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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悦诚缚-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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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了一下协议书上的那两位数字的补偿金额,几乎已经超出了她的能力范围,以他目前的经济状况,估计节衣缩食还一辈子大概才能还完。
她撑着额头,莫名的觉得心烦,前路乌云压顶,看不清方向,也许这是一辈子都挣不脱的牢笼,女人这一辈子,总觉得有个房子才是家,可是这个家,却要用尽她一生的力气。
她坐了很久才给苏启定回了封邮件,又给高天桥写了一封邮件,把自己的意思大致说明了一下,这才关电脑。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心里烦得要命,如果狠下心来卖给别人,也不是不能解决眼前的危机,可她真的很喜欢江陵花园的那套房子,她从小就向往有一套临水的房间,最好是在海边,既浪漫又惬意,傍晚时分,可以看日落,也可以赤脚在沙滩上跳舞,神仙倦侣般的日子也莫过于此,那时她的计划里还有那个男人。
后来她流落他乡,知道这一辈子也许再也无法实现这个梦想,那么退而求其次,也不是不可以。
当初听说江边要开发江陵小区的时候,她就兴奋了很长时间,开盘的时候,她更是起早贪黑的去那边排队,好在工夫不负有心人,总算是弄了一套,价格虽小贵,但是凭借两人之力,也不是还不起,只是她万万没料到中间会发生那些事情,完全偏离了她设想的轨迹,此时,这套房子就像个重重的壳,压在她身上像有千斤之重。
她从床上爬起来,坐在床上发了会呆,实在是烦到极点,赶紧拿出电话给童莎莎打电话,电话一接起来,就听到那边重金属的音乐像浪潮一般涌到她耳朵里来,她将手机拿开离耳朵远了一点,早听到童莎莎尖着嗓子喊过来:“喂~喂~”
潘心悦这才凑近耳朵,蹙着眉说:“莎莎,在哪儿?”
童莎莎听不清,又扯着嗓子喊了几声,过了一会儿,背景安静下来,她似乎真在兴头上,连声音都有些喘,上气不接下气的说:“怎么啦?二十四孝好女人。”
潘心悦从来不参加夜生活,所以童莎莎才给她封了个这样的称号,她也不以为忤,呛道:“在哪儿?二十四孝好女人要翻身了。”
“好啊,快过来,我们在‘遗忘’酒吧。”
“什么地方?”她很少去这种地方,所以并不清楚。
“在……算了,你在家里等一会儿,我叫个人去接你。”
“好。”
挂了电话,她顺便换了件低领的黑色紧身打底衫,穿着底腰的牛仔裤,外面套了一件白色羽绒服,又围了条暗红色的针织围巾,收拾妥当后,过了一会儿,就有人打电话给她,她接起电话就匆匆的下了楼。
接她的人已经在楼下等着,见她走过来,立刻给她开了门上车,上了车,才发现是不认识的人,两人又互相报了姓名,算是认识了。
车子一路上风驰电掣,很快就到了目的地,潘心悦进到包厢的时候,不适应的有点想往外逃,因为里头的气味实在不敢恭维,酒味烟味汗味香水味混在一起,跟大巴上的气味很是相似,她一闻就有点想吐。
正站在门口犹豫,童莎莎眼尖的跑过来拽着她的胳膊说:“要翻身的女人,终于肯出来见世面了?”
“这都什么味道?”她不答反问。
“好了,别娇情了,习惯了就好,走吧!”
潘心悦被童莎莎拽着向里走,她跟在她后头,只觉视线昏暗,根本看不清里头的东西,过了好半天才适应眼压,这才看清,原来包厢里坐了十几个男男女女,在一喝酒猜拳,唱歌跳舞好不热闹。
与她想象中的差不多,即来之则安之吧!
童莎莎端了一杯酒递给她说:“要不要壮壮胆子?”
潘心悦翻了童莎莎一眼,接过她手里的酒杯,闻了闻,只觉得很香,有一股清甜的气息,是她到包厢里闻到的最好闻的味道,想必不难喝。
她一仰脖子干了个底朝天,童莎莎瞪着眼睛看着她,说:“喂,你这喝法儿可不得了,这酒后劲很足,要慢点喝。”
她喝下去之后才觉得嘴里苦,她吐着舌头,皱着眉说:“酒也会骗人啊,明明那么香,为什么喝下去是苦的?什么酒?”
童莎莎笑起来,说:“是白兰地,这样吧,你别这么猛,我给你兑点七喜,这样会好喝很多。”
潘心悦点了点头,不过很快,她又摇了摇头,说:“不、不,不要兑七喜,兑过的喝了有什么意思,原汁原味,那才叫真。”
“真的不用?”童莎莎还是有点担心,因为她所知道的潘心悦,似乎从来不出席任何酒会,就是公司里的年度晚会,她也只是用果汁代替,她根本没见过她喝酒,况且白兰地的酒劲,想必喝过的人都知道,不会喝酒的人,喝三杯就倒了。
“不用。”潘心悦虽然没喝过这种酒,但是那飘逸出来的香味却是她喜欢的。
童莎莎见她坚持,也不再说什么,帮她倒满一杯,她又一口气喝了下去,童莎莎的酒瓶子还没放手,她酒杯里的酒已经干了,她不免有点不放心,说:“今儿你怎么了?这么喝法你不怕醉?”
