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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本纪-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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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这番明显偏袒的话,巫龙吟冷冰冰看了他一眼,炙焰寒天却斜了巫龙吟一眼,眉梢一挑,狠狠剜了他一眼。
这个冷冰冰的眼神,看的夜合欢心头发堵,知道这次龙吟是真被自己得罪了。
明知道留下杀壹一个,就已经让龙吟不高兴,这可好,又来仨,还好死不死被捉~奸在御书房。
而那个剜得恶狠狠,也让他憋屈,我没抵住你美色的诱惑,是我‘无能’,让你叫那么大声,也是我‘不行’。
可我这么无耻地和稀泥,为了谁啊我?
只是,我干嘛看着龙吟疏远的凤眸,炙焰小鸡红肿的唇,会心头发虚呢?
“既然陛下如此‘待客’之心,那么看来微臣是太多余了,微臣告退!”
巫龙吟漠然一揖,对夜合欢的讨好笑容视而不见,头也不回,转身而去。
“龙吟……”
夜合欢喟然打住多情的挽留,炙焰寒天淡红的瞳,正直勾勾瞪着他,一瞬不瞬。
“寒天……”夜合欢又一次打住深情的呼唤。
因为,炙焰寒天两根葱指夹着一点寒光,点到他脑门,血瞳闪闪,“欢欢,你敢把我当女人,给我当心点!走了。”
白衣飘然,带起一缕淡香,身后跟着四只黑色‘忠犬’,衣袂飘飘,倏尔消失。
徒留夜合欢大叔,御书房中独憔悴啊!
昏君本纪 卷一 昏君皇朝 第四十章 殷勤1
章节字数:3664 更新时间:091026 08:52
“听雨,好点没?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别怀疑,一大早,出现在澜听雨面前的,就是笑眯眯的夜合欢,身后,牵着他刚收的宠物小影,外号‘一撮毛’。
因为昨天的情不自禁,合欢皇帝同时得罪了龙吟和他‘男宠’。
晚上小鸡也不来他榻上赖他肚皮了——唉,没有小鸡的脑袋压着肚皮,居然会失眠,习惯真可怕!
而今日早朝,龙吟眼角都不撩他,更是整个早朝一言不发,这还了得!
御书房呈上一大摞奏折,看了半天,也没有心思看进去。
只得回了寝宫,戴着小柳缝的古董拳击手套,对着沙包继续蹦跶,把自己累的跟狗似的,也没想出让美人丞相回心转意的办法。
巫龙吟在他心里,是丞相,是弟弟,是第一眼就注意的人,是想让他和自己走同一条路的人。
昨天,在巫龙吟转身而去的时候,夜合欢就知道,自己心里是在意这个人的。
不管是因为他疏离淡漠的脾性,还是因为那张冰雪的容颜,只会因为自己而融化,更或许是因为,那一抹黑色总是站在自己身后。
他见不得他对自己的漠然,好象又是刚见面时候的龙吟,把所有的心绪,都藏在最深处,再也寻不到。
他想看到他冰壳破裂,他想看到他眼带笑意,他想看到他风姿乍漏,他想看到他薄唇浅笑……
他想看到他所有一切不同,只因为他一个人的改变。
对龙吟有这么多的想法,夜合欢却不能说这是爱情,或者说,他不敢说爱情。
因为他其实一直没有明白爱到底是什么。
是晓森说‘欢,我喜欢你’时候的喜悦,还是晓森说‘欢,我爱上别人’时的钝痛?
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爱,一个字而已,可以有千百种解释,冷暖自知,何必想的那么透。
遇到了,得到了,把握了,就是圆满了爱这个字眼。
遇到了,错过了,失去了,就是缺憾了爱这个词义。
人的一生太多无可把握,太多无能为力,就和他灵魂飘荡一样无可捉摸。
所以,是喜悦,是钝痛,无须探究,无须问底。
我愿意,你愿意,就是幸福。
我愿意,你不愿意,我不愿意,你愿意,只有努力。
如是努力也改变不了,痛快放手,也是幸福。
一生一代一双人,渴望的圆满,奢求的痴念。
如果这个人是巫龙吟,毫无悬念,夜合欢是愿意努力的。
可是,但是,我昨日还对炙焰美人伸出了魔爪!并且,俺还乐在其中!
