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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钦差大人-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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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白若道:“遇到你我不后悔,离开你我不后悔,指证你的时候我也不后悔。”
青和的嘴角颤了颤,苦笑着摇头道:“成王败寇,成王败寇……我只是没想到你会是第一个来看望我的。我那些家眷,怕是……”
“几位公子去守了陵墓,夫人和小姐已经……皇上十分宽宥,若是旁人,怕是早已经都被……”方白若没有往下说,但是结果都是摆在明面上的。皇上不愿意大造杀孽,崇王毕竟是皇室,留下几条根脉守陵,其他人也只是赐了鸠酒而已。只是那些门客下人,或杀或流放。崇王一脉除了丫宝改名换姓留在了重涛身边,其他人基本上都永无出头之日了。
“他心太软,永远成不了大事。”青和重新拿起筷子,慢慢的吃着饭,表情尽是不屑。
“心软有心软的好处,心硬也不过一句话的事。”方白若又从食盒里拿出一壶酒和两个酒盅,摆放在青和面前,“喝酒吗?”
青和看着那壶酒,嘴唇轻轻颤动。
“这房间太冷了,我看看能不能去要一些炭火来。”方白若起身走出院子,过了一会儿,有小太监捧了火盆进来,给冰凉阴暗的房间增加了一些暖意。
青和仍是看着那个酒壶,若有所思。
方白若似乎好像没有看到他的表情一样,又笑道:“你知道吗,皇上的亲弟弟,逍遥王下嫁了,嫁给了平阳县的一个爵爷。”
青和的目光从酒壶上移开,冷笑道:“他身边居然也容不下人吗?”
“皇上毕竟是皇上,而且逍遥王做出这样的事,也给了其他王爷一个警示。就算皇上能容得下,太子未必能容得下。”方白若倒了两杯酒,自己先端起一杯一饮而尽,“好酒,我已经很久没有喝道这样的好酒了,宫中佳酿十分难得,皇上能给我这一壶,也是恩典。”
“哈,恩典……”青和端起他面前的酒杯,手指轻轻颤动,酒水泼洒出来,湿了手指。他闭了闭眼,把酒杯放在唇边,慢慢喝下。
“也不过如此,想我府中美酒无数,要比这宫中佳酿还要好,只可惜……”只可惜再也喝不到了。青和摇了摇头,拿起酒壶又给自己和方白若满上,似乎有些漫不经心的问道:“你这次来,是为了陪我?”
方白若点头道:“是为了陪你。”
青和的表情似哭似笑,“陪我……我那样对你,最后却只有你来陪我。白若,来,坐到我身边来。”
方白若站起身,两个人挤在一张宽大的圈椅里面。
“你瘦了好多。”青和伸手圈着方白若的腰身,怀念的想到:“当年你还是肉肉的,我还曾嫌弃过你胖呢。如今却瘦成这个样子。”
方白若靠向青和的肩头,握住对方的手,“你也瘦了。”
“不止是瘦了,武功也被废掉啦,脚也跛了,是个废人啦。”青和哈哈一笑,“我这个样子,你还喜欢吗?”
“喜欢。”方白若合上眼睛,声音轻柔,“这辈子,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
“嗯?只有这辈子?”青和笑着逗他,“下辈子就不喜欢了吗?”
“下辈子……若是真有下辈子,方白若愿永远不认识恒青和。”方白若睁开双眼,眼底泛出淡淡的红色。他看着青和刚毅的下巴,还有花白的鬓角,“这辈子太苦了,下辈子还是不要再认识比较好,因为我永远不能满足你的野心,因为我只贪恋这种平和的日子。你给不了我的。”
青和苦笑道:“我,我给不了吗?想一想也是,这辈子我居然也没有能给你什么,甚至还派人追杀你。你跟了我十多年,我连一个名分都没能给你,现在居然还奢望你的下辈子……”
方白若直起身子,将酒杯端起来,眼睛闪亮的看向恒青和,“青和,跟我喝一杯交杯酒好吗?我一直都盼望着能跟你喝一杯交杯酒。”
恒青和一愣,不确定的问道:“交……杯酒?你还愿意与我……”
“这辈子这么短,总想要了却一些心愿。”方白若笑道:“我一直盼着,能有这么一天,你与我喝上一杯交杯酒。”
青和急促的喘息着,虎目中几乎要落下泪来,“只是这样么?只是这样……”他端起酒杯,和方白若绕过手臂,仰起头将杯中酒喝的涓滴不剩。
放下酒杯,方白若握住他的手,表情焕发出年轻时候的光彩,“没想到能了却心愿,我盼望这样好久了。”
“白若,白若……”青和的喉结上下滑动,他有些枯瘦的手抚摸上方白若的脸颊,手指轻轻滑过他的唇瓣,然后虔诚的亲吻上去。
方白若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闭着双眼承接这个亲吻,当两个人唇瓣分开的时候,他忍不住轻声唤道:“相公。”
恒青和的泪水刷的落了下来。
他生来高贵,文韬武略,却一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只能盘踞一方。虽然蜀地富庶,但是仍旧无法满足他的野心。在他眼中,除了自己最为高贵之外,其他人都有若蝼蚁。
这十多年,他利用了方白若无数次,看着这人从十几岁就跟着自己,爱上自己,却无动于衷。直到方白若拿了名册账本离开,勃然大怒之下发现自己经常梦见那人,他早已经习惯了方白若寸步不离的跟着自己,喊自己王爷,偶尔会叫自己的名字。
他一直觉得自己能让这人跟在身边已经是最大的恩情,谁知道如今想来,他能跟在自己身边,是自己的幸运。
两个人挤在一张椅子里,分喝了一壶酒。
方白若重新给恒青和梳了头,然后抓了他的手臂环在自己的腰上,头枕在对方的肩膀上。
“这样也挺好……”他望向窗外,阳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天色阴沉下来,大片的雪花不知不觉落了满地。
炭盆里的炭火渐渐地熄灭了,青和把人紧紧的圈在怀中。
“冷吗?”