潘心悦眉眼笑开来,说:“我想试试我倒底能喝多少,没事,难得我今天不矜持,你就别管我了好不好?”
旁边的几个男人见她喝酒爽快,忙凑过来跟她干杯,她也来者不拒,一杯一杯的应承下来,不大一会儿,就连干了七八杯,童莎莎有点傻眼,连干七八杯,她竟是眼波流转,媚眼如丝,看起来好像与醉的距离还有很远似的。
这会正好有人喊童莎莎到台上唱歌,她担忧的拍了拍她的肩,说:“你悠着点,别逞强。”说着就去了。
潘心悦不知怎么的,心里莫名的有点难过,冷眼看着眼前觥筹交错,热闹非凡的样子,心底却一点一点的凉起来。
她距离最后一次醉酒已经有十年了,自那次事故之后,她再也没有喝过酒,很多经常在她身边打转的人都不知道,她其实酒量了得,她妈妈从小就培养她喝酒,说女孩子会喝酒可以防身,这样才不会醉倒的时候被男人欺负。
可最终她还是在酒上头裁了跟头,从此之后,一切都走得不那么顺当。
她眼角有点潮湿,明知道别人看不见,她还有用食指抹了抹眼角的水气,正巧有个男人坐到她身旁边,笑着说:“妹妹,赏脸喝一杯?”
潘心悦抬眼看了看身侧的男子,在昏暗的灯光下,她看到一张似笑非似,有点痞气有点邪魅的俊脸,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她正疑虑的时候,男子已经跟她碰了杯,扬了扬手里的酒杯,说:“妹妹是个爽快人,怎么不肯给面子?”
潘心悦抿了一口酒,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说:“我们是在哪里见过吗?”
男子眼睛一亮,笑道:“妹妹记性不错,在何市长的宴会上,我们见过一面,我叫齐远征。”
经他这么一提醒,她才想起来,原来是跟宁维诚称兄道弟的那个人,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宁维诚会不会也在这里?
想到这里,不知为何,她浑身有点不自在起来,齐远征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似的,笑道:“放心,诚哥不在这里。”
“你跟这里的人认识?”这是她的疑问,按理说,像他这种衣着考究,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贵人气质,应该也算是个有钱人吧?
“不认识,不过经过这里的时候,刚巧看到你在这里,所以进来打声招呼。”
“哦。”潘心悦简单应了一声,一时无话可说,童莎莎正在唱张惠妹的《听海》,音色很不错,齐远征盯着台上的童莎莎,眼里噙着淡淡的笑意,指了指童莎莎,问她:“台上的妹妹是你朋友?”
“是的,我同事。”
齐远征点了点头,正要起身,童莎莎已经从台上走下来,端起茶几上的酒一口喝了下去,喝完还不停的说:“渴死了。”
这时齐远征拿了一瓶啤酒亲自给她的酒杯斟满,童莎莎很不客气的又一口气喝干,喝完后这才注意到坐在潘心悦身侧的齐远征,然后一屁/股坐在他面前的茶几上,擦了擦嘴角的酒渍,笑着说:“帅哥,我好像不认识你。”
“现在认识也不算晚。”他跟她碰了碰杯,笑着说:“妹妹的歌唱得不错。”
“嗐,下班后的消遣,没什么。”
本来都不算太熟悉,随便聊了几句话,齐远征就走了,童莎莎问潘心悦:“你认识他?”
“也不算认识,只见过一面而已。”
童莎莎盯着齐远征消失的背景看了一会儿,说:“看样子就是花花公公,处处拈花惹草的种马。”
“这你也看得出来?”潘心悦哂笑道:“不过,确实很花心,你别着了他的道。”
“我无敌金钢怎么会着他的道?我说我对帅哥免疫你信不信?”说完就哈哈的笑起来。
每个人在脚还没踏进爱情这扇门的时候,都是这样信誓旦旦的把自己想象成了奥特曼,永远都理智清醒,战无不胜,可是真的遇见了生命中的真命天子,恋爱秘笈里的十八般武艺齐齐上阵,也未必可以潇洒自如,不带走一片云彩,不过,这是后话。
*********
潘心悦与童莎莎在包厢里喝得差不多后,又转战到楼下的吧台上喝,到最后童莎莎喝得乱花渐入迷离眼,看什么东西都成了重影,可潘心悦还眼清神明的端坐在吧台边上,一口接一口的喝啤酒。
童莎莎很是挫败,有气无力的拍着吧台上的大理石面,大着舌头说:“潘心悦,你就是只狐狸,藏得够深,把我这个酒经沙场的老手都喝成这样了,我算是服了你了。”
其实潘心悦也头晕,只是还没有到达眼花那个程度,她“呵呵”的笑了两声,说:“别服我,我现在一地鸡毛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给我出出主意,律师说如果我要房子的话,补偿高天桥50万,我到哪儿去弄50万?”
