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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香奈儿的数学女王-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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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玫在厨房呆了好一会儿,等看到外面声音渐熄之后,才走出去,沉默地递上冷毛巾。林玲看起来恢复了几分生气,开始狡辩:“你干嘛不阻止我砸墙,手疼死了。”
“不疼你以后还会去干,疼了就知道了。”
“……可是疼得太厉害了。”林玲大小姐的脾气又出来,脸色倒回归到人类的范畴中了,“你还真是熟练啊,以前有个朋友,碰上我喝醉了,说是吓得她哭起来了。我喝醉了有这么可怕吗?”
“穷人孩子早当家。”尚玫淡然应道,“你不过是喝醉了,又不是要杀人,我怕什么。”
林玲眼光落到尚玫的手腕,看了半晌却没有说话。她并非醉得不醒人事,先前发生过什么事,还是有点印象的。只不过那时候有着自暴自弃的想法,什么也不管。现在想起来,实在是在地狱边缘走了一遭。以她的立场来说,要对尚玫说出道歉甚至道谢的话,此刻实在没有心情。只得装作视而不见,岔开话题。但是张开嘴,却愕然发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们俩人生存于两个世界,俩人对对方的了解,也不过是寥寥数语。尚玫觉得她是富家女,她觉得尚玫是个聪明人,仅此而已。要论交情,她们之间恐怕连一杯酒的成份都不到。
“我困了。”尚玫也有同样的感觉,只不过她对于这种场景处理得更为干净俐落,“你该回家了。”
这话刚说完,天上一个闪电带响雷的劈下来。住在顶楼的她看着窗外猛然间扑向大地的春雨,一时之间觉得老天都在戏弄她。俩人面面相觑了几秒,林玲首先选择了最明智的选项:“我睡沙发,你好歹也给我床被子吧。”
等她们精疲力竭地各自爬上床,听着窗外雨声淅淅,逐渐入睡时,都觉得今天晚上糟透了,可是某方面来说,有其他的东西在慢慢滋生。大雨成灾,可是换个角度,也有“春雨贵如油”这样的说法。
林玲在沙发上咕哝道:“你还是很丑。”
尚玫闭上眼睛,嘀咕了句:“你还是很讨厌。”
尚玫从来不迟到,从小学到大学全勤的做法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可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只不过她的完美记录就保持到林玲与她同睡一室第二天为止了。
她睡过了头。
这种事放在何欣身上是正常的,放在尚玫身上,就是世界末日了——杨梅在与她发短消息得知这件事后,如此评价。随着工作越来越忙,三人间更多时候是用短信来代替见面,虽然见面的次数和喝“下午茶”的机会越来越少,联系倒也没减少那么多,互通有无还是常有的。
别人的世界她不知道,可是对她来说倒有点小世界末日了,再加上几乎99%可能会出现的露比批评——实在让她难以高兴得起来。她可以装作对露比的批评视若无睹,可是也没喜欢听批评——再加上起来后发现一团糟的房间。
昨晚看不清楚,林玲做的那些事倒也不觉得什么,可是今天早上起来一看,她愕然发现整个房间仿佛台风过境。墙上的凹洞无数,还有黑手印数个,地上到处是床单与棉絮,一堆布匹中间,圆滚滚的青瓷茶壶反射着朝阳的光芒。阳台上落叶塑料袋垃圾无数,朝阳照耀之下,如同战争废墟。
林玲也不知道是睡觉太不老实,还是夜里起来做了什么破坏活动,沙发上早已没了她的身影。整个人裹成一个茧滚落在地上,即使被她离家时毫不客气地踢了一脚,也只是嘟囔了几声,动也不动。她倒也放心地上班去了,就算林玲想偷,家里也没什么值得偷的,除非林玲把电视空调什么的拆了拿去卖……想想也是不可能的事。
站在露比面前五分钟,尚玫仍然没有听见意料中的批评,反而收获一堆暧昧不清的表情,看起来似乎要说些什么,又说不出来的感觉。她只是稍稍一想,便明白过来——面对有可能与男性大老板有关系的女人,太多挑剔难免使人认为自己有些不对劲——露比并不知道,苏红早已对她嘲笑过露比是痴心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半晌之后,露比还是放弃了机会,随便讲了两句“以后不要迟到”便离开。对她来说倒是件好事,至少隐隐作痛的手腕可以找个地方再好好敷敷了。
一边抓着毛巾往水房走,尚玫一边还在想着晚上回去怎么处理林玲。想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林玲白天就离开。俩人的生活差距甚远,也没必要掺和进别人的家庭事务里。虽然对林玲不乏同情,可是同情并不能解决问题。
正在为决定长出口气时,拐了个弯,她便见到那个“不是好东西的男人”。
第五章 眼见未必是实(9)
作者有话要说:顾若姑娘,我服你了,你勥的……今日双更,晚上还有一更。
“坏男人”穿着银灰条纹西装,在一堆以轻薄明亮颜色为主的美女中间,真如万花从中一点绿,显眼得想让人忽视都不行。
尚玫本能地想转身离开,可是他正说完了话,抬起眼望了过来。只对视一秒间,她便觉得心头无名火噌地烧了起来——那双冰冷不带感情的眸子,似乎什么事也不曾发生过般——说服自己体谅对方的立场……这种事情,其实根本没人能做到的吧!
