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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魔记 作者:妖女木铃-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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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等着我,等我完成任务就……”
“任务……唉……”不禁有些恢心。
他慢慢直起身子,凝气打坐,脑子里回忆着妖月八式第二式“胎动”的行功方法。“呼、吸,呼、吸……”,耳边传来各种嘶吼和喊叫。
“死妖月,你斩不灭我的,哈哈哈哈……”
“妖月,还我命来。”
“我好冷,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
林霄仿佛来到一片废墟,四周一片尸骨残骸,千里无飞鸟,万里无晴天,这是一片比地狱还要更阴森的地方,听到、看到的除了血腥,便是屠戮,远处一位睥睨众生的白衫男子不是妖月还有谁。他手拿魔刀,紫发飞舞,噬血的红瞳闪着凶戾的霸气,对面站着密密麻麻的人形骸骨兵甲,一眼望过去,好像风吹过的麦田,一浪一浪的绵延,一眼望不到边。
兵甲前面站着一位同样威武的男子,一双冰冷的双眼无一丝人气,八丈高的身躯像一面厚厚的城墙,对着妖月吼道:“臭小子,玄藏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如此死心塌地的为他卖命,我为天地灵气所化,你为绝世凶器所生,不如你我二人化干戈为玉帛,携手主宰这片土地,如何?”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妖月仰天长啸,醉人的红瞳冰冷刺骨,嘴边不屑的笑意慢慢荡漾,像开在地狱两岸的蔓陀罗花,绚烂美丽。
“修罗神君,你这算投降吗?
“哼!臭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就算你乃先天器灵,也抵不过我百万雄兵,神君我爱惜你化形不易,不希望你落得个器毁人亡的下场。”
“废话少说,要战便战,我妖月不求名流千古,只愿杀得痛快,死得其所。”
“好一个杀的痛快,死得其所。既然你一心求死,就让神君我送你一程。”说罢大手一挥,身后的骸骨兵排山倒海的扑过来。
“啊啊啊!冲啊……杀啊……”满眼的骸骨兵甲阴森森的向妖月冲去,慢慢堆成一个小山包,那数量实在骇人。
林霄站在旁边看着被埋在地底的妖月,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就不见了踪影,内心无比震憾。
“哈哈哈哈哈!妖月,都说你杀魔如麻,我看实在言过其实啊。再牛逼又如何,也抵不过千军万马,哈哈哈哈!”
就在修罗神君猖狂大笑的时候,被骸骨兵甲堆起的小山包突然发出一声巨响,“轰!”红光大盛,足有十米高的骸骨兵被刀气震得四飞五散,妖月如天神降临一般升至空中,一股力拔山河的冲天气势包裹着他出尘的身姿大叫一声:“妖月一出,万物寂灭!”
“唰”的一声。
“轰隆!”
林霄眼见着妖月刀如一柄气势长虹的收割机,轻轻划过。修罗神君,连同他的百万雄兵真的就像被割掉的小麦,瞬间寂灭,不多时空中飘散出星星点点的烟色灰渣,慢慢升上天空,转眼间眼前空旷一片。
“卧槽,太牛逼了!这就是妖月第七式寂灭?简直就是秒杀啊。”林霄一边嘟囔着,一边睁圆了眼睛赞叹道。
此时,妖月似是感受到了什么,回过头对着林霄邪邪一笑:“看够了没有?”
“啊啊啊啊!”林霄就像一个偷看美女洗澡的毛头小子,一个激灵从打坐状态中苏醒过来。
“尼玛,吓死我了。”
林霄拍了拍胸脯,镇定了一会,回想起那种玄妙的刀意和睥睨之姿,喃喃道:“妈的,是挺帅的,太牛逼了。不行,我必须得成功,必须!”慢慢闭上双眼,进入到“胎动”第二式修炼。
林霄不知道,此时旁边突然浮现出妖月浅淡的身影,嘴角抹过一丝淡淡的微笑。
第二天。
“林大哥,我不嘛!我就要坐你的摩托车上学。”
“听话,你去开那辆宝时捷。”
“林大哥,我不嘛,本宝宝就想坐你的车去上学。”
林霄看了一眼玄子墨,一副无奈的样子。玄子墨心领神会的走过来,一手拍在阿娇的脑袋上,笑着说:“女孩子,开个拉风的跑车多帅气啊,而且那宝时捷淡黄色最配我们阿娇粉红的皮肤了。”
“啊?真的啊?颜色真的有那么搭吗?”阿娇呆萌的瞪大了眼睛问道。
“是啊,特别配。”林霄极为认真的点了点头。
“哦,嘻嘻!那本宝宝开车上学给我班新同学看看,这是林大哥给我买的。”
“噗!”林霄一口水喷出来,追在阿娇身后大叫着:“说那些干什么,你就说你自己买的。”
“本宝宝偏不!”
