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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你过分美丽-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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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眼色凄迷,脸色娇艳,但眼角眉梢,已有了岁月的痕迹。管弦化妆爱用厚粉底,好让别人看不出原本的她。
莫向晚和她不同,从不用粉底,谁都能看清楚原本的她。
但这晚不同,管弦被灯光、酒精还有莫向晚的话催化了,似要汪成一弯无助秋水,不知流向何方。
她对莫向晚说:“他的妈妈死的时候,他们于家才同意给他办上海户口。
你不知道吧!他妈为了养他,在当地做过小姐。他们于家怎么会要他?”
这是一重隐私,不当莫向晚该得知,她亦明白,想要阻止管弦继续说,可是管弦不愿意停止。
“他回上海的火车票都没有,可我连高考都不考了,就陪着他回来了。一直到现在。小姑娘,你们上海人啊!太势利了!你摸着你的良心告诉我,我该不该让?”
莫向晚没有办法告诉她这个反问句的答案,她只好抱住管弦的肩,她的肩膀窄窄的,很弱小。她的个子不高,认识她至今,她一直是提携着困难的她的。
管弦靠在她的身上,就深深叹气:“小姑娘,你做的好。你比于正的妈和我都要强,可无依无靠,终归不是事。我想给你介绍一个好对象,你不要,没关系,我再给你找。你要过的好好的,让我有个慰藉和念想。”
说了一阵话,管弦趴在了吧台上。莫向晚不知她是不是睡着了,只是朝叶歆招一招手,叶歆乖巧地走过来,叫她:“向晚姐。”
这是一个谦恭的好孩子,莫向晚对她温和地讲:“《碎步林荫街》会不会唱?”
叶歆点头,旋即就上台吩咐了乐队,又向莫向晚打一个手势。
音乐和缓响起来,莫向晚并不认为叶歆唱的会比当年的管弦更加好。
管弦在吧台上侧一侧头,讲:“刚来上海的时候,我们都没钱,我就去酒吧驻唱,这首歌最拿手。原唱是张国荣的,张国荣来上海开演唱会,他的粉丝包下酒吧来庆祝,请我唱这首歌,他们说我是女声版里最好的。就这么几年,张国荣已经在天堂,我还不是这样过着日子?”
莫向晚无语凝噎,只叫:“管姐。”
管弦眯着眼睛微笑:“别操心我。我知道你的想法。小姑娘,我是能让自己过的更好一点的,你呀,如果能放开一点,你也能过的更好一点的。你都害得我不敢提一些别的话,太正经了。做人不能太正经,那要多累?”
或许做人是累,但莫向晚回家时想,她很满足。
管弦的人生,她能够理解。她是没有救命稻草的,于正怎么能算她的救命稻草?
而她是有的,她有莫非。莫非是她人生的希望,就算深深黑夜,都可被照亮。
莫向晚走到新村里,这里没有林荫街,也没有人,空气清新,微风拂动。
她一路走,一路感伤,一路又感激。她还在想,莫非正在快高长大,每时每刻,她的生活都会有新的变化,永远不会枯萎。
这样便足够。
莫向晚忽然就有气力,蹦跳几下,到了自家楼房门口。门口有人出来,她一下就撞到了那人身上。
这太失礼,莫向晚从没在邻居面前出过这样的失误。她低头就说一句“对不起”。
眼面前的那个人笑一下,同她打招呼:“莫小姐你好。”
莫向晚骇异抬头,正有路灯照至这个方向,将那人的眉眼照的分明。他是有一副笑眉笑眼,仿佛永远都不会生气,眼里永远都是友好。他的脸颊上还贴着邦迪,在夜里是不显眼的,丝毫没有破坏他的斯文好相貌。
但莫向晚是不能斯文了,她几乎是尖叫:“你在这里干什么?”
第 26 章
莫北并不惊讶,而且好整以暇,甚至笑容可掬。他说:“我是新搬来的,请多多关照。”
莫向晚大吃一惊乃至就要大惊失色,她的第一个念头是他搬过来要做什么?第二个念头是就要脱口而出对他吼“关照你个大头鬼”。
这简直是咬牙切齿心头万般恨,尤恨他眼底的笑意,似想要把什么都拂淡去。但怎能拂淡呢?她的胸中快要燃烧成了火焰山。
莫向晚忍受不了,强自用剩余理智去忍受,终于还是闭嘴,克制住没有直接骂出去,只是狠狠剜他一眼。
莫北看得清楚,她气势汹汹的模样并不骇人,因为人长得是本城女孩特有的那种带娇气的漂亮,这一眼剜过来,对他来讲,威力并不足够,他好像就是等着接这招的。
故此他也不生气,还对她说:“我把喜糕送给非非了,以后我们是邻居,你住402我住403。”
这是存心让她把一口气活生生憋在喉咙口。莫北在半明半暗的走廊中,还对她做一个请的姿势,为她推开铁门,请她进门。外头的夜光黯淡,(奇*书*网。整*理*提*供)她才看到他手里提了垃圾袋,原来是要倒垃圾的。
莫北看她不说话,又不能真冷场,便又存心讲一句刺激她的话:“你总这么晚回家吗?就放心让非非一个人在家?”