炙焰美人把小刀对着我脑门,说小心点,噢,天!
还有,俺心里还蹲着个华发美人澜听雨呢!不知听雨哥哥喝了俺的‘龙血’活过来没?
要死了!
某欢头大,无比怨念,狠狠地一脚踹到沙包上,把沙包直踹到屋顶晃悠。
他没有多寻思自己腿脚上的力度,越来越劲道的原因,也没多想把沙包踹飞的后果,就站着发痴——三个男人,我该体贴谁?
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谁愿意被我体贴?!
巫龙吟愿不愿走那条路——断子绝孙路,即使昨天没有得罪他,也差上不少火候,从那天对视的眼睛里,能清楚看到犹豫。
炙焰寒天难以捉摸的思维方式,任性别扭的孩子气,虽然从开始就让他无力,心底却不讨厌他,昨天还‘酒不醉人人自醉’地热火朝天了一把,感觉——很不错。
澜听雨,这个特别的存在,对他,夜合欢从来没想过放弃,只要一想到银发掩盖的苍白,心里就不受控制地涟漪横生,有欲~望,有怜惜,五味陈杂。
在爱情里的单项选择题,从来都是伤人伤己。
自然,目前某欢倒是想做选择题,貌似却做不成。
起码他想选择的三个美人题,人家愿不愿被他选,还不知道哩!
很有那个啥,什么蛤蟆想吃天鹅肉来着,还是仨公天鹅。
不过,话说,某欢似乎,从来没有反省下自己——为甚他想选的美人,一个、两个、三个,都是雄性捏?
其实吧,他倒是起了这个反省的念头滴,只是,某个被踹飞的物体,没给他时间罢了。
就在他深深陷在,基本可以算是,根本不存在的感情纠葛里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报应来了——
‘哐当!’沙包回来了。
‘啊~~呀~~!’惨叫加闷哼。
四脚朝天的某皇帝,呈‘大’字型瘫在地上。
精致俊俏的脸蛋上,有沙包亲密接触过的痕迹。
小春和小翠心惊肉跳跑进来看到的,就是姿势古怪,表情诡异,嘴巴在笑,眉毛耸拉,说不上哭还是笑的合欢皇帝,直挺挺躺在地上的情形。
屋顶中央那个,出自小柳之手的,造型奇特的沙包,正以悠哉的动作,前前后后摇摆个不停。
小春赶紧跑过去,小心问道:“陛下,您这是累了?可是,地上多凉,小春扶您去榻上躺着好不好?”
小柳也凑过去,仔细端详地上的大饼脸。
啊,皇上眼珠子都红了,那次下令杖毙小夏的时候,皇上就是眼珠通红,难道,以前那个暴君又回来了?
呃,只是皇上通红的眼珠里,怎么好象隐约有水光?
还有,皇上英挺的鼻孔边,隐约一缕红色,是什么?
小柳打个激灵,弱小的声音,“陛下,您……没事吧?”
为甚每次我丢人现眼的时候,总是会有这么两个人做见证?
那次看到二十多个美女玉体,‘失足’掉进浴池的时候,也是小柳和小春亲眼目睹。
这俩该死的!这还让不让皇上有尊严啦?!