“听话,就说你父母给你买的。”
“我没父母~”
……
远远的传来二人嬉笑打骂的你一言我一嘴,声音慢慢飘远。
红旗高中门口。
“林霄,你是林霄吗?”一个陌生的声音看到摩托车身上跳下来的身影,忙不迭的问道。
林霄转过身愣住了,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亲生母亲,花子晴。
花子晴假如能看到头盔里面的那张脸上的表情,一定可以确定这个人就是自己死去的儿子,林霄。
“我是,不过我不认识你。”林霄说完连头盔都没摘的向门里走去。
“林霄,林霄,林……”
“站住!”一声娇喝声远远传来,周围的同学远远的聚集过来,指手划脚的指着林霄的背影。只见柳白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厉声说道:“把头盔摘下来,你跑什么?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怕什么?”
“干妈,你别着急啊。”柳白一边安慰花子晴,一边扭过头望着林霄。
林霄顿了一下,慢慢转过身子,摘掉头盔,他清楚的看到妈妈脸上“咻”的垮下来,失望之情一目了然。
“不好意思,这位阿姨,我是叫林霄,不过我真的不认识你。”
“你说谎,在香港的时候你还守候了干妈五天呢,你不认识你守人家五天干嘛?你别告诉我你菩萨心肠啊,真是的,说翻脸就翻脸,还不认人了?”柳白怒白着小脸,一语就找到要害之处。
“这,这……”
是啊!林霄光急着隐瞒自己的身份,却忘了在香港的时候他已经护理过花子晴五天了,在这五天里,他什么也没想,只希望妈妈早点苏醒,身体快点恢复过来,这会子还是露出了马脚。
花子晴虽然5o多岁了,可在商场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毕竟眼光独到,她一眼看出面前这位小伙子有所隐瞒,虽然眼耳口鼻,整个长相与霄儿无一丝相像,但林霄的隐瞒还是给了她一个疑问。
“呵呵呵!没关系,你看,林同学,在香港得蒙你的照顾,阿姨也没什么好报答你的,请你回家吃个饭总可以吧。就定在放学以后吧,我派人来接你。”
“啊?吃饭,不,不用了,阿姨您太客气了,真的不用了。”
“干妈,就这样定了,您放心,我押也会把林霄押过去,您在家等着就行。”
花子晴满意的点了点头,深深的看了一眼林霄离开了。
“你干嘛为我做主啊?”林霄心急的吼了一句。
“你吼什么吼,再说了,就是吃顿饭,你怕什么?难道你真是那个林霄?”柳白微微眯着眼睛,仔细盯着林霄的每一个表情。
“怕,哪,哪有?行行行,不就吃个饭嘛,我去,我去还不成嘛。”说完逃也似的离开柳白身边。
一副奸计得逞的表情慢慢浮在脸上,两个小酒窝微微笑着。“干妈,一切ok!”柳白撂下电话慢慢走进教研楼。
放学铃一响。
“放学喽!阿娇,你晚上有时间吗?”一个害羞的高大帅哥十分不好意思的走到好思娇面前问道。
“没时间。”好思娇面色冰冷的回道,头都没抬一下。
“啊?那,那明晚有时间吗?”帅哥不死心的问道。
“明晚也没有,永远没有。”好思娇站起来拉着林霄的手臂撒娇道:“林大哥,走回家!”
“今晚我有约。”林霄撇开阿娇紧搂的手,微微不好意思道。
“有约?和谁,在哪儿?”
林霄无奈的摊了下手,敲了一下阿娇的小脑袋瓜说道:“人不大,管的事儿还不少。”说完扭身出了门,留下阿娇一脸的愤怒。
“那个,那个谁,今晚本宝宝有时间了。”阿娇瞄了一眼身后,也不知道人家听没听到她和林大哥的谈话,甩出一句。
“啊?有时间了,好,好,太好了!”帅哥兴奋的叫了起来,随着阿娇向外走去。
“叫你不陪我,叫你不陪我,好,我和别的男生出去玩,看你着不着急。”阿娇心里不停的腹诽着。
而林霄慢慢随着柳白来到久违的别墅前,这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家,自己曾经的家。
“我又回来了。”林霄暗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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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认亲
这是一幢花园洋房,一共上下两层。
林霄停好摩托车,跟着柳白走进大门,立刻看到花子晴大张着手臂走过来,热情的拥抱着柳白和林霄,说道:“你们来了,太好了,快里面坐。”
林霄控制着强烈的感情,不大自然的裂嘴笑了笑说道:“阿姨不要客气。”
突然,从楼上走下来一位年纪稍大的男士,他就是林霄的亲生父亲林重。在林霄走入房门的一刹那,林重就想冲出来好好看看这个和自己儿子同名同姓的小伙子,当在楼上看清楚越走越近的林霄时,他双眼微眯,把林霄脸上的每个眼色、每一个表情都纳入眼底。
他笑着走向林霄,伸出大手自我介绍到:“我是林重,林霄同学你好啊。”
林霄克制着眼泪,略有些激动的双手握住父亲的手说道:“叔叔好,我,我叫林霄。”
“哈哈哈哈!太好了,太好了,今天能有这么多年轻人陪我们两个老家伙吃饭,总算家里有点人气儿。”
“老冯啊,赶紧叫厨房布菜。”林重一面吩咐一面招呼林霄二人坐下。
“好咧,老爷。”
林霄听到父亲叫老冯,抬眼看到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头,内心十分激动,不受控制的脱口叫道:“冯叔。”
话刚出口,旁边的四个人都愣住了,慢慢转过身子看着满脸激动之情的林霄。林霄也感觉到自己稍微有点冲动,忙暗自后悔,尴尬的咳嗽了两声解释道:“不知道我这样叫这位叔叔是否妥当?”
