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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盛大婚礼-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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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阴沉沉的望着他,停止手里的全部动作,双眼犀利,闪着坚毅的光芒,沉着,英勇,“夏洛克,我只跟你说一遍,这次说完,我以后都不会在重复,我只说一遍,所以,你给我一字一句也别听漏了,好好装进耳朵里,放在你心上,希罗,雪莉,哈米什,全都是我的,他们都是我的小孩,我的Baby,一个也不能少算,不准你在他们之间划一条界线来瓜分他们,他们3兄妹里,每一双小手每一双小脚每一只屁股蛋都是我的,我是他们3个的父亲,我和你都是他们共同的爸爸,谁也不能把他们区分开。”
夏洛克眼睛里亮起一丝光芒,那种对华生感到惊奇的光芒,仿佛内心里阴暗的角落被他捂着蜡烛趁缝隙钻了进去,暖烘烘的,但福尔摩斯很快又把这种温热的感情隐藏了起来,锁进了他脑袋里的玻璃球里。
华生重新低下头,一边吃着海鲜面,“给我5分钟填肚子,然后你要清清楚楚的交代我你的寻人方针,我会尽我的一切能力协助你实施计划,我相信你,我一直都相信你,所以这次也别让我失望,哈米什要完完整整,平平安安的出现在我眼皮子底下,夏洛克福尔摩斯,你最好用力的给我点头答应,我不是在询问你,我认真的能把瓷砖地给卯穿。”
“John,我发现,你成为了父亲以后,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
“雄性荷尔蒙比以前更旺盛了,让我有点担心你日后会给我突袭一次反攻。”
“你是说我以前很娘?”
“在床上?是的。像个17;8岁的小处女。”
华生盯着他,“别在这种时候拿我调侃!”
“我答应你,John,我已经掌握到了一些信息,就在刚才,你的海鲜面端上来的时候,那小家伙挑了一间豪华五星级酒店,就在白金汉大街51号那里,我现在打电话叫出租车,你吃慢点,别噎着……”
◇To be continued 。。。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麦夏的投票好激烈,几乎是一比一持平
后面会慢慢补上各种前面遗漏掉的番外
你们要提醒我,我是不是有太多熄灯的地方没有写清楚
比如泰迪的初夜……咳咳咳咳咳咳我什么都没有说
、第149章
◇CXLIX
伦敦有两个超级大卡西诺——奢尽繁华耗尽身家堕落灵魂的著名大赌场——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伦敦西区的皮卡迪利大街;车子一路开过去;窗外匆匆扫过白金汉宫和皇家歌剧院的拱形穹顶。
凌晨12点,过了几分。
里兹大酒店通体炫耀着黄金色的石砖外墙;灯光从石头缝里倾泄出来;车门往外张开;像乌鸦的翅膀;里面的人踏出来;手里抱着一件硕大的黑色貂皮上衣。
走进酒店前门,往赌场的方向前进;乘搭金碧辉煌的电梯,他拿起一根镶着金箔的雪茄,放在嘴边,并不点着,暂且用大牙嚼烂没有拆封的烟头。
手指头上沉甸甸的挂着两枚金色的宝石戒指,他走出电梯,摘下黑色的礼帽递给侍者,大衣始终还是坚持自己拿着,他一路穿过赌桌上的人群——名媛贵妇,但更多的是丈夫长期在外地的家庭妇女和积蓄不多赌腻了马赛,过来碰碰运气的普通男人。
他并不关心这些,无关紧要的人类。
一路走到赌场尽头,保镖推开两扇沉重的门叶,再穿过一条走廊,在一处红色的房门前停下,从口袋里拿出钥匙,接着转动门把手,走进去,他掀开手臂上的貂皮大衣,露出里面的金发小不点,沉睡在乙醚里,睫毛紧紧的垂下,他把哈米什丢到地毯上,丢在屋里的那人脚下,然后走到壁炉上方的镶花圆镜前,松开自己紧绷绷的领带。
“这是什么?塞巴斯蒂安?”