“感情不由理智控制,总有天你会明白的”。
这种时候,尚玫再次体会到杨梅的预言能力。与李帆的交往,她以为自己已经超越人类的极限,达到理性冷静的通达境界。可是镜头一转,换成宋子午了,她便立刻从云端跌落到地上,被“感情”指着鼻子大骂没用。
不管内心怎样翻腾,扑克脸很好地掩盖了她的情绪。挺起胸膛,迈开脚步,她便这么面无表情地与以宋子午为首的“罪恶集团”越来越近,直到两边擦肩而过时,她的内心终于出现那么一丝动摇。
你最好踩着水摔一脚,摔个四脚朝天360度最好!
可怜的尚玫,她的诅咒也就只能达到这个水准了。只不过,有时候不那么有水准的诅咒,反而比较容易实现。
尚玫的“诅咒”还没想完,就听见身后一阵喧哗,只持续了瞬息便结束了。她侧过半个身子,正好瞧见宋子午的脑袋从人群圈里升起,手正从旁边扶着他胳膊的女人怀中抽出来,而他的脚下,一滩反射着灯光的水迹正在“微笑”。
无论她的心情先前怎样恶劣,嘴角还是忍不住扬起。仿佛感应到什么般,他转过半个脸,锐利的眼神直望向她。她也当仁不当,咧开嘴送上一个不带笑意的笑容,露出八颗雪白的小米粒牙。“坏男人”挑起一边眉毛,却什么也没说,直接转身离开。
在他的立场来说,此时此刻,那么多双眼睛之下,绝对不是该干什么的时候。况且,他不觉得这件事会这么容易就糊弄过去,尚玫不是那种会装糊涂的人。她的沉默,令他心中的不安愧疚与面对挑战的血性同时涨了起来。
她,确实当得起他的挑战。
等“罪恶集团”消失在走廊尽头,她走过去盯着那滩水迹,一瞬间有种感谢的冲动。不过很快就觉得荒唐起来——不过是滩水,谢个什么劲——再说他又没真正跌下来。
抓抓脑袋,她想着自己是不是反应过度了,不过是上司与下属……这时候,她最需要的是有人揪着她耳朵,把拼命粉饰太平的理智给揭走才对。
四月底的上班很平淡,没什么特别的事。尚玫顺利完成,挤在下班的地铁人群中,随着离家越来越近,烦恼倒是涌了过来——家中那位大小姐。
捏着钥匙站在自家门口,尚玫从来没有如此犹豫过。当她推开门时,早已做好的心理准备,面对一个更加恐怖杂乱的场面。只不过眼前的一切,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所有的东西都整齐安静地归于原位,晒的衣服收了回来,盆栽的土是湿的,看起来早浇过了水。原本她疏于打扫的地板,也干净得如同明镜。更稀奇的是,桌子上还摆着饭菜……虽然是西式的。
一瞬间她有种是不是杨梅回来了的错觉,不过下一秒这错觉就被林玲的声音赶走了:“你回来了?要吃饭呢洗澡呢还是吃我呢?”
“吃饭。”
尚玫站在桌前,与拿着铲子从厨房出来的林玲沉默地对视了几分钟,林玲先认输了:“你的回答真无趣。”
“我只是讲出事实而已。”尚玫看着桌子叹气道,“你做的这是什么?怎么全是蛋糕和……那是牛排还是牛排烧尽的碳?人类不能消化碳的。”
林玲一脸咬牙切齿的笑容说:“你讲话越来越有水平了。我只不过不喜欢欠你什么而已,所以你昨天带我回家,我今天给你烧顿饭,仅此而已。”
“你为什么不回家?”
林玲打开一瓶啤酒,没好气地道:“你真是无趣加无情,就不能说点温情的话?我不想回家,再说我没钱了。”
“你又不需要我的温情。”尚玫有些意外地问道,“你会没钱?”
“父母离婚,冻结了我的信用卡,所以我现在身无分文。”
她看向一桌不知能不能入口的菜,说:“那你哪来的钱买这些菜的?”