“不冷。”
“来世真的不愿在与我相见了吗?”
“……是的,愿你我来世再不相见。”
“白若,你好狠的心。”
“白若今生得青和一杯酒,心愿已了。”
“就算你不愿见我,我也要找到你,缠着你,绝对不会放手……”
华灯初上,小太监再次推开大门,举着灯笼走进漆黑的房间,看着圈椅上互相拥抱的两个人。
他们脸色苍白,唇角溢出淡淡的血丝,表情却如同睡着一般安详。
崇王恒青和,殁了。
第104章 【现代篇】初遇
唐煜茫然的在沙发上睁开眼,他抬手摸了摸脸颊,摸到一手水渍。
他觉得自己这段时间是中了邪了,从上个月开始就不停的做梦,梦里自己是个古装的王爷,对一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秀才爱的死去活来,甚至为了能求的与小秀才一起,从皇上那里讨了下嫁的圣旨。
可惜那小秀才身体着实不好,两个人恩爱了十多年就因病去世了。
梦里的自己哭的天昏地暗,那种失去挚爱的浓重的悲痛让他几乎透不过起来。
挚爱……
唐煜不屑的撇撇嘴,他身边从小就不缺各色男男女女,却从未感受过什么叫一见钟情二见倾心。对他来说,能用金钱解决的感情才是最好的,那种什么一生一世黏黏糊糊的,他才不想要。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唐煜看看外面的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他这个午觉直接睡了三四个小时,估计是这段时间晚上玩的太疯,导致身体有些受不了了。
他随手抓起放在茶几上的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无聊的换了几个台正打算放弃,就被几个词吸引了注意力。
大耀,王爷,合葬……
考古工作者在东北的某处山中挖出一座保存十分完好的古墓,墓中陪葬品琳琅陈列,令人眼花缭乱。墓是合葬墓,两位墓主人早已经都化成两具白骨,可是却是一具拥抱另一具的造型。
唐煜看到那墓室浑身一震,有些不可思议。因为这个地方他在梦中见到无数次,也走进去无数次。甚至那些专家都叫不出来的陪葬品的名称和作用他都十分清楚,更别说那两位相拥而眠的墓主人了。
简直荒谬!华夏国的史书上可是没有什么大耀这个世代,怎么会挖出这么一座墓穴!
这一段新闻总共三分钟多点,其中大半的时间都给了那几位不知所云的专家特写了。唐煜有些烦躁,有些坐立不安。
他抓起手机拨号,“哥,我想出门一段时间。不,不是玩,唔……是去东北。不是,什么乱搞,说的我只会乱搞一样!是是是我知道……嗯,半个月左右吧。成了成了,我知道……好,那就这样,替我向袁助理问好,就说我想他了。哈哈哈哈好好好,不逗你心上人,就这么说定了。”
挂了哥哥的电话,又拨打了一个号码。
“小白,给哥哥我订张票。啧,别这样嘛,好好,你是哥哥,那哥哥给我订张机票,去东北xx市的。对了,你也要随行啊,两天后。哎呀,工作你交接一下嘛,带你去散心,你瞅瞅你,都憋成老处男了!宾馆也一起定了啊,嗯,好好不打扰了你工作,你们都大忙人,就我闲的蛋疼成了吧?”
定了机票,唐煜还是有些心慌。他打开电脑搜索着一切与那个合葬墓相关的话题。
合葬墓是建在山里的,并不是特别豪华。它讨巧的用了厚重的山壁做了坟墓,在山底部挖了墓穴,十分隐蔽,有一种单调的奢华感。若不是这次山民炸山修路,还炸不出这么一个墓穴来。
网上有专家对这个墓穴的点评,根据模糊不清还未彻底开发出来的信息确定这是两个男人的合葬墓,看墓葬规格不是很高,可是陪葬品却超过墓葬规格,让他们有些摸不着头脑。
“也许是兄弟墓,我推测这个大耀可能是某个时间结点的未知文明朝代,流行兄弟合葬。”有专家在网上如此点评。
胡说八道,那分明是夫妻墓!
