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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兽 作者:诸葛喧之-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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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走,我妈就要回来了。”
“……”
“你如果再刺激到她,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来。”他轻声说,“走吧,趁我反悔之前。”
我最终还是走了。带着一身伤疤,还有一颗彻底冷了的心。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从此,再也不会和这个我一直深爱着的男人,有任何的交集了。
我以为,我们的轨迹就将这样错过。从今往后,我只能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他的身影,他如往日一样,有着挺拔的鼻梁,深邃的眼眸,淡薄的嘴唇,那么好看,那么英俊。
可是这些,再也不会属于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棕女酱,11君捉虫~
还有被笑融化掉桑,bug已修改,谢谢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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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0 。。。
今年T城的梅雨季节来的分外早,下得整个城市憔悴羸弱,繁华艳丽的色彩,就这样一点一点地在无垠雨幕里凋谢一地。
我一个人住在简陋破旧的廉租房内,潮湿的雨气弥漫在周围。连续好几个星期,每天晚上做梦,梦到的都是程维的身影。温柔的也好,暴躁的也好。都只会是一场梦境,醒来,就什么都不剩了。
我想,我可以尝试着慢慢去淡忘他,直到连梦境都不再残留,那些青春时代的天真和荒谬,都会随着成长,一点一点地发黄,褪色,最终彻底地,遗忘。
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会傻傻的,做着不切实际的白日梦的少年了。
在这个多雨的季节,梁舒榕住院了。她太过亏待自己的身体,结果病来如山倒。
她在T城没有亲人,我闲来无事的时候会去医院看望她,削两只苹果或者陪她说说话。她的精神头很不错,靠在枕头上可以欢快地说上很久,眼睛显得那么大,那么明亮,笑起来的时候偏着头,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哎,小祝。”有一天她支着下巴,看着我,“我问你件事儿成不成?”
“你说吧。”我把削好的苹果递到她手中,笑了笑。
她想了想,便问:“你和那个程维……你是不是欠了他什么?”
我不由一愣。
她见我这样,连连摆手:“我也就随便问问,你别当回事……”
“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呢?”
她挠挠头:“呃,就是觉得有时你们俩挺奇怪的,你好像总是在按着他的意思办事,他如果不高兴,你就会很忐忑,好像欠了他钱似的。”
我安静地听完,然后闭了闭眼睛:“……以后,再也不会了。”
“嗯?”
我垂下眼帘,替她捻了捻被子:“我和他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梁舒榕不说话了。
我叹了口气,声音是自己都控制不住的疲惫:“没有什么朋友,是可以做一辈子的。”
“……我欠他的,已经尽力还给他了。”我努力做出高兴轻松的表情,“以后……再也……再也不用迁就他的意思了,我们……再也不是朋友,再也没有关系。你啊,替我高兴吧。”
她坐在病床上沉默了良久,最后轻轻唤我:“小祝。”
“……”我抬起头看她,她将手覆在了我的眼帘之前,凉凉的,又有些柔软,“小祝,离开他,你很高兴吗?”
“……”
“可是,为什么,是一副要哭了的表情呢?”
我的眼睫在她的手掌下轻轻颤抖着,逐渐蒙上了层咸湿的触感。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我每天都逼迫自己努力地去看淡曾经的一切,去忘记程维,就算只是一点点也好。
可是我高估了自己。
梁舒榕身上有种非常熟悉的感觉,她靠在枕头上看书的专注神态,望着窗外雨霏朦胧时的恬静,笑起来的爽朗坦率,以及偶尔深思时皱着眉头的样子……所以的一切,都让我觉得恍如隔世。
她的身影总是在不自觉间和记忆里另一个影子重叠。那个影子也有一样认真严肃的神态,也曾一样率真刚正,可是,这些,都已经不再会回来了。
那天陪梁舒榕在医院楼下散步,我看到她从口袋里翻找出所有的零钱,投到路边行乞的老妇碗里,我远远地看着,突然就想起曾经也有那样一个傻瓜,宁愿自己吃不饱饭,也不忍心看路边乞讨的小女孩受冻挨饿,愣是把买早餐的钱全给了她,自己闷声不响,饿了一个上午。
那个让我着迷的傻瓜,他是什么时候不见了的呢?
我看着梁舒榕朝老妇温柔微笑的侧脸,眼眶逐渐湿润起来。这时候我终于明白,我是真的,真的不可能忘得了他。
有的人,他在你生命中出现的时间不过是短短的一年,一个月,一小时,甚至一瞬间。可是忘记他,要耗尽的,却是一辈子。
直到今天,我才真正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沉重。
入冬之前,我都再也没有过程维的消息。
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我会用公用电话打通他的手机,不为别的,只是想听听他的声音,这个声音曾经很温柔地对我说过:“小霖,我想你了。”
可是现在只剩下一句“你好,请问你是谁?”
