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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等待侯鸟-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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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信片最末一句是他的附注,似乎是在匆忙中加上的,字迹更草。黎璃费了一番功夫才认出他写了什么——别再胖了,小心找不到男朋友。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下意识的,她的手隔着厚厚的衣服拍了拍腹部,想着几天没做仰卧起坐好像才瘪下去的小肚子又有了反弹,晚上熄灯前至少要补上两天的运动量。
上海的冬天来得越来越晚,常常是一下子从深秋迈入冬季。十二月初的白天温暖宜人,时髦的女生穿短裙长靴,如天桥上走猫步的模特,在黎璃前面颇有韵律感地扭着纤细腰身。
曹雪梅不屑地撇了撇嘴,拽着她的胳膊快速超越对方,一边用不满的语气絮絮叨叨:“学校里没见几个男生,扭成这样给谁看啊?”她嘴上这样说着,肩膀却无意识左右摇摆起来,看起来与后面那个女生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
黎璃掩着嘴笑,眼睛眯成了细细一条缝。恐怕这世上一多半不漂亮不风情万种的女子对待能获得高回头率的同性,多是表面不屑私下抱着羡慕心态。
课本里夹着裴尚轩寄来的明信片,正面是广州中山纪念堂的全景。她猜想他是有意挑了这张。以前上课从不专心听讲的他只对地理感兴趣,每次都和黎璃一同聚精会神听谢顶的地理老师口沫横飞描绘祖国大好河山。下课后黎璃常常感叹,这一生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走遍全中国,更何况外面的世界更辽阔。
“有一个办法。”英俊的少年满脸得意,“我和你,一人走一半的路程,每到一个地方就给对方寄一张明信片,两个人加起来等于走遍全世界。”
那时候,她觉得这真是一个省钱省时间的办法,但此刻她想那些风景只有亲眼见过才不会忘记,就像人生,亦如感情——你只有经历,才会领悟。
迎接一九九七新年的舞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黎璃被室友拉着去跳舞,和那个脸上有颗痣的男生有了交集。一年前她生日,在路上撞了他,得知他与她同月同日生。
黎璃知道他叫汪晓峰,德语专业。黎璃本来想选德语作为二外,但是被曹雪梅用“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这个理由拖去了法语班。
汪晓峰早忘了遇见黎璃这回事,她不是能令人眼前一亮或过目难忘的美女,除了成绩不错其他方面并不出挑,在讲究个性的大学校园里被忽视的几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黎璃不在乎这些,反正论唱歌跳舞她没天赋,论吸引眼球她也欠缺先天条件,索性老老实实争取奖学金比较实在。
她记住汪晓峰的原因之一是为着他脸上那颗显眼的黑痣,长在嘴角边,活脱脱滑稽戏里媒婆的扮相。她忍不住笑,肆无忌惮盯着他的痣。
“过分吧过分吧。”汪晓峰根据黎璃视线聚焦的部位推测到她在观察自己脸上的痣,故意装出抗议的样子。他和黎璃的室友丁欣是同乡,都来自浙江金华,据曹雪梅提供的八卦消息说这两个正在交往中。这也是黎璃认得他的另一个原因。
黎璃没心没肺笑得愉快,甩了一句调侃:“这颗痣还挺有灵性的,否则能让你搞定我们寝室的丁欣?”
他的笑容顿时僵住,摸摸脑袋自嘲:“媒婆媒婆,不就是替人做嫁衣吗?”
黎璃和丁欣虽然同一寝室,但关系泛泛。大一那会儿她就知道丁欣对裴尚轩挺有感觉,好几次见到他来找自己都免不了旁敲侧击一番,不过黎璃装聋作哑的段数随年岁渐长也越发高深,既然丁欣没明说她就假装不懂。
大家都是聪明人,见黎璃反应冷淡不甚热心,丁欣也闭口不谈了,只是两人的关系从那之后便有些疏远,终究是存了芥蒂。
听汪晓峰的口气,似乎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的情形。黎璃尴尬地咳嗽,本打算找个借口走开,却瞥见他落寞的表情,无端生出了同情心。“算了,不就是一个不喜欢你的女生嘛,不属于你的求不到。”还没说完黎璃就笑了。当局者迷,劝别人的时候说客都很想得开,一个个俨然爱情问题专家。真正轮到自己方寸大乱,才明白感情的事三言两语说不清。
他歪着脑袋打量她,咧开嘴笑了笑:“就冲你这句安慰,我非要请你跳舞不可了。”他学电影里的外国绅士,向她弯下腰伸手邀舞。
黎璃颇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除了裴尚轩,鲜少有男生和她产生学习之外的接触。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她事先声明自己不会跳舞,请他做好被踩的思想准备。
汪晓峰以为这是她的谦虚之词并没当真,等到黎璃连续踩了他三脚后,他哭笑不得拉着她退出舞池。
“为了我的脚着想,我还是把这个邀请放到你学会跳舞以后算了。”他拿了一罐可乐给她。
学会跳舞?就自己那不协调的别扭姿势,简直是天方夜谭!“Mon dieu。”极为自然的,一句法语出口。
汪晓峰耸耸肩,顺口回应:“Mein Gott。难道你就不想成为舞林高手,技压全场艳冠群芳?”
