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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龙腾-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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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被我问住拉,因为我的商会要帮助那些平民,所以刚开始的时候就收平民的东西,而那些商队店铺里的东西再等等排队吧!
“这个,在天啊,你万叔就已经看中了你那个商会了,你就帮帮忙吧,让我都赚点钱,好可以在这里的价格降低一点,你看下午被你那几个女的把我那个货物给糟蹋拉!”万大老板还真是什么也能拿的出来啊,明明说欣赏那些女孩子的的天性,现在又改过来向我讨价还价的工具拉。
不过既然万大老板这样说了,我相信万大老板的为人,只要他的利润够了的话,这里的交换价格肯定会降低的,能够为平民做些事那我是不会拒绝的,不过我只告诉他我只修一封,成与不成他自己办,这已经把老狐狸乐的,我知道凭他的手段,只要有我的信在,那是肯定能成的。
从开始到现在,好象赚到最多的就是万大老板拉,我还真是服了他拉,能在我和我大哥之间结交的时候也能够挖点利益出来。
“万叔啊,您看,我和我大哥结交,你总得表示表示吧!”老是被他从我们这里敲东西,我也想从他那里敲点东西回来。
“这个啊,那好吧,在这里的货物交换我打算降低三成,算是给你们兄弟的贺礼拉啊,不过就限这个部落啊,不然你万叔就亏大拉!”
“谢谢你啊,万叔,我替这里的居民谢您拉!”
“谢什么啊,你和在天一样都是我的晚辈拉,不要说客气话拉!好了,大家今天晚上好好的喝个痛快吧!那个倚天啊,你把这里的居民给叫出来,我们大家一起庆祝,怎么样啊!”
“好,就听万叔的!”于是大哥吩咐白启去通知这个消息,听到万大老板要在未来的两天里把交换的货物降低三成,并且晚上要和大家一起庆祝自己军队的首领和京城里来的贵客结为兄弟的时候,一瞬间整个部落都沸腾拉,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这样的聚会过,大家在一起开心的跳着唱着。
部落的居民们也从家里拿出平时舍不得吃的东西,佣兵也把自己的随身的东西拿了出来,交换的,一起喝酒的,跳舞的,什么都有,整个部落真的已经变成了狂欢的海洋!


正文 第112章 天堂之都(一)
在士兵操练的地方,一大群士兵围成一个大大的圈,在仔细看着里面两个人的比武,但是中间夹杂的尘土外加上两个人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那些人根本看不懂中间的那两个人所使用的招式!只见是一团又一团的东西在翻滚,偶然还会有剑光闪过,不过这个级别的较量可不是他们这些普通的士兵能看到,所以即使这样他们还是看的如痴如醉。
最后,两个人手上的的武器交加了一下,分开拉,刚在比武的那两个人就是我还有我的大哥关倚天。
自从那天晚上我们结交以来,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找到这个训练场地进行训练,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在试探着进攻,可是后来打出感觉来了,就相互用力的打着。
从我学习武技来,从没有那样爽过,和师傅他老人家打,我还不够格,上次和瓦勒打,他不够格,现在总算找到我大哥这个实力相当的对手来。
从第一次的打斗起,我们就已经上瘾拉,只要有空就要进行一场大战,由于我的招式和真气配合的很好,而我大哥则比我达到剑师的时间长了些,他在这个阶段上的技艺的领悟比我多,所以大家斗了个旗鼓相当,每次都打得我们大呼过瘾,
转眼间两天时间就过去了,今天早上我和大哥起来了再斗了一场后,我们就该会合万大老板去下一个部落拉,我本来就打算和万大老板一起上路,随着他的商队一起到达天堂之都的,大哥听说我们要上天堂之都,他正好也是去各个部落去检查防务的,也和我们一起上路,其实我知道他也舍不得我这个对手。
“首领,二少爷!给!”一个士兵手里拿来两快布给我们察把汗,自从我和大哥结交以后,那些士兵也见识过我和大哥比试的实力,对我也是很佩服,就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我,最后大家见我是从京城里来的,好象挺有钱的样子,干脆就叫我二少爷,我大哥的称呼是首,我是二,反正是大哥是大,我是小。
大哥在离开的时候,和那些士兵说了通话,无非是要他们好好的训练,保卫这个部落之类的。
从大哥那里我了解到,这里的士兵一共有7万多人,其中那一些的大一点的部落都驻扎有一千到三千人的军队不等,而天堂之都由于人比较多,而且在平民心目中的地位就相当于都城了,所以那里驻扎着三个团共计五万人。
我们的行程是这样的,打算和万大老板的商队一起去各个部落,最后的目的地是去天堂之都,然后就停在那里拉,大哥也要去部落好好的检查有什么问题没!好抵御强盗的进攻,据说马上就要丰收的季节拉,那时候也是强盗进攻最多的时候,所以大哥也就出来检查一下,只要能抵抗得了这些强盗的进攻,那么这些平民的一年生活就基本有保障拉。
汇合了万大老板商会以后,我们就要朝另外一个部落出发拉,这几天来,商队和这里的居民,我和那些士兵都已经很熟悉了,大家把我们送了又送,才在我们一在催促下回去才算停下来,远远的还能见到他们在那里挥手。
马车上,由于多了一个关倚天在,我总算把龙狼这家伙给赶下车去拉,不然还真是挤不下拉,而大哥带的那十八个卫士没办法,只有和那些佣兵们一起走拉,这时候的车厢里反而还有点空闲。
“大哥,真的好爽啊,以后前和我师傅一起的时候,老被他压着打,这次总算找到人可以痛快的打拉,我想这样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有所突破拉!”一上车我就耐不住兴奋,只要大哥能天天陪我打,我的实力提升是迟早的事,大哥也知道我是个练武狂,只要能增加实力的什么都干!
