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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之执-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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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跑到凌恺身边,盘腿坐下,听凌恺弹著美丽轻快的旋律。越听越熟悉之后,她忍不住开始轻哼,然后,她脱口而出:“邂逅。”
凌恺颔首:“我就准备把这首曲子取名为《邂逅》。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
方凌撅撅嘴,哪是心有灵犀啊,自己根本就是听过了,连歌词都能唱出来。算了,先不说了吧,等他写完再说。
“你会弹钢琴啊,我从来都不知道。好像没有人知道嘛。”方凌说。
“弹得一般,以前学过几年,我妈让我学的,我学得还不错。不过后来我开始练武,又迷上了国外的爵士乐、摇滚乐,老是喜欢在架子鼓上面敲敲打打的,钢琴这样安静的乐器就碰得比较少了。所以我只能算弹得还可以吧,算不上专业水准,当然不会拿出来唬人啦。”凌恺笑著说。
“可是你弹得很好听呢,你有机会的话,继续学好不好?我好喜欢听钢琴声,而且你的手指这么修长,弹琴真的很好看。”方凌仰头,带著点撒娇的意思说。
凌恺对她的要求照单全收:“好,以后继续学。然后写很多好听的歌给你听。”
方凌陶醉地闭上眼睛,听凌恺弹琴,虽然不是多么高难度的名曲,可是要命的好听。
凌恺看著坐在自己脚边的她,小小的脸,大大的眼睛,心里,温柔地动了。
一直以为自己还是个懵懂少年,不知情爱为何物,怎么被她轻轻柔柔的一笑,心就动了呢?
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大六岁的女子,会不会有点夸张?他暗想。不过,大六岁又如何呢?她看起来那么小,那么娇弱。
他拿笔记下刚才的旋律,随手写了几句歌词,然后俯身问方凌:“要不要出去吃晚饭,天已经黑了。”
“好啊。”方凌听到吃,向来激动。她总是零食不断,难为她还能保持纤细的身材。这得感谢她妈妈的遗传了,妈妈也爱吃,可是总也不胖。以前念大学的时候,室友最痛恨的就是她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猛吃零食,吃的最多的是她,可是最瘦的居然还是她。
走到公寓附近的一个牛肉面小摊,她拉著凌恺坐下,凌恺有点窘:“带著你吃路边摊,真是不好意思。”
方凌不以为意:“路边摊又怎样?好吃就行,我又不挑食。而且,你红了以后想来吃路边摊都难。想想看,到时候边上全是照相机、摄像机,还有一堆蝗虫一样的狗仔队,我看你吃得下才怪。”
凌恺想象了一下,确实有点吓人。不过,自己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么?看著方凌理所当然的表情,他想,大概真的会有这么一天吧。
看著方凌不太淑女却一点都不会显得粗鲁的吃相,凌恺突然觉得,自己才是他们两个中大了六岁的那个。
吃完面,凌恺坚持要送方凌回A大,方凌也就由他了。反正他最近也没什么通告,就当散步吧,一起走到A大去。
一路上,方凌问了他不少问题,都是跟他正在写的歌有关。她照例给他提了很多建议。后来,又突然想到,就问凌恺:“你国外的歌听得多吗?你刚才好像说过你喜欢国外的爵士乐和摇滚乐?”
“听啊,听Beatles,Eagles,BeeGees,B。BKing,RayCharles,还有一些北欧的金属乐队。我觉得Rock和Metal都很有生命力,这些乐队写出的抒情歌,比很多专唱R&B的歌星都来得动人和深情。因为他们一点都不做作,很忠实于音乐,还有生命。其实我并没有倾向于哪一种特定的音乐形式,我觉得功力够深的话,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可以做出动人的音乐来。”
方凌很开心地看他,凌恺在音乐方面,似乎很有自己的见解,完全不用她去瞎操心呢。那么,就看他的本事吧。能成为华人乐坛最红的歌手,他确实是要有自己的本事才行的。这可不是她帮他改造改造形象,过滤一些烂片就行的。
“那你的英文没问题吗?”方凌忍不住问他。他只有高中毕业不是吗?不知道外遇水平怎么样。
