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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本纪-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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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它干什么?听雨,你先坐着,我下去一趟。小柳小翠,你们也在这儿。”

夜合欢扭身就走,衣袖却被任拉住,澜听雨漆黑如墨的眸,有丝惊慌,夜合欢安抚地拍拍那只瘦削的手,“没事,这里很安全,门外都是自己人,我去去就回。”

澜听雨摇头,“不,那个人,你,不行。”

“听雨?”听雨是有预言能力的,他看出什么了?

“没事,那个人我见过,不会有事,放心,我不和直接他照面,只是下去找人。”

抚了把听雨哥哥的银发,那手感,较刚出地宫时的干枯,不知滑溜了多少倍,显见是得益于俺日常的调理。

笑眯眯转身后,夜合欢就收敛了笑容,从雅阁后门楼梯下去,橙花早已经等在下面。

“何大,金色披风柳称呼他为大公子,黑色披风是个女人,柳相和那绿衣人一直客套地喝酒,很少说话,柳相一直称呼那人胡公子。”

女人?“通知‘菜花’,盯住柳邺和这两人,橙花,接触到那个废柴没有?”

橙花点头,“刚有接触,何大放心,那本宫册属下一定会探出藏处。”

夜合欢点头,画有听雨的画册,那日自符千处得了一本,红花探出费翟还有一本临摹,已经着人偷了出来,并销毁。

唯余那本宫册,当日夜合欢派小秋去符千处拿时,发现已经报了失窃多年,不知所踪。

紫花探查了柳相府,一无所获,夜合欢就确定,画册应该在那废柴手上,可能是被柳淞卿用来拉拢‘神笔公子’行贿了。

只没想到,派人去废柴家搜查,居然翻个底朝天也不见踪影,这废柴把画册当宝贝一样,藏得人鬼不知。

夜合欢想找到那本宫册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他想知道,那本宫册上的原型人物,是否真的就是听雨,若不是,就算了,若是的话……听雨,你确实需要悲哀了。

“橙花,如不能完整带出来,就,毁了它,还有,你觉得废柴的画功如何?”

“何大,费公子专攻人物花鸟,属下只画地势地貌,不可比较。”橙花一身傲气,一脸自信。

夜合欢点头,“很好,橙花,和我一起去斗场,我要标下那只狐狸。”

“何大,”橙花从怀里摸出个东西,“您要亲自去?好吧,那还是戴上这个吧,这是翠花的新手艺,您顺便看看效果。”

夜合欢点头,不但是为了听雨,也因为自己喜欢那狐狸。

接过那蝉翼般的一团,夜合欢疑惑,倒像个人脸,难道,真有人皮面具一说?炙焰静湖脸上的,莫非就是此物?

“面具?人皮的?”夜合欢抖索着那面具问,我要不要把别人的脸皮贴到自己脸上?死人脸皮,很恶心好不好。

“啊?呃,怎会是人皮的?是蛇皮草的汁掺着什么熬的,然后套到模子上定型的。”

橙花先解释,然后又寻思了一句话,差点让脚步匆匆的夜合欢跌倒。

人家橙花说:“不过,何大你的想法虽然吓人,倒不失为个好法子,今晚回去我就和翠花说去,让她试试。何大你真不愧我们的何大。”

翠花是十花里,唯二的女子,唯一的自然是红花。

这唯二的女子翠花,一副温柔娴淑的样子,偏偏外号‘黑寡妇’,喜欢玩毒蛇、毒虫、毒蝎子,还喜欢古怪的玩意,比如鼓捣面具。

“……呃,橙花,我觉得还是愧对何大这称呼好了,这主意你还是别和翠花提了,扒人脸皮,会让你家善良的何大睡不着觉的。”

昏君本纪 卷二 风云际会 第七十六章 斗狐2

章节字数:3467 更新时间:100317 09:10

‘寻欢别野’的何大是否善良,咱先不去考究,咱也考究不出来。

而大夜国的子民,在对待一只可能是娲族狐狸的问题上,那是绝对不善良的。

炙焰静湖一张面具改变了面貌,却没改那翩翩风度,走到场中的时候,仍是潇洒自如的。

可惜,不善良的大夜国子民,群情激奋,‘啪’‘嘭’‘喀嚓’十几只茶杯飞过来,佳公子左挪右躲,也带了些狼狈。

“住手!”

静湖公子何曾受过如此冷遇,大怒,气冲丹田,一声大喝,震得头顶的夜明珠都晃了两晃。

涌动的大堂一时鸦雀无声,在座的,无非商贾显贵,即便有江湖人,混江湖人的特性让他们也懒得管只畜生的事,加上他这么一嗓子,也算是露了一手,自然无人肯出那个头。

“在下不过是看这东西稀罕,想拿回家当个玩~物,诸位何需如此激愤?这种妖族之物本公子还不屑救它,让它被人玩死,岂不好过当场烧死?”

静湖公子面带笑意,谦谦有礼,说出来的话,让众人点头。

见堂上无人开口,满意地对沉默的红花道:“红娘,既然大家都同意在下的提议,可否让这位壮士开价?”