唐煜捂着疼痛的头,他看着还在墓穴深处的那只已经被敞开的棺椁,心说老子都把墓地建造的这么隐蔽怎么还被发现了?
……不,什么叫我建造的?
这实在是,实在是……
机票订好了,白若飞开了车来接,车上纳闷的问道:“你怎么想要去东北了?那边貌似没有我们的业务吧?”
“哥哥带你去旅游。”唐煜嘿嘿的笑,看着坐在副驾驶上的白若飞,啧了声道:“难为你大夏天的还穿的这么整齐,不热吗?”
白若飞开大了车内空调,冷冷的扫了唐煜一眼,“我比你大,而且我又不出去跋山涉水。而且你也没有说清楚去东北做什么,我穿的跟你似的岂不是太丢脸?”
丝毫不觉得穿着花裤衩和大背心的自己觉得丢人的唐二少耸耸肩,“这是个看脸和身材的年代,就算哥哥我出去裸奔,也照样能吸引的一群人围观。”
白若飞隐晦的翻了个白眼,“对,到时候我可以卖票挣一笔。”
两个人斗着嘴到了机场,候机的时候唐煜仍旧不安分,一双桃花眼儿四处放电,在白若飞耳边低声的点评,“啧,你瞅瞅那个女的,就是左边那个,哎哟喂那张脸,整容整过头了吧?妈呀她还看我,蛇精一样,吓死我了。爷爷你要保护我啊!”
白若飞:……
“诶,那个男的不错……哎哟他居然也冲我抛媚眼,一看就是惯犯,不行不行,这种男人一瞅就不干净。”
白若飞:……
“卧槽,极品!!小白小白你看你右手边那个,就站在窗边的那个,哎哟喂卧槽!啧啧啧,一股子禁欲气息啊,哥哥就爱这种味道的。宝贝儿快转个正脸给哥哥看看……”
白若飞:……
唐煜突然站起身来,伸着懒腰往窗边蹭,蹭到那里扶着栏杆看旁边斜靠在栏杆上的年轻男人。
那男人比他矮了一些,目测二十四五岁,一米七八的个头,软软的漆黑的半长头发束成一束马尾,搭在左肩上。军绿色的圆领t恤上挂着一副巨大的黑超,右肩背着一只双肩包,双肩包上还挂了一只小狐狸造型的挂坠。一条直筒牛仔裤勾勒出这人的大长腿和圆翘的臀部,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流口水。
尤其是这人的长相,不是那种令人惊艳的俊美,却十分的耐看,尤其是那双眼睛,看着人的时候就带着一股子温柔的感觉……
“你盯着我看什么?”那人簇起漂亮的眉毛,有些不耐烦的问道。
唐煜这才发现,自己大量对方的眼神太过于放肆了。
他露出一个痞笑,“看你眼熟,总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恒之澜抽了抽嘴角,冷笑道:“真是老套的搭讪方法,对不起,我不是女孩子,所以不吃你这套。”
唐煜做了个夸张的表情,拍着胸脯道:“幸亏你不是女孩子,否则我压根不敢上来搭讪。”他说完,笑着冲着这个男人挤挤眼,“去xx市?”
恒之澜好笑的看着他,伸手在周围划拉一圈,道:“在这里候机的难道还有不是去xx市的?”
“唔,真是有缘分,我也是去xx市的。”唐煜自动过滤掉对方嘲弄的语气,“我们这么熟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他伸出手来,“鄙姓唐,唐煜,就是火字旁加日立的那个煜,岭上疏星明煜煜的煜。”
恒之澜看着这个人的手,再看看眼前这位自来熟的花花公子,啧了声伸出自己的手,“恒之澜,摄影师。”
“哇,我知道你,前段时间在帝都开了个小型摄影展,名字叫时光隧道,是不是你?哎呀我一直想去看来着,但是工作太忙了,是在空不出时间。”唐煜抓着对方的手,就跟粘住了的狗皮膏药似的,不放开了。
“哦,看不出来唐先生还懂摄影,我以为你是那种只会用美图秀秀自拍的呢。”恒之澜嘲弄着,用力抽回自己的手,嫌弃的在t恤上擦了擦。
“怎么会,我这么帅,用得着用美图秀秀吗?随便按个快门都是一幅画。”唐煜对自己的颜值十分的自信。
“抽象画?”恒之澜抿了抿唇,转头看向窗外。
外面停了好多架飞机,好像一群巨型的大鸟排在巢中。
“抽象也是一种美,你不要看不起抽象画好吗?”唐煜摸了摸自己的脸,觉得自己今天起来应该仍旧是那么帅,为什么这人看着自己就一脸不爽呢?
不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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