黎璃冲他翻了一个很大的白眼,“汪晓峰,不切实际的幻想叫做痴人说梦。”
他摇头的幅度很大,笑眯眯瞧着她说道:“黎璃,自信会让女孩越来越漂亮。相信我,没错的。”
她看着他,忽然之间轻松起来。
九七年香港回归前两天,柳千仁拿到了南加州大学的Offer,裴尚轩用绝对属于稀罕事物的移动电话打给黎璃说出了大事要她立刻出来,黎璃正在家整理行李准备和汪晓峰一起去北京看天安门升旗仪式。
接到他十万火急的电话,黎璃扔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匆忙出门,心急如焚赶到人民广场附近的茶坊,却看到他坐在一群人中间意气风发。
裴尚轩一年前在七浦路租了一个门面,从广州批发服装回上海。他眼光独到,再加上帅哥的形象就是一活广告,生意兴隆。他忙得根本没时间找黎璃叙旧,她去看过他两次,每次到最后都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帮着他卖衣服。
“你们是一对吧?”试衣的女孩总是问这个。
裴尚轩哈哈笑着搂住黎璃的肩膀,用力抱了抱回答提问:“这是我最好的兄弟,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
她努力维持笑脸,心中绞痛。最好的兄弟,比所有女人都重要,偏偏与爱情没有关联。黎璃回学校和汪晓峰练口语的时候心不在焉,被他看出了端倪。
自从新年舞会过后,她和汪晓峰渐渐熟络。春节他回金华过年,还特意给她带了一包火腿回来。黎璃带回家交给母亲,黎美晴大惊小怪她这么难看的外表居然还交得到男朋友。
“是朋友。”黎璃没好气声明,重重关上冰箱门,没理会母亲絮絮的责怪走出厨房。
客厅里,柳千仁正在看碟片,抬起头扫视黎璃。她没反应,一声不吭经过电视机前,回到自己的隔间。
汪晓峰是那种容易让人产生信赖感的男生,他的问题是女孩子乐意和他开玩笑,但想要更进一步的交往则集体say no。黎璃替他分析过个中原因,归根结底是他和女生太没有距离感,试想哪个女孩愿意找个洞悉自己一切隐秘的男友?
“得了,你就乖乖当你的‘妇女之友’吧。”黎璃双手一摊,宣判他无药可救。
汪晓峰挫败地抓头发,冲黎璃上下打量一番,凑过去嬉皮笑脸问道:“黎璃,干脆我们凑一对,考虑一下?”
她抬手给他一拳,“我当你是白痴。”
汪晓峰知道黎璃喜欢着某个人,是那种沧海桑田此情不渝的喜欢,他斗不过在她心里的人,大大方方一早弃权。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黎璃火冒三丈看着坐在人堆里的裴尚轩。他穿着黑色紧身T恤,脖子上戴一条银色的项链,嚣张跋扈。
“裴尚轩,解释一下怎么回事。”坐在他身旁的人黎璃一个都不认识,她在准备英语等级考,有一阵子没见过他了。看看这些人的装扮,她自动划归狐朋狗友一类。
裴尚轩松开怀中扣着的漂亮女孩,朝黎璃略略抬起下巴。“你来了啊。”
她更生气,我这么个大活人站这里半天了,你不会才看见我吧?端什么架子,无聊!他身边同样穿紧身T恤的女孩让黎璃的自卑感再度抬头,世上不止韩以晨一个漂亮女孩,她妒嫉也没用。
“如果你让我来看你无聊,OK,我看到了。”黎璃不客气地转身,毫不介意在他兄弟面前给他难堪。
裴尚轩勃然变色,在场众人愕然注视着一向以酷哥形象示人的他站起来追了出去,他冲出门,抓住黎璃的胳膊。
“黎璃,你吃错药了?”裴尚轩一开口火药味甚浓,想也没想就追出来,像是自己做错了事。
她转头注视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男人,紧咬嘴唇的牙齿松开,殷红的血如同几年前他们同桌时他常常见到的那样,她又在自虐。
他从牛仔裤袋里摸出一方手帕,递给她去擦血迹。黎璃没伸手,任由他尴尬地举着。她眼神深远,他看不懂。
“裴尚轩,我晚上去北京。”
他脱口而出问她去干吗,有种她即将离去不再回来的错觉。
“七月一号香港回归,我去看升旗仪式。”
“一个人?”他不放心地问道,却看到她摇了摇头。“和一个男生一起去,没什么好担心的。”
听到“男生”二字,裴尚轩皱起眉头。见鬼,她单独和男人出去旅游,居然叫他不用担心?自己不担心才怪!“不许去。”他霸道地命令,“你是女生,你要保护自己,知不知道?”