红花柔媚一笑,“这位壮士,您可以开价了,这位公子看上您这异兽了。”

嘴里公事公办,红花心里可嘀咕上了:

何大啊,您稀罕这狐狸俺们也知道,可如今标这世人眼里的妖族狐狸,‘十花’和别野里的人,是断不能出头的。

本来我十花之首当个鸨娘抛头露面,就已经违背了影士的宗旨,您偏说大隐于市,也算是很有道理。

今日,若说您想标个别的物件,自然谁都可以出头,但这只狐狸,若我们十花出头,那除非今后不再出现人前,否则指定人见人打。

不过,要是橙花带着翠花模成的面具,倒也是可以一试的。

红花人群里搜寻,一眼看到橙花旁边怪模怪样的青衣人,不妨吓了一跳,何大,你下来凑什么热闹?!

瞪了眼橙花,小子,你嫌弃你翠花妹妹制的面具丑,有情可原,因为那委实是奇丑无比,但,你也不能陷害何大戴上啊!大姐大知道非骂死我不可!

橙花很无辜地扁嘴,红姐,何大要下来亲自标那狐狸,我一心为何大安全着想,那面具虽然丑了点,可那也是我冒着被毒虫咬死的危险弄来的,我还错了我?

“老朽这火狐,不卖。”

场中蒙面人终于嘶哑地开口,却出乎意料地说不卖。

“不卖你拿来这里斗什么?”炙焰静湖一双桃花眼,瞟了眼红花。

红花一笑,“‘静心斋’的原意,委实只为琴棋书画而设,甚至斗局,当初也只是为结识天下各位风流才子,原不是为标物这么俗气的事,如今各位朋友抬爱,斗局每每客满,红娘自是感激各位捧场。但买卖随意,价格也须你情我愿,方为我‘静心斋’上善,如今这位壮士不卖,红娘也不好说什么的。倒想请问这么壮士,您来斗场,是何用意?”

“找人。”蒙面人瓮声瓮气道。

“找人?奴家觉得您是不是找错地方了?如今您看这形势,您带着妖族异兽,还能安生走出去?”

蒙面人一声冷哼,完全不把虎视眈眈的看客放在眼里,“难不成你这‘静心斋’还进得出不得了?”

“奴家岂敢为难贵客?怕只怕,到时奴家也控制不了。”红花朱唇含笑。

炙焰静湖‘啪’双手互击,赞道,“红娘的话再错不了,这么壮士,既然上了斗场,在下也看上这玩意了,就出个价吧。”

蒙面人从面纱后,炯炯的目光,缓缓打量大堂里的看客,又低头看了眼蜷在笼里的火狐,权衡一下,道:“你想出多少?”

“百两黄金,如何?”炙焰静湖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

蒙面人摇头,“这火狐,老朽费尽心机才捕到,百两,不行。”

“那你说多少?要被烧死的话,可就一文不值了。”

……

台上的人标价,台下橙花凑到夜合欢耳边,“何大,要不,等这绿衣服的买了,半路上咱去‘借’过来看一眼?”

“哦?看一眼就不用还了呵?倒也是个省钱的好主意,不过,”夜合欢顶着张奇丑无比的痘痘脸,凑到橙花眼前,“你确定你能在他手下全身而退,且不被他发现身份?还是你确定,等他走到半路那火狐还活着?”

“喔,”橙花被那痘痘脸压迫,却没法后退,他身后是丛稀奇古怪长刺的高草,摇头,“不确定。”

“不确定是吧?一千两!”夜合欢突然拔高嗓门大叫,差点把橙花惊到那丛刺草里。

‘唰’‘唰’‘唰’,整个大堂里,不下一百对眼珠子,全跟探照灯也似集中,照射着夜合欢皇帝的脸——那张‘举世无敌’的痘痘脸上。

夜合欢勾唇浅笑,笑得所有看到他的人都激灵一个冷战。

可怜某欢不明所以,以为人都被他‘千古一帝’的气质迷住了,摇着折扇,大摇大摆,万众瞩目中,走到了场中。

“这位朋友是想和鄙人标这只妖族之狐了?”炙焰静湖寒着面具脸道,这人,还真是丑得出奇。

“没错啊,俺也想玩它。”

夜合欢一边点头,一边就蹲到火狐的笼子前,奇形怪状的痘痘脸,成功吸引了金色的眸。

正脸对上火狐的尖脸,夜合欢不由赞叹,真是人杰地灵啊,娲族的狐狸就是漂亮!

细长的眸子,微微上挑,眼角的防备和纯真韵味,和俺家小鸡有得拼。

金色的瞳孔,妖异惑人,嗯,惑人的程度,跟俺家听雨那晚动~情时无差。

‘朝凤山’啊,一代帝王的梦想发源地!

人杰地灵啊,俺‘朝凤山’真是人才辈出。

嗯,娲族至此,就被大夜皇帝在心里,一往情深,给冠上何姓了。

“一千二百两!”