站在镜子前脱下领带和西装外套的塞巴斯蒂安转过头,原本冷淡收敛的神情松开一些,绽放出浅浅的笑容,“我的主人,哈米什福尔摩斯。”
“嗯哼?活的?”
“活的。”
“你搞到手了。多好啊。”理查布克咕哝着笑声,手指头盘旋在宽口高脚杯的边缘,一圈,一圈,缓慢转动,里面装着没有加冰块的马丁尼,已经喝掉了一半。
塞巴斯蒂安莫兰,年轻,不过20岁出头,蓝色瞳孔,没有任何感情,眼角上翘,像一只刚成年的牡鹿。
理查布克穿着睡袍,光着脚,坐在红色的皮沙发里,莫兰走过去,在他的膝盖前分开双腿,坐上去,身体的重量完全沉没在理查布克的腰上。
“你真是有病……”理查布克抱住他,低吟一声,莫兰慢慢的在他身上磨蹭,温度一丝丝的在下体升腾,莫兰抬起腰,轻微的挪动,挑逗他。
“我的主人……我的教授……我亲爱的吉姆莫里亚蒂。”莫兰低下头,咬住他的嘴唇,舌头温热的在他嘴唇上舔弄。
他的深棕色瞳孔瞬间紧缩,不满的推开莫兰,捏住他的脸颊,“你叫错名字了,我叫理查,理查布克,不是你的那个,什么奇怪的吉姆莫里亚蒂。也许我们长得像,但我绝对不是那个罪恶滔天的犯罪组织的头目,我可没有那种邪恶的能力。”
莫兰生气的凝固脸色,双眉紧蹙,扶着他肩膀的手臂抬起来,举高,对着理查布克的脸颊狠狠的扇了一巴掌。
理查布克惊讶的侧着脸,感受着突如其来的的刺痛,“Fuсk……你真是脑子有毛病!”他愤怒的彻底推开莫兰,把他推搡到沙发旁边,站起来,离开皮沙发,揉着被抽痛的颧骨,走到镜子前检查自己有没有被抽出鼻血。
“好端端的你又干嘛虐待我!我不是你的玩偶,不是你的小仓鼠!也许你勾引了我!让我心甘情愿的喜欢你!但我不是可以供你随意虐待的莫里亚蒂!我不认识这个名字!在和你相遇之前,我甚至听都没有听说过!他肯定是个残忍的家伙,对你不好,可你不能拿我替代他,然后发泄你的积怨!”理查布克从放着酒瓶的冰桶里捡起一块碎冰,敷在自己通红的半张脸颊上消肿。
塞巴斯蒂安莫兰的蓝色眼眸里浮起一丝忧郁,稍纵即逝,他稳住炙热的情绪,过来,掰开理查布克的手,挪开他的冰块,用亲吻重新安慰他,“对不起,我的主人……”
“我不是你他妈的主人!别再跟我玩这种无聊的角色扮演!我们能不能普通的见面,做爱,然后他妈的回归原位!我还要回美国工作,我是一个儿童节目的主持人,专门负责讲童话故事,我在电视台里是个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小龙套,我不是什么军事学校的挂名教授。”
听见他这番话,莫兰再一次愠怒的攥紧了拳头。
理查布克往后倒退一步躲开他,“你,不能,用暴力,来维系我们之间的关系。再这样下去,我只好选择和你分手,我受不了你这种情人,你时而温顺,时而像这样发疯,简直太分裂了。”
“可是你喜欢。我12岁就跟了你,你喜欢暴力,你喜欢把我踩在你脚底下。”
理查布克瞪大眼睛,辩解,“我不可能这么变态。”