黎璃看着他,在自己尚未反应过来前嘴里已经吐出了一个单词:“Shit。”她一怔,冷冷笑起来。“裴尚轩,你神经病啊。”
她的冷淡让他不悦,一脸恼火地吼道:“我是关心你。”
“我不稀罕。”黎璃倔强地昂起头回吼,甩手大步往前走去。没走两步,手臂再次被人捉住。回过头,裴尚轩面目狰狞,恶狠狠咬牙切齿:“黎璃,你这丫头别不识好人心。你的事我还管定了,今天你哪里都不准去!”说着,他扬手招了一部计程车,连推带搡把她塞进车内,报了自己家的地址。
她没去成北京,在裴尚轩家和他大眼瞪小眼对峙了半天,在裴家两老不断使眼色示意下,最终黎璃妥协。她到火车站约定的地点和汪晓峰碰头,借口临时有事不能去北京了。
“是那个人吧?”汪晓峰瞧着不远处监视他俩的高个子男人努了努嘴。
她点了点头,没必要对他隐瞒。
“喜欢他会很辛苦的,黎璃。”他拍拍她的肩膀,拎起脚边的旅行袋,“等我回来给你看照片。”
黎璃很遗憾,为自己将要错过这一历史性的时刻。可是等到裴尚轩走过来牵起她的手,她抛开了不愉快。
这个男人关心着自己,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都令她奋不顾身。
柳千仁出发去美国,黎璃被母亲拖着到虹桥机场送行。她痛恨柳千仁,但那些夹在参考书中的刻纸让人无法忽略,说不清楚对他到底抱有何种感觉,黎璃当起了鸵鸟。
千仁在家整理行装,把考进大学之前的书都卖掉了,她看到自己还给他的参考书也在其中。黎璃的心猛然悸动了一下,持续的痛了几秒钟。
他离开前一夜,黎璃从市场调查公司打工回家,在楼下看到柳千仁寂寞地抽着烟。
距离十米,她停下脚步。夏日燠热的夜晚,无风之夜,她仿佛是从粘稠的水里出来,全身上下都粘乎乎的,一心想着赶快上楼洗澡。
柳千仁手指间一星微芒,在夜幕里橘红色轻轻跃动,有一丝迷离的孤寂。
他和她,隔着十米互相凝望,最终无话可说。黎璃转身上楼,而他继续在楼下抽烟。她在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恍恍惚惚想起柳家父子都不抽烟。
摇摇头,把怪异感觉甩到脑后。黎璃拍拍脸命令自己清醒,她一定是疯了才会在意柳千仁。
在机场黎璃头一次看到柳千仁的母亲,一个气质高贵的美丽女子。据说儿子像妈,从他的外表也能推测其母必定是个美人。她不但外表出色,声音也极为动听,说话语调慢悠悠的,知书识礼的大家闺秀风范。黎璃客观公正的评价:不管从哪方面看,还是柳千仁的母亲和柳之贤比较般配。
许是这并非她一个人的感想,黎璃发现自己母亲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然后柳之贤仿似无意握住了黎美晴的手。握得很紧,让旁观者也莫名放下了心。
她从以前就搞不懂柳之贤是爱上母亲的哪一点,身为黎美晴的女儿竟然荒谬地找不到说服自己的理由,但看到这一幕黎璃释然了。柳千仁也看到了,嘴角浮现一抹耐人寻味的浅笑。
他没有和黎璃告别,只是隔着送行的亲人望了她一眼。这一瞥太快,黎璃根本抓不住他眼底的情绪。
波音747升上高空,柳千仁离开这个城市。她望着头顶掠过的银色飞机,仿佛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鸟。
离别了,还会不会回来?
九月开学,黎璃大学三年级。裴尚轩在暑假里请她出去吃饭,把自己的女朋友介绍给黎璃。并不是那天在茶坊看到的漂亮女孩,他又换了一个。
她记得有一年四月,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裴尚轩拍着她的肩膀霸道地说:“黎璃,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黎璃含蓄地微笑,有礼貌地和他的女友寒暄聊天,心里颇为嘲讽地想:他喜欢的人太多,她来不及跟上他的速度。
也许他早已忘记这句话,而她却记着每一个瞬间,不管是幸福的还是心碎的。
二零零五年,柳千仁狠狠揍了裴尚轩一拳,轻蔑地评价:“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这是我听过最残忍的话。”
裴尚轩的嘴角流血了,眼前浮起黎璃嘴唇上殷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他浪费了太多时间,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决心收回他爱她的权利。
在一九九七年,裴尚轩搂着黎璃的肩膀介绍给自己的女友:“黎璃,我的死党。”
女孩名叫岑雯雯,有一双动人的眼睛。不止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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