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孤儿流浪记正传之风流韵事-第4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你不走,不走是吧?你不走我走。”喵喵说着话,就起身去扶小娟,我忙上前给她一把拉住。
“喵,你听我说啊,别这么冲动,冲动让人头昏,一个头昏的人最容易出现问题。”我说。
“走开,走开,我不听,不听。”
“睡我们家的那不是女的,真的,喵喵,不是女的,相信我,是个男的。”我一声吼,这夜宵店儿为之动了动,街道上四处开灯,喵喵怔在原地,只是怔怔的看着我。
“真的,喵喵,是个男的,喵,不骗你……”我说。
“好啊,孤儿,你现在是一天比一天不得了了,以前只道你好女色,现在你是连男人不放过啦,我喵喵当初是瞎了眼,我怎么会看得上你。”喵喵说着话,终于哭出了声音。
我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这都怎么一回事情?这都他娘的什么跟了什么?丫的,把我的头,也给搞的大了呀!
“喵,你先别哭。别哭好不好……”我在安慰喵喵。
但喵喵她不听我的,她越哭越厉害,不仅哭,还耍泼似的往那地上一坐。
“别哭了,给我起来,烦不烦啊?”我气的昏了头,对着喵喵,就是一声大喝,吵醒了街道上的所有人,只听一时间,叫骂声不绝于耳“娘的,娘买B的,脑子有毛病啊,你个死同性恋,大半夜的,你吵什么吵,还要不要让你睡觉啦……”
街上的叫声,一阵高过一阵,我知道自己已经在无形间成了众所矢之,无奈之下,我一抓着头皮,忘记了曾答应过道林不让别人知道他为宏宏买醉翻倒的事情,蹬下了身,求饶的道:“喵,喵,不是别人,是道林,是道林,睡我们家的是道林那小子,他和小娟一样,失恋了,拼了命的给自己喝酒,然后又和你一样的给我打电话,然后,他醉了,睡在我们家,我怕你不高兴,没有和你讲……天……天,这都是什么世道?我丫的招谁惹谁了我?这好好的一个晚上,怎么就搞成了这样的一个场景……”
我用力的抓头,撞墙,脑子中升出把头皮给扯下,解除痛苦的意念,丫的,老子疯了,娘的,我这老都干了什么事情?我这交的,都是些什么朋友?
第69章·友谊长在——上
(友谊长在——上)
那天晚上,我和喵喵一直忙活着个不停,先是陪这喵喵这个醋坛子回了次家,证实了家中住的人确确实实就是张道林后,才又回夜宵店里扶着小娟,去附近找了一家宾馆把她安置下来后,时间已经到了凌晨4点钟,我和喵喵才在那与小娟的同一家宾馆中再找了一个房间住下来,我已经困的要命,喵喵这妮子去是精神抖擞,不时的问东问西,后来为了了证明我对她的“忠心”与“忠诚”,为了证明的的清白,我还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和这丫的做了两次爱,到早上爬起床时,只觉得头昏眼花,两腿发软,飘飘然乎乎的起床向店里走去,身子早好像和灵魂分工协作了体儿,不由自己,喵喵这妮子却一脸满足,睡的很香……
我走进店里,阿疯第一个上来,迎接我,他先是围着我转了几个圈,一脸高深的说:“孤儿,不得了,你丫的,我给你看了相了,你印堂发黑,脚步飘浮,定是因为那喵喵一晚不在家,与哪家的闺女在通宵达旦,孤儿啊,不是我说你,我看看你,这神情的,就知道,你这段时间一定不太平,我怀疑你是中了什么邪儿了,难保会有一天,无疾而终,一命呜呼……”
“去你娘的通宵达旦,去你娘的邪鬼,去你娘的呜呼,给老子滚你他娘的蛋,别让我再看到你,丫的,再在我面前出现,我丫的抽你,快滚……”我骂了这丫的一通,坐回到自己的镜如前看着镜子中那无比狼狈,憔悴的自己,我骂了一声娘,顺手找了个梳子,来打理那已经乱成了鸟窝般的乱头发。
阿林不知几时也跑了过来,一来,这丫的就是一脸兴奋的说:“孤儿啊,你这是怎么啦?我看看你好像气色不对啊,是否因为烂用精液过了度?”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问他:“喂,阿林,这阿钟呢?大上午了怎么还没看到他来上班?”
“哟,我说你这口气,现在是比我还要像个老板了嘛,要不要我向你汇报汇汇报一下今天一天的行程?”阿林对于我的那“询问”,显然有些不满,我也懒得去理会他。
“阿钟啊,他早就来了,哪有和你这般的不要好,老是迟到早退的?”阿疯抽着烟,一副吊不垃圾的神情,说:“不过说真的哦,你们俩兄弟,那可倒是真的有的一拼的,都不是什么好鸟,呵呵,都说了那近墨者黑了,我看的确如此,孤儿,我们阿钟这用情不一,朝三暮四的一套本领是不是就是你亲生传授给他的?怎学得好此像模像样?”
