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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器-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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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黎怒道:“没种的汉人,便只敢躲在女人后边么!”指着花莹道:“你,下去,我不和女人打!”
花莹背对着吴忧轻声问道:“公子,这人好生无礼,我杀了他好么?”
吴忧还没有见过她出手,对于她的武功一无所知,不知道她这么说是真有信心呢还是只是讨自己欢喜的。吴忧转头看了一眼王大可,王大可慢慢道:“小妹身手很好的。”
吴忧听了这话,心里大概有了底,对花莹道:“小心些,这人力气好大。你用什么兵刃?”因为他看到花莹从来不携带兵刃的。
花莹道:“不劳公子费心。”一跃便到了帐篷中心。手在腰带间一抹,一柄软剑出现在她掌中,她这柄软剑平时都是藏在腰带里边的,这时候拔出软剑,一抖便抖得笔直,指着遮黎道:“今日就让你见识一下汉人的武术。”
遮黎大怒道:“就先杀了你这该死的孛忽勒(奴隶)。”
一听孛忽勒这三个字,花莹尚没有反应,吴忧却勃然大怒,十米的距离他只跨了一步就到了遮黎面前,沉声对身后的花莹道:“你先下去罢,我来。”花莹只是觉得奇怪,吴忧怎么一下子积极起来了,虽说还想亲自教训一下这个不知死活的蛮汉,不过看起来是没有机会了。她轻盈地移动脚步,退在一边。
现在所有人的眼光都放在了站在帐篷中间的吴忧身上,遮黎缓缓把斩马刀举了起来,摆出一个进攻的架式。
吴忧轻蔑地环视了帐内众人一眼,一字一顿道:“吴忧堂堂男儿,上无愧于天,下无愧于地,从来不把自己的属下视作奴隶,也最瞧不起那些奴役他人为乐的人,以前如此,今后也同样如此!可笑啊可笑,枉我吴忧自诩聪明过人,数月来却懵懵懂懂如在梦中,这么简单的事理却今天才想通。嘿嘿,还得多谢也速不该不亦鲁将我点醒,惭愧惭愧。”
吴忧这一番说话硬是将帐内包括他视为兄长的达明翰在内的所有人都给得罪了,顿时帐内一片喧闹声,“杀了他!杀了他!”的怒吼声一浪压过一浪,帐外卫兵听到里边炸了锅,马上冲了进来,刀剑生寒,将吴忧三人围在了中间。
花莹和王大可都站在了吴忧的身边,这三个人站在上百人的怒吼声中,宛若飘浮在惊涛骇浪中的一叶小小的扁舟,随时都会被浪花打得粉碎。花莹和王大可面容肃穆,兵刃在手,吴忧面带嘲讽,负手而立,昂首望天,视那如林的刀剑如无物一般。
“各位!各位!听我一言!”达明翰好不容易才压下了众人乱七八糟的吼叫声,他的脸上也很明显带有愠色,“吴忧兄弟,我自问一直没有把你当外人,你是发了什么昏竟然说出这种话来?难道你以前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是骗人的么?”
吴忧看了达明翰一眼,道:“大哥,我再叫您一声大哥,以后说不定咱们就是仇人了。你说得没错,过去几个月我所说的话,办的事,都是狗屁不通。您对我的恩遇我很感激,今日起咱们便断了这兄弟的情分,您要跟他们一样对我出手的话,不用有什么顾虑。若能死在您的手上,我还可以说我是死在一个英雄的手上的,所以尽管来吧,让我见识一下草原男子汉的武勇!”
吴忧的眼神充满自信,冷笑着扫过众人。自有一种不可辱的气势。
达明翰再一次拦住了鼓噪的众人,道:“今日吴忧是我邀请来的客人,咱们草原人没有将客人杀死在家里的习惯,大家今日就给我一个面子,放他去吧。今后见面,要打要杀,各位随便,我达明翰和大家站在一起的。”
也速不该冷笑道:“你达明翰的客人可不是我大月氏族的客人,要是他出去向官府报信怎么办?各族几百万人的命运你挑得起么?”
达明翰脸色也变了,却埋下头不再说话。
吴忧大笑道:“是啊,谁能担保我出去以后不是直奔云州军那里呢?”
猛然一个清亮的声音穿过了众人嘈杂的声音道:“西古斯教愿意担保!在下愿意凭借大神的名义担保吴公子不会去告密!”