炙焰静湖不得不把价格从三百两一下飙升,没办法,这丑八怪一口气就涨到一千两,他总不能示弱,而且,这火狐,他也实在很想得到手。

“二千两!”一声高唱从贵宾席传出。

夜合欢和炙焰静湖同时回头,金色披风的人站起身,用下巴对着台上。

他二大爷的!夜合欢苦笑,这人可不简单,有戏唱了!

红花娇美的脸上,依然在笑,鬓角却有细汗渗出,俺的爷爷,这人的气势,可以和何大一拼了,这下子,不知‘寻欢别野’今日会不会关门——何大一旦认准,那是倾家荡产也会夺得这狐狸的。

寻思着,红花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夜明珠。

大小一共一百零八颗,当时何大说正好凑齐一个水泊梁山。

不知那水泊梁山是何物,但求水泊梁山保佑,斗完这局,还能给俺剩下一颗半颗的。

“大人,这个人有点吓人。”楼上的小翠,小声对澜听雨说。

澜听雨紧紧蹙着眉,眼前闪过的景象,让他看不清,但却让他打心底生出寒意,甚至较刚才那个绿衣人出来,更让他恐惧。

他不知自己是在替谁恐惧,但他却肯定,一定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人,否则,恐惧感不会这么强烈。

“这人,是谁?”听雨自言自语。

小柳也皱眉,“大人?您还好吧?老爷身边有不少人暗里护着,老爷很少出门,认识他的人很少,现在还戴着面具,没事的。”

澜听雨仿佛没听见,漆黑的眸子,只紧紧盯着场中的夜合欢和绿衣、金衣三人。

他想努力看清,到底那份恐惧是来自他们中哪一个,重要的是,那个可怕的影像里,有没有这个喜欢穿青色衣衫的帝王。

楼上澜听雨强迫自己集中意念,楼下夜合欢正和人抬价,抬得那个痛快淋漓。

绿衣的炙焰静湖:“二千二百两。”

金衣人:“三千两。”

夜合欢痘痘脸一扬:“三千一百两。”

……

如此,你来我往,当飙升到五千两的时候,炙焰静湖盯着夜合欢那双,与脸成绝对反比的杏眼,深深看了一眼,然后,一言不发,扭身退下,选择放弃。

金衣人依然站在柳邺那张桌子边,用下巴和夜合欢的痘痘脸对峙。

“小柳,你去,让他放弃吧。”楼上的澜听雨吩咐小柳。

他还是看不清那副影像,但越是看不清,他就越担心,因为,当他集中意念看未来的时候,目前只有一个人的影像他看不清,那就是如今的夜合欢。

“澜大人……您觉得,如今的老爷会放弃吗?”小柳看着楼下的白热化抬价,不敢眨眼。

“三万两。”

当夜合欢轻飘飘一口喊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整个大堂鸦雀无声。

三万两,黄金,当年的炙国皇帝,曾用三万两黄金买下凉国两座城池。

事隔多年,今日,这位奇丑无比的痘痘脸,硬是让大家见识了丑人的绝世风采——用三万两黄金,买下一只世人唾弃的妖族之狐。

昏君本纪 卷二 风云际会 第七十七章 三堂

章节字数:3534 更新时间:100318 08:40

晚,夜国帝宫,‘晏德殿’。

“三万两?买只猫?嗯?陛下?”

巫右相一连四个问号,带着数九寒天的冰渣子,甩到某皇帝的痘痘脸上。

话说,痘痘脸夜合欢皇帝,刚进门就被美人右相逮着,还没来得及参观自己的尊容来着。

“是只仙狐!不是猫。”皇帝外强中干。

事过后的夜合欢,有点气短,三万两黄金啊,就被自己一张嘴送人了。

算算吧,一两黄金五十克,二两黄金一百克,一百克就能绕着暴发户的脖子,缠上一圈金豆豆。

三万两,那得多粗个脖子,缠多大粒的金豆,才能缠过来?

本想溜回宫,用一夜的时间想个借口出来,对管家小乌鸦有个说得过去的交代。

没成想,把听雨送回偏殿,刚溜到台阶上,就被巫大美人一个‘秋波’给冻住了。

他怎么就得意忘形了捏?

想他夜合欢身边,除了回家探亲的一撮毛之外,那可个顶个都是小乌鸦的眼线。

甚至他儿子夜千寻,都有被他师傅收买的可能。

啊,错了,还有一个不是小乌鸦的眼线,炙焰美人可是一直站在自己这边滴!但是——

如果,小鸡要知道俺眼都不眨,用三万两黄金打败,不是,五千两就打败了他静湖二哥,就为了给听雨买只狐狸玩……

恁个,小鸡会不会,用俺当靶子练他的小刀?

唉,那还用多想吗?搞不好一小刀过来,就出人命了!歹命的皇帝啊!

“仙狐?你怎么不说狐仙?!就算是个仙狐,哪里能值三万两,黄金!”

巫龙吟的青筋,从知道这昏君用三万两买只狐狸后,就一直在额角蹦个不停。

若能一掌拍死这不知死活的家伙,他指定不带考虑的,一成功力就能让夜合欢变成个饼!还是夹心的!

在冷美人的零下摄氏N度下,夜合欢没骨气地缩了下脖子。

转眼瞥见小秋正摆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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