结合着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我隐隐的能从阿疯说出来的话中,听出一点什么玄外之音,为了得到切实的证明,我于是问他:“阿疯,你丫的皮儿又痒了是不是,还不给我把这话说明白?怎听得我稀里糊涂的?什么叫作用情不一?什么又叫作朝三暮四?”
“呵”阿疯笑了笑,说:“在一个钟前,阿钟这小子,正忙着做一个头发,然后,就来了一个美女,呵,孤儿,我和你说,那女的真的很漂亮,不骗你,整个儿一个狐精似的,那个……吱吱吱,水灵,真的水灵,那小娟往她这面前一放的,简单就是两个档次儿的,然后啊,呵,阿钟和这美女走了,把一个破的,没做完的头发丢给了我,可恶的是,这一狗男女,居然还在公开的场合下就亲嘴儿,一点也不顾及我们这‘六指创剪’的光辉形象,娘的,你说,这阿钟不是有一个小娟的吗?你说说,这是不是用情不一?是不是见异思迁?是不是朝三暮四?是不是世风日下?哎,这又是不是败坏道德伦钢?是否狼狈为奸呢……”
“你丫的,又在这儿前言不搭后语了,又在这儿胡说八道了,你自己做的事情,比这过分百倍,那个又该叫什么呢?哼,你我都不是好东西,谁也不要说谁,哼,你行为是什么,你知道不?这个就是‘吃不到葡萄讲酸’的最为具体解释,这就是你阿疯的这‘狼’人本性……”
我不客气的把阿疯骂的一通发傻,呆在原地,再说不出话来,只是不停的拿那贼眼狠狠的瞪我,一副要把我吃掉的模样。
我没有功夫去理会他,我在思考,有一个问题,在我脑海四盘旋。我知道,也了解阿钟的为人。这人虽然说是属于那“闷骚型”男人中的代表人物,但却也不至于是一个会这么干的人,可是,他就是干发些这样的事情出来,这是为什么呢?我想不明白,这中间或许还有别的故事,却又是不为人所知道的……
想不明白,我更是要想,我拼了命的去想,去钻,于是,我又进入到了一条死胡同里,这就是孤儿的劣根性,谁也无法改变。
这不,正想着想着,正走火入魔时,阿钟回来了,他当然不会只是自己一个人回来的,陪在他身旁的,还有另一个人,那是一个女人,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女人……
第70章·友谊常在——中
(友谊长在——中)
是的,这个女人很美,在这一点上,我无法否认,正如那阿疯所言“水灵灵,水汪汪”的,是那种让男人看到了,就会想拉着她上床,却又不忍对她有丝毫伤害的女人,这个美女,在她的骨子里,透着一抚妖媚,让人欲壑难填。看她大概是二十七八岁左右的样子,浑身上下,散着一种成熟女性的特殊气质与美艳,家里的土话说,那个叫“狐精”。
现在,这个女人,就牵着阿钟的手,落落大方的一步步走进我们店中来。
阿钟这小子一进店,便笑呵呵的将一袋刚买来的水果丢在了柜台上,嘱大家自己动手吃。
“来啊,来啊,大家都来吃啊,芳儿给大家买的。”
一群人见到有吃的,立马的一涌而上,口中高呼阿钟万岁,芳姐万岁,搞得一个个和人家都很熟一样的光景,抢着去拿那袋中的水果吃,这当中,自然也包括那刚才还在骂着阿钟“朝三暮四”的可恶家伙,阿疯。
我坐着不动,看着他们的举动,我冷了数声,但当听到“芳儿”这个名字时,我又不禁的心下动了动,觉得这个名字很是耳熟,却又好似忘记了,到底是在哪儿听到过(我这人记性很差,很多很多昨天才发生的事情,到了另一天,也就“无情”的忘掉了,我常常想,这定然是老爸老妈当初在交配时粗心大意,抱着玩一玩的心理,结果造成了的,不可弥补的损失)。
阿钟见我坐在这儿不理他,也不理他拿来的水果,自是十分的好奇,便拉着他的“芳儿”朝我走了过来。
“孤儿,你打这儿装什么深沉呢?这不大像你平时的风格啊,怎么着?才一天没见到,这神经儿,就又开始素条啦?你看,哥我给你买来了你最爱吃的石榴儿”说着,手从身后真的给我掏了一个大大的红石榴出来,递给我:“看,给你省着儿呢,再不然,早给阿疯那强盗给抢去了。”
“呵呵。”我冷笑俩声,说:“是啊,人这东西,很多时,那看不懂,今天好好的,另一天就出了问题,一个搞不好,变成了另一个你自己也完全不认识的人,也不一定……”
“阿……阿钟……钟,你这……这家伙,不够意思……谁……谁那个稀罕你的……你的石榴了,”阿疯嘴里吃着一个大芒果,打那不停的骂着街。