“……没事……喔……我的腰……”
哼哼唧唧,夜合欢皇帝坐了起来,顺手撸把鼻涕,还是带血的,不着痕迹地擦到腰上,心里庆幸,还好,除了上朝,俺一直只穿青色衣衫。
眨巴下眼,转了转眼珠,被打击出来的泪花就转没了。
干笑一声,“我没事,你两个把一撮毛收拾下,我要带它出去兜兜风。”
小柳和小春同时松口气,还好,皇上‘病’没好。
小柳乖觉地点头,“是,陛下,奴婢这就去,那鹰不让小皇子靠近,也不让奴婢们靠近……”
“这家伙,还真挑,那你们找衣服给我吧,千寻呢?”
“皇子在您上朝后,就去书院了,崔侍郎昨天就着人说了。”
就着小春端来的木盆,夜合欢洗了把脸,由得小柳替他束发,“嗯,崔侍郎文采是当得师傅的,武功嘛,倒是有个好师傅,就怕他不乐意,唉!”
小春接口笑,“陛下,您这说的,普天之下,有谁不乐意当皇子的师傅啊!”
夜合欢闻言更是郁卒,咋就没有呢?起码眼前就有三个美男不搭理他!
小柳自是机灵,昨晚看到巫右相在槐树下发呆,更兼听小秋八卦御书房见闻,再联系姬公子破天荒没赖龙床,于是丫鬟得出结论——
这个糊涂皇帝啊,八成是色欲熏心,在御书房对姬公子毛手毛脚,不巧被巫右相撞破,然后,自然是情海生波,醋意横生啰!
再然后,倒霉的,自然是始作俑者——夜合欢皇帝啦!
果然,倒霉的皇帝一脸大便,对小春道:“还有谁,自然是万人之上的巫右相。”
“啊?巫相不乐意当千寻皇子的师傅?可是,陛下,昨儿个,巫右相还和小皇子说,下午去校场教他入门呢!”小春很疑惑陛下的说法。
夜合欢一愣,想想又不由一乐,龙吟,真是个别扭的小鬼。
心情突然就好了起来,兴匆匆带了不情不愿的小影,一步三拖拉地,一人一鹰晃到澜听雨住的偏殿。
澜听雨因为夜合欢的不惜血本,不但自己的‘龙血’,所有奇珍妙药,只要澜听雨提出来的,太医院必须贡献出来,绝对的无条件,倒是让曾经的‘拈花圣医’,很轻松配出解毒药剂来。
毒药侵害身体时间太久,虽不得一夕全解,但也让他恢复不少元气。
此时正歪在外间软榻上,就着秋日的晨光看书。
有多久没有这么自在地看书读字了?五年?十年?还是更长时间?
秋日清晨的日光很淡,透过窗棂撒到一头华发,淡淡的光泽,花白了青春,憔悴了容颜,同时恍惚了时光。
澜听雨漆黑的眸子,盯住手里的梅花小篆,低垂着的眼脸,长长的睫,微抿的冰色唇瓣,淡淡的颜色,细致的面容,一身月白衣衫,安静,似画。
偏殿处在西边,大门就正对着清晨的太阳,踏进一步,就会惊碎满地静谧的光线。
夜合欢带着小影,一步踏碎了晨光,笑眯眯把澜听雨的神思拉了回来。
微微抬眼,站在阳光里的人,一身青衣,眉眼弯弯,唇角温润,背对着的阳光,在他周身镀出一圈金色,渲染了一头如墨长发,明朗了一张俊俏容颜。
时光,似乎从现在,因为这样皎然似月的脸,因为背后灿烂的阳光,划开了黑与白,最明显的分界线。
‘地宫’里那个金黄袍子的狰狞面容,与眼前柔和明朗的青衫翩然,截然不同的对比,即使他们用的是同一个躯壳。
澜听雨不由迷惑,这个人,是暴虐的君王,还是温和的夜合欢?