“呵呵,我也好久没有那样爽过拉,我想只要能和你这样对打下去,我的实力也会有提升的。到时候就不怕那个豺拉!”
“大哥,豺是谁啊!连大哥你也打不过吗?”我想大哥剑师的水平在这个地方绝对应该算是高手了吧,不然以他的现在水平在任何的帝国内不是贵族也最起码是将领,这时候根本没有必要逃到这地方来!也就是说到了剑师这样的级别根本不用跑了,那就是帝国的财富啊!
“豺就这里最大强盗集团——豺狼的老大,以前他是一个杀人越货的强盗,后来被各个帝国的佣兵追杀,没办法只有跑到这里来,凭借着高强的技艺,把很多的强盗合并起来,就组建了现在的豺狼强盗团,这里一半的案子都是他犯下的!”
“那么可恶啊,大哥连你也打不过他吗?”
“打不过,得前几年他已经突破到了剑师的水平,我想他现在差不多到了中阶的实力了吧,而我才突破剑师不够一年,论实力论计谋我都不是他的对手,还好他每次自持自己的水平,不屑出手,都让那些小喽喽来进攻,这样我们军队还能抵抗的住,不然的话,天堂之都早就被攻破拉!”
“哼,那个豺,我倒想会上一会,大哥有机会的话我们两一起去会他一会!”
“兄弟,不是大哥打击你啊,虽然在你这样的年纪里,你已经是拔尖的拉,但是并不代表着你就能打过任何人,自信是要要的,但是过分自信的话就会变成自满拉,你也就能和你大哥打成平手,即使我们两个剑师下阶也打不过一个剑师中阶!”
大哥的话我同意,到了剑师以上这样的水平,一个等级的力量已经不是单纯的增加一点而已,这时候连战斗技巧,对自己所学的领悟都会发生质的变化,即使相差了一个阶的实力已经不能用一筹两筹来计算拉不过我还有魔法没用,如果我用魔法的话,实力应该也能提高一点吧,就是不知道和剑师上阶比起来怎么样!
我想以我剑师下阶的水平加上变态的火魔法,龙狼的风系魔法,再加上空间魔法即使不能斗赢豺,自保绝对没问题,所以我想去斗斗他,如果成功了的话,就算是为这里的居民除了一大害拉。
“那个倚天啊,你也不要小瞧了在天的实力,他还是个法师哦”
“什么,万叔,您说在天还是个法师,怎么可能啊,他才多大,即使从小练习战士能够在这样的年龄达到剑师已经让我很惊讶,您竟然还说他是法师!”关倚天听到万大老板的话,一脸的不相信。
“是真的,那是我亲眼所见的,而且还是个水平不低的法师!”接着万大老板把我怎么样对付瓦勒的说了一遍,直把关倚天说的一楞一楞的。
“兄弟,你真的有那么厉害啊!”关倚天冲着我说道。
“没有了,大哥你别听完大叔他瞎吹,魔法倒是会一点点!”我这样说等于是告诉了关倚天:万大老板说的都是真的。
“哦,兄弟,你有那么好的实力你也不说啊,每次和我比试的时候,你还藏着啊,不行,今天我们一定要好好的再比比,你把你的魔法也拿出来拉,让大哥看看你到底到了什么水平!”
“好,我也想知道自己达到了什么程度!”我爽快的答应道。


正文 第113章 天堂之都(二)
“兄弟,明天就可以到天堂之都拉!”在一块被真气还有魔法扫的什么也不剩的荒地上座着两个人,那就是我还我大哥!