众人的目光投向那个一直坐着的僧人,刚才那一番石破天惊的话就是出自这人口中,僧人已经站起身来,从怀里掏出一件金光灿灿的令牌来,正是西古斯教高级执事的身份标志。
西古斯教的名头镇住了这些舞刀弄剑的汉子,他们插回刀剑,右手抚胸,这是对保佑草原的大神的尊重。
那僧人收了令牌肃容道:“大神荣耀如太阳,普照万民皆荣光。作为西古斯教高级执事,我巴卡今日行使我一生只有一次的特权,为汉人吴忧做出担保,你们今天要放过他的性命,给他让开一条生路。”
众人如着魔一般默默退开,给吴忧让出了一条通道。吴忧很惊奇地望了那叫巴卡的僧侣一眼,巴卡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吴忧对他一拱手道:“巴卡大师的恩惠在下记下了。吴忧在此谢过,咱们后会有期。”说完带着花莹和王大可信步走出议事大帐。
吴忧一行人慢慢走远,大帐内立刻变得喧哗无比,多数是质问那位巴卡大师为什么要维护吴忧这样一个汉人。兀哈豹趁着大帐内混乱的时候,把手背到了身后,不引人注意地做了几个简单的手势,站在他身后的一个部下悄悄走出了帐篷,谁也没有注意少了一个人。
“诸位听我一言。”巴卡大师清越的声音再次压过了众人的喧哗,“刚才我要是不让他们走,这里的人恐怕至少有一半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而且你们还不一定能留得住他。这个吴忧,是个很可怕的人。大神保佑,各位都是我草原上的雄鹰,我不希望还没看到你们展翅飞翔就夭折在这小小的寨子里,却成就了一个汉人的威名。我巴卡向大神立誓,今日所言,句句属实。”
众人仍然一副不信的神情,谁也看不出吴忧那并不特别雄壮的身躯里边到底有多大的的力量,多数人还是觉得巴卡大师的言论还是有些言过其实了,只是出于对他的身份的尊重才没有直接说出来。
这时候兀哈豹站出来对着巴卡大师恭敬地施了一礼道:“吉斯特人绝对相信大师的诚实人品。”
这时候那些乱哄哄的人才回过劲儿来,不管巴卡大师说的是不是言过其实,能得到西古斯教的支持和认同远比杀一个小小的汉人意义大多了。于是纷纷转了一副面孔,向巴卡大师表示自己族人对大神的尊敬和崇拜之情,热情地邀请大师到自己那边去宣扬大神的教义等等。这些汉子的种种献媚讨好之态简直让人好笑,巴卡大师更是头疼不已。
“公子后边有人追来。”花莹带马靠近吴忧说道。
“一百零二人,轻骑兵。”王大可补充道。
吴忧皱眉道:“还不死心么?罢了,咱们等他们一等,真当咱们好欺负么?”说着一勒缰绳,胯下马儿长嘶一声,扬起了前蹄,人立起来。
不一会儿功夫,远方小小的黑点儿就变成了一群看得见面容的骑兵了,一百零二人冲到离吴忧只有十几米的时候猛地一声呼哨,整齐划一地停了下来。一个军官打马走上前来。
这人长得细皮白肉的,脸上看不出风吹日晒过的痕迹,说话也是温文尔雅,相当和气,看不出来粗犷的吉斯特人里面还有这样的另类。
他先在马上对吴忧拱了拱手,才道:“我家王子命令小将前来送公子一程。”向后一招手,两个士兵走上前来,一个拿着两个皮囊,一个拿着一个沉重的包裹。又有一个士兵牵过来一匹马,马上坐着一个女子,以红巾盖着头,看不清楚面目。
那军官再次拱手道:“王子知道公子无酒不欢,特备薄酒两袋。金银俗物,缺了却也寸步难行。美人腰细,公子还当好好疼惜。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还请公子笑纳。”
吴忧本要拒绝,一转念头却笑了,对那军官拱手道:“替我谢过你家王子,说他今日相赠之德吴忧也记下了。”
那军官满面笑容,道:“如此最好。”交接了礼物便要回去。
吴忧叫住了他道:“这位军爷留步,未敢请教尊姓大名?”
军官一笑道:“贱名何足挂齿,在下王子手下一名无名下将而已。”
吴忧见他执意不肯透露姓名,只得罢了。
库思寨。
会议告一段落,兀哈豹看到了回来的那个军官。
“事情办的怎么样?没追上么?我听说那个吴忧功夫很高,还怕你们吃亏呢。”兀哈豹看到人一个不少地回来了,不禁有些奇怪。
“追上了。我代表您送给他两袋美酒,三百两金叶子,还献上了您刚捉回来的最美丽的女奴。他说他会记得您的恩情。”军官不卑不亢地答道。
“什……什么!你,你这个混蛋!我让你追上去杀了他,你反而送给他那么多东西!还有我心爱的女奴……你,你脑子坏掉了你!”
“属下脑子没有坏掉,吴忧不能杀,王子您知道,属下认为这是王子借以考验属下,按照王子的心意做事罢了。”军官毫不在意兀哈豹的指责,淡淡道,对于兀哈豹的怒气一点儿都没有应有的畏惧。
“呵呵,哈哈,嘿嘿!”兀哈豹怪声笑了几声,道:“你为什么总是这样聪明呢?你知不知道太聪明的人往往活不长的?”