即使这样也足够了。我终究将成为他命里的过客,成为人潮中错肩而过的陌生人。我终究,只能在拐角,偷偷看着他和他以后的家人并肩走远,看着他用曾经握过我的手,温暖着那个女人的指尖。
接到夏志英电话的时候是晚上六点多,我正凑合着煮碗泡面打发晚饭。
电话一通夏志英就急不可耐地说:“祝霖,你知不知道河蟹怎么煮?”
“什,什么怎么煮?”我一呆,举着个炒菜铲子僵在那里。
“河蟹啊!我从农贸市场买来的!在打折哦!”小鬼头的声音里满满的都是骄傲,好像希望被老师夸奖的小孩子似的。
我却有些头疼,叹了口气:“你烧过菜吗?”
“没有哎。”
“……”头更疼了。
夏志英还自顾自地说:“我还买了排骨和土豆,胡萝卜和白萝卜……”
“笨蛋啊,胡萝卜和白萝卜不能一起吃的好不好?”我忍不住插嘴,“还有河蟹,你看过没有?还是活的吧?别吃了死螃蟹,有你受的。”
“……呃……反正腿还能动弹,应该没死透……”
我:“……= =”
结果,半个小时后,我就发现自己正在夏志英那间还算舒服的公寓里,往土豆炖排骨中撒葱末。而那位二世祖则优哉游哉喝着酸奶,坐在客厅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电视连续剧。
我顶着一个十字路口,把炒好的京酱肉丝装盘,放在餐桌上:“夏志英,吃饭了。”
小鬼欢呼一声,拖鞋也没穿,啪哒啪哒就跑过来,一筷子的肉塞进嘴里,结果捧着腮帮到处乱跳:“好烫好烫!”
我哭笑不得地看着他:“……活该啊。又没人和你抢,急什么。”
吃晚饭之后,我帮小家伙整理了一下房间,这家伙外表看着光鲜干净,自己住的地方却乱七八糟的,画夹颜料随处乱放,鞋子在玄关甩的到处都是,地上还滴了几点国画墨汁。
我一边理一边叹气:“夏志英,你跟这房子有仇还怎么的……”
正在翻看时尚杂志的小鬼底气十足:“这是艺术家的作风!”
我努力克制把翻出来的臭袜子塞进他嘴里的冲动。
等我全部整理好,已经九点半了。夏志英看了看外面越下越大的雨,揉揉鼻子不经意地问我:“太迟了,今天留下来吧?”
“嗯?”
他靠在沙发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嚼着嘴里的泡泡糖:“……明天很早就要去学校,有球赛。我不会烧早饭……”
这家伙!敢情把老子当成专职打杂小弟了?
我愤怒地瞪他:“夏老板,你要不要给我结算工资?”
小鬼在沙发上翻了个身,表情竟然很认真:“你要多少?”
“……”
我真是败给他了。
年轻人就是有这样那样的事情需要忙,夏志英总有七七八八奇怪的理由让我去他家帮忙,烧上一顿晚饭整理画室外加第二天一顿早饭,我觉得我都快成他亲爸了,干脆让这小子把户口本儿上的名字给改一下,叫祝志英得了。
“祝霖!你知道鱼怎么烧吗?”
我对着手机叹气:“那要看是什么鱼了啊。”
“不知道啊,就是鱼,很大的鱼。”
“……那你看一下超市小票。”
“小票丢掉了,要不你过来替我烧吧!”
就是这样,夏志英以年轻人特有的天真莽撞,自以为小心,却又冒冒失失地闯进了我的生活。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喜欢的杂志开始出现在我小小的廉租房里,而他家的衣柜里开始出现几件并不属于他的衣服。
我并不是察觉不到这种变化,但我并没有强烈的排斥与反感。
夏志英就像一个单纯的小孩子,乖顺听话,偶尔耍些可爱的小聪明,没有太多纨绔子弟的通病。说实话我很喜欢他的真性情。
有时候晚上看着他蜷在沙发上睡去,手里还握着电视机遥控板,睡的一脸满足的样子,我甚至会觉得,如果自己有个这样的弟弟,这样信任自己,这样听话,一定是很快乐的事情。
我坐在熟睡的孩子旁边,借着朦胧的月光,看着他稚气未脱,却已略显成年男人英俊的五官,静静地凝视了许久。
以前和程维在一起的时候,很难得有这样的安宁清净,现在身边突然空荡了下来,除了惶然和孤寂,倒也不见得有些许满足。
或许是因为我唯一爱过的男人,再也不可能陪在我身边了吧。
“谢谢你,夏志英。”我望着孩子安详的睡颜,月华淌过他细腻的脸庞,果冻般的嘴唇微微嘟着,梦里好像在和谁赌气,我摸了摸他柔软如丝的头发,嘴角噙起淡淡的笑意。
如果不是他在旁边给我不停地制造些无关痛痒的小麻烦,比如弄坏了热水器或者烧通了铁锅,我应该没有那么轻易地熬过这些日子。
分手就像戒毒一样。最开始的那段时光是最不堪忍受的。我时不时就会忆起程维,然后一个人发很久很久的呆。
所以我很感激夏志英,如果不是他陪着我,我很难暂忘过去种种,哪怕只是一时半刻。
我想,再过不久,我就应该能够把对程维的念想,彻彻底底地收拢,藏匿到内心深处,牢牢地锁起来了吧。