“哈哈哈哈!”林重最先反应过来,笑着说道:“应该,应该,老冯在我们家工作了四十年,早就是我们家的一员了,他是看着霄儿长大的,和我儿子的感情比我们两个老家伙还要好呢。就叫冯叔,霄儿也是这么叫的。”
“额,恩!”林霄把头低低的,不敢再看屋里任何一个人,任何一处地方。一切是那么的熟悉、温暖,每个摆设、每个房间、每个人都让他激动不已,他怕自己再看下去就会控制不住。
被唤作冯叔的老头,双目炯炯有神,盯着林霄瞅了好几分钟。
“这个孩子,这个孩子怎么这么熟悉?”老冯虽然不敢确定眼前的林霄就是自家的少爷,长相可以改变,但是这眼神和习惯却无法轻易改变。那清澈的目光、不羁的笑容,怎么看怎么感觉熟悉。
“老爷,老……”老冯刚要出声提醒林重,却迎来他微微的示意,那意思明显是先不要声张。
老冯会意的点了一下头,下去安排菜式。不一会儿,满桌子的佳肴香飘扑鼻的被端出来。
林霄看着满满一桌子的菜都是自己喜欢吃的,有清蒸螃蟹、红烧薏仁藕、脆皮香蕉、红豆沙炒冰、冰镇荔枝,还有自己最最最爱的酒酿鲈鱼煲……
曾经的自己嘴刁着呢,大冬天的非要吃红豆沙炒冰,还必须随吃随有,所以冯叔每天都要泡一碗红豆,提前炒好了,将冰块解冻后拌给林霄吃。还有那个酒酿鲈鱼煲,非要三十年以上的女儿红酿炖,里面放上膏汤文火慢炖三个小时,鲈鱼还要将刺儿全部挑出来,和女儿红一起酿一晚才能食用,否则口感不够,林霄是不吃的。
看着满桌子自己喜欢吃的菜,林霄差一点就控制不住哭出来。曾几何时,这些千挑万选,细心烹制的菜肴,自己经常不屑一顾,不是嫌淡了,就是嫌太咸。不是感觉口感不够,就是嫌准备时间太长,让自己等久了。
重生以后经历了贫穷、苦难,嘲讽、不屑,不理解和惊险等种种挫折,林霄突然发现自己曾经过的真就是皇帝一般的生活。父母对自己的纵容,还有冯叔对自己的溺爱让他从小就养成了少爷脾气。从来就不知道别人是如何辛苦,也不懂别人付出的汗水有多少,一味的要求、挑剔、喝斥,可就算是这样父母还是一再的包容自己,而冯叔只是叹气,却不曾对自己说过一句狠话。
林霄哽咽的嚼着每一道菜,感觉心脏处微微发烫,噬血虫兴奋的叫着,“无法动情、无法动真情。”
“这算是最为狠毒的诅咒了吧!”林霄望了两眼小白,内心不禁苦笑。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假如不是他,不相信小白,玩弄她的感情,还将她肚子里的孩子狠狠杀死的话,那么小白不会绝望,更不会离开自己,也不会诅咒他。
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啊!
“那个,对不起,我去一下洗手间。”林霄捂着胸口站起来飞快的向着厕所奔去,“咣”一声,门被关上。
林霄靠在门上,冷汗呼呼的冒出来,心脏位置的疼痛已经接近于自己承受的极限,他真的不敢保证再坐下去,自己会不会随时昏倒。
饭厅中,看着林霄飞奔进去的身影,花子晴和林重对望了一眼,从对方的眼中都看到了极为肯定的答案。
“是的,不会有错。这个男孩尽管长相和霄儿大不一样,可从言谈、举止,神态和习惯都一模一样,重要的是那一声冯叔,还有熟门熟路的奔进洗手间的刹那,要知道他们家的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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