“我英文很好。我妈妈在英国念的硕士,后来又是在英国公司工作,没事就要我好好学英文,所以,想不学好都不可能。”
“唱首歌给我听听吧。”方凌央他。
于是他开始轻轻地哼起一首旋律轻柔的老歌,他说是BeeGees的“FirstofMay”
WhenIwassmall,andchristmastreesweretall,
Weusedtolovewhileothersusedtoplay。
Don’taskmewhy,buttimehaspassedusby。
Someoneelsemovedinfromfaraway。
Nowwearetall,andchristmastreesaresmall,
Andyoudon’taskthetimeofday。
ButyouandI,ourlovewillneverdie,
Butguesswe’llcryefirstofmay。
Theappletreethatgrewforyouandme,
Iwatchedtheapplesfallingonebyone,
AndIrecallthemomentofthemall,
ThedayIkissedyourcheekandyouweremine。
……
方凌听著他清冷温柔的嗓音,开始觉得,这样来一趟,遇见他,真的是上帝的恩赐呢。
凌恺牵起她的手,和她十指交缠,一步步地往前走,歌声轻柔地飘扬在星星乍现的夜空下,出奇地动人,出奇地温馨。
方凌模糊地想起自己曾经在日记上写下的一段话:
喜欢那种清冷的声音,清冷中掺杂著温柔的声音,冷冷清清的,又缓缓地渗透出一丝温暖。不需要低沉,不需要岁月的沉淀,只要这样的清冷,只要这样的温柔。
我想,如果有这样的一个嗓音,轻轻地、轻轻地对著我说“把手给我,好吗”,我一定会,毫不迟疑地,交出我的手,和我的未来。
原来,所有对未来的猜测和遐想,都只是为了这一刻,为了这样简简单单的感动。
第四章-2
从那天开始,每天早上方凌都会去敲门叫凌恺起床,后来,凌恺索性把备用钥匙给她,任她进出了。
于是她每天都从学校买了早点,再骑上老爸在学校附近给她买的女式脚踏车,专心地开始了自己的助理生涯。
她跟凌恺一起去见过他的经纪人Amy——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女人。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Amy就很严肃地问她:“你和凌恺什么关系?”
方凌挑挑眉:“目前还只是他的助理,未来就不知道了。”
Amy很不高兴地看着凌恺:“虽然你现在谈恋爱不是什么多严重的事,还没有媒体会来关心你的绯闻,但是你还是要注意一些你的私生活。艺人的私生活处理不好,后果会很严重。”
方凌看Amy的紧张反应,觉得Amy对凌恺还是挺负责任的,那么,再看看Amy的眼光怎么样。她先安抚Amy说:“你放心好了。这个不用你说,我也清楚得很。我和凌恺的关系不用你担心,我待不了多久就要走的。而且,凌恺的前途,我比你更关心,不会害他。”
“对了”,她指指凌恺,“你觉得他的新造型怎样?有没有觉得他的气质变了一点?”
Amy点头:“不再像小男生了。感觉成熟了不少。照这个样子的话,凌恺要红,没有问题的。”
凌恺安静地站在一边,看着他喜欢的女人为了他认真地与Amy商讨,心里有些不太熟悉的情绪开始发酵,似乎是一种名叫心动的东西,如果说他之前只是有些喜欢方凌,那么,此刻,他看着认真的方凌,强悍的方凌,这样爱护着他保卫着他的方凌,心,开始动了。
方凌非常直接地跟Amy说:“他的形象如果走奶油小生的路子,估计很快就可以红,但是败得也会很快。我觉得最好把他塑造成一个沉默内敛但又充满神秘魅力的形象,最好要给人那种酸酸楚楚的感觉,让人很想把他抱到怀里去疼惜。这是我对关注凌恺许多年的心得,希望你能认真考虑一下。如果你能挖掘出他所有的潜质,那么,受益的将不仅是他一个。如果你做不到,那么请你明说。凌恺非常优秀,他有潜质成为华人世界里最红的那颗星,所以,我不会让一个没有本事的经纪人埋没他。”
Amy没有生气,反而伸出手:“我接受这个挑战。凌恺一定会在我的手里红起来。”
两个女人握了握手,达成共识之后,方凌对着跟凌恺和Amy说:“《海阔天空》的试镜就不要去了,但是《枭雄》我们势在必得,这是很关键的一步。”Amy点头同意。
凌恺去参加《枭雄》的试镜时,方凌跟他一起去了,她严肃地看着凌恺说:“你的本质是很纯净很阳光的一个人,但是光靠本色的演出,是没什么演艺寿命的。所以,那可以保有你的本质,但是在演戏的时候,你就一定要融入到角色中去。你要演的杀手是一个冷酷的人,所以,你就要收起心里面所有的阳光,明白吗?”