正如醍醐灌顶,莫向晚眼底在这一瞬不是没有惊骇。她的克制快要瓦解,他这么轻描淡写两句话,就能刺激出她心里中潜藏的恐惧和骇怕。刚才还算在云端,此刻就要落进谷底。
莫北本能就想把双手插进裤兜里,手一动,才发觉右手提着垃圾袋。这是他稍稍紧张时候例行会做的动作。
她剜他一眼的模样是不可怕的,也在他的预料之中的。她恐惧的模样,却让他诧异的。
他想她应当是在恐惧,胸口明显起伏,还咬了嘴唇。这样子和莫非真像,在莫非哭之前,就是这个委屈样子。但他依旧不解,自己的破坏力难道会大到如此程度?不过当前情形下,他只得把思索和计划的心思掩盖好,不好让她看清楚。她看清楚会更害怕,现在已像风中战栗的落叶了,他是不能做一阵疾风,把她从枝头吹落。
他要体谅她的。
于是莫北讲:“我们单位最近接了市一电机的案子,在这儿租个房好办公,没想到这么巧。”
莫北这样一讲,还是笑着的,尽管他对面的女士半句话都没有说。可他是做到有礼有节,坦荡无私,足够安别人的心。
莫向晚的心,是真的在他这句话讲完后渐渐安稳。她知道市一电机就在离此地不远的工业园,似乎可信。
她是否可信他?他这么个无害的眼神,从不迫人,她多看两眼,他都平静回视她。她竟能由此被安抚住,凌乱的思路整理好。
就算他有其他企图,她也是不好落势的。莫向晚用手抚了抚面部僵硬的肌肉,勉强扯一个礼貌的笑容,还说:“那是真的很巧。”
说出口才发觉声音干涩,咳嗽了一下,再说:“莫先生,你们单位福利很好,还能根据项目提供宿舍。”
莫北怎么听不出她暗地的嘲讽和试探?但他心理建设强健,仍摆好风度笑道:“是啊,这个项目棘手,需要常驻他们厂,还要经常开会,算是问单位讨的福利吧!”
莫向晚研判地看牢他,就像在面临自学考试,脑海中飞速转着各项可能性的答案。
他租住此间,确为此理由?她是不可能百分百相信的。
就在这几秒钟,莫北用无害眼神诚恳望住她,还有让她半惊疑又半安心的说明,她也不好立即确定,只能先随着梯子爬下来。
她说:“那倒是个好单位。”侧身进门,要上楼,临上楼前还能勉强朝莫北点个头算招呼,可一回头,一脚就把阶梯踩空,差点绊倒。
是莫北及时拉牢她,拉住以后就松了手,说一声“当心”,就提好垃圾袋出门倒垃圾了。
倒是莫向晚愣上一愣,看铁门“哐当”关上,失神一会才反应过来,“咚咚咚”奔上楼,拿钥匙开门,再把门大力关上,上了两道保险。
莫非正盘腿坐在沙发上,身前的茶几上放了花花绿绿大堆零食,他一边嚼薯片一边看柯南。听到响动,就爬下沙发,帮莫向晚把拖鞋给拿了过来。
莫向晚换了鞋,先是看见茶几上的零食,整整有两塑料袋,果冻、瓜子、薯片、饼干、饮料一应俱全。
她皱眉,已经猜到几分。
莫非不知道母亲的心思,很开心地抓着一只红艳艳的果冻讲:“妈妈,隔壁新邻居是四眼叔叔唉!他买了很多吃的给我,我已经一份一份分好了,可以从今天吃到开学。妈妈,你就不用每个礼拜六到超市再帮我买了。”
一句话打掉莫向晚就要越来越激烈的情绪。她如何能发作?来不及发作就要先心酸。
莫非从小就不是个让她多花钱的孩子,他的吃的用的玩的,永远都比同龄人少。可孩子正在长身体,还是相当馋痨的。
但莫向晚必须要计算着花一分一厘,不能发生超常支出的情况。她相当清楚,她的存款薄,得努力积累,要为莫非将来的升学着想,且还需防着一些意外状况。这样一来,每个月的用度难免捉襟见肘。对于额外支出,更得严格控制。
莫非的额外零花,自然就少了,更加少有买许多零食大快朵颐的机会。
这是她的无奈,她一直挣扎要做到更好,以便改善莫非的生活条件。管弦说她快要成“儿奴”,要为她介绍好男人,也是有由头的。
她不好就此把莫北送的零食全部打包从阳台丢出去,莫非眼巴巴地看着,大眼睛动人,眼里神色,完完全全就同刚才的莫北一样无公害,让她狠不下心。
莫向晚又想咬牙。就是这莫北,太自说自话,他何来立场这样做?但她对着孩子不能发火,只得催着莫非快些上床睡觉。反倒她倒在床上,辗转反侧,总睡不下去。
她是不能不仔细揣摩莫北的用意。是巧合还是蓄意?他是否有必要这样做?