“属下自然知道。属下也知道,那是妒贤嫉能的主君才会犯的错,王子殿下任人唯贤,胸襟气魄岂是一般人能比的?”
“哦,这么说你一点儿都不觉得我给你这个任务其实是想杀你喽?”
“王子深谋远虑,智珠在握,小人实不及王子智慧的万一,只是徒逞一点儿小聪明罢了。”
“唉!”兀哈豹用手在那军官的脖子上比了两下,似乎在寻找适合下刀的地方,“为什么你总是这样讨我欢喜,为什么我总是下不了决心杀你呢?”
“小人再能耐也翻不出王子殿下的手掌心去。”军官低头道。
“其实呢,我挺欢喜你的,”兀哈豹的手依然不离军官的脖颈间,“可是老头子已经死了有一阵子了,我也很快将即位为王爷,你为什么不像他们一样改口呢?”
“小人是吉斯特王的奴才,王子殿下喜欢,小人改口就是了。”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你还是该叫我什么就叫我什么吧,也好提醒我,不要得意忘形,让某些小人背后插我两刀。”
“是,如您所愿。”
“好啦好啦,你可真有能耐,又让我忍住了没杀你。算你有功,从今天起,你不要做百夫长了,做千夫长去吧,希望你多给我一些惊喜啊。你看看你违背了我的命令,偷走了我的美酒、金子还有美人,送给我想除去的人,我还得升你的官,天底下真是没有这种道理呀。”
“属下谢过王子殿下,殿下说笑了。”
兀哈豹大笑着走开,军官脸上虽还保持着冷静,背后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了。
远方,目视着那军官率领着骑兵们逐渐远去,吴忧脸上的笑容依旧不减,喃喃道:“兀哈豹啊兀哈豹,你到底有多少秘密呢?”
没有看那些金银和美酒,吴忧径自带马走到那蒙着头巾的女子跟前,马鞭轻轻一挥,那女子面上的头巾悄然滑落,露出一张美丽的少女面庞来。吴忧的瞳孔收缩了一下,笑容也凝固在脸上,惊讶道:“是你?”
第二十三节敕使
阮香的逍遥生活再次被打断,这一次是来自朝廷的敕使,其实说白了就是张静斋的使者。
这次的使者官职还是蛮大的,竟然是位列九卿的少府张辙。这人一向以清正不阿闻名当世,为官颇有清誉,所以虽然阮香不太耐烦再听张静斋指手画脚,但是还是恭敬地将张辙迎进灵州刺史府中,张辙的随员还留在官驿。
张辙已经六十多岁了,精神还满好,一路上风餐露宿车马劳顿并没有消磨掉他的精神气儿。国字脸,红脸膛,一脸正气,三缕长髯飘在胸前,腰板挺直,走的是四平八稳官字步,说的是大周标准官话,声音清亮,中气十足。
首先是宣旨,一番慰问和嘉奖的客套话之后,终于进入主题,敕封阮香为清河公主,比原来的清河郡主算是升了一级,一跃成为正式的皇室血亲了。阮香想想倒也好笑,自己起兵以来,本来以为可以视作盟友的诸侯又是攻又是打,反而是张静斋这个死敌和自己一仗都没有打过不说,还不断为自己加官进爵,现在都封到公主了,不知道以后再怎封呢,难道封亲王?比张静斋自己官还大?
阮香虽然觉得官做大些没什么不好,但是张静斋封的则另当别论,就说这公主就封得让人觉嗅出其中那“伪”的气味,名不正言不顺的,反倒不如原本的清河郡主含金量高了。
阮香还在想这圣旨估计不会就说这么点儿事情吧,集中精神等待下文,可是张辙一声“钦此”,明确无误地向她表示:圣旨读完了。阮香一时没回过神来,没有按照惯例谢恩,却问了一句让张辙差点儿蹶倒的话:“完了?”
张辙还没见过这样接旨的,虽说出京前就听说了这个善战的郡主的不少传言,但是这样接旨却是没有想到过的,看着阮香探究的眼神,只能解释成她没有听清楚,只得又郑重其事念了一声“钦此!”
阮香这才依足礼数接旨谢恩,却还是难掩脸上疑惑的神情。她当然不相信张辙大老远的跑来就是为了宣读这样一份没什么大用的圣旨,但是她一下子还想不到这其中藏着什么花招。
“微臣恭喜公主殿下。”张辙的声音依旧清亮。
阮香不动声色地受了他这一拜,自己的身份本来也受得起,没什么需要客气的。阮香心里很怀疑这个老头儿是不是张静斋派出来的探子,这年头相隔几千里,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一个人是不能只凭着名声就可以下判断的。
阮香俯身扶张辙的时候,两人的眼睛对上了,阮香心里猛地一跳,老人的目光清澈智慧,蕴含着一股正气,绝不像是奸邪之辈。阮香也算是对相人之术有所心得了,这样一双眼睛,这样的眼神是装不出来的。
张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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