“你的钱。”林玲把塞进嘴的牛排又吐了出来,呸了好几下,看见尚玫盯着她,托着腮怀着恶意笑起来,“你不会以为这么点儿大的地方,我找不出你的零钱放哪儿吧?而且你放得又那么没创意,门口鞋柜最上面的抽屉,随走随拿,确实很方便啊。”
尚玫把能吃的塞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那你现在到底怎么打算的?我养不起你。”
“暂时不想回家,没钱,也没地方去。”请求过去的对手收留这种话,林玲无论如何是说不出口的,她的心里也满是迷茫,不知该怎么办好。白天母亲的连环夺命CALL让她把手机从顶楼窗口扔了出去,现在是实际意义上的身无长物,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
尚玫虽然并不了解这其中的曲折是非,可是她看得出来,林玲确实是走投无路了,只剩下孤独的自傲。她沉默地吃完饭后,林玲则自动把桌子收拾好,奇异的是,做这些事时,这个大小姐居然显出一份熟练来,比她这个长期在外独自生活得还要干练。她不禁有些好奇地问道:“你常做家事?”
厨房里传来满是讽刺的声音:“你不会以为我在外面生活还带着佣人吧?”
“这又不稀奇,毕竟你老爸的身份摆在那儿。”
“他不是我老爸,是我弟弟的老爸。”这话说得不合情理,尚玫却正确地领会了其中的意义,保持沉默听林玲继续笑道,“反正不管我怎么努力,在家里是永远不会得到承认,只因为我是女人。说出去谁会相信?他给我钱,买漂亮衣服,名牌包包,让我上名牌大学,可是我一点也不高兴。所有人都说我应该感恩,可是这份恩我实在感不起来。他看我的眼神永远是冷冷的,像是看一件商品。我只是他的一个门面,要漂亮风趣知书达礼有着‘贵族’风范。然后风风光光嫁给某个男人,给家庭带来更多的利益。这就是我的人生,在我出生时就规定好了的,仅仅是因为我不是带把的。”
尚玫说道:“我觉得你的弟弟恐怕也一出生就被规划好了人生吧,这方面你们是公平的。”
“可至少他是‘人’生,我呢。”林玲从厨房出来,平淡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我只是个商品。他有抗争的权利,可是无论我怎么威逼利诱,换来的只有漠视。那男人倒不会使用暴力,因为传出去有失身份。可是除了暴力之外,他还有许多其他手段。再说了,讨好父母是子女的天性,有哪个子女不希望父母喜欢自己的?”
“可至少你衣食无忧,还能受到教育。”
林玲笑起来:“是啊,所以这些话我从来不对别人说。我本身也不争气就是了,如果像你一样强,至少我可以独立生活。”
尚玫看着她自嘲的表情,带着一丝感慨说:“你倒看得清。”
“做富人家小孩,第一件要学会的就是明白什么该明白,什么不该明白。”林玲这句话仿如轻烟,在夜晚的灯光下带走她脸上的生气,“只不过有些富二代蠢得比较明显,有些蠢得不着痕迹而已。”
“我决定独立生活了。”林玲说这话时,心中不可谓不心虚,尚玫完全可以把她赶出去,两人之间的交情实在没有好到那个份上。她赌的只是尚玫会遵循某种义气,又或者觉得俩人的性情挺合,毕竟尚玫还是愿意冒着危险把她救下来不是吗?那红肿的手腕可不是一般女孩子愿意为陌生人忍受的伤口。
而且她前面特意讲出了内心的伤口,虽然自己也觉得很不甘心,可是说都说了,便顺着这机会装装可怜好了。女生一般对沦落之人都会大起同情之心,先前尚玫救她不也是出于这心理吗?
可是林玲到底还是不了解尚玫,她那装满了人情世故的脑袋里,对于尚玫这类人的理解还是太圆滑了些。
“很好,你尽快搬出去吧。”
林玲皱起了眉头——友情攻势不成功吗?还是说尚玫看穿了她的伎俩,可是她都说到那份上了,没理由尚玫不动心——她挤出一付愁眉苦脸的样子,低声道:“可是我现在没有钱,也不能回家。再说我哪里还有家啊,那个男人八成早把我妈赶出来了。”
尚玫直觉性地认为林玲在说谎。林玲在人际交往上简直是大师中的大师,如果比撒谎,她八辈子也赶不上,可是要论对于人类情绪的辨别,她更胜一筹。
她毫不留情的道:“这是你的事,我没有义务接济你吧。”
“可是你昨天救了我啊。”
“昨天你可能有生命危险,现在我觉得你并不会有生命危险。”
“你丢我出去我有可能饿死啊。”
“至少在饿死前你会有很长时间去努力。”
俩人这么一问一答半小时后,林玲彻底明白,尚玫是绝不可能就这么白收留她的。她有些想不通,既然昨天愿意冒着危险救她,为什么现在连让她住下来都不愿意。两者相比起来,明显是前者更不划算一点。
不过她眼前还有更麻烦的事要去解决,家确实回不去了,这一点是她最大的软肋。虽然还可以找到些狐朋狗友暂时借住,可是狐朋狗友之所以被称为是狐朋狗友,就是因为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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