谁没了谁都得好好活下去,最起码要对得起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抠鼻,夏志英,趁火打劫是不好的。这块肉你不能吃,一旦吃了,程先生日后一定会找机会废掉你的。哼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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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1 。。。
又是几个月过去,天气越来越冷了。梁舒榕出了院后又开始和神经病似的,把加班当娱乐活动,没日没夜地在九分处忙碌。我有时会顺道帮她送些饭菜过去,她的胃不好,却总拿泡面当作口粮,我都不知道她有没有把自己当人看过。至于夏志英,我弄不明白他是把我当他亲爹了呢,还是当成亲哥了,天天拜托我帮他整理房间洗菜做饭,压根就没有把自己当外人。
不过抱怨归抱怨,想到他们的时候嘴角还是会情不自禁地上扬。我这个人薄友情缘,从小就没什么朋友。梁舒榕和夏志英如今算是我的挚友。梁舒榕刚正不阿,率真勇敢,和她在一起不用怀有任何的心机,她有话就说,从不拐弯抹角,更不会玩那些阴的。
而夏志英,我可能更多地把他看成自己的弟弟,偶尔欺负一下,但还是纵容他照顾他,他是象牙塔里的小家伙,还未踏上社会,不明白人心险恶,总喜欢把事情想得无比天真。
我真心地希望他能把这种难能可贵地天真保存下去,所以我想站在他跟前,尽力替他遮挡去一些泥泞的脏水。我不忍让他见识现实的冰冷和肮脏。
至于爱情什么的,和程维那么多年的纠缠离合,已经把我折磨得无比疲惫,锐气和朝气都在一点一点地消殇,到如今,已经全然耗尽。
我想自己是没有什么勇气和耐心再去爱上另一个人了,程维已经拿走了我全部的真心和温暖,我再也不剩半点深情可以分给别人。
我最爱的男人是他,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再改变。
骑车经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天上开始飘雪。我戴起了卫衣的帽子,正准备踩着踏板继续前进,一辆黑色的红旗车却突然横开过来,一个急刹停在我面前。
车窗降下来,里面露出一张年轻女性的脸,即使带着墨镜,我依然莫名地觉得一阵熟悉,却又想不起曾经在哪里见过。
那个女人弹了弹指间的烟灰,淡淡对我道:“你就是祝霖吧?”
我没说话,盯着她手里的女烟看了一会儿,薄荷绿,末梢镶着纤细的金边。
这和我在程维家的盆栽里曾经看到过的那根女烟一模一样。
我猛然抬头再仔细看她的脸,突然记起来,她就是那次和程维在饭店里同进同出的女人,于是一句话脱口而出:“你是……李莉?”
她不置可否,而是说道:“我有一件事,想要请你帮忙。”
我微微一愣。道:“什么事?”
“程维病了。”她淡然道,“我希望你能去看看他。”
李莉开车的技术相当好,简直和我姐姐当年有一拼,路上她一边开车,一边对我说了事情的经过。
她告诉我,原来前段时间阀门世家沈家经过一番大清洗,牵一发动全身,这一茬子黑道巨擘和金融寡头家族骤变,兄弟阋墙。原本吧,谁都觉得沈家虽有两个儿子,但二公子体弱多病,温和寡言,彻头彻尾是一个与世无争,也争不过任何人的病秧子。沈家那位大公子十拿九稳可以子承父业,几乎所有势力都一边儿倒向沈大公子,有的连贺礼都已备好。
然而就是那个病秧子,竟然在一夜之间爪牙并露,将猝不及防地兄长活活扼杀,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家族命脉,收拢各种要元老的叛心,有执意忤逆者全数斩尽。
听到这里,我便和李莉说:“这件事,我之前也多少知道了一些,但是沈二少上位,和程维生病又有什么联系?”
李莉摇了摇头:“祝霖,你没仔细听。”
我刚想辩驳,她就淡淡道:“我刚才说了,原本大家都以为沈家大少会顺利上位,所以的势力都倒向了沈大公子,其中就包括了程维所在的那一方。”
“程维和沈家能有什么牵连?”
李莉冷笑:“你好歹也跟他在一起这么久了,该不会还认为他只是规规矩矩做一些本分生意吧?”
我想开口替程维反驳些什么,可是毕竟底气不足,张了张嘴巴,又讪讪闭上了。
其实一直以来,我也觉得程维有很多地方不对劲,可我就是认着死理想要相信他,他不亲口承认,我就从来不信他会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我曾那么自以为是,以为自己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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