从那次大哥知道我还会魔法以来,就要我也用魔法攻击,结果他怎么也斗不过我那变态魔法,第一次一不小心,被我的火球把他的头发给烧掉了一大片,第二次不小心被我的风系魔法转的头晕的时候,又掉进了我在他面前弄的泥淖里面,弄了一身泥。无论他怎么小心,就是避了不我什么时候用魔法做的那些陷阱或被我的变态魔法给打的很狼狈。
后来,我大哥怎么也不愿意我用魔法打了,他从没见过我这样变态的法师,什么魔法都能用的上来,而且还是很变态的那种,只要我用几种魔法,连大哥剑师的水平也不是我的对手,每次都被我打的非常的难堪。不过,这样他总算答应我有机会就和我一起去找豺去,好除掉这个强盗头子。
大哥的十八卫士远远的替我们站岗,见我们这边没什么响到了,才跑过来,对我们破坏掉的这片地方已经是见怪不怪了,每次比试前还是绿油油的草地过不了多久就成了荒漠拉。
“首领,二少爷,商队的万大老板派人过来找你们,让你们一有空就回去!”十八卫士报告道。
不知道万大老板找我们什么事,从见了我大哥后,我根本没时间管他的商队的事情,只要有空的话就拉着我大哥来比武。
“万叔,您找我们啊,有什么事啊!”一见门我就见小黑,那几个女的都在,心想一定有什么事,所以一进门就开口问道。
“就你这个小笨蛋不知道,就知道和什么大哥啊一起去比试,你万叔要回去了你也不管拉啊!”什么万大叔要走我不管,你还不如干脆说我不管你得拉,万大老板那么大的人了,还要我管啊!但是这些话是不能说出来的,要是美女发飙可不是闹着玩的。
红玉见我这些天有空就去找关倚天去比试,几乎就没有陪她们,所以闹的她们心里不大舒服!
“弟妹,你还喝你大哥的醋哦,在天练好了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你们啊!”
“讨厌拉,关大哥就会欺负我!”关倚天那句弟妹让红玉羞红了脸,脸上又露出了迷死人的红晕。
“万叔,您怎么了,这次连这个天堂之都也没去啊,怎么就要走拉!”我奇怪的问道。
“还不是你们给害的啊,从我那天在第一个部落开始降价三成以后,那些偏远的居民就拼命的换,结果到了这里把东西全给换没拉,你说我还拿什么换啊!”原来是这样。
“您还怪我们啊,您早点换完了,可以早点回家看你那宝贝女儿去拉!”我知道万大老板最在意他那个女儿拉。
“恩,这话说的还算有点良心,在天啊,你就和你大哥这那个天堂之都好了,好好的历练,我这就回去拉,下次多准备点东西,我去天堂之都看你们!”
“好的,万叔,我们在天堂之都等您啊!”
在万叔临走之前,我写了封信给万叔,让我的商队收下万大老板的东西,最后关倚天送给了万叔一块牌子,并在上面撒了把什么药粉在上面交给万叔叔,并送了一只鸟给万叔。
“万叔,您对我们这些蛮荒的平民做了很多,这些年来要是没有您的商队,我还不知道我们这个地方能不能存在,这是只信鹰我就送您,有什么问题您就让这信鹰带信过来,这个牌子您收好,只要您带着这个牌子,这个信鹰就能找到你!只要在蛮荒之内我们都还能帮的上忙的。”关倚天也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万大叔把那个牌子收好,并把信鹰交给了小黑收好后就带着商队离开拉,这些天来我们已经把万叔当做我们自己的亲人,但是他有他自己的事业,我们有我们的理想,不能因为感情放弃自己的理想和事业。我们能做的就是等他下一次来天堂之都来看我们。
我们直到万叔的商队看不见了,才起身朝相反的发现走去,那里有我们的目的地天堂之都。
由于没有万叔的马车了,我们只能走着去,不过这些天把这几个女孩在车厢里憋着了,大家一出来就对这里的景色指指点点,很是开心。
“大哥,您说的天堂之都到底怎么样啊!”我到现在还是弄不懂这个天堂之都到底怎么回事!
“哎,这个我也说不准啊,只有你自己去看拉,平民说那是蛮荒的天堂,是蛮荒最好的地方,可是也有不如意地方啊!”
“怎么,大哥,还有什么事让你也感到麻烦的吗!”
“还不是那些卫队!”一个年轻的卫士插上嘴来。
“大哥,到底怎么回事啊,什么卫队啊!”我真的有些疑问。
“哎,事情是这样的,在我们这些军队来之前,这里的平民就为了抵抗那些小股强盗,也自发的组织了一些类似于军队的组织进行抵抗,后来由于强盗的强大特别是豺狼强盗出现以后,他们就抵抗不住了,直到我们这些军队来才总算勉强抵抗住。”
“那是好事啊,他们应该感激你们才是啊!”
“哪有那么好的事啊,自从我们把强盗抵抗住了以后,他们有些原来的居民就在想我们占有了他们有限的土地什么的,处处排挤我们,这还不算,现在那些原来的老平民经过这么年来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大的家族,他们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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