阿钟没有理会他,他在看着我,我也在看着他,用那冷冷的,只有当自己看着一个落魄乞丐时才会出现的眼神看着他,不接他递过来的石榴。
“怎么?昨晚没睡好?今天这表情,好像有点不对?”阿钟笑问。
“是吗?呵,我是睡得晚了一点,但我和你说,阿钟,我这精神,还算不错,至少我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而且,我也没疯,不过据我所知,有些人,好像是开始真的有点神经素条了。”说着话,我看了一眼小芳,小芳依旧一脸笑容得看着我,她在对我笑,笑得的确很美,至少我就认为,要比娟儿要美的多。
“哦?谁能比你孤儿还要疯?这倒还真是奇闻了,很值得一听呢。”阿阿坐下了身,做出一副对我的话题表示出了兴趣的神情。
“呵,还有谁呢?我的阿钟先生,除了那小娟女士外……你看啊,我说给你听听哦,这丫的,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的啦,一夜都不睡觉,喝的昏昏深深的,搞得我和喵喵俩个苦命的孩子,一个晚上都没睡好,你说说,这一个女孩家家的,是不是有点疯狂?”我笑中带讥的问阿钟。
只见阿钟听到小娟的名字时,脸色明显一变,继而干笑了两声,应各我道:“是啊,这人,是有点不对头。”
“这人?你连小娟的名字,也不敢再说出来了吗?就因为身边的这位美人儿?”我讥讽的笑笑,起身,向小芳伸了手。
“你好,我叫孤儿,阿钟的朋友。”我向芳儿介绍自己说:“平时也没什么特点,除了帅之外,就有一点点疯。”
“呵呵,你真有趣,孤儿”小芳也向我伸出了手,说:“我叫小芳,是阿钟的女朋友,我经常听到阿钟和我讲你和他之间的趣事,呵呵,虽然说没有见过你,但我也是久仰你大名很久了,今天能亲眼见到你,万分有幸。”
小芳谈吐很得体,给人一种随和的感觉,我忽然间想起,阿钟从前那和我讲的那个还未讲完的故事,在这故事中,也有一个叫小芳的,只是不知道和这个小芳,有什么关系……隐隐的,我能猜到这小芳的身份了。
但对此,我仍不屑一顾,旧情人了,现在来参合别人的生活,那不是很荒诞吗?再者说了,就是在阿钟的那个故事里,我也没有真正的喜欢过小芳这个“会在困难时,弃阿钟而去的女人,我只是想不通,为何他们二人会又走在了一起,难道阿钟对她,竟是如些的念念不忘?
“哦……”我长长的哦了一声,转过身,对阿钟故作惊异的说:“你小子,真他妈的不够意思了,又换了一个女朋友,也不来和我说一声,真不够兄弟,呵,不过说真的,小芳我看着就不错,比小娟强,但是你小子,怎么就到现在,才让这大大的美人在这种场合中展露出头脚呢?”
阿钟被我耍的微微一怔,继而又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把手中的石榴放在了我的镜台上,站起身对我说:“孤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好好的聊过天了,怎么?今天碰到有时间,出去聊两句?”
“好啊,”我也站起着身,说:“我也正是这么想的,难得我们兄弟心有灵犀呢,你说,我们今天聊什么话题?要不,就聊你那如花似玉的——女朋友?”
阿钟只是淡淡的一笑,转过身,柔声的对小芳说:“芳儿,你自己先回去吧,我和孤儿还有一点事,需要私底下聊一聊……”
“哦……”小芳得体的点了点头,温顺的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
“阿林,我和孤儿要出去一下。”阿钟与我走出了店门,才才想起回过身和阿林打一声招呼。
“俩个臭小子,快去快回啊,店里马上便又忙活开了啊。”阿林奔出来,朝我和阿钟喊。
我与阿钟一同的点点头,丢下众人,并肩快步走远。
“去哪儿?”阿钟问我。
“随你便……”
第71章·友谊长在——下
(友谊长在——下)
“孤儿……”我与阿钟在不远处的一家小饭店的一个二楼小包间中坐了下来,面对面头对头的坐着,彼此看着对方,大有那一点黑社会老大们谈判的气氛。
“娘的,有话说,有屁放,阿钟,你丫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