“你,你是吉姆莫里亚蒂,邪恶的缔造者,犯罪界的拿破仑,邪魅的罗密欧,杀人不眨眼,冷血,能面无表情的用车轮把一个活人来回碾成草莓碎,你多年前,因一次中枪,造成坠楼,头部严重损伤,失去了所有的记忆,等你醒过来,所有的医生,所有的护士,都对你灌输你是理查布克的信息,他们对你进行了催眠和洗脑,把吉姆莫里亚蒂的灵魂从你脑海里彻底抹去,有人设计了这场阴谋,把你陷害成这番模样。把你变成一个懦夫,一个平凡的人。”
理查布克冷静的听着,“你不是第一次和我讲述这个故事,我承认,比安徒生童话要惊险的多,但是。” 理查布克深吸一口气,似乎在说服自己而不是在说服眼前的人,“我是理查布克,一个儿童节目的主持人,我不是天赋异禀的刽子手,不是与生俱来的杀人狂,我喜欢纯真无邪的童话故事,我心灵脆弱,别再刺激我了。”
不让莫兰有反驳他的余地。
他紧接着补充了一句,“而且,我不属于你,我们只是,那种关系,你知道的,我的日常充满了无聊,我的朋友用5根手指头就能数的过来,你的出现的确让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这就是为什么我愿意冒着风险,欺瞒我的妻子,愿意每个月千里迢迢的从美国过来,在这个阴冷潮湿的英格兰和你私会。你在电视台的大楼下勾引了我,而且你成功了,但并不代表我无法脱离你,你再这样野蛮无理的折腾下去,我迟早会忍不住和你分手的。”
分手?
莫兰的眼神里浮起残忍的杀意,隐藏的愤怒汹涌澎湃,“我的第一次是你的。”
“哦是吗?真的吗?”理查布克对此说法表示很有疑问,“但我……不觉得你之前是第一次,因为你的技巧……一点儿也不生疏,十分的,猛烈,让人印象深刻,简直终生难忘,你那回是第一次?可是……我该怎么说……”
“我说的是我12岁,你在我12岁就占有了我,在一个悬崖边缘,一个瀑布前面,我躺在湿润的青苔里,水珠打在你的背上,而你把我的头按进水帘,企图把我淹死。”
“我不是恋童癖!别诬赖我了!那个强迫你虐待你的人不是我!”理查布克抱着胳膊抗议,“What?!那个吉姆莫里亚蒂在和你干那事的时候,想把你淹死?!而你现在还他妈的继续承认他是你的主人?你们之间,真是,扭曲,病态!”
莫兰走过去,不管理查布克如何躲避他,莫兰凶狠的把他的衣领拽住,把他的脸拉近自己的鼻尖,“我的主人,我的教授,你的气味,你的温度,你的手指头在杯沿上抚动的动作,你沉思时的表情,我永远都不会弄错,你就是吉姆莫里亚蒂,绝对不会有错,”莫兰狠狠的踮起脚咬了一口他的双唇,理查布克痛苦的皱起眉头,莫兰冷酷的看着他嘴唇上被自己咬破皮的痕迹,涌出一朵鲜艳的血花。
“我会让一切恢复正常,我要付诸所有力量唤醒你的记忆,我不允许你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我不会饶恕你!别逼我,把你做成标本,永远留在我的身边。”
理查布克思绪复杂,显然,他摊上了一个,可怕的,难缠的外遇对象。
而且,似乎不能用简单的吵架纠纷来摆脱这个性虐狂,塞巴斯蒂安莫兰。
理查布克静静的推开他,心里已经在盘算要如何与他断绝联系的方案,只是他暂时还没有想出来,理查布克转移注意力,他走到地毯中央,看着早先被粗暴丢在桌子脚下的金发小鬼头,“这就是你每天嚷着,发誓要得到手的福尔摩斯?”
