,反好整以暇地吃喝,难道他就不担心。这小子,好象有些不大对劲,让人觉得不稳当。
不对,我堂堂吴伦怎么说也是新津县排名第一的青年才子,就算凭真本事,也能轻易拿到这次诗会的头名,什么时候怕过这个傻子了?
此次只需紧紧地盯着这小子,让他没有机会看稿,稳拿第一当不在话下。
吴伦喝了一口酒,竭力将心中的不安压制下去。
作为本次诗会的主持人,唐家老爷正陪着文同知和府学教授坐在上首,杨宗之依旧没来。见吴伦进来,唐老爷眼睛一亮,可等目光一落到吴节身上,立即换上一副厌恶的神情。
从花厅后面,琵琶声还是一声声传来,虽不成曲调,却动听异常。
估计是见大家都等得不耐烦了,唐老爷低头问了文同知和教授一句什么,然后笑**地站起来:“大家都等急了吧,今天唐某举办这个诗会,为宗之先生开办书院遴选人才。我成都一府,人文汇萃,古有司马相如锦绣文章,今有杨学士滚滚长江千古绝唱。今天比试的两场,获得前十四名的,自可进我书院读书。”
众人又都安静下来。
唐老爷满意地点点头,笑道:“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先前那一场比诗且不去说。今日晚间这一场的题目大家已经提前知道了,是写一阕《临江仙》,以春、雨扣题。词之一物源于市井小调,本不登大雅之堂。隋之后,各代名手大家皆乐于此道,有无数名篇问世,格调高雅,成为能与诗相抗衡的一大体制。不过,这词还是需要唱出来才有味道。为此,老朽特意从成都请来彩云姑娘。若今日有佳作问世打动彩云姑娘,经她之口传唱,优胜者当名满蜀中。”
“哄!”厅堂里,几百士子都同时抽了一口气,所有人都是神色激昂。
彩云姑娘是什么人,那个是整个成都府最当红的清馆人,往来皆是达官贵人文坛高士,寻常人难得见上一面。如今,只要自己的《临江仙》能够打动彩云姑娘,想不出名都难。
因为题目中午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大家都准备了一个下午,早就已经打好了草稿。有关系密切的士子,甚至还交流切磋了半天。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将手伸进怀中掏出诗稿子,又看了一眼。有的人满意地点头着,有的人则急忙提起笔在上面修改起来。
吴节刚吃了几口菜将腹中饥火压下去,听到这话,心中一动。不觉将唐小姐那份诗稿拿了出来,这个唐小姐有偌大才名,写出来的东西应该不赖,如果真交上去,不知道能拿第几名。
唐小姐是杨慎的侄孙女,家学渊源,从小时候起就得了名师指点,水平应该不差。
不过,才女这种东西水分极大。这时代识字率极低,女子无才便是得。但凡一个女子能看书识字,又能写几句诗,自然有好事者大力吹捧。
今天倒要看看这个女文青水准如何。
咦,唐小姐让我把这篇诗稿抄上去,要帮我扬名,本来我和她从来就没见过面,换成现代女子根本就没有可能。可这是古代,女人一旦订了亲,就会从一而终,矢志不逾。这么说来,这个唐小姐还是非我吴大傻子不嫁了。
呸,我可不是傻子。
封建礼教这种东西真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倒是唐宓这份心让人很是感动。
吴节也没想过要抄这首词,就算要抄,宋词中的绝世名篇多的是,同李清照苏轼他们比起来,唐小姐他还看不上呢!
正要打开稿子看,吴伦又递过去一个眼色,黄、姜二生立即端起酒杯:“吴节老弟,且饮上一杯,我等敬你。”
“没空。”吴节低头看去,的确是一篇上佳美文,韵味悠长,不得不让人暗赞一声。
这唐小姐诗词上的水准不错啊,吴节有些意外。
看到吴节满意的表情,坐在他对面的吴伦面色一变,心叫一声不好。
正文 第三十章 又要交白卷了吗
正当众士子跃跃欲试向要将自己的诗稿交上去时,唐老爷却突然朝身后喝了一声:“彩云姑娘,有请!”
所有人都同时停下了掏诗稿的手,看过去。
只见,从唐老爷身后那扇山水四面画屏之后转过来一个身穿湖蓝色披风,怀抱琵琶的女子。
那女子个头不高,显得非常窈窕,尤其是那腰,细细得盈盈一握,一张脸小巧清秀,看起来像是后世的女中学生,倒不似青楼当红歌**。
正符合明朝人的审美品味,这一点,同现代人区别不大。
再看看厅堂里的众生,一个个都色授魂予模样。
琵琶一物自汉朝时从西域传入中原,因其美妙的音色和宽广的音域,是表现力最丰富的乐器。
可因为是外来乐曲,不登大雅之堂,有因为这个梦境中没有唐朝,琵琶也没能在宫廷中流行,只成为民间最热门的乐曲。
元朝时,蒙古人南侵,大量西亚人进入中原,进一步丰富了琵琶的技巧,成为元曲中最主要的伴奏乐器。
也因为如此,唱词若不用琵琶,简直就不成曲调。
琵琶弹奏的手法也是多种多样,有用手指弹的,有用琴拔子的,也有戴义甲的。
估计是怕怕手指变形,彩云坐定之后,就有一个侍女捧着一个锦盒上来,打开盒子,将一套玉指甲戴到了她手指上。
只见,彩云提起右手,一个轮指。
“唰!”一声,清亮而柔美的音乐声响起。
吴节不懂音乐,可这一声传来,却让他心中一颤,有一种遍体通泰的感觉。
紧接着就是一阵如雨点般的乐声不绝入耳,又绵又密,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吴节毕竟是一个现代人,随便在电脑上一搜,什么音乐搜不到,倒没什么,只觉得这女子的琵琶弹得不错,挺好听,让人舒服。
可身边诸生一个个都已经彻底被征服了,沉浸在这美妙的乐曲之中不能自拔,有人的身体甚至还随着这雨点一样的琵琶身不住颤抖。
还好这一曲并不长,“叮”一声,余音袅袅,总算让有的人不至于出丑。
一曲终了,震天价的喝彩。
就有人喊:“久闻彩云姑娘琴艺歌喉双绝,今日听到你的琴声,晚生当真是不虚此行,还请姑娘一展莺喉,让我等开开眼界。”
“对,还请姑娘垂怜。”
然后是一片附和声。
可彩云却一脸平淡,对诸生的叫喊置若罔闻。
唐老爷见气氛如此热烈,心中也是得意,笑道:“各位,要想让彩云姑娘献歌一曲也不是什么难事,只需写一首足以打动她的绝世好词即可。本场比试,同知大人和教授大人为评判,选出前十四名,却不排名次。等选出前十四篇词作之后,再请彩云姑娘从中挑出一首满意的演唱,被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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