他看似温柔,却带着若有似无的强势,不着痕迹地渗透到每个人的眼里、心里,不容拒绝……
昏君本纪 卷一 昏君皇朝 第四十一章 殷勤2
章节字数:3529 更新时间:091027 10:28
“听雨,看起来气色不错,果然是拈花圣……呃……医,呵呵,听雨,看这个。”
暗自擦把汗,差点‘圣母’又出来了,好险,已经得罪了龙吟,得罪了小鸡,可千万别把听雨哥哥得罪了。
这三个人中,夜合欢最小心、最要看脸色的,就是听雨了,这是第一眼就落下的‘病根’,算是胎病,治不好滴。
随着青衫一闪,夜合欢身后,露出了威风凛凛,一身雪白,傲气无比的‘一撮毛’鹰王。
“啊!”
如愿以偿地,某欢听到了他渴望的声音,澜听雨被突然出现的威猛大鹰,惊出了声音。
很轻,很淡的一个‘啊’字,却是夜合欢盼望了好久的纶音。
然后,夜合欢更是心花怒放,因为澜听雨放下手里的册子,居然对他开口说话了!
听雨哥哥说:“鹰?”
嗷,虽然只有一个字,可是——
听雨呢,那个淡到极致颜色艳的人,昂着清淡的脸蛋,张着雪色的薄唇,用他黑漆漆的眼瞳,看着他的时候,那眼瞳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倒影。
那感觉,简直是——苍蝇看到臭肉才会有的狂喜!
呃,这比喻,请原谅总是优雅的人,在狂喜的状态下,总会有偶尔的失常吧!阿门!
某欢双眼闪闪,面色倒是控制如常。
何总吧,别的本事没有,A和C之间的那个字,还是很会装的,要不怎么镇住公司上下三百多口人?
现代的员工,可不是主席时代,给句好话就慷慨赴死。
那可是经过电视、报纸、媒体,不分白天、黑夜,用各种悲惨社会案例——比如谁谁为了工资爬到十七楼啦,比如谁谁为了工资爬上工地塔吊啦给锻造成的人精!
利字当头坚决维护自己权益——商品时代,商品精英,就是一个‘利’字。
品位总是与物质相挂钩,物质总是与金钱相挂钩,金钱嘛,自然总是与老板相挂钩啦。
老板一个‘分赃不均’,立马就给会你上纲上线,各种颜色劈头盖脸那是照泼不误。
所以说,何总也是很不容易滴~~
保持着微笑的表情,夜合欢伸指戳了下小影的鹰头,低声交代,“小影,认识下听雨,咱的国师,他要是摸你,你可别发疯,你要敢啄他,我跟你没完!”
这雪鹰之王也真是奇特,除了夜合欢,还有给它换药的章太医,别人休想再摸它一下。
说这鹰王有灵性,谁都承认,但也不能有灵性到这个地步!
夜合欢沾沾自喜的说法是,这一撮毛真有眼光,居然一眼就看出俺的官最大,就是说,它鹰王也知道他夜合欢是个皇帝,拍他皇帝屁来着。
这说法,换来四个侍儿的偷笑,巫龙吟的眼刀,外加炙焰寒天的一嗤,都不言而喻带着鄙视的。
就连司马杉和崔庄,在见识了雪鹰的牛气之后,崔庄倒是很羡慕的样子。
司马杉可惦记着他‘陷害’崔嫣的事,只用他正义的浓眉大眼,抛了个‘你也就这点本事’的眼神过来。
其实心里,对鹰王的青睐有加,夜合欢也是疑惑不已的。
想现在的夜合欢,既没有杨过大侠收复神雕的本事,也没有唐僧念咒控制孙猴子的法力,除了昏君的身份外,唯一异于常人的地方,就只有一样——灵魂。
难不成,这鹰王已经通灵到成精的地步了?
用它快退化到找不到鼻孔的地方,嗅到俺是一‘来路不正’的‘妖怪’?
这么恐怖的推论,昏倒!
不管夜合欢怎么推论,也不管这鹰王只认昏君一人,大家是如何不可置信,事实就是如此,昵称小影,外号一撮毛的雪鹰之王,真的只允许夜合欢一个人上下其手。
真他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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