“你把房子卖了不就有了?”
“可我好喜欢那套房子。”
“那怎么办?”童莎莎爬在吧台上,食指在台面上轻轻的划着圈子,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手掌一拍,拍在吧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潘心悦望过来,傻傻的笑着说:“莎莎,你抽什么疯?”
“有了。”她一双迷眼望着潘心悦,说:“去天居酒店抽奖吧,中个特等奖一百万,你还能净得50万,多划算的事啊。”
“要是抽不中呢?”
“呸呸,不要乌雅嘴,抽奖之前,跟南海观音多念叨几遍,没准就成了。”
“哦,好,那我到时候去试试。”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一定在心里纳闷,为何男主与女主的对手戏那么少,呵呵,他们俩的对手戏在下面几章应该就多起来了,现在还是过渡阶段,前面的一些铺垫也必须要有,所以篇幅拉得有些长,亲们稍安勿燥,很暴虐的剧情很快就要到了。
一直很想写男主与女主恋情之外的配角的恋情,由于笔拙,总是顾此失彼,希望这次可以给齐远征一份完整的爱情。给自己加下油!
话说评论收藏神马的才是更文动力,诶,来点动力吧!
☆、25惊恐
潘心悦喝得有点高了,只觉步子有点虚,扶着已经醉成一滩软泥的童莎莎踉踉跄跄的从酒吧里走出来,一阵呼呼的冷风吹过来,她立刻觉得浑身打颤,顿时清醒了不少。
眼前是空旷的停车场,寂静无声,午夜像头沉睡的狮子。
童莎莎头歪在她肩上还在低声呓语:“那帮混蛋居然走的时候不说一声,把我们两个女人放在这里他们也放心?”
潘心悦拍了拍她的脸,说:“别怨天忧人了,我们等一等。”
潘心悦真后悔自己说了这么一句话。
她扶着童莎莎坐在酒吧门前的台阶上坐下来,冰凉的瓷砖地板硌得肉疼,她又取下自己的围巾垫在地上,然后才将童莎莎放在上面,两个相依相偎的在那里坐着。
她原本打算等童莎莎清醒一点再走的,可坐了没多大一会儿,听到身后有零碎的脚步声“踢踢踏踏”的走过来。
她脊背忽然一挺,身子跟着僵硬起来,这声音像穿越了十年的光景,再一次在她身后响起,心跳像失去规律似的“嘣嘣”乱跳,她只觉得恐惧像蛰伏的魔鬼,从她镇定的身躯里跳了出来,在她面前张牙舞爪。
她明明怕得要命,却强制自己不要回头,就怕稍一动静就引起他们的注意,她缩着脖子将童莎莎紧紧的搂在怀里,她现在惟一祈祷的就是童莎莎不要说梦话,不要出声。
可童莎莎偏偏在这个时候,好死不死的蹦了一句出来:“来,再喝一个。”潘心悦当时气得直想拿她的拳头塞在她嘴巴里,她的心跳随着童莎莎的这句呓语跳得更加猛烈有力。
她本能的按住心脏,犹怕一颗心就在这个当下从嗓眼里跳出来。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她的身子也跟着抖起来,背心后面渐觉发麻,像有无数只虫蚁在那里爬来爬去。
她紧紧的攒着心脏,忽听到有个居高临下的声音温和的在她耳边响起,“潘小姐是吗?”
她打了个寒颤,缓缓抬起头来,光线很暗,她只觉得那人个子很高,穿着暗色的风衣,颈子里还围着一条白色的围巾,甚是醒目,后面仅几步之遥的地方站着四五个体格健壮的黑衣男子。
潘心悦手心出汗,内心的虚弱早已有点不能自已,却强装镇定的应着:“不是。”
对方笑了笑,像个熟人似的蹲在她面前,她闻到他身上有淡淡的古龙香水的味道,她蹙着眉仔细的打量他,通过路灯弱弱的光线,她看得并不清楚,只是从光线折射到他额上的亮光,她看得出他应该在四十岁左右。
“文化路72号富锦楼B栋703室,这是你的住址吧?潘心悦小姐?”对方又斯文的呵呵笑了两声。
潘心悦浑身一震,脑袋里的惊讶不亚于身体上的本能反应,她顿觉四周密不透风的像筑起一层厚实的墙,有点令人透不过气来。
她紧紧的抓着酣睡中童莎莎的手臂,冷声说:“你是谁?为什么调查我?”
“别怕,我只是想跟潘小姐做个朋友。”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潘心悦冷冷答道。
“现在不是认识了吗?”对方仍旧和气道。
“大哥,你跟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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