如果他真对孩子的身世起了疑,或说他想要将莫非夺走,更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验DNA,再与她对簿公堂。他是律师,家庭条件也比她好过太多,上了法庭,她只有十输不赢。他又何必舍近求远?
如果并非如此,可又怎么就能巧合到他必须搬到她的隔壁?
这一夜,莫向晚噩梦连连。又梦到从九霄云端跌入万丈深渊,无人拉她,她自沉沦。
莫非远远在叫她,她想要拉住莫非小手,可是有一把声音在叫“草草”。这么熟悉,熟悉到她听后震颤。
莫非在叫:“妈妈妈妈。”
她要抓不住儿子,有人推她的胳膊,她好像掉落谷底,身体一震,以为到了地狱。
莫向晚猛地睁了眼睛,莫非正在推她的胳膊。她有些烦乱,还有一头虚汗。
莫非穿着小睡衣,也是睡眼惺忪的,不过脸上有掩盖不住的兴奋。他嚷:“妈妈,四眼叔叔买了早饭给我哦,有小笼包哦!妈妈,快起来快起来。”
莫向晚先是脑神经迟滞一秒,下一秒,她情愿两眼一黑,是在做梦。
第 27 章
莫非要拉她起床,一边嚷嚷:“妈妈,小笼包要冷掉了。”
莫向晚拿床头的闹钟一看,不过七点。莫非从来对早起绝缘,每日清晨必要她三催四请才起的来。今日这样积极,倒是让她心里不是味道。
她洗脸的时候,看到眼睛下头青的两块有想外扩散趋势,赶紧拿了冷调羹盖了一会儿。
莫北还算识相,没有登堂入室,大约是早晨买了早点来敲的门。莫非难得睡的警醒,跑去开了门,还把点心拿进来。此刻坐在灶庇间的灶台前吃的津津有味,两只小腿还荡啊荡,不知在惬意些什么。
他见莫向晚洗漱好了,又来献宝:“妈妈,四眼叔叔还买了鸡粥。我说你胃不好,他说鸡粥蛮好的。”
灶台上果真放着一钵鸡粥,盖着盖子,莫非体贴地打开盖子,粥米的糯香四溢,莫向晚不想吃也有了要吃的意思。
她扫一眼灶台,莫北买的早点并不铺张,莫非的是二两小笼,给她的是鸡粥和一客酱菜。鸡粥和小笼应该是小区门口小吃店里的,只是这酱菜不知道是哪里买来的,脆甜可口,十分开胃。
莫向晚把鸡粥吃了个底朝天,吃完以后就在想,莫北还有什么花招?
这并不是她有多了解莫北,莫非毕竟是他的种,莫非讨好别人另有所图一般都是一套一套的来,她以此类推,得此结论。
不过不慌了却是真的,有什么好慌?现在能做的就是走一步看一步,她又不可能带着莫非远走高飞。那样成本得多高?算算也是不实际的,生活更不是演电视剧。她懂得掌握分寸。
莫向晚吃粥的时候就在盘算,出门的时候,已经差不多要盘算好了。
她干脆就先去敲了403的门,门不敲自开,莫北穿得精英体面,头发服帖,基本一丝不苟。莫非看到他,热情地多嘴:“四眼叔叔,我们吃好早饭了。”
莫北先拍拍莫非的脑袋,讲:“好吃不?明朝叔叔再给你买。”
莫向晚就好插话说:“本来说邻居之间大家客气,不过总让你客气,这怎么好意思?小孩子也不好惯的。谢谢你的好意。”
莫北心底在惊讶,面上还是浮着笑意。这个莫向晚,心理素质同他比比,就要不遑多让了。
他看她的一身行头,标准“白骨精”,而且今天脸上涂了粉,衬得五官更精致立体。她戴的眼镜是淡褐色的宽边镜,如果她脾气稍微彪悍,配上这种眼镜,一般会被OFFICE里的小妹妹们叫做“灭绝师太”,是会盖掉她美丽外貌的吸引力的。拿掉眼镜,就是以前的那个“草草”了。
莫北不再多想,讲:“昨天非非说要吃小笼包,我今天早上晨跑,顺路买的。”
莫向晚想,他真是少爷习性,早上还晨跑。她笑一笑,说:“经常运动是好习惯。我们这种朝九晚五,还要对老板鞠躬尽瘁的,早上多睡半个钟头都是福气。如果莫先生不介意的话,好不好帮我们带一带早饭,我把一个月的钱都算给你。”
她心里想的是,你还想怎么样?买早饭是桩好事情,那么就把雷锋做到底。莫向晚把心一横,早也是死,晚也是死,干脆就同莫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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