凌恺点头,一边思索一边等候导演叫到他。到他的时候,他肃起一张脸,不发一语,只是冷厉的眼神冰冷地扫了一眼和他配戏的人,导演一下子就拍板,大喊,就是你了。
于是,凌恺接下了他演艺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个角色。
第五章-1
之后的日子里,凌恺的工作并不多,除了一部《枭雄》在拍,他没有什么别的工作要做。之前那些路人甲乙丙丁的跑龙套角色,在方凌的示意下,他也不再接了;至于唱片方面,唱片公司因为他第一张专辑反应平平,所以迟迟没有为他安排发第二张唱片,凌恺跟公司商量过之后,决定自己写歌自己唱,往创作歌手转型,所以有空的时候,他经常会弹弹琴,写几句歌。
因为凌恺工作不忙的关系,方凌也就没有如她所说地当一个全职助理,主要是她发现凌恺的记性比自己好很多,做事有条有理的,在生活细节问题上,方凌根本就帮不了他什么,因此当方凌发现自己这个助理根本还没有被她协助的对象称职,她也就索性光明正大地偷懒摸鱼了。所以她除了偶尔去片场探探班,看凌恺的新片拍摄情况,基本上都不像正常的助理一样在凌恺身边跟进跟出。
凌恺在新片里的戏份并不多,但是他经常去看剧组其他演员的拍摄,所以也经常不在家里。方凌倒是经常窝在他的公寓写歌词,想想自己好歹也是中文系毕业的,又有个古代文学教授的老爸,不帮凌恺写点优美的歌词,似乎太浪费了。
凌恺曾经问过她,这样天天过来陪他,她爸爸有没有什么想法,方凌诚实地说:“爸爸知道你啊,我都跟他说过了。我说要做你的助理的,爸爸一向尊重我的意见,不会随便干涉我的决定。”
凌恺说:“这样真好。”他摸摸方凌的长发,看向窗外,眼神有些悠远,然后他平静地说:“记忆中,我从来没有和我的爸爸相处过。一直都是和我妈一起生活。妈妈性格很独立,很开朗,和你有点像,当她发现爸爸和别的女人有了暧昧不明的情愫之后,很快就和爸爸离婚了。”
方凌伸过手,很习惯很自觉地环住他的腰:“那时你多大?”
@奇@“也就两三岁吧,我没有印象了,都是妈妈后来跟我说的。”
@书@方凌凝视凌恺,发现他表情轻松,看不出对自己的过去耿耿于怀的样子,也就放心了一些,然后问道:“你妈妈就抱著你和你爸离婚了啊?她个性很强悍哦。不过换了我也会这样”,她习惯性地皱皱鼻子,“一定要一心一意的感情才行。爱情必须纯粹,必须专心,一丁点的杂质都不能有。”
凌恺回抱住她,带著一个怀念的笑容说:“是啊,妈妈很强悍,性子很倔,爸爸怎么挽留她都不肯跟他再在一起生活,坚决要离婚,爸爸给她的钱,她一分都没拿,只肯收下爸爸给我的钱,算是给我的教育基金,她说她可以拒绝我爸的一切好意,可是没有资格代替我去拒绝来自父亲的关心。”
方凌重重点头:“我好欣赏你妈呢,她真的很棒。”
“可惜她这些年一直过得很累,我外公外婆在她念大学的时候就车祸去世了,她靠著保险金念完大学,安排自己的生活,后来还申请了英国的大学念了硕士回来。好不容易结婚了,又被丈夫背叛。她在工作上倒是一直满顺利的,但是职场上,一个单身离异的女人,又带著孩子,总是要比别人累一些,受到的歧视也多一些。”凌恺轻轻喟叹。
“不过妈妈从来没有让我吃过一点苦,她一直都把我的生活照顾得很好。她离开之前,把这套房子过户给我,还把她这些年为我存下的钱还有我爸给我的钱都存到了我的户头上,说是给我的发展基金。”
“那你妈妈……”方凌咬咬嘴唇,不知道该怎么问他。因为所有关于凌恺的报道,都没看到凌恺和妈妈一起出现过,也没见凌恺提过他妈妈的近况什么的,难道他妈妈?她有点不敢想,又怕自己真的猜对了。
凌恺笑笑,看懂了方凌的犹豫:“你别乱想啦,妈妈嫁人了,跟著继父搬到英国去住了。我没跟她一起去,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我也有我的路要走。她为我付出了很多,我不想再妨碍她得来不易的幸福。”
方凌摸摸他平滑的眉,果然看不到他有一点点哀怨,原来家庭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啊,那他以后的那种如影随行的忧愁和沧桑,难道真的是自己造成的?天哪,她觉得自己好残忍。想想,又不是自己能决定的,还是怪上帝好了。可是再想一想,她又不敢怪上帝,因为自己能和凌恺相遇,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凌恺捧住她的脸:“在想什么呢?那么出神。”
方凌故作神秘地笑笑,惹来凌恺一阵追杀。方凌怕痒,被他挠得逃来逃去,凌恺还很神气地说:“这么怕痒,有没有出息啊?”方凌喘息著,看实在躲不过,决定反攻,攻击是最好的防守嘛,她决定试试。迅速地把手伸向凌恺的手臂内侧,发现凌恺浑身一颤,哇,劲爆,凌恺真的怕痒,而且好像比她还怕。“哇!你也怕痒!还欺负我!!”方凌大叫,扑到凌恺身上,一顿狂挠,这回轮到凌恺求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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