“不,我指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不过,这个是他亲生的种,我能用这只小鱼饵钓到那头美人鱼,等我把他网进礁石的死角里,我会剥了他的头皮,做成我的皮鞋,我在伦敦等了他4年,终于等到了他现身的迹象。”
理查布克背对着莫兰,声音里带着不忍,“但是,你不会真的伤害这个年幼的小孩,这孩子看起来还不到5岁的模样,是吧,塞巴斯蒂安?你绑架这个小鬼头,打算恐吓你的死对头,我不知道你的死对头福尔摩斯究竟对你干了些什么坏事,是欠你钱没有还,还是抢了你的前女友,但你不至于,真的亲手谋害掉一个小生命。是吧?塞巴斯蒂安?”
莫兰只是贪婪的舔干净从他嘴唇上沾染过来的血迹,对他勾起嗜血的笑靥。
◇
◇
雷斯垂德叉着腰,站在酒店楼下,警车闪着红蓝交错的灯光。
华生急匆匆的从自动玻璃门里走出来,一路走到雷斯垂德面前,冲他沉默的摇了一下头。
雷斯垂德叹口气,“仔细盘问过了,2个小时前还在房间里头,侍者送了一次夜宵上去,披萨,和苹果,然后就再也没有动静,走廊里的监控摄像头并没有拍到有任何人出入过房间。”
华生神色紧张,“是个内行,是个经验老成的杀手,窗檐上有铁钩和绳索摩擦的痕迹,夏洛克亲自指给我看的,从43楼的对面那栋大厦隔空攀沿过来的,一只披着深夜斗篷的蝙蝠……绑架走了我的哈米什……”
雷斯垂德严肃万分的听着他的描述。
43楼?蝙蝠?隔空攀沿?光是这些惊险的关键词,就已能揣测到不是一个寻常的绑架犯。
夏洛克也从酒店的电梯里出来,怀里抱着一只小胖猪,小猪白色的躯体上结结实实的捆着两层保鲜膜。
“这是什么?!”雷斯垂德看着被保鲜膜包住的小猪。
“平底锅。”
雷斯垂德瞪大了眼睛,“可在我眼里这是一只猪。”
“既然你看见了是一头猪,可你卑微的智商还是控制不住的让你把这种愚蠢的问题问出口。”
“OK,你心情不好,我也不和你抬杠,现在,要我怎么做?福尔摩斯?”
“我要去个地方。”
雷斯垂德回头看了看他停在旁边的警车。
“不,雷斯垂德,我才不要坐警车。”
“你以前坐过一回。”
夏洛克斜着看了一眼约翰华生,“上回是情非得已。”
“雷斯垂德,尽你的能力,设立路障,检查每一部车子……你处理过绑架案,你知道怎么办,我不必多此一举的指导你,当然,我不认为,那个绑架犯会用车子载着哈米什满大街的转……总而言之,随时保持联络。”夏洛克伸长手臂,拦截了一部出租车,坐进去,把小猪放在膝盖上。
华生紧跟其后,关上车门,让车子启动。
“巴兹医学院。”福尔摩斯对司机说着,拿出手机,按下一个旧相识的号码,他的手指头在键盘上移动——伦敦市民的通讯录存在他的大脑里,唯一在手机里留有痕迹的号码只有约翰华生和麦考夫的。
电话很久才接通。
“我需要实验室的大门钥匙。是的,就是我,就是现在,凌晨1点,YES,你之前睡着了,但是现在你醒了。待会见。”
福尔摩斯挂断电话,看着手里的小猪,它那么懒,那么安静,趴在侦探的膝盖上一动不动,也许是太久没有好好睡上一觉,也许,只是天性懒而已。
“我不敢想。夏洛克。”
“暂时不会死。他要哈米什的命,直接就可以在酒店房间切断他的喉咙,不会特地从那么高的地方带走他。”
“你把切断喉咙几个字真是说的一点抖音都没有。”华生紧了紧拳头。
夏洛克冷淡的看着车窗外面。
“是我疏忽了,是我的错,我就不应该把那3个小家伙和你一起放在家里。”
“John,别绕弯子了。”
“Fuсk you,夏洛克,Fuсk you,你一点也不是个称职的父亲!哈米什喜欢你!你却从来不亲密